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华侨经济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_海外华人论文

论华侨经济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_海外华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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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虽有3500万,但其中的80%居住在东南亚国家或地区,其余的20%主要居住在北美、澳洲、欧洲及非洲。由于地理和历史的原因,中国大陆的居民自宋明以降,首先迁移的地区就是东南亚;他们或避战乱,或逃饥荒,或为欧洲殖民者所“招募”,背井离乡到海外谋生并求发展。经过数百年艰苦卓绝的奋斗,终于在南洋立住了脚,形成了颇有实力的东南亚华商群体。

海外华人之中还有一部人与东南亚华商不同,他们是中国大陆近百年来到西方学习科技的知识分子阶层,以及负笈欧美的南亚华商的后裔。这些人或有父辈的商业资本积累,或凭借自己的科技知识也在西方社会闯出了一片天地。但是其人口、经济实力尚不足以与东南亚华商平分秋色。所以,就海外华人经济而言,我们的研究目前还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地区的华商身上,通过对他们的研究以说明海外华人经济成长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一 华人经济在东南亚经济中的比重

随着本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上半期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出现了所谓的“东亚经济奇迹”。国外一些有影响的经济学家或未来学者也把研究的视野移向“东亚经济奇迹”,并吃惊地发现,海外华人商业在“东亚经济奇迹”中处于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

以研究世界商企集团兴衰机制而著名的日本樱美林大学教授井上隆一郎1994年出版了其专著《亚洲的财阀和企业》。他综观并分析了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东南亚经济社会变迁,得出结论:以华人为首的“少数派”在东南亚的商业活动中占主导地位。

从欧美诸国近代在东南亚国家或地区的殖民活动来看,大批中国沿海的农民或商人是作为劳工或逃难者来到南洋的。在那里他们通过长期的艰苦劳作,逐渐积累了小资本和商业经验,开始在当地社会和欧美企业之间起一些初级的商贸作用,这样,相对于当地的原住民而言,华人的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小商小贩。

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东南亚出现了许多新独立的民族国家。原来的殖民地宗主国势力逐渐消退,其在原殖民地留下的经济真空很快由华商来弥补,因此华商的经济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以及东南亚华侨华人在归化问题上的障碍,五六十年代某些东南亚国家暴发了排华、反华浪潮,致使这些国家的华人以及这些国家本身蒙受了巨大的政治及经济损失。七八十年代以华人为主流的香港、台湾、新加坡在经济上获得了奇迹般的发展,原来抑制华族(大部分华人已归化入籍成为当地华族)的某些东南亚国家认识到了自己经济发展必须借助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新加坡这样一个华人经济圈的实力和经验,抑制其国内的华族经济的政策有所缓解,而这些国家内的华族经济也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艰难地成长起来。

尽管华族在东南亚各国(新加坡除外,马来西亚的华人是第二大民族)是绝对的少数民族,在某些国家,如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还要受到不同宗教,如伊斯兰教、天主教的排斥,华族还是在艰难的情况下发展壮大了自己的经济,并以族群经济的方式融入居住地的国民经济。因此,“现在的东盟各国中,除华人占人口大半的新加坡之外,无论在哪个国家,华人都是少数派,而且除马来西亚外,华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很低,不到10%。但是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大部分雄厚的财团均在华人控制之下,他们在各国的商业活动中占有支配地位”(注:[日]井上隆一郎。《亚洲的财阀和企业》,生活,读书,新知识三联书店,1997年出版,第201—202页。)。

一位长期关注亚洲经济发展并做过许多实地考察的美国经济学家吉姆·罗沃也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论。他认为,除了台湾、香港、新加坡之外,在东南亚或西方国家中,华人只能算“零星的少数民族:通常是一个很小的民族,政治上无权,常常招致怨恨,有时还被辱骂和迫害”。可是他们还是在经济上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东南亚其他地方,海外华人的数量之小与他们对当地经济的超常控制是不相称的”。

在印度尼西亚这个拥有2亿人口的世界最大的伊斯兰教国家, 华族只占到600余万人,约为总人口的3%强。但从90年代早期的经济统计表明,印度尼西亚居全国控制地位的25个大商业集团中,有17个是属于华族所拥有。另据一位印度尼西亚投资银行家估计,印度尼西亚全部银行贷款的80%也是贷给华人的公司。

