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够结合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典作家为什么强调社会主义要搞计划经济
周:康教授,您在上期文章中谈到,当前国内外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已经不是或以后必然不是社会主义,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根据,就是因为我国已在宪法和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确定了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康:是的,在他们看来,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发生、发展的产物,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社会主义,无论在所有制关系、生产组织形式、产品分配方式、国家和社会组织结构、以及基本价值观念方面,都是格格不入,无法相容的。
程:其实,不仅一部分学者,国内相当一部分群众及至官员,怀疑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以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能结合。之所以会这样,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他们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里,的确没有给市场经济留有任何位置,而我们过去又一直是这么做并且这样教育广大群众的。
康:是这样。马克思在《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多次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将停止商品生产,取消商品、货币、资本、市场等,代之以产品经济和全社会有计划的生产。虽然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在消费资料的分配方式上,还必须按劳分配,但内容和形式都已发生了变化。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个人劳动直接变成了社会劳动,个人的产品直接成了社会产品,劳动的社会性无须通过商品货币交换就能实现。因而按劳分配在形式上表现为按个人的劳动证书或劳动券进行分配,在内容上则表现为在扣除劳动者为社会基金进行的必要劳动之后,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分给一份消费资料。
程:现在看来,经典作家的思想的影响是很大的。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鉴于经济文化落后的现实,虽然没有取消商品和货币,毛泽东同志还提出价值规律是个大学校,要好好学习和利用,但却仅仅将商品、货币局限在消费资料的流通、分配方面,而对生产资料,则认为其只具有商品的外壳,不具有商品的属性。因而,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方式、经济体制和经济建设,基本上都是按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来构建和运作的。
周:按我的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以主张用计划经济代替市场经济,主要是出于两点考虑:一是认为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既是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前提,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注:参看《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67页;)而计划经济既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要求,更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因此,经典作家在从社会形态上将人类社会依次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五种类型时,又从经济形态上将人类社会划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发展阶段,并且将自然经济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相对应,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社会相对应,产品经济与共产主义社会相对应。二是认为只有通过全社会的有计划生产,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个别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彻底消除由这一矛盾的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及其对已形成的社会生产力的严重破坏,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康:列宁说得更明确,“凡是学过马克思主义初步原理的,都知道这种周转和贸易自由不可避免地要使商品生产者分化为资本和劳动力所有者,分化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这就是说重新恢复资本主义雇佣奴隶制”。(注:《列宁选集》第4卷第50页;)所以,虽然列宁在战时共产主义试验失败后,提出了著名的“新经济政策”,还号召所有的布尔什维克都来学习经商,但列宁当时这样做,不是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而是把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作为计划经济的补充,因而将其明确限制在过渡时期。而等到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不仅商品、货币不复存在,即便是黄金,也只能用来“修一些公共厕所”。(注:参看《列宁选集》第4卷,第526页;)
周:我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即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商品经济、商业竞争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的消极影响估计得过于严重了。他们坚持认为,正是资本主义的占有关系和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造成了劳动的异化和全社会的严重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以及人对商品货币的严重依赖。而共产主义的理想境界是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要做到这一点,就不仅要消灭资本主义占有关系,而且要消灭与这种占有关系紧密相联的生产方式——商品生产。所以,马克思早在1843年《论犹太人问题》一书中就提出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两个著名命题。前者指人从封建政治制度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下获得解放,后者则是指将人类从金钱中获得解放。他还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手稿)中进一步指出,自然经济造成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商品经济造成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只有产品经济才能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程:我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商品经济对人们价值观念的消极作用的看法,可能同傅利叶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刻批判的影响有关。傅利叶认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一切灾难的渊薮,因为这种生产方式造成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医生希望自己的同胞害寒热病;律师则希望每个家庭都发生诉讼,建筑师需要一场大火把一个城市的四分之一化为灰烬;安装玻璃的工人希望下一场大冰雹把所有的玻璃都打碎;……”。(注:《傅利叶选集》第1卷,第124页;)
