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_民族问题论文

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_民族问题论文

试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试论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8353(1999)—02—0049—05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其基本含义上来说,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的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以及如何科学地认识和正确地处理民族问题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原则和方法的总和。也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在民族和民族问题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是马克思主义在观察、研究和处理民族和民族问题上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不可分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含义一般又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科学观点和方法论体系;广义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则除此之外,还包括马、恩、列、斯同时代的和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提出的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科学观点原则和方法论体系的总和。在人们的习惯上,一般是从广义上来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也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一样,有着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党性、阶级性,即公然申明它是无产阶级的民族观,是为全世界各民族的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服务的,并最终使他们获得彻底解放。它同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民族观是根本对立的。第二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它对实践的依赖性,而它的基础是实践,来自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和接受实践检验,并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发展。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上个世纪40年代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在领导无产阶级争取社会主义的革命斗争实践中,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民族和民族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创造,同时继承和发展了以前各种民族观的合理成分特别是资产阶级民族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民族观的优秀成果后,逐步形成的。这个过程大约经历了半个世纪,其中大致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初创阶段,时限为从19世纪40年代初至19世纪40年代末,即《共产党宣言》的正式问世。

1848年以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自己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初期,就非常注意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学习和研究,撰写了《论犹太人问题》(1844年)、《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年-1846年)等著作,不仅提出了犹太人的民族平等问题,而且还开始对民族的形成问题、对民族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并提出了“三个过渡”的科学论断,即从野蛮向文明的过渡、从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从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页)。

第二个阶段为确立阶段,时限为从1848年至19世纪70年代。

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的发表, 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的创立。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第一次系统、全面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时,也阐明了他们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如指出了民族在从部落发展而形成以后,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由于经济的、政治的多方面原因而形成资产阶级民族的社会现象。1848年欧洲革命以后,由于受到波兰、捷克、匈牙利、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民族解放运动的鼓舞,以及中国、印度、波斯等农民革命的影响,马、恩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又撰写了一系列著作,主要有《论波兰》、《论波兰问题》、《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支持波兰》、《反杜林论》等,进一步深刻地阐明了民族解放运动发展的历史根源和阶级根源,分清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民族运动,揭露了资产阶级民族解放运动的局限性,提出了民族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依靠无产阶级,而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剥削阶级等观点,从而明确了民族和民族问题与无产阶级革命的关系,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解放运动的学说,标志着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形成。

第三个阶段为深入研究阶段,时限为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恩格斯逝世。

在这个阶段,马、恩(主要是恩格斯)又根据历史发展所积累的大量的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素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抽象思维,撰写了《自然辩证法》、《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基础扎实的研究专著,特别是恩格斯执行马克思的遗言所写的这后一本研究专著,对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作了科学的论述,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奠定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之上,成为有史以来唯一科学的民族观。

20世纪初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列宁和斯大林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建立苏维埃政权以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在与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机会主义的斗争中,以自己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新发展新贡献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的发展进入了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而帝国主义意味着资本主义发展超出了民族国家的范围,意味着民族压迫在新的历史基础上的扩大和加剧。因此,在这个时代,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须正确地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广泛地联合殖民地半殖民地各族人民,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但是,当时第二国际各国党内的修正主义和机会主义者们,根本没有把解决这一问题当作自己的任务,他们看不到世界形势的变化,看不到欧洲以外的世界,特别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各民族人民,继续把民族问题只局限在“文明”民族的狭小圈子里,而排斥民族解放运动于世界革命之外,甚至借口帝国主义时代民族联系的加强有进步作用,而赞成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在俄国,党内机会主义分子则打着“民族文化自治”的旗号,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纲领,挑起了一场关于民族问题的论战。正是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驳斥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机会主义的种种谬论,支持世界民族解放运动,也为了回答国内修正主义者的挑战,正确制定解决俄国民族问题的纲领,列宁连续撰写了《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论民族自决权》、《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关于自治问题的争论总结》等著作。十月革命后,又连续撰写了《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关于党在民族方面的当前任务》、《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化问题》等著作。在这些论著中,列宁把民族区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把民族殖民地问题和推翻帝国主义的问题联系起来,阐明了民族问题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总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论证了民族解放运动的历史意义及其与无产阶级建立联盟的重要性,并制定了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提出了民族问题发展的两个历史趋向,从而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成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正确地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殖民地问题的指南。