在泰国,华族人口大约也有600万,占泰国6000万总人口的约10%。但是泰国是一个以信奉佛教为主的国家,华人与原住民的融入较少有文化上的障碍,而且华族进行经济活动的社会、文化环境较东南亚其它国家(新加坡除外)要好得多。在控制泰国经济的100 个最富裕的商业家族中,大约90多个都是华人家族。而居泰国经济核心的曼谷,经济实力也主要由华人商贸家族控制。据一项70年代中期的统计,华人拥有当时泰国商业和制造业资产的90%以及泰国银行资本的一半。

在菲律宾,在近7000万人口中华人总数占不到1%, 华人的经济地位却高居各族群之首。由于菲律宾主要是一个天主教国家,华族与原住民的文化冲突并不像印尼、马来西亚那么严重。当然也有不少绑架、抢劫华商的案件,但总体上讲,菲律宾的华族经济发展还算平稳。据一项80年代末期的统计材料显示,菲律宾全国最大的67家商业组织的销售额的2/3是由华人公司完成的。在近二三十年的发展中,只有华族的经济能向老西班牙殖民家族的经济发起挑战,最终占到了菲律宾国民经济总量的约50%。

马来西亚也是以伊斯兰教为主的国家,其总人口约2000万,华人占总人口的28%左右。马来西亚独立后,在经济上基本上实行了限制华族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华族经济因在亚太经济圈中已形成区域经济网络,加之华族经济的资本、人才、经验、信誉及华人经济圈等方面的优势,马来西亚的华族经济仍然很雄厚;对马来西亚国民经济举足轻重的商贸财团仍属华人所有。

以这样少的人口,这样不利的发展环境,东南亚的华族还是通过自己勤劳友善的精神生存并壮大起来,构成所在国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在民族经济发展史上不能不称之为奇迹,而且“东亚奇迹的大部分是华人商业的奇迹”(注:[美]吉姆·罗沃,《亚洲的崛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38页。)。

曾长期关注亚洲发展并到过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访问并考察的美国著名未来学者约翰·奈斯比特,发表了他的新作《亚洲大趋势》。该书虽然主要是谈亚洲国家近30年来的社会、经济变迁,但其中的重要部分则是谈论海外华人经济网络的意义。作者在解释海外华人经济的重要性时援引了香港与日本的两项研究数据,以期说明亚洲近年的高速增长背后的经济动力是“海外华人”。

香港影响较大的亚洲财富评估杂志《福布斯》公布了亚洲十大证券市场——汉城、台北、上海、深圳、香港、曼谷、吉隆坡、新加坡、雅加达和马尼拉——中的前1000家上市公司,其最高市值总资产额为1.14万亿美元,这个数字也占到了十大证券市场总资产的89%,而这1000家上市公司中有517家最大的独立股东是华人。 也就是说亚洲证券市场上华人(包括大陆的少量上市资产)资产约有5410亿美元,占全部市场资本额的42%。这无疑是一个颇能说明问题的比例数字。

同一时期,日本东京的富士通研究所调查了亚洲5 个主要国家的上市公司,发现其资产额中的绝大部分为华人所有。在泰国市值总额的81%为华人所有;新加坡市值总额也是81%为华人所有;印度尼西亚市值总额的73%为华人所有;马来西亚市值总额的61%为华人所有;菲律宾市值总额的50%为华人所有。

除了上市公司的资产统计数字之外,分布在亚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经济细胞主要是成千上万的中小型商贸企业,它们占到了这些国家和地区中小型商贸企业的90%以上,为当地社会提供了一半以上的就业机会(注:[美]约翰·奈斯比特,《亚洲大趋势》,外文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第11—12页。)。

从证券市场的虚拟资本统计来评价华人的经济总体水平未必完全可靠,但它却比较可信地反映了华人商业资本的原有水平和扩充方向。在华人的上市大公司中大部分都是由中小型商贸企业演变而来,同时通过资本和经济活动也可看出,华人的族群经济从简单、原始的商贸经济向区域经济或国际经济转化也是为了谋求更安全的商贸经济空间。但就华人经济的基础和发展趋向而言,商业活动仍是其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华人经济目前也只能依赖现实而灵活的中介商业活动配置好资本、技术和市场这些资源。

