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创新和实践,雷电灾害的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如何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来减轻雷电灾害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摆在各级气象部门面前的重大研究课题。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数据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大数据的概念应运而生。利用大数据概念,收集防雷安全监管相关数据,用“大数据”方法对各类数据进行整合开发,提升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关键词:应用大数据;防雷安全监管
引言
大数据元年以来,大数据带来的信息风暴正在改变着人类的生活、工作和思维模式,大数据技术也正在不同程度地进入到各行各业,并为各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数据的本质并不在于“大”,而在于以崭新的思维和技术去分析海量数据,揭示其中隐藏的信息、知识、人类行为等,进而由此创新产品、服务、管理,或是预测未来趋势。所以,大数据既指海量的数据,也指处理海量数据的技术和工具,还指利用海量数据的思维方式。防雷安全工作重在“防”,要做到在主动作为中有效的“防”,就必须“知己知彼”。知己,即掌握防雷检测队伍技术水平、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知彼,即掌握辖区内雷电活动规律、防雷保护对象相关情况等。显然,要做到知己知彼,实现有效防控雷电灾害,必须要有数据做支撑,必须要广泛收集数据、精确分析数据、合理地应用数据分析结果,从而在数据价值实现最大化的同时,促进防雷安全工作效益的提升。
1大数据分析方法处理数据
1.1描述型分析
描述型分析主要描述发生了什么,需要广泛、精确的数据,并需要有效的可视化。防雷安全相关大数据包括基本气象数据、安全生产重点单位数据、地理信息数据、雷灾数据、防雷检测中介数据、服务对象数据等,这些数据都可以精确描述,都可集成地理信息做到可视化。例如,当雷暴天气发生时,大气电场仪观测的数据、闪电定位仪资料、雷达图、云图可以实时在地理信息系统GIS上显示,雷暴影响范围内可显示有多少家重点单位及其精确位置。
1.2诊断型分析
诊断型分析主要分析为什么会发生问题。在诊断性分析中,首先需要了解与结果可能相关的因素。在对数据描述型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数据,深入数据分析,提取数据核心特征,在广泛的数据中分析相关性。利用防雷安全相关“大数据”,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基于数据驱动的决策及应对,加强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于大数据技术的协作。
1.3预测型分析
预测型分析描述可能会发生什么问题。在预测型分析中,通常需要构建一个预测算法模型,用来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预测某个相关参数、预测发生的时间等。数据的多样性和关联度对预测结果会产生重大影响。预测算法要符合防雷安全相关规律,能对历史事件进行验证,预测结果要确定符合历史事件。预测模式验证准确后,在事件发生时,需要自动运行模式算法,确保自动描述事件的发生及结果。
3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原则
3.1体现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原则
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是防雷安全监管的核心,只有主体责任单位自身才能直正掌握防雷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落实各项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控制雷电灾害风险。因此,防雷安全监管的核心就是监督主体责任单位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分管领导和专人具体负责,落实防雷安全宣传、各项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完成法定的防雷装置定期检测义务,并根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一整套防雷安全生产台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气象部门督促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方式就是通过对防雷安全生产台账的检查和定期、不定期地将台账与实地检查情况进行核对,以此来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3.2“风险性”监管原则
“风险性”监管是指必然存在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辨识、控制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危害发生的可能性。那么防雷安全“风险性”监管就必然涉及雷电灾害风险源、雷电易发性、危险因素控制和主体责任单位防雷风险等级划分等,并以此为抓手对雷电灾害风险进行控制。因此,传统监管方式下只问监管对象是否完成防雷行政审批和定期检测,而不对雷电灾害风险进行控制已不能适应当前国家对防雷安全监管的要求。高效监管原则防雷安全监管模式由封闭式直接监管向开放式间接监管转化,监管职责由注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监管向降低雷电灾害发生可能性的“风险性”监管转化是当前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职能最重要的变化。这种转变对气象部门运用监管措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防雷安全监管的维度大幅度扩展,在原有“防雷行政审批办理”和“防雷定期检测开展”两个监管维度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了“防雷安全风险等级划分”“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规范”等三个维度,监管难度和工作量大增。气象部门具体防雷安全监管措施则从以前的单纯内部行政管理变为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信息管理、检查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防雷装置检测机构检测信用评价和气象部门防雷行政执法四项,如果进行细分,则涉及更多具体措施。如果按照传统监管方式进行监管,将涉及庞大的人力物力,必须采用更加高效的信息化监管手段,将大部分监管职能通过监管平台实现,才能提高监管效率。
4大数据应用于防雷安全的结论
4.1建立了防雷监管双主体控制体系
双主体是指作为防雷安全监管主体的政府和作为防雷安全责任主体的企业,可以分为企业账户和监管账户来使用平台。大数据平台可帮助企业自查自纠、自学防雷安全相关知识,了解自己的防雷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可帮助监管部门明晰企业防雷安全状况,做到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雷检测报告等信息一目了然,加强执法检查,有效地从源头排除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很强的指导意见,节约人力、物力、时间。
4.2建立了科学的雷灾分析模式
以前的雷灾发生后,都只能经上报了解后,通过剩磁仪测量受灾地点周围剩磁数据,大概评估受灾原因。现在通过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雷灾发生时的各相关数据。比如精确的雷击时间,雷击经纬度、高度、强度,受灾地点类型,防雷设施状况,人员经济损失等,分析雷灾的成因,排查防雷安全隐患点,通过整改,以减轻雷灾造成的损失。
4.3建立了全新的雷电预警发布系统
通过分析大气电场数据变化,可提前预警雷电的发生,并在地理信息系统上显示雷暴可能发生的范围。结合其他气象要素,可以对雷暴持续时间、强度、范围等进行预测性的分析。做到雷暴发生前20min,通过预警发布系统将信息发布给雷暴范围内的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做好防雷应急准备。同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把可视化的预警信息通过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向公众发布,让民众做好防雷准备,减少可能发生的雷击伤害和损失。雷电预警发布系统做到了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加强了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结语
当下防雷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及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需要相关政府工作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只有严抓强打、提高企业以及监察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对防雷电灾害防治工作一丝不苟,才能提高现阶段我国整体雷电防治工作进展程度。这是一个伟大且艰巨的任务,减少雷电天气的危害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杨轩,敖红斌,谢佳杏,等.防雷服务市场监管现状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8(28)40-41.
[2]仲杰.浅谈如何做好防雷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J].农技服务,2017,34(17):140.
论文作者:1王伟东,2寿理达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5
标签:防雷论文; 数据论文; 雷电论文; 安全监管论文; 主体论文; 责任论文; 风险论文; 《电力设备》2018年第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