列宁还从世界观的高度概括了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与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他说:“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这是两个不可调和的敌对的口号,它们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两大阶级营垒相适应,代表着民族问题上的两种政策(也是两种世界观)。”(注:《列宁全集》第20卷,第9页。)

斯大林在论述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新贡献时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分析爱尔兰、印度、中国、中欧各国、波兰、匈牙利等国的事件时,已提供了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主要思想。列宁在自己的著作中就是以这些思想为基础的。列宁在这方面的新贡献在于:(甲)他把这些思想集合成为一个关于帝国主义时代民族殖民地革命学说的严格体系;(乙)他把民族殖民地问题和推翻帝国主义的问题联系起来;(丙)他宣布民族殖民地问题是总的国际无产阶级革命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注:《斯大林全集》第10卷,第90页。)

与列宁同时,在民族和民族问题上,斯大林也撰写了一系列著作,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其主要著作是《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在这本民族问题专著中,斯大林就现代民族的产生及其特征,民族运动的分期和发展方向,以及俄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受到了列宁的赞扬。1924年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又撰写了《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等论著,对民族的定义、民族的基本特征,以及苏联国内民族问题的各个方面,又作了详细的论述,特别是提出了社会主义民族的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时期要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不平等”等问题,都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重要发展。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人民送来了马列主义,同时也送来了马列主义民族观。随着民族问题在中国革命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实践中,结合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不断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民族观,并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毛泽东思想民族观,成为毛泽东思想不可分离的有机组成部分。

总的看来,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内容极其丰富而深刻,它大致包含以下七个方面:1.关于民族形成、民族发展和中国的民族识别;2.关于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3.关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4.关于少数民族社会制度必须逐步实行有区别的改革;5.关于大力培训少数民族干部,诚心诚意地积极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6.关于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7.关于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地方民族主义,广泛持久地进行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认真全面地总结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发展的经验教训,初步肃清了在民族问题上的“左”的流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拨乱反正工作。

第一,在理论上澄清了“左”倾错误所造成的思想混乱。例如,明确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彻底否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民族问题的谬论。又如,彻底批判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观点,从根本上纠正了这种错误观点在民族关系上所造成的危害。再如,肯定了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间仍然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彻底批判了否定社会主义时期还存在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错误观点,使民族的理论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重新回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上来,出现了新的局面。

第二,站在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出发,把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这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具有重大意义。”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又强调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这既体现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民族问题的高度重视,又明确了解决好民族问题在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三,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各阶级结构的新变化,明确指出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即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邓小平同志于1979年6 月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所作的开幕词《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中明确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1981年6 月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又明确指出:“必须明确认识,现在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已经形成了,其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其特点是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和共同繁荣。

第四,明确提出了经济工作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一定要搞好。一个是经济问题,一个是团结问题,而经济又是基础,经济搞不好,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问题就无从谈起。因此,做民族工作的同志要树立的第一个观点就是发展经济,一定要把少数民族的经济搞上去。1979年10月经党中央批准的新时期党对民族工作的任务中就明确指出:要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建设事业,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落后民族逐步接近和赶上汉族的发展水平。经济工作是社会主义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中心这一思想的明确提出,对于逐步实现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重申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对于少数民族的“自治权”作了比过去更加明确的规定。

第六,提出了“两个离不开”的思想,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这样就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间的相互作用和共同繁荣的新高度,加强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有利于克服和防止大汉族主义和狭隘地方民族主义这两种错误倾向。

80年代末至现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的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总结我国几十年来民族工作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根据当前国内外形势发展的要求,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又作了许多新的贡献。这些新贡献集中体现在江泽民同志和李瑞环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几次谈话上,其要点是:

第一,进一步强调了我国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做好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江泽民同志说:“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对当前存在问题的潜在危险性,要十分警觉,切不可掉以轻心。”(注:江泽民:1993年11月7 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民族问题是关系我们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教训再一次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注:江泽民:1993年11月7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第二,在解决民族问题上强调了“三句话,一个中心”的根本方针。江泽民同志说:“在民族问题上我想强调三句话: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江泽民:1993年11月7 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瑞环同志说:“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最突出的问题是经济落后。经济落后可以导致一连串的落后,经济发展可以带动一连串的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总是落后,就很难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经济上去了,老百姓日子好过了,就能团结大多数,少数人搞分裂就没有市场,就不能得逞。可以说,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注:李瑞环:1994年7月4日在与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研讨班学员座谈时的谈话。)

