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体制改革中的主体意识_图书馆论文

论图书馆体制改革中的主体意识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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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的新现象

近年来,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出现了一些与传统模式不一样的新形式:如国家图书馆自1999年起,分别与国家人事部、计委和劳动保障部等合作创建国家图书馆部委分馆[1];集高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双重功能的聊城师院图书馆[2];2000年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农科院图书馆、医科院图书馆等8个单位为基础建立的虚拟式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3];2002年由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所与上海图书馆共建、共管和共享的生命科学图书馆[4];以及众多由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合资的乡镇、街道、社区图书馆和完全由个人投资的民办图书馆[5]。此外,已大大拓展和创新了我国图书馆协作范围和形式的上海、深圳、广州[6]等市的中心图书馆建设,对我国传统的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也有相当大的冲击,其发展演变可能对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产生的实质影响也很值得关注。

上述馆的管理体制具体差异很多,但相比传统体制则有明显的共性:一是组成机构多元化。以往图书馆的设立一般由所属地区的专职部门或所属机构的领导所决定;这些馆组建机构则是多元的,是几个机构(方面)共同协商努力的结果,新馆建立后一般也由组建各方联合管理。二是决策过程多样化。因为以往图书馆建立由上级部门决定,决策过程只有自上而下的行政方式一种;这些馆的建立最终虽然也需领导机关的批准,但在酝酿筹建中需要各方协作,决策过程主要表现为横向的协商,至于一些私人图书馆的建立,更多需要依靠个人自下而上地推动。总之,在这些馆的组建过程中,一般都有图书馆自身的直接推动和参与,这点与以前的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有明显的不同。

以往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都是由上级部门推动的,有全国性影响的如1985年中科院图书馆的易名,及1995年上海图书馆和上海科技情报所的合并等都是如此。所以近年来出现的由图书馆直接参与自身管理体制变革的现象,是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的一大创新。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习惯上一般分两个层次:微观层面的个馆管理体制和宏观层面的事业管理体制。就个体看,以上提及的都是个馆的改革成果,属微观范畴。但从整体上看,意义就远不是个别图书馆的改革所能包容的。首先,如前所述,这些馆的建立不是一个馆所能决定的,它的产生事实上已超越了个馆的范畴,突破了图书馆管理体制传统的宏、微观区分界限;更重要的是,这种状况分散在全国各地,相互之间没有联系,但都集中在近几年出现,这一状况足以在一定程度地表明我国图书馆传统的管理体制正在悄然发生变革,所以应该引起理论界的足够重视。然而,在更直观和更直接的图书馆技术、方法、服务等方面变革的掩盖下,这些分散介绍的管理体制创新情况似乎没有引起图书馆学研究者的足够重视,更没有人对这些改革成果作综合的理论分析。这是十分遗憾的。

2 图书馆主体意识在管理体制变革中的作用

毫无疑问,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是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宽松的社会环境,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潮流,信息技术冲击下的图书馆业务不断拓展和技术方法的日益更新,所有这些共同为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的变革奠定了基础。但当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在基本框架内有了多种模式变化的可能时,图书馆的主动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这种主动性笔者称之为图书馆主体意识。

图书馆主体意识通俗地讲就是图书馆的自主行为,从内涵上看,是由理性的自我认识+自主的管理能力两大基本部分构成。我国图书馆主体意识一直非常薄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定位于政治工具的图书馆,自我认识极其偏颇。极左观念破除后,图书馆又陷于社会体制变革、外来思潮冲击和基础技术嬗变的三重合击,在变革中艰难地探索自己的正确定位。在自主管理方面,我国的图书馆事业是借助国家力量自上而下地形成的,个馆主动性非常淡薄,图书馆的各种活动包括纯业务的工作都依靠政府行政命令来推行。

我国图书馆主体意识淡薄与社会环境有直接的关系是无可否认的,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图书馆人自身的问题。新中国的图书分类法研究曾长期纠缠于意识形态色彩很浓的部类划分标准和次序排列上,理论研究常常将此简单地归因于政治环境。其实问题远为复杂。杜定友是我国较早提出以毛泽东关于知识分类的论述为图书分类法立类依据者,1950年他在《文物参考资料》1卷8期上发表了《新图书分类法刍议》一文,提出按毛泽东有关知识分类的论述将新分类法基本部类划分为四的观点,而一年前,杜定友还主张以三民主义为图书分类法的指导思想[9]。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或许是杜定友希望借助行政力量实现我国图书分类法的统一。