二 商贩:海外华人经济的发迹点

尽管现在美欧有近百万的华人属于科技阶层,他们的经济活动并不在华人传统的商贩领域,而是在高科技领域;他们的经济生活也与西方其他种族的知识阶层无大的区别,但他们有着与广大东南亚华商完全不同的背景。他们或是从原来的华人国家,如中国、新加坡或东南亚诸国、港、台、澳地区到西方留学,或是东南亚华商的第二、第三代传人,后一种人不仅是到西方学习科技,而且还负有开拓家族经济空间的使命。所以,从西方社会华人知识精英的经济活动看,低层次的商贸活动在整个西方华人经济活动中所占比例极小。

当然,我们偶尔也从一些西方华人社团的材料中读到一些华人的低层次的商贸活动,如大陆人到美国开餐馆、浙江人到法国从事皮贸或成衣加工等活动,印支华裔难民到欧洲大陆开杂货店之类的讯息。但这些目前已不构成华人在西方社会从事经济活动的主流。这些讯息之所以还有价值,正在于它们颇能说明,在没有科技知识和家族资本积累的前提下,华人在海外的经济或谋生活动只能从零星的商贸开始。一二百年前华人的祖辈们到东南亚或美澳都经历了这样一段艰辛的过程。早在唐宋时代,由于中外文化与经济的沟通,已有中国人到南洋一带去拓展生路。像广东、福建、浙江这样沿海的南方地区,人们经常有机会接融波斯商人或胡商,经商致富的观念不能不对他们产生影响。加之胡商在中国的通婚和交友,一些中国人在逃避战乱、谋求致富等心理的驱使下,也到南洋诸岛去从事一定的商贸活动,成为最早的海外华人。

中国历史上北方贵族的南渡活动也促进了南方的商业活动和向南洋的迁移。东晋、南宋北方社会变故,王室、贵族大都南迁。到了南方,紧缩了的国家财政不可能再给养原来北方的大家贵族,迫使他们中的不少人要靠经商维持相对体面的生计。他们有一定的从商资本,较广的社会关系,较高的文化知识;他们经商增强了南方原有商业活动的活力,而且在思想上较容易接受以迁徒求生存的事实,所以,一有变故或商业机会的吸引,他们也不会犹豫到海外谋求发展。奈斯比特所描述的海外华商发展的历史也多少触及到了这一层。他说:“中国的天堑长江,把中国人分成了南北两部分人。历史上,江北人追求仕途荣华,而江南人则重利重商。……多少世纪以来,南方的商贸和北方的官宦一直关系不顺。南方人对官府一向畏惧,竭力避免官府注意他们的财富,保持低姿态以不受贪官污吏的搜括。他们远离权力中心,只在必要的时候用行贿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地位和生财之道。数百年来,南方商贾阶层已习惯于这种处世原则。他们在沿海地区积极发展商业,满足于改善家族的经济状况。一旦家乡遇上灾荒,他们便背井离乡到新天地去继续这种生存方式。”(注:[美]约翰·奈斯比特,《亚洲大趋势》,外文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他的这一段话还可以进一步地解释为,由于广大南方沿海地区商业传统的存在,凡是想借此而向南洋逃难求生的人都在离开大陆前受到了商贩精神的启迪,甚至还在这里积累了一点商贩经验。这种精神启迪和实践经验对于他们日后出海在异乡文化环境中谋生是十分重要的。

中国向南洋的早期移民从事于商贩活动还可以追溯到农业文明留在他们身上的乡土意识。他们最初漂洋过海所到的地方是想象中的荒蛮之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都十分陌生。他们既不被当地接受,而自己也常想聚财致富后就荣归故里。他们从事商贩活动一是遭遇变故即可迁移,二是不被田产家舍所羁。这样的经济活动方式也可更多地避免因土地田产而陷入与原住民的冲突,以期维系华人在海外的生存与发展。“大多数华人迫于环境而从商。本世纪初,留下来的早期移民暂时被排斥务农,因为他们会被土地拖住。他们的后代继承家族生意,主要是做贸易,因为利润丰厚。同样,因为他们是非法居民,他们不能成为专业人士。”(注:参见《华侨华人资料报刊剪辑》,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编,1996年第1期,第3页。)早期移民出国经商谋生并没有我们现在所谓合法居民或争取永久居住权这一说。他们即便客死域外,也还要托亲朋好友帮其尸骨还乡。这种状况是我们读早期中国移民的有关材料时所屡见不鲜的。因此,他们要求他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和财产也应有这种方便的流动性,以期结束在海外的客籍生活时能归有所获,荫庇家人。