周:有这个可能。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对傅利叶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傅利叶对现存的社会关系作了非常尖锐、非常生动和非常明睿的批评”,“到目前为止,能够进行这种批评的只有傅利叶一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56、659页;)
康:我同意二位关于马克思、恩格斯过高地估计了商品生产负面作用的观点,但我认为这不完全是受傅利叶的影响,也同他们自己分析问题的方法有关。他们一贯强调:“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必须以现实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联系的交换形式为基础,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事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第1卷第43页;)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把商品生产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属性和重要特征,所以他们才把“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极端的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不仅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联系,而且与商品生产相联系,所以才得出了“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人才能“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才能真正成为自然和自身的主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50、751页。)
社会主义等于计划经济吗
周:但是,大大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预料,按照他们设想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虽然在消灭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个别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以及克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两个根本目标方面,都很快陷入新的困境,一个也没有取得成功。
康:确实如此,以苏联模式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经济生活国家化、企业与国家关系行政化、经济管理集中化指令化、经济关系和经济联系排斥商品、货币关系的实物化为主要特征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造成整个经济机制功能递减乃至衰竭,拉大了与实行市场经济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最终使社会主义在同资本主义的经济竞争中败下阵来。
周:不仅生产力没能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愿来一个大解放、大发展,人也未能如他们所想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程:事实上,计划经济既未能使人摆脱对物的依附,而且还又加重了对人的依附。
周: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计划经济不但未能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反而造成严重“短缺”,使人对物的依赖更大;另一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垄断了一切资源,计划的制定、经济的运转,对单位和公民个人的要求,都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强调“全国一盘棋”,产品统包统分,收入统收统支,不仅企业、单位的自主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公民个人的权利更是受到严重的忽视甚至践踏。人非但没有成为“自身的人”,反而异化为“组织的人”、“单位的人”、“镙丝钉式的人”。每个人的工作、待遇、升迁、福利都由单位或组织说了算,个人没有任何选择的机会和权利,而组织和单位又是由人来主持和掌管的,因而,对单位和组织的依附也就变成了对人的依附。
康:但是,从觉察到传统体制有弊病到形成“社会主义不等于计划经济”的认识,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就我国而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在50年代中期对计划经济体制弊端就有所觉察。毛泽东在1956年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批评了斯大林模式,针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他指出“我们不能象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周恩来在党的八大上,提出改进经济体制问题;陈云也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方案,试图发挥一点市场调节的补充、辅助作用。在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毛泽东曾一度重视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甚至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概念以及“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区别”这些重要命题。但是毛泽东同时又认为,商品生产最终会产生“资本主义的鬼”,必须“必须第一、价格第二”;商品交换“应纳入计划的轨道”;商品、货币、等价交换等商品经济范畴,都是必须严加限制的“资产阶级法权”。总之,尽管对计划经济弊病有所觉察,尽管力图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但毛泽东由于没有真正认识到计划经济缺少内在的自动调节机制这一根本弊端,最终还是造就了一个和苏联模式基本相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以,认识到体制的弊端,还不等于明确了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了推进体制改革的决心。
程:我同意你的看法。我们都记得,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必须对原有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已形成共识的情况下,到底改什么?怎样改?人们的认识也不是完全清楚和统一的。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定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试图在计划经济的“笼子”里给市场机制划出一块空间,以补充计划经济的不足,但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讳莫如深;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商品经济排除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外的陈旧观念。但当时强调: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党内和理论界许多人仍然认为市场经济等于盲目生产、无序竞争,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在邓小平的推动下,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又有重大突破,改变了以往认为市场调节只起补充、辅助作用的观念,指出“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但1989年到1991年,权威机构没有继续沿用十三大提法,而是恢复使用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提法,并且在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斗争中,将“鼓吹市场经济”列为自由化在经济领域的主要表现之一。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此,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才得以全面启动。
