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手机媒体在政府信息发布中的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息发布论文,浅谈论文,作用论文,媒体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09)05-0066-05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这为人们最基本的知情权提供了法律保障;2008年5月中国电信行业重组,2009年初中国3G牌照发放,随之而来的3G将会使手机媒体的作用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短信、电话及上网等基本功能,它还可以作为信息,尤其是政府信息传播的一种特殊媒介。
现代社会,随着人们民主意识及知识水平的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质与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他们希望用最短的时间掌握最多、最新的信息。但由于传统媒介在信息传播中的时空限制,再加上政府在信息发布中的故意失真及保留,使公众无法清晰地了解政府的各种信息及各项活动。所以,将手机媒体运用到政府信息发布中,可以使公众更加全面而深入地了解政府,有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及和谐社会的发展。
一、手机媒体的特征
匡文波(2006)认为,手机媒体是一种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工具;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就是具有通讯功能的迷你型电脑,而且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的延伸。于凤静认为,手机媒体是以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信息传播载体[1]。所以,手机媒体是以手机的独占性为基础,创造了一种超越网络媒体的个性化媒介。另外,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2008年8月3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至7月底,我国手机用户数超过6亿,前7个月月均增加870万户,这样一个具有广泛覆盖群的媒体平台,是以前其他媒体很难企及的。所以,笔者认为,与传统媒体相比,手机媒体有如下特征:
1.可移动性与便捷性
手机的可移动性与便捷性是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望尘莫及的,即使是笔记本电脑,其便携性和网络覆盖也远逊于手机。它的可移动性也使人们突破了时空的限制,能够随时随地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符合受众在移动状态、工作空闲、日常休闲等各种情况下利用媒介获取信息和娱乐的心理倾向。所以移动便捷性使手机为受众所提供的报偿保证远远高于受众使用它的费力程度。例如,在“伦敦爆炸案”案例中,市民威廉·达顿用手机拍摄了照片,然后在博客中以图片直播方式“报道”了现场状况。
2.精准性
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通过手机套餐定制服务、位置管理,针对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爱好的用户,进行分众,将特定的信息向特定的用户进行精准传送。这样,通过手机,用户只得到他们想要的信息,而不是大量无用信息和有用信息混杂。利用手机媒体,公众将是主动地索取信息,而非被动地接受信息。
3.互动性
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在于,手机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媒体平台,受众在接受信息之后,可以通过发表意见、参与调查及评论等来反映自己的“心声”。而此时,用户不但是信息的接收者,也能成为信息传播的参与者,即信息的传播者。
4.传播信息的全面性
手机媒体发布信息的全面性不仅是内容方面的全面性,同时也包括在形式方面的全面性。在内容上,它与传统媒体一样,发布新闻、娱乐、体育、财经等方面的信息,还可以对一些突发事件、实时新闻等以更快的速度传播,使更多的人全面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在形式上,除了传统媒体的图文格式外,它还可以利用音频、视频等方法,使其展现的信息更加深刻。
5.受众的广泛性
一个媒体的形成,离不开受众基础,庞大的手机用户数量正是手机媒体崛起的希望。随着技术的革新与消费水平的提高,各个阶层的公民拥有手机已成为可能,这种可能进一步促成了广泛的地域覆盖和实体覆盖。
而传统媒体由于受发行数量、地域、网络等因素的限制,只能针对特定的、专业的或知识水平较高的用户,它不像手机那样可以全面普及。2008年,我国手机用户超过6亿,这也是手机媒体崛起的不可阻挡的趋势。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新兴媒介,手机媒体的可移动性、便捷性、互动性、使用广泛及发布信息全面等优势使其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海量信息,尤其是对政府相关信息的需求。所以,利用手机媒体的这些优势发布政府信息,可以让最广范围内的公众了解政府的相关信息,使政府的各项政策更好地被公众认知,增进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政府信息发布的效用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这样定义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目前学术界对其定义,除了在表述上有一定的差异外,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认为政府信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在其管理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拥有的信息”[2]。
政府信息按照密级程度可分为一般信息(或可公开信息)、秘密、机密、绝密信息。余珊珊[3]将政府信息分为:可以完全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只在指定的系统或部门之间(含内部)共享的信息;只在本系统或部门内部共享的信息;只对某一或某些特定的个体开放或完全保密的信息。其中,只有第一种可以完全对公众公开,主要包括政府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信息。
对于政府可公开的信息,以“业务和信息类别为依据、固定类目和非固定类目相结合”的规则,可以将政府公开的信息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统计数据类及其他等六大类[4]。综上,笔者认为,可以将政府发布的信息分为:宣传政策类、提示类、亲民类、征求意见类等。