近代意义上大量的华人向东南亚的移民活动应该从鸦片战争以后算起。英荷殖民者为了在马来亚(即今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兴办烟草业、橡胶农场,开掘锡矿、金矿,营建公路、码头,兴建商贸城镇,从广大的中国南方沿海地区招募了大批契约劳工,即所谓“猪仔”。由于马来亚、印度尼西亚的原住民当时还没有从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分离出来,加之当地民众对殖民者的反抗情绪很大,英荷殖民地的经济只能就近从中国沿海寻求劳动力。这些主要由中国破产农民构成的近代劳工到了殖民地后,经过劳动资源的重新配置,有不少人从劳工中分离出来,成为当地的零售商贩,另有一些有商贸意识或经验的中国移民逐渐演变成了英荷殖民公司、洋行与原住民间从事原材料收购和工业品销售的中间商。经过一百年的惨淡经营,海外华人的主要经济活动便集中到了商贸方面。当然在居住国对华人经济各种限制的条件下,也还出现了像李光前、林绍良、郭鹤年这样的“橡胶大王”、“水泥大王”、“食糖大王”。但东南亚大量的华人还是只能把自己的经济活动局限于中小的商贸企业。

所以,从海外华人经济活动的过程来看,早期的华人经济活动主要是小商小贩,这也就是研究者们通常总结的“三把刀”经济。即理发刀、裁剪刀和菜刀。即便是目前东南亚的大部分华商,仍然是以小商小贩为主。而新近一二十年到欧美的非投资性或非高知识背景型华人移民,他们大部分所赖以谋生的经济活动仍是小商小贩。在东南亚国家是以日用杂货店为主,在欧美则是以餐饮业为主。在这个层次上的海外华人经济活动仍体现了一百多年前老一辈的华人海外谋生的经营景象。

现在虽然大部分海外华人都归化而入了居住地的国籍,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还是以商贩活动谋生,重复着他们先辈们的经营活动,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心态已从“落叶归根”转入“落地生根”,经济活动也从商业向其它行业扩展;他们还特别注重对后代的教育投入,希望后代能在更广阔的经济领域获得成功。总之,创业时期华人商贩的艰辛仍可从现代的文字材料中读到。

在欧美从事商业活动的华人大部分都集中在餐饮业。在西欧、北欧、北美,大多数从商谋生的华人都在餐饮业上竞争;他们相互压价,致使华人开的餐馆虽数量极多而利润甚低。另外一个隐忧就是餐饮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据美国华社的《侨报》称:“饮食餐馆业被称为华人社区的主要经济支柱。但据有关方面统计,这一行业也最危险。饮食餐馆业被谋杀的人数,居各行业之首。……在最具生命危险的饮食餐馆业中,90%的谋杀都是由于抢劫,10%是由于员工或家属矛盾而导致仇杀。”(注:参见《华侨华人资料报刊剪辑》,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编,1997年第6期,第55页。)尽管如此,“在美国大大小小(有)近5万家中国餐馆”,它们不仅在同胞的餐饮业中竞争求生存,而且还要在其它族群同业的恶意攻击中求发展。当然,在华人餐饮业的艰难竞争中也有成功者:“牙医师刘荣日从医9年改营中式快餐, 开设连锁快餐馆60—70家,年营业额超过7000余万美元。”(注:[美]陈本昌,《华人怎样向美国市场进军》,上海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67—68页,第184页。 )尽管没有资本背景和知识背景的华人在欧美还得重复他们的先辈们谋生时的小商小贩活动,但随着美欧移民政策的限制和华人自身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的改善,低层次的小商小贩活动在欧美的华人圈中将退居次要地位。

然而在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里,与那里的整体经济情况相对应,广大的海外华人仍以小商小贩为其主要的经济活动。所以一旦经济危机袭击,社会骚乱骤起,这些华人小商小贩总是首当其冲,备受残害。近两年来菲律宾、印尼的一些城镇针对华人商贩的抢劫、破坏行为已屡屡见于报端,对整个海外华人社会已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 华人经济所受到的限制