综观世界各国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的形成,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二种模式。我国图书馆事业主要是依靠政府力量自上而下地建立起来的。与此不同,在自下而上的模式中,图书馆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图书馆自身,而不是依靠政府力量来推动的,因此个馆的自主管理能力比较强。美国就是这一模式的典型。由此可见,社会(政治)环境与图书馆主体意识虽然存在着因果关系,但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在图书馆发展演变中的作用也截然不同。简而言之,前者是客观条件,后者是主观因素。现实中,图书馆对客观条件往往是无能为力的,更多的是通过增强主体意识,如加强行业的协调和协作等,在现行管理体制整体框架许可下,来弥补或缩小现行体制的缺陷。如美国,通过一个强大而有权威的行业协会,较好地弥补了分散管理体制的缺陷。

在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下,我国图书馆主体意识开始苏醒萌发。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图书馆界开展的“有偿服务”讨论,开始突破我国图书馆的传统管理体制,尝试“一馆两制”,探索与馆外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寻求系统外的经济支持,迈出了依靠自身努力变革管理体制的可贵一步。伴随国家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图书馆主体意识不断增强,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也由上级领导推动型逐渐向图书馆自身参与型转变,而且这一转变的步伐将会越来越大,最近公布的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更是吹响了进一步加快转变的号角。当变革由上级领导推动时,图书馆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是外部因素;然而当图书馆主动参与和实施变革时,图书馆主动性对变革就会有直接的影响,成为了引导甚至决定变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为此,正视图书馆主体意识在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有必要。

3 图书馆主体意识应具有的客观基础

指出这点,是因为图书馆主体意识是双刃的剑,在促进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的同时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事实上在讨论“有偿服务”的同时,图书馆发展战略研究也进行得如火如荼。图书馆发展与管理体制变革息息相关,而且这场理论研究本身也是扭转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过于脱离图书馆现实的努力,是图书馆主体意识增强在理论研究方面的具体体现,但今天回顾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其不足:研究提出的不少很有诱惑力的设想,描绘的许多美好的蓝图,明显地缺少现实基础。目前的图书馆管理体制研究也存在这一问题,基本上集中于理想模式尤其是宏观层面的事业管理体制构建的纯理论研究。试图为我国图书馆设计一个完美的管理体制,出发点固然可嘉,但实际效果肯定微乎其微。因为作为社会或机构的组成部分,图书馆管理体制的形成都有现实的政治基础,一般与所属母体的管理体制是相吻合的。以比较明显的宏观层面的事业管理体制为例,我国的多头管理体制与我国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集中管理体制和分散管理体制则分别适应于前苏联和美国。这些管理体制尽管都有这样那样的缺憾,但只要形成的政治基础没有改变,也就不可能对其彻底地变革。正是基于这点,指望在图书馆管理体制上来个取长补短,根据图书馆特点度身定制,创新个十全十美的模式,只能是理论设想。现实的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必然要考虑并最终迁就所属母体的现行体制。

因此,随着改革开放增长起来的图书馆的主体意识,决不能蜕变为不顾社会环境的图书馆界单方面的“主体臆识”,甚至企图让外部环境来迁就和配合图书馆的变革和发展,从而导致自我认识与社会认同的错位。因此强调图书馆主体意识要以立足我国现时的图书馆实践探索为基础,立足现实的实践探索十分关键和重要。我们应该主要关注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够把握的个馆层面,准确地说是介于宏观事业层面与微观个馆层面的管理体制。由于个馆具体的体制形式需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去创新,是因馆而异,因时而异的,所以这领域的研究不应是演绎推理,更多的应采用归纳的方法,从我国图书馆改革实践总结归纳出若干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或许对改革现实和理论研究有更大的参考意义。