康:否定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我们当然不会无视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也不否定它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积极作用。我这里只想强调两点:第一,尽管在特定条件下(如革命与战争为时代主题、资本主义包围、保卫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为根本任务、面临险恶的军事、政治环境等),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唯一可能的历史选择,但它决不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常态”,更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原则性必然要求:第二,实行了几十年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取得过伟大成就,国民经济也获得过不小的发展,这些都不应当轻易否定。但是,又要看到那是以耗费大量资源为代价而取得的。由于这种体制只能依靠大量投入来支撑高增长速度,因而不得不限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民长期过着艰苦的生活。
周:事实上,90年代初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解体,飘扬了70年的红旗在克里姆林宫悄然降下,这个20世纪最大的历史悲剧的发生,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它在很长时期里坚持高度集中的、僵化的计划经济模式,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民众的生活得不到应有的改善,压抑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相当一部分人对社会主义丧失了信心,不能不说是一个根本原因。
程:是这样。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比较地聪明起来了,改革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功使我们更清醒了。于是,党的十四大报告在说明我国为什么要搞市场经济时,说了一段来之不易的大实话:“实践证明,市场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的地方,经济活动力就比较强,发展态势也比较好。我国经济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继续强化市场的作用。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演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社会主义能与市场经济兼容吗
周:当今世界,就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而言,只存在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即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实践已经证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予以摒弃,社会主义应当实行市场经济。可是,接下来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能不能与市场经济结合?西方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坚持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不可能与市场经济结合。因为没有私有制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于1920年发表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一文中指出:“市场及其在形成价格方面的功能是不可能和一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的作用相分离的”。他认为市场是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实质,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才是可能的,它是不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被“人为地”模拟的。米塞斯否认市场经济能够产生和存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他断言,抉择只能是:“或者是社会主义,或者是市场经济”。
程:不仅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否定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西方一些左翼学者也排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可能性。美国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承认市场关系在社会主义之下是长时期内不可避免的,但他强调:“马克思主义设想的社会主义永远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而且它运行时所根据的规律和原则,和资本主义是南辕北辙,根本不同。”为了达到满足自己作为人的真正需要而掌握和安排自己的整个一生的社会主义主要目标,就意味着“包括在生产资料方面取消私有财产以及由之而来的收益,在一切事情上都有高度的平等,按计划而不是市场的盲目力量分配资源,尽快消灭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令人讨厌的差别,以及最终以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取代一切货币和商品关系。”可见,斯威齐仍然认为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所特有。
康:在去年武汉召开的国际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上,一位美国学者说:有些东西可以结合,比如盐和胡椒;有些东西就不能结合,例如水与火。他的意思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水火不相容”。
周:这个比喻倒真还有点生动。不过,我们也要看到,包括左翼知识分子在内的相当多西方学者,也有不赞同这种看法的,而是积极主张、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作为当代社会主义一种流派的“市场社会主义”就是目前十分流行的一种设想,在美国和欧洲都有不少倡导者和支持者。虽然国外学者对市场社会主义的看法多种多样,但他们都力图在肯定市场存在和发挥市场积极性的基础上提出各种产权关系、管理分配方案,把市场视为实现社会主义、实现效率与公正、自由与平等结合的手段。当然,市场社会主义带有明显的改良色彩,只是“纠正资本主义的一些弊端的过渡性阶段”,因而与科学社会主义有原则区别。但是他们关于社会主义可以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论证,关于反对把计划与社会主义等同、把市场与资本主义等同的观点,关于市场机制是协调业已分权的经济决策的最为有效的方式的观点等,对我们在理论上探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结合,是极具启发性的。
康: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大创新,就是提出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没有区别,这是一个人们谈论得很多、又没有形成完全统一认识的重要问题。