由于海外华人在东南亚国家或地区商业上的成功,不少人就以为华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甚而贬称为“东方的犹太人”。然而华人经商的艰难历史所昭示的并非如此。他们一方面是基于客籍心态而经商,另一方面也是受到居住地各种限制而不得不以经商为唯一的出路。

这里所说的华人商业的局限有两重含义:其一是华人在居住地受到择业谋生方面歧视性限制;其二是华人商业在经济竞争潜力上的局限。

先说第一种局限。东南亚国家在独立前数百年内都处于乡村自然经济或殖民地经济状态。在这段时期内华人在这里的垦植和商贩活动规模较小,而且是与原住民同甘共苦,也没有造成什么大的社会冲突。到了西方列强强制在东南亚殖民以后,大量的华工涌入东南亚,他们被殖民者强制从事种植、开矿、筑路等强体力工作。他们与原住民同样属于殖民主义者压榨的对象。因而在反抗殖民主义者的斗争或起义中,广大华人与原住民是在同一战线上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东南亚原来的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殖民主义者撤离了原先控制的经济领域,一些具有经商经验的华人开始在这些经济领域获得立足点。加之,他们与东南亚区域内华人族群之间的联系渠道,商贸活动开展得较为顺利,经济积累也较原住民快。这样原住民与华人之间的政治、文化、经济矛盾就慢慢明显化了。最后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演变成了排斥华人或抑制华人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东南亚国家内华族经济的正常发展。

在政治上,东南亚一些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是不同的政治制度。而且在没有施行归化政策之前,东南亚的华人一直都是华侨身份,他们的母邦情结、民族情结十分强烈。从孙中山搞辛亥革命开始,就有“华侨为革命之母”(孙中山语)的说法,到抗日战争又有“华侨旗帜,民族光辉”(毛泽东语)的陈嘉庚号召南洋华侨支持祖国抗战的义举。待中国革命胜利之后,某些东南亚国家的华侨也试图在本地搞中国式的革命,中国大陆某些极左思潮也给这些企图以错误的鼓励;加之,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失去殖民地的西方国家,因仇视新中国的政权而极力挑唆东南亚国家与中国的关系,破坏原住民与华人的关系,因此,在五六十年代甚至70年代,某些东南亚国家政府实际上执行的是排斥、打击、限制华人的政策。尽管这期间也颁布了华人华侨的归化政策,使华人的政治地位从侨民变成了少数族群即华族,但华人还是被排斥在从政、从军之外,甚至在接受教育方面也限制华人。

在文化上,华人主要信奉的是儒家伦理与佛教。这在以儒家伦理为主导文化的新加坡,或以佛教为主要信仰的泰国、缅甸都没有激烈的文化冲突。但在以伊斯兰教为主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以及天主教为主的菲律宾,华族与原住民族的文化冲突就比较明显。这些冲突往往还成了种族冲突和社会动乱的导火线,其结果是使那里的华族受到很大的伤害。1997年初,在印尼的伦加斯登克洛克镇,一名天主教的华商妇女因抱怨黎明前在她附近的穆斯林青年的喧闹声,结果有数千穆斯林涌上街头,他们大肆破坏抢劫,袭击华人的商店及住宅,焚烧华人的佛寺和教堂。事后警方并未向该地华人作任何解释,尽管55名暴徒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但最长的刑期不过5个月; 而那位投诉穆斯林青年扰民的华商妇女却因“仇视回教”罪而被重判三年半的监刑。(注:参见《华侨华人资料》,中国华侨历史学会编,1998年第3期,第79页。)