立足实际分析,对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有实质影响的是图书馆的协作活动。与抽象的理论研究不同,图书馆协作活动的初衷一般是要解决具体问题,但随着协作活动的深入,改革传统管理体制的问题自然会凸现出来,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以成果较为丰硕的文献资源共建共享为例。上世纪80年代末由图书馆专家主持推动(当然也得到了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全国文献调查与布局研究,当时的“研究相对集中在建设目标、布局分工和资源评估上”[10],没有涉及到具体建设等操作层面,所以管理体制问题并不突出。然而欲深入到具体实施,哪怕是在一个局部的地区,管理体制也必然会成为关键的问题。10年后,上海地区在具体规划文献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时,专家们就十分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明确指出“那么什么才是上海地区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障碍呢,我们认为是体制。”所以,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是图书馆业务实践深化的需求,当原有体制成为阻碍图书馆新业务发展或新职能发挥主要因素时才会被认识和重视。事实上,由于图书馆管理体制改革涉及的众多社会因素,不是图书馆所能控制左右的,因此在业务拓展时,图书馆人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图书馆协作,以期绕开这道坎。如构想上海地区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专家们的主张是“建立在现有的图书馆组织机构框架之外的图书馆利用共同体”。因为他们认为“我们不可能通过改变现有的图书馆行政组织结构框架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11]。因此在体制改革问题上,过于超前的行为常常吃力不讨好,难以被理解和接受,只有顺水推舟,才能事半功倍。正是由于这个道理,图书馆管理体制改革可视作全局性改革,是局部改革深化发展的结果,它在各地较为普遍的展开可以被认为我国图书馆变革已由局部改革发展到整体重组的阶段。

4 基于服务的内容观和效益观

管理体制是图书馆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所以就实质而言,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也是一种业务重组,应该树立形式与内涵并重的变革观念。业务重组理念在国外曾经受到过图书馆业的质疑,一些做法甚至引起过不小的政治风波[12],经过完善它最终被图书馆业普遍接受。引进后也得到了我国图书馆界的普遍赞同,目前对分流一部分文献整序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我国图书馆界已无疑义。2002年10月在上海图书馆召开的“后勤保障与图书馆发展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系统的38家大中型图书馆所介绍的情况也表明,由专门的物业公司承担馆舍保洁和保安等工作在图书馆已经十分普遍。这不仅意味着参与图书馆业管理的机构将更加多元,更重要的是昭示着图书馆管理范围的改变和重点的转移。按照这一理念,图书馆管理将更加突出专业性,套用一个时髦的名词就是管理将集中在强化核心竞争力上。也就是说,图书馆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机构多元、决策多样等形式上的变革,还涉及管理内容的科学取舍和管理重点的正确定位。

服务是图书馆立身之本,有利于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是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的终极目标和主要内容。目前图书馆人对管理体制变革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能争取到社会更大的支持上,认为这样能增强图书馆的活力。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变革体制确能争取到更多的社会支持,这点当然非常重要,将其作为个馆变革的初级目标也未尝不可,但是以争取社会资助为终极目标,甚至完全抱多一个婆婆多一份赞助的想法搞管理体制改革是短视行为,对图书馆的长远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如果没有高质量的服务回报,任何支持都不会长久!提高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才是增强图书馆活力的基本旋律和根本动力,变革管理体制是为了确保基本旋律的流畅,根本动力的充沛。图书馆服务是不断发展的,不同时代图书馆的服务特点和侧重都有不同,不同的服务需要不同的管理体制来保障。近年来,随着人们信息知识需求的转变和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广泛应用,对图书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准备了必要的条件,时代发展要求图书馆变革阻碍自身服务能力提高和发展的那部分不合理体制,为自己最充分地拓展生存空间提供体制的保证,这才是图书馆体制变革正确的取向。

这一取向的关键是全面理解图书馆效益。全面提高效益成为了当今图书馆的基本理念,图书馆业务重组的一个重要目的也就是要提高效益。以往图书馆效益主要指社会效益,但目前图书馆对效益的认识更加全面,讲究投入与产出之比成为图书馆评估的重要原则[13]。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机构,其生存需要依靠社会资助,变革管理体制,打破行政隶属,也就意味着行政资助减少,如果再不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无从谈起。所以,坚持和加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也是图书馆管理体制变革应持的基本取向。但是,受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我国图书馆普遍对自身的经济效益比较关心,在与其他机构协作时还必须防止只考虑个馆经济利益的倾向。正确的态度是图书馆在构建超越行政隶属关系的管理体制时,必须平衡各方的利益。只举整体效益的大旗子,或只打局部利益小算盘,都会危及整体效益。不平衡各方利益,超越行政隶属的管理体制是难以建立的,即便碍于种种因素勉强建立,也势必不能持久。

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的冲击下,全球的图书馆行业都在发生变革,但在我国,由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原有基础等因素,变革有其特殊性,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和可能需要的时间之长在世界图书馆界是罕见的,其复杂和艰难也是国外图书馆所不能简单类比的。尤其在管理体制方面,这种特殊性更加突出。如果忽略这一特殊性,我们的研究不仅如隔靴搔痒般无用,在很多时候甚至有误导的危险。提醒这点是理论研究者的责任,也是本文写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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