目前,随着现代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公民的民主意识逐渐增强,对于公共信息,尤其是政府信息的需求逐步增多,这便要求政府在充分保证公民知情权及参与权的基础上发布信息。但是,由于我国政府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限,深度广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狭窄,主要局限于传统媒体和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存在故意失真的现象,发布的信息真实度不高。所以,为了全面推进我国民主社会的建设,必须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广度、深度和真实度。这样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效用:
1.政府信息发布是对公民基本知情权的保障
中国传统思想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所以对公众实行“愚民政策”。但随着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民主意识得到了提高,更加注重自己的基本权利,尤其是基本的知情权。对公民来讲,知情权是其基本权利之一,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发布信息,以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而言是一种义务,而非一项权利,所以,政府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主动向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保障人们基本的知情权,满足人们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公民民主意识,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
2.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偏低客观上要求政府信息发布
在西方世界,除法律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少数信息外,大部分信息都是公开的。但在我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政府信息公开却是“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这导致政府公布的信息大都是形式上的大政方针、政策和一些“红头文件”,如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济规划与计划等;而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又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却未公开,如政府领导成员的职责、履历,招标采购、重大基金项目和公益事业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等。由此可知,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很有限。所以,政府必须尽其努力,履行发布信息的义务,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满足社会的信息需求。
3.政府信息发布是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
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得的,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和公正性。由于政府信息包含很多政策信息、市场信息、服务信息等,对企业和个人考察社会、分析市场,进而科学地安排生产、生活,合理配置资源等具有重要的参考、指导价值。长期以来,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布,得不到开发利用,背离了行政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宗旨。而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人们迫切需要政府信息所包含的重要经济信息资源,以调整、安排经济社会活动,获得经济利益,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4.政府信息公开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时期,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还需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容易滋生腐败。而政府信息公开就是要把政府工作、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政府对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公信力的需要
加强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的权威主要体现在突发事件中政府的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突发性、紧急性,以及事态发展的不确定性,使应急管理面临严重的信息匮乏、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决策困境。在这个意义上,政府信息传递和处理成为制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要素,成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中的核心内容。只有将政府的各种最新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公众,才能减少人们的恐慌心理,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综上,由于我国政府信息发布的广度、深度、真实性有限与公民民主意识提高对信息的需求量的增加是矛盾的,也与社会的发展不一致,所以,为了充分保证民主社会的进程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充分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此时,手机媒体的发展,为政府信息发布提供了一个机遇,利用其广泛性与便捷性的优势,可以让政府最大程度满足公民与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手机媒体的工具性作用
随着3G的纵深发展,手机媒体将成为人们之间信息交流的主导工具,而将其优越性运用到政府信息发布中,对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快政府民主化进程的推进有着重大的作用。
1.手机媒体的可移动性与便捷性可以使政府信息最便捷地传递
法国数据处理与自由委员会报告指出:“信息就是力量。”[5]与传统媒体及网络媒体相比,手机移动性和便捷性的优势能够使公民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了解各种他想知道的信息;政府利用其可移动性和便捷性,可以迅速地发布一些危机事件或突发事件的信息,以将事件的社会危害性降到最低。