在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一些华人不仅归入当地国籍,而且还选择了入伊斯兰教或天主教,但种族背后深藏的文化矛盾仍时有爆发,这些华商也因文化上的矛盾而在经济发展上大受限制。因此,有学者观察到:“在东南亚,华人、印度人和马来人——(马来人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主要种族)之间的对抗是强烈的。敌意由于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马来人是穆斯林(菲律宾的马来人有些也是穆斯林)而强化和复杂化了。这些马来人并不取中东那种宽容态度,而是足够虔诚的,惟其如此,他们更怨恨远比他们富裕的、比较放任自由的华族同胞。快速经济增长有助于抑制这些种族间的天然磨擦;而经济增长放慢则可能助长这种磨擦。”(注:[美]吉姆·罗沃,《亚洲的崛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9页。 )宗教信仰上的差别不仅使归化了的华族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困难,而且也使华族商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阻碍。华族之所以显得“比较放任自由”,主要是由于他们的文化传统较伊斯兰戒律少于约束,另一方面则是经商活动本身使然。商业不同于农业和作坊手工业,它要求从业人中多方收集信息,灵活应变,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商业风险,尽可能确保经营利润。东南亚一些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广大的穆斯林原住民大部分仍从事农业和简单工业生产,他们对华族的商贸活动存有文化上的偏见,以为是华族商人榨取了他们的钱财;而当华商从事区域经济活动时,他们又误以为华商是在掏空本地经济,背叛当地原住民的利益。在经济民族主义的误导下,他们把华族商人视为异教徒,并把对异教徒常有的仇恨迁移至华商的经济活动,一旦出现经济危机或社会动荡,华族商人就成了他们袭击的首要目标。1998年5月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触发, 印尼首都就爆发了主要是针对华族商人的大规模暴力事件,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印尼国内的政治危机。

在经济上,虽然经过近两百年的艰难成长与归化,东南亚国家内的华族经济实际上已经融入其所在国的国民经济。但是由于政治、文化上的原因,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对其国内的华族经济仍然采取打击和限制的措施。步其后尘,一度时期柬埔寨的红色高棉(在其统治初,柬95%以上的商人均是华族)和“革新”前的越南(华商一度为越南经济的主干)都对华族商人实施残酷打击,造成70年代由百万华人华侨形成的最大国际难民潮。

50年代印尼在苏加诺执政时期,严厉实行抑制“非原住民资本”(主要是华人商业资本)以“保护民族资本”的经济政策,致使数十万华人生计被毁,大批华人家庭被迫离开印尼。60年代在苏哈托执政期间,由于逐步认识到华人资本和经验对发展印尼国民经济的重要性,印尼政府对华人经济实行既限制又利用的政策。1990年3月, 苏哈托政府建议华人企业转让25%的股份给原住民的合作社,以加大马来族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华族企业虽然反应不热烈,但在当局的要求下,还是有27家华族控制的大企业将总值为1671亿盾(当时价值9160万美元)的股份转让给了原住民的企业。

自从1997年下半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印尼对华商的暴乱和伤害事件不断发生,政府方面也没有什么得力措施有效控制骚乱。虽然苏哈托在骚乱中下了台,可是抑制华族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依然没有大的改善。

四五十年代,菲律宾政府曾出台过一系列的法令,限制华人经济的发展。实行经济“菲化”运动。到六七十年代该运动因实际上阻碍了整个菲国民经济而被废止。到科·阿基诺夫人执政时,菲对华族采取了较为宽容的经济政策。但到拉莫斯执政后,政府对华商又出台了一些旨在防范、限制华族经济的措施,害怕华资参与亚太华人圈的经济循环。1993年初,拉莫斯召集6名菲国最富有的华商开会,要他们每人各出1亿比索组织一个财团,进行地方“发展计划”。同年,菲国税局还开展了针对华资企业的追税活动。本来华资企业在菲负税就最高,对其国民经济贡献巨大,这样的追税活动无疑是在表示对华族企业的不信任。

马来西亚的经济条件较印尼、菲律宾要好。但是在对本地的华族经济方面仍有所限制。70年代实行的“新经济政策”旨在抑制华族经济以增长马来原住民经济,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凡华资上市公司必须将其股权的30%出售给马来人,政府有权低价收购华资企业并将其转售给原住民经营。90年代后,马来西亚政府开始推行“第二经济展望纲领”,其经济目标为消除贫穷、重组社会、财富均分及扶助原住民。关于政府扶助原住民经济一项,实际是在用行政手段抑制华族经济而扶持原住民经济。但是经济本身的运作遵循的是市场规律,所以一旦经济危机到来,原住民的公司出现问题,政府又不得不做一些政策上的调整,如在80年代中期和97—98年的经济危机中,政府也鼓励运转有问题的原住民企业出售股权,此举当然是让华资更多购买原住民企业的股权,以渡过经济难关。