程:其实,对这个问题,党的一系列重要文件都作了明确的阐述。十四大报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江泽民同志在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它在所有制结构上、分配制度上、宏观调控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因而也具有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优势。”对这三个方面的“社会主义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最新的阐述,即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康:这三个特征是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理论界有不同看法。尤其认为在宏观调控上很难说有根本区别。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哪一个是让市场自发地起作用?哪一个没有国家干预和计划指导呢?其实,自30年代资本主义大危机以来,西方国家即对自由资本主义作了重大修正,“管得少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已经被人们所抛弃。而克服自由放任,加强国家干预,调控经济发展方向,缓和社会矛盾,促进持续发展已成为潮流。所以,我觉得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还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
周:我同意。公有制这个“主体”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十分重要的。市场经济是多元主体竞争的经济,各个经济主体生产和经营的直接目的和动机就是获取利润,因而可能产生忽视社会效益的行为和无序竞争的现象。同时,在依靠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过程中,一些投资大、利润低的基础产业部门可能发展缓慢,而另一些受自然条件限制的基础产业部门又容易发生不合理的垄断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了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国家就能够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的基础产业部门,并拥有强大的财力,就可以从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对经济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合理地调节各种利益矛盾,最大限度地克服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
程:您谈了公有制对社会主义市场的极端重要性,并不等于就解决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认为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观点早已不是我国的主流意识了。但由于实践中遇到许多难题,如怎样提高国有经济的效率、如何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如何调节等问题,使人们看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还有一些关系需要理顺。
公有制在实践中怎样与市场经济结合
康:我认为,公有制能不能与市场经济相容,关键是公有制能不能找到一种满足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要求的实现形式。我们知道,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有联系,又有区别。所有制是一种经济制度,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生产资料所有者支配、经营、管理生产资料,并对再生产过程创造的产品进行分配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同样的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具体实现形式。事实上所有制实现形式总是发展变化的。因为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人们总要探索和建立特定所有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更有效的组织方式、经营方式、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因此,从理论上讲,在实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完全有可能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微观基础——实现形式。
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所决定的。我国改革的实践证明,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形式,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家成分和集体成分”。就是国有企业,根据十五大精神也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总之,公有制完全可以采取国家、集体所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这种实现形式。公有制的这种实现形式,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所以,能不能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不在于公有制本身,而在于公有制采取什么样的实现形式。
程:看来区分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理解“兼容”问题的关键。搞清这个问题意义重大,它有利于我们在理论上和思想上克服那种认为传统公有制难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因而要搞市场经济,就必然推行私有化的片面性。即便是某些西方经济学家,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萨谬尔森就认为:“市场主体的最基本特征是自负盈亏。只要分清了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实现真正的自负盈亏,就可以形成一个正常的市场主体,而与其所有制性质并无直接关系,公有与私有都是没有区别的。”
康:仅仅从“理论上”讨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否相容是不够的。事实上,公有制真的与市场经济结合,就必须解决公有产权的清晰化、人格化问题,否则就会出现名义上属于全民的公有资产,实际上无人对它真正负责,更使一些人借此机会将本属大家的公有资产攫取为个人所有。“穷庙富方丈”的事这几年出现不少了。所以必须明确界定公有企业的具体产权归属。现在的许多概念并不是清楚的,如“国有”是不是等于全民所有,应该说中央所属企业大体上可以等于,而地方所属企业就很难具有同等的“全民性”,这种问题尤其在实行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后更是明显。所以必须设法使公有产权明晰化。再一个问题就是公有资产的“委托——代理”制度如何完善,怎样使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像对待自己个人财产一样对手中掌握的公有资产认真负责。
康:这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健全的社会管理制度下是可以实现的。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企业家是国有资产的委托经营者,具有与企业地位相应的责、权、利。企业兴旺,则企业家名利俱得;企业衰,企业家不仅名利损,甚至名利毁。但在我国现阶段委托代理制度是很不成熟的,企业家的责权利的实现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暴露出许多问题。如有的经营者并不对所有者负责,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少数人捞取非法利益等,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也有的经营者为自己的贡献和所得不相称而心有不甘,利用退休前的机会捞一把,即“59岁现象”。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缺乏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激励方面看,要给企业经营者与其责任相适合的利益,这种“利”首先是物质利益,同时还可以表现在社会地位上,即给予某种社会荣誉和政治地位,从而使经营者的利益与其所承担的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及经营业绩相配,使经营者从物质利益和社会声誉两个方面感受到与企业和资产所有者的具体的而非抽象的、紧密的而非松散的联系。
市场取向的改革还有许多难题
