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价值观的历史演进看社会转型期的教育价值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转型期论文,价值观论文,价值论文,社会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 G40-011
千百年来,人们在教育目的价值取向上,最具代表性的主要有个人本位目的论和社会本位目的论两种。因此,在不同社会历史时期,不同的价值主体,不同的价值态度及其冲突必然反映在两种教育价值观的冲突上。这两种教育价值观历来引起人们的广泛争论,不同流派的教育思想家往往意见不一,各执一端,使得教育目的究竟以社会还是以个人为本位,成为教育史上一个似乎永远不可解的难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变迁,教育实践的巨大变化,这一问题又重新摆在我们面前,迫使我们反思过去,正视现实,对这一问题作出慎重的选择。
一、两种教育价值观的历史冲突
教育的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实际上是教育目的理论中的教育价值选择问题,所谓教育价值选择是指教育活动主体依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活动的属性、特点、功能、效果所作出的价值取向,它表明教育活动主体的价值态度。由于价值态度各不相同,以及社会对教育结果的期待和受教育者本身要求的多样性,人们对教育价值的选择历来就有不同的见解和主张。
从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角度来说,个人本位目的观主要是指那些从个人需要、个体发展角度设计教育目的,强调使受教育者的本性、本能获得自然发展,教育要为人的生活需要服务。它一般关心个人价值、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生活的完满幸福,以及人的自然和谐的发展。社会本位目的观主要指那些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计的教育目的。这种目的观一般强调人是社会的产物,教育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社会需要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人。
在中国,两种教育观早在孔子和老子的哲学思想中就已萌芽,孔子把教育看成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学习知识的目的在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老子则主要强调个人的修养完善,更好理解“道”。自汉武帝后,独尊儒术,确立了孔子学说的正统地位,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成为教育内容,将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驯服的子民,从而使教育的社会本位达到了极致。建国以来的教育实践活动也多提倡社会本位。六七十年代,教育政治化的倾向十分明显,及至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教育的经济价值极度扩张,这一切造成我国教育长期存在“目中无人”的弊端。
在西方,基于不同的哲学基础和历史背景,不同的教育思想家各有不同侧重的主张。典型的个人本位目的观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卢梭、斐斯泰洛齐、福禄倍尔、斯宾塞等。卢梭主张以儿童的本性自然发展为目标。斐斯泰洛齐则认为儿童生来就蕴藏有各种能力和力量的种子,教育就是促使儿童的各种天赋才能的种子取得和谐的发展。福禄倍尔吸取了斐斯泰洛齐的教育思想,认为教育目的就是使学生各种能力得到协调发展并在社会生活中自我表现自由发展,教育提供外部条件解除对儿童身体和灵魂的束缚。斯宾