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的道德追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众论文,当代中国论文,道德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世纪之末,中国大众文化仍是一个问题较多的领域。作为一种现代文明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存在的合理性,而大众文化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所带来的负效应也让人感到忧虑,由此引发了理论界对大众文化的批评。在这种情况下,一味的指责或消极的无奈均不可取。中国的文化建设,需要我们对大众文化作出科学的评析,给予其合理的价值定位,并自觉地加以引导和规范。那么,从道德的角度看当代中国大众文化,我们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一、道德内涵是大众文化无法回避的问题
市场经济运作系统的基本形成,带动了具有商品属性的“文化工业”的形成。面对大众群体的休闲潮和文化渴求,大众文化以其娱乐性、流行性和大众参与性接近人们的日常生活,迅速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文化形式。社会生产的商品化,为大众文化的兴起提供了消费需求,大众传媒手段的发展,实现着技术对文化载体的改造。大众文化的商业特征,使文化作品的创作成了“制造”,构思成了“策划”,欣赏成了“消费”。大众文化以其感性化、模式化、平民化为特征,成为与主流文化、精英文化并立的文化形式,成为满足大众欣赏口味的消费文化。
大众文化的崛起,是中国以往的政治文化或启蒙文化向娱乐文化的转型,也是从传统的审美文化创作向文化产业的转型。这大大推进了文化平民化的进程。然而,在这种文化的大众化转型中,异军突起的大众文化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游戏性的娱乐文化特征,成为一种无深度的平面文化。在越来越多的场合中,大众文化产品取代了主流文化或精英文化的空间。由于在众多的大众娱乐文化中,强化和突出了文化形式的感官刺激功能、游戏功能和娱乐功能,文化中应有的道德理性、审美价值、思想深度、终极关怀等内涵不断被削弱。许多大众文化消费者,是在一种忘却自我意识或自我判断的状态下,感受着高科技手段带来的某种浪漫、奇异、刺激。大众文化产品所具有的某种感官的诱惑力,造成接受者感官和心理的压力,使其感性能力畸形增强而理性能力日趋萎缩。消解主题,消解人性深度,消解艺术个性已成为许多大众文化作品的风尚。也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情况,大众文化传播中普遍存在着拒绝道德追求,只求当下快乐的道德虚无的文化心态。浅薄的幽默和调侃代替了理性的思考。一切似乎都是空乏和无聊,流行音乐中回荡着“一无所有”、“无地自容”、“糊涂的爱”……,影视作品中,各种市民情节剧、惊险动作片、通俗轻喜剧、青春言情片,大多提供的是一些无深度、平庸无聊的生活模式,那些“嬉皮士”形象和粗俗的武打,以及帝王生涯、宫廷内幕、名人隐私等画面,诱导大众消解现代社会所必需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进取精神。大众在消费大众文化中丧失着自己的崇高感,“跟着感觉走”、“潇洒走一回”、“不必问为什么”、“过把瘾就死”式的玩世不恭形象,使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刻意去模仿,放弃了理想和道德追求,丧失了现实的责任感和道义感,以至于无理性的潜意识、生命意识、性意识得以凸现,而认知理性和道德理性却被湮灭,非道德意识成为大众文化中的主导意识。
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文人在“拜金主义”驱动下,丢弃了自己的“文化立场”和“岗位责任”,为追求商业利润,走向庸俗或媚俗。他们过度渲染性与暴力,在性心理和性行为的描写上不是在歌颂爱情的崇高,而是在追寻感官的刺激;在通俗文化书籍中增加了伟人传略,但更突出了私生活方面的奇闻轶事;相当多的书籍打着“大众通俗文学”的招牌,推销着不健康甚至黄色的作品;很多武侠小说、公案小说不是着力描写为民除害、扶正祛邪的英雄人物,而是着力描写门派争斗、个人恩怨、封建家长制、因果报应思想;一些所谓“预测学”类的作品,以测字算命的方式宣传“宿命论”;还有一些大众文化作品,虽然基调是向善的,但其中宣扬的消极人生观、价值观使人感到压抑、茫然。