康: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唯一正确的选择。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本身不仅仅是以价值规律为中轴的经济运作体制,还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互动的综合体系。所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又是一场涉及面很广、难度很大的深刻革命。正如邓小平所说,推进这样一场历史大转折,马克思没有说过,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干过,几千年中国没有过。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探索性、开拓性事业。因为经验不足和理论薄弱,在这个进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还有许多难题有待我们在实践中去破解。
程:在我国推进经济体制转轨的同时,社会结构正经历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两个转变交织进行,情况十分复杂。特别是我国要将在西方国家经历了数百年的市场经济压缩在一个较短时间内完成,难度更大。有学者称,我国由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变的过渡时期,正在经历三个转变:从自然、半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原始积累及自由竞争时代的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从原先已形成严密体系的计划经济向既合乎市场经济通则又体现社会主义精神的新体系转变。“这是个16、17、18、19世纪和20世纪并存的时代”。由于旧的平衡被打破,新的平衡尚未建立,因而,在这个历史阶段很难避免失序,失衡、失范现象的发生。
周:前面我们论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这一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方式本身不存在根本矛盾,但并不是说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完全没有磨擦、对立。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存在,它既具有比自然经济、传统计划经济更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效率提高和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又有如市场主体对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和交换的盲目性、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机制失灵等负作用。可以说,它的每一个优点,都是与相应的缺点和弊病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可以使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得以缓解,消极作用得到更多的克服,但不能指望根本消除对于市场经济这一矛盾的经济范畴。只要好的方面,不要坏的方面,那只能是蒲鲁东式的空想。马克思曾批评这种思维方式:“谁要给自己想出消除坏的方面的任务,就是立即使辩证运动终结”。
康:这里涉及到一个如何看待矛盾的方法论问题。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时时存在、处处存在。事实上我们根本不可能消灭矛盾。旧的矛盾消灭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真的什么矛盾也没有了,事物的发展也就停止了。
程:所以,正确的办法不是要消灭矛盾,而是要看这个矛盾是不是对抗性的,无法缓解的,对于社会是利多,还是利少。如果是非对抗性的,如果利大于弊,那么,无论这个矛盾多么严重,造成的社会后果如何严峻,我们都应当在制度内去协调它,解决它,而不是急于去消灭它。体统社会主义模式急于彻底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生产所带来的各种矛盾的教训,值得引以为鉴。
周:从这样的角度看问题,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仅存在矛盾,并且在我国现阶段体制转轨条件下,有些矛盾还相当严重,但这些都不是不可解决的,更不能成为我们放弃发展市场经济的理由。
康:从目前看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矛盾有两大类,除了前面已经分析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矛盾外,还有市场经济与社会上层建筑,即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矛盾。有的学者在谈到党的建设和市场经济的矛盾时说: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社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而市场竞争更多地体现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由于大量的共产党员并不是职业革命家,而是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市场竞争主体即各类企业的负责人,这就是一个矛盾。又比如企业中“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党管干部的组织原则如何在企业贯彻等,都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的表现。意识形态方面,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机制对人性中追求物欲的一面给予了鼓励,市场经济形成社会生活普遍“物化”倾向,使人的能力、人的价值乃至人的心灵物化,也导致人与物主客关系颠倒,精神生活庸俗化,强化了利己主义,引起拜金主义死灰复燃等。市场经济产生的一些观念与社会主义所倡导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了对立。
程: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看,问题也不少,比如,国有企业改革进展不大,相当数量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好转,“三年脱困”的目标看来不可能完全实现;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城乡总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4(有人说已经超过);地区发展差距也在急速扩大,1999年上海市人均GDP为25193元,贵州省人均仅有2301元,相差约11倍;政治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不能够为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创造好的条件,等等。总之、矛盾和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应当正视它、分析它,从对立中求得统一以解决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说,解决这些矛盾的过程,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
北京有一位青年经济学者曾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搞市场经济,是对10多亿中国人智慧的严峻挑战。这句话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是一个曲折而艰难的长过程。我们在宣传舆论上应着重宣传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可能性、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却应当正视矛盾,树立市场经济的问题意识和矛盾意识。在肯定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更为合理、先进的方式去解决一般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出现的难题,努力在实践中寻求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超越市场逻辑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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