以上的情况说明,东南亚的华人经济,主要是华商活动,尽管有一个从华侨经济到华族经济的演变,但仍然遭到一些东南亚国家的限制。这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由于原住民对华族实施的种种限制政策,华族经济反而在商业方面艰难地成长起来。印尼的学者曾这样总结这一奇特现象:“印尼华人受到歧视,不但华语被禁,华人进入国立大学,晋身政府、军队等国民权利受到限制,华人唯一出路是经商,结果却造成华人较为富有的现象。”(注:参见《华侨华人资料报刊剪辑》,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编,1997年第6期,第26页。 )他的这个观察也不同程度地符合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华人的情况。

历史上东南亚的华人受到过多种限制,其经济虽然在商业上相对成功,但也应该看到这些成功也是来之不易的。因在经济上受到抑制和局限,这一点即便在相对成功的华人商业上仍有明显印迹。

这些印迹可以分两方面说。一方面是华人经济主要集中在中小商业,其资金规模小,积累时间长,抗风险能力弱,一遇社会骚乱便可能全线崩溃,破产中小商人倾刻便会成为无所依寄的难民。另一方面,华人商业主要集中在与流通相关的行业和技术含量低的轻工业、小作坊工业,特别是在百货批发、零售业、制衣业及餐饮服务业,华人几乎占了最大的份额,但这些商业经济部门的资本和技术程度很低,竞争力弱,经济效益差,不利于华人经济向高质量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经济转轨,其经济素质本身的制约性也很大。

四 华人商业发展的趋向

华人商业,特别是广大的中小型服务性质的商业,虽然是在各种不利环境逼迫下发展起来的,但它们的进一步扩充和发展却面临的是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经济环境,因此它们的发展对策与趋势也与过去不同。

历史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基本上属于殖民地经济,生产市场既简单又封闭,控制权在西方殖民者手中。这里成了西方殖民者的原料廉价供应地和产品倾销地。殖民地居民的消费农副产品和简单的日用工业品为流通领域留有一定的经济空间,因此华人从事小商小贩还比较容易生存,经过长期甚至几代人的连续经营也能获得一定的商业资本积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东南亚的殖民主义体系开始瓦解。不少国家相继获得独立。独立后的东南亚国家开始规划发展独立的国民经济。除了香港和新加坡以中转贸易和金融服务为主流经济之外,东南亚其它国家和地区大部分都采取了“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这就迫使原来的中间商贸易相对萎缩,其结果不仅是较大的华商发现传统的商贸渠道变窄了,而且还严重波及到零售业和批发业中的广大中小华商。加之新独立的国家往往从经济政策上向原住民企业倾斜并以抑制华商为代价,此时华商,特别是中小华商面临的经济形势就特别严峻。

尽管实行了“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有利于扶持本国经济,但原料市场和日用工业品消费市场仍呈现很大的需求,仅靠国家有限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原住民的企业(主要是新的军政权贵的家族企业,如苏哈托家族企业)还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这就为华人商业资本提供了转型和扩充的机会。不错,旧式的华商是在“三把刀”的背景中获得了生存与发展,但新的经济环境已使得旧式华商要能因时应变,迎接新的现实挑战。由于国内需求市场的存在,华商手上有一定的资本积累,华商的经营经验以及华商在国内和东南亚华族间所形成的商业网络,国外技术和资本,包括西方资本、日本资本以及东南亚区域内的华人资本较易为华商吸收而参与到独立国家的经济发展进程中,促使华人经济升级换代,从小规模的商贩业向集团化的现代工商业转化。东南亚国家或地区内的许多大的家族型工商集团就是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成长起来的。

例如1949年成立的以郭鹤年为首的郭氏兄弟公司,最初只是延续父辈的商业活动,经营大米及蔗糖的代理分销生意。马来亚独立后,郭鹤年利用英国人势力淡出之机,融资开办了自己的制糖业,并通过东南亚华商及中国的商贸机会迅速登上了“亚洲糖王”的地位。之后,又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郭鹤年的家族企业联合印尼的华人巨商林绍良和泰国最大的华人银行家陈弼臣,在酒店业、矿业、航运业、国际贸易、房地产等诸多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远东经济评论》指出:“郭鹤年成功的关键之一,在于有能力维持其与广泛的亚洲商人及银行家无懈可击的联络结合,他的伙伴皆为亚洲最有势力者之中的名流,例如泰国曼谷银行的东家陈弼臣家族。”(注:转引自《世界华人精英传略》,(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卷),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页。)