面对大众文化的复杂现状,一些文化人在努力探寻走出文化困境的途径,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大众文化就应成为区别于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远离道德,不谈思想,放弃崇高,实现感性快乐、轻松的休闲文化。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大众文化不是游戏,也不是道德说教。它既有自身的艺术特征,也包含着道德内涵。实际上,道德问题渗透在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大众文化制作者是否自觉意识到,一切反映人类现实生活的艺术作品都与道德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艺术的表达是无法回避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道德问题的。
应该承认,大众文化的主要功能是消闲和娱乐,但能否认为,满足大众消闲和娱乐的文化就可以远离道德,放弃“教化”的责任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任何一种艺术都具有一定的消闲、娱乐功能,艺术作品都是供一定范围的公众去读、去看、去听的。人民大众在工作之余,需要休息,需要文化精神产品来满足他们多方面的精神需要。当然,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多层次、多方面的,鉴赏水平或情趣也不尽一致。虽说我国是一个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大众文化主要消费者的审美意识和道德自律能力还处于较低层次和平庸状态。因此,我们既不能强求大众都选择主流文化或精英文化,也不能人为地阻止公众去选择大众文化。在这种情况下,大众文化既要满足为数众多的文化消费者消闲、娱乐的价值需求,又必须考虑大众文化消闲、娱乐的格调或文化品位问题。
必须指出,任何一种文化,其价值不仅在于展现人类历史过程中的生存状态,还在于它始终在引导人生的选择。无论某些大众文化制造者怎样标榜其作品的“纯娱乐”性,事实上,它都在向大众心灵或隐或显地渗透某种伦理情感,灌输一定的思想倾向和人生态度。当一些大众文化作品渲染肉欲、性恶,或描写门派争斗、个人恩怨等内容时,就是在诱导大众去接受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非理性主义的人生态度。像一部一度走红的电视系列剧主题歌歌词所言的:“何不游戏人生,管他虚度多少岁月……”实际上表达了一种颓废的人生观,无益于人的身心健康。尽管我们不能要求大众成员都来关心终极价值,参与精神层次的设计,但大众阶层也应具有最低限度的人类同情心,存有正义的情感和职业道德意识,采取健康积极的人生态度。为此,大众文化的消闲、娱乐,应该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即引人向善,而不是引人向恶,这是文化建设的道德原则。
当然,我们并不是要把大众文化演化成道德教科书,而是要在保持其消闲性和娱乐性的同时,喻示健康的人生态度和向善的道德精神,即“寓教于乐”。为此应该给大众文化注入人文精神,让其承担起提升大众审美情趣和道德理性的“教化”义务。这实际上是大众文化应有的价值取向。如果大众文化片面强调其产品的商品交换价值,一味迎合接受主体低俗的欣赏趣味,甚至诱导或怂恿他们对感官刺激的兴趣,放弃崇高,丢弃道德,就会对精神文明造成污染。
二、道德关怀是大众文化创作者的历史使命
大众文化无法回避道德,它不可能远离道德,成为“纯粹”意义上的娱乐游戏。艺术形态的大众文化应具备“道德智慧”,也就是说,它应该通过审美品质去包容道德判断,使民众在休闲、娱乐中滋养其道德素质,培养其健康的人生态度。如果我们的消闲娱乐文化能够真正做到“寓教于乐”,而不是只“乐”不“教”,大众文化将成为当代教育最通达、最广泛、最具有接受性、最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因此,大众文化在未来民族文化建设中应负起责任,承担起开启大众心灵、培养大众道德良知的义务,使大众不断走向更高层次的艺术审美。为了社会的文明,为了高扬道德理性,也为了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大众文化的制作者和经营者应该坚持道德操守,坚持文化正义,消除大众文化中的垃圾。文化人应该保持文化人的人格,自觉抵制放弃道德立场和原则的媚俗行为。