2003年广东爆发“非典型性肺炎”的信息,首先被手机短信大量传播,引起一片恐慌,最后政府也同样是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平息了风波。2005年3月,天津市发生了一起牛奶投毒事件,政府紧急部署移动运营商发送手机短信传递信息,及时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在应对2005年4月中下旬的反日游行中,北京市公安局在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进行广泛宣传政府公告的同时,还利用中国联通的短信平台10010和中国移动1860短信平台向北京市的近90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手机短信,传递政府的声音,及时化解了此前谣传的五一期间北京将有反日游行的谣言[6]。2005年,我国东南沿海多次遭到台风袭击,就在台风来临之前,政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统一向市民发布最新信息,预告台风登陆的时间、地点和风力,同时将应对台风的常识发布给公民,收到了良好效果[7]。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政府通过手机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关于灾区的最新信息、中央政府采取的抗震救灾的行动及国家最高领导人所做的工作,这些信息使公众最大程度感受到了政府的“亲民”,稳定了民心。
由此可见,利用手机媒体的可移动性和便捷性优势,通过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向公众传递信息,尤其是突发事件的信息,可以同步于事件传递信息实现全面覆盖,有效进入受众视线,让公众最快地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以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损失,稳定民心。
2.手机媒体的广泛性及信息全面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广泛性及内容的全面性
作为传统媒体,报纸受发行量、发行地域的限制,广播和电视受时段的限制,网络受终端及网络条件的限制,它们只能针对部分人群;而手机媒体受这方面的限制较少。目前,我国的手机用户已超过6亿,基本上遍布了全国的各省市,所以,利用手机媒体可以向所有有需要的人精准发布相关信息。这对于政府信息发布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发布政府政策及突发事件的信息时,它能够让最大范围内的公众了解政府信息,以达到有效传播。
另外,利用手机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不仅可以让用户了解到政府的规划与计划、政策走向,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还可以让公众了解到政府领导成员的职责、履历,招标采购、重大基金项目和公益事业建设,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等等,以保证公众最大程度地了解政府的相关信息。
2008年初的雪灾,由于各种原因,政府部门未能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以至于大量乘客滞留车站,对政府产生不满。试想,如果相关政府部门利用手机媒体真实地向车站旅客发布关于车次、天气的信息,也许旅客滞留的问题会减轻,人们也不会对政府怨声载道。所以,充分利用手机媒体用户的广泛性向最大范围内的公众发布全面而准确的政府信息,可以使最广泛的用户了解最大量的政府信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理解,进而支持政府的各项政策的实施。
3.手机媒体的互动性可以加强政府在信息发布中与公众的互动,建设沟通型政府
手机最大的特点就是交互性强。曾有一种媒体理论认为,受众要么接受一种给定信息,要么拒绝一种给定信息,受众没有自主性和参与性。但现代社会手机媒体的受众不再是“一般的受众”,他们的盲从度大大降低,自主选择性也相应地增强。2005年“超级女声”打破传统规则,利用观众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决定结果,既符合了公平原则,也增强了与公众的互动,迎合了公众的需求;现在部分广播及娱乐性电视节目中的短信互动也是例证。
但是,我国的政府信息发布基本还局限于“广而告之”的阶段。网络虽然有互动性,但由于受人们知识水平及终端普及的影响,它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据中国社科院2007年“互联网与政治及电子政务”调查显示:有45.6%的网民从不访问政府网站,经常访问政府网站的网民只有9.7%,政府通过网络开辟的信息公开渠道在较大程度上被闲置[8],而手机媒体可以克服这些问题。3G时代,手机的性能和上网速率将会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也将得到完善,届时,手机用户可以利用短信或电话方式,针对政府发布的信息进行评论,发表意见;而政府则通过信息发布平台给予相应的回应,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一方面可以充分保证公众对政府相关领域活动的参与权;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理解,使政府的各项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与落实。
另外,从政府的角度讲,政府信息发布义务的较好行使,可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与沟通,有利于沟通型政府的建设。利用手机媒体与公众沟通可以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使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更易于理解与接受;与外部的沟通,有利于增强公众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协调矛盾,创造良好和谐的建设环境。
四、结语
随着中国3G的发展,手机媒体将得到突破性的发展。从硬件上看,其上网速率更快,而且也将突破现在手机屏幕过小、读取信息不方便的限制;从内容上看,增值业务更多,内容更加个性化、丰富化;加上三网融合的趋势已不可逆转,届时手机媒体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吸引力将得到极大提升,真正成为视频、音频、图片、文字、动画相融合的多媒体形式。所有的传统媒体内容将被手机媒体全部包含,手机媒体将成为人们交流的主导媒介。
所以,政府利用手机媒体发布信息也是大势所趋,可以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海量信息的需求,同时也更加符合人们的消费习惯;对于政府来说,利用手机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可以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行为,建立与政府之间的信任关系,也是其由服务型政府上升为沟通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标签:信息发布论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论文; 信息公开论文; 公民权利论文; 传统媒体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