再如印尼最大的华商林绍良。在印尼军队反抗荷兰殖民者期间,他是靠做中间商起家的。到50年代印尼独立之初,为了适应印尼国家的自主经济发展战略,林绍良便与其他华商、原住民商人合资经营进口工业代替生产企业,使自己的事业从简单商业向多元化发展,先后在建材业、制造业、金融、食品工业、房地产业获得巨大成功并参与国际经济,终于在80年代使原来的家族企业一变而成为具有环球影响的超大型经济王国。

随着东南亚国家政治上纷纷独立,相对自主的国民经济也在创建中,广大的华商正是利用这个契机,使原有的简单商贩活动向“进口替代工业”生产转换,其中比较成功的商人在这个转换过程中创立起了庞大的工商财团,形成了华商大财团独执东南亚经济牛耳之局面。但同时也应说明,东南亚华商的经济成就是在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经济振兴过程中取得的。尽管华商经济在其成长过程中有许多被误解和不愉快的插曲,但华商的经济仍是其居住地的国民经济。他们利用族群关系参与地区间或国际间的经济活动,客观上也带动了其居住环境的国民经济同世界经济接轨。促进国家经济战略从“进口品替代”向“制成品出口导向”的战略转化。东南亚国家近一二十年来的经济腾飞也大大受益于这种转化。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莱斯特·瑟罗指出:“由于技术、交通和通讯方面的变化,当今世界上的任何产品可以在任何地方生产并且可以销售到任何地方去。国别经济逐渐消失。全球性的工商企业和国家政府之间出现了实质的分离,前者怀有世界眼光,后者则集中注意‘他们的’选民的福利。国家在分裂,区域性贸易集团在发展,全球性经济变得联系更加紧密。”(注:[美]莱斯特·瑟罗,《资本主义的未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假定瑟罗的观察是正确的,这倒正好说明东南亚华人商业向多元经济的转化顺应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也间接说明了东南亚某些国家对华族经济从完全压制到利用与限制相结合并最终走向给予平等国民经济地位的大趋势。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艰难发展,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内的华商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有些经营较为成功的家族企业,通过引进西方技术、外国资本及与其它地方华商的联营,已经实现了其经营活动的本地化、集团化、国际化和现代化。它们的成功对传统的海外华人商业活动有两点显著的启示:(一)海外华族的经济,特别是其初创期的商贩活动,首先是其居住地的民族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是其居住地当时经济社会条件的产物;(二)海外华商之所以能在诸多的不利因素中获得生存与发展,并最终转化那些抑制其发展的不利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商业行为中的开放性与时代性。广大的华商依靠坚韧不拔的精神,推动自己的经营活动与东南亚区域内其它华商或原住民经济的联合,进而参与了世界资金和技术资源的配置过程,在更高层次上获得了迅速发展。

上述两点启示也正是现代海外华人经济或华商的发展写照。它们作为一种经济活动的趋势,可以更好地解释华商在现代全球化经济下发展的一些主要特征。从华商活动的内涵来看,他们正在扩展商业传统意义上的内容,从餐饮业、洗衣业、小商品批发零售业向珠宝业、古董字画、自选超市、华人街市、旅游服务业、运输业、娱乐业、气功保健、中医针炙等范围扩展,扩大商业的多元内涵,提高传统华人商业的经济素质。另一方面,从华商经营的外部条件看,也必须提高华人经济活动的层次,从中间流通领域进入产业、技术开发及资本市场,才能确保经济活动的竞争力,并使其经济活动向多元化发展,用新兴产业和范围经济来避免风险和扩大利润。对华人经济活动而言,就是要从传统的低级产业向高级产业转化。如从传统的杂货业、批零商业向轻纺工业、消费性电子产业甚至能源重化工业升级。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内的不少华人集团的经济竞争力和抗泡沫经济冲击的能力也正是在这种高层次的多元产业发展格局中得到证明的。

用华商这个词大体能概括海外华人经济的特征,但对它的理解应该包括华商形成的历史原因、文化特征、经济因素以及发展趋势。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说明海外华人经济首先是其居住地的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其次是东南亚区域间的族群经济,最后也是全球经济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别是在东南亚出现金融危机进而波及全球经济之后和世界迎接知识经济到来之际,传统的海外华人的商业、其经营传统、资本积累、市场网络、与美、欧新起的华人科技精英之间的经济结盟对推动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可能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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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华侨经济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_海外华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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