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得不面对大众文化产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大众文化产品需要考虑文化消费者的需求,需要获取商业利润。但是,作为文化产品,必须考虑社会效益,如果单纯以获利的大小为取舍标准,那么真善美和假恶丑、进步与反动、健康与腐朽、文化与反文化的差别就可能被抹煞,就会出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分离,产生社会负效应。这种情况表明,大众文化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该寻找到大众文化产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既不能脱离大众文化消费者的需求层次和欣赏情趣,也不能让低级庸俗的文化劣品毒害大众的心灵,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在考虑商业“卖点”的同时,寻求或注入道德与艺术的“亮点”。每一位有社会责任感的大众文化创作者都应该承担起这份义务,通过其作品体现他对人类社会和中国未来发展的道德关注,通过创造最受大众欢迎的文化形式,表达对社会上不公正的、丑恶方面的批判与否定。实际上,那种对人类失去理性思考、缺少道德文化底蕴、漠视审美价值的文化作品,只能是空泛平庸之作。文化人格的丧失,必然使其作品失去审美价值,从而引诱大众文化消费者的堕落,使其文化消费停留在肤浅和平庸的水准,这就将大众文化推向了一种恶性循环之中。
从根本上讲,大众文化生产者的道德关注和承诺是一种人生价值取向,是为谁服务、向谁负责的问题。无论生产者在自己的作品中描绘的是普通人的生活,还是达官贵族的生活,无论是失恋的烦绪,还是爱的追求,无论是宫廷秘史,还是名人轶事,他都回避不了伦理情感和道德意义,都在表达某种善恶评价和人生态度。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297页)这里所说的价值,指的就是伦理价值。实际上,艺术作品中的伦理情感和人生态度,体现着创作者的道德关注,展示着创作主体的道德人格。这样讲并不是要求大众文化也同伦理学一样,从善与恶的规定出发,自上而下地作出逻辑的推论和解释。相反,大众文化的道德判断和生活价值,是一个自下而上的体验过程。大众文化道德意义的生成,是其接受主体对创作者道德判断的再判断。也就是说,创作者以艺术方式表达了某种道德判断,文化消费者则在情感接受中体验这种道德理性。因此,大众文化的生产者,在满足大众较低审美需求的同时,必须考虑道德精神的注入;在满足大众感性化娱乐需要的同时,应有意识地引导其崇尚审美,逐步提升其文化素养。人们的文化素养越高,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档次越高,需求量也越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越好。
目前,中国的大众文化产业方兴未艾,如果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它将以现代文化传播方式产生常规艺术手段或表达方式难以达到的“教化”效果。
如何提升中国当代大众文化的格调或品位,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呢?
首先,要在大众文化创作中确立文化产业与道德理性相统一的原则。大众文化作为精神产品必须讲求文化格调并不断提高文化品位。无论其接受对象是谁,都不可无视“教化”功能,不能无视道德责任。从事大众文化的知识分子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文化人格。面对大众文化接受主体目前普遍存在的艺术修养水平不高、道德自我批判能力较弱的状况,文化人应该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引导大众的娱乐、消遣向着符合人类道德理性的健康方向发展。
其次,应加强文化发展的整体战略的设计,加强主流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相互渗透,明确各种文化的价值定位。应该说,主流文化以意识形态的教化为宗旨和归宿,强调社会发展的意识观念的统一;精英文化作为一种知识话语,它以高雅的艺术表达方式,表现着宏大的文化视角和厚重的历史感。当前,文化的市场化冲击着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娱乐倾向中的道德虚无主义心态和享乐主义价值观,影响了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所维护的道德秩序。与此同时,大众文化又以强劲的发展趋势侵占着主流文化或精英文化的空间。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引导文化消费的过程中,培育文化市场。从现实出发,一方面,大众文化应以主流文化为价值取向,借精英文化的引导提高自己的文化品位;另一方面,主流文化或精英文化也应该借助大众文化媒体或形式,寻求在现代文化背景下传播的更广阔的空间。
总之,大众文化创作者应该保存一份理性和清醒,在纷杂的文化氛围中保持自己独立的文化人格,去发掘、弘扬、创造那些有利于提高大众道德精神的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