第三,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基本内容作了精辟的高度概括。这就是江泽民同志所概括的著名五条(注:江泽民:1990年9 月在新疆视察工作期间的讲话,《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 )和李瑞环同志所概括的著名八条(注:李瑞环:1994年7月4日在与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研讨班学员座谈时的谈话。)。

第四,从祖国的统一、领土的完整、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否建成的高度,强调了我国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各民族之间必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互相团结。江泽民同志曾几次强调指出:“全党同志应当深刻认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国家的这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个民族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注:江泽民:1990年9月在新疆视察工作期间的讲话,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 )李瑞环同志说:“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我想从另一个角度,即国家构成的基本条件来说明。……大家常说的我们中国,包括9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56 个民族以及由这些民族组成的12亿人民这样一些最基本的构成条件。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就不成其为中国。这些条件不可割裂,领土不能分裂,民族不能分裂,人民不能分裂,如果分裂了,中国同样不成其为中国。中国少数民族有近一亿人口,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加起来超过全国面积的一半。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中国领土的完整、人民的团结,是以各民族的团结为基础的。没有各民族的团结,就没有国家的统一,破坏各民族的团结,就是破坏国家的统一。任何人,如果他自认为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是爱国主义者,那么他就必须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各民族的团结。在中国,讲力量和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力量和成绩;讲困难和曲折,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和曲折;讲前途和未来,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和未来。只有这样认识问题,中国才能在当今世界全方位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各民族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走向兴旺发达。”(注:李瑞环:1994年7月4日在与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问题研讨班学员座谈时的谈话。)江泽民同志还强调指出:“历史一再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退。这是各民族发展进步的一条重要的客观规律,也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强烈愿望。”(注:江泽民:1990年9月在新疆视察工作期间的讲话,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 )“我们总的口号,还是各民族大团结万岁!”“各民族之间一定要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

第五,强调指出了要警惕国外敌对势力进行的民族分裂活动。江泽民同志说:“建国以来,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藏和新疆的渗透、分裂、颠覆活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注:江泽民:1990年9月在新疆视察工作期间的讲话,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 达赖喇嘛在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支持下至今仍然坚持“西藏独立”的反动立场,搞民族分裂主义,破坏祖国统一。“无论过去和现在,国内外敌对势力总想在分裂新疆上打主意”;“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的变化,国内外分裂主义势力互相勾结,加紧进行妄图把新疆从祖国的大家庭里分裂出去的阴谋活动,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注:江泽民:1990年9月在新疆视察工作期间的讲话,《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 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他们搞分裂主义活动的手法, “一方面是以狭隘的民族主义为号召,挑起民族矛盾,制造民族分裂;另一方面是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煽动民族分裂”(注:江泽民:1990年9月在新疆视察工作期间的讲话,《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 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所以, 各民族的干部一方面要教育和带领包括本民族在内的群众,投入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中去;另一方面又要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第六,对涉及民族问题方方面面的具体政策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使我国的民族政策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民族政策的完整体系,除了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和民族区域自治这些基本政策和制度外,还包括由这些基本政策和制度所决定所体现的一系列具体的民族政策和制度,如关于少数民族干部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经济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统战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人口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教育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化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方面的,关于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方面的等等。这些少数民族方面的具体政策和制度,都是党和国家在这些方面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同各个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相结合制定的,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一般和特殊的统一,既包含了祖国各民族大家庭的共同利益,又包含了各个不同民族的自身利益。全面正确地理解和贯彻落实这些少数民族的具体政策和制度,不仅对于真正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和民族区域自治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今后逐步实现民族融合和民族消亡,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总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有一个创立、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它是唯一科学的民族观。它的科学性就在于它不仅是来自实践的,而且又是回到实践被实践证明了的。它并没有穷尽民族和民族问题方面的真理,只是开辟了不断认识民族和民族问题方面真理的道路。历史已经证明,今后还会证明,只要我们坚持按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观去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我国各民族的关系必将愈来愈融洽,各民族的团结必将愈来愈巩固,我们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就能够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对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收稿日期:1998—09—10

标签:;  ;  ;  ;  ;  ;  ;  ;  

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产生、形成和发展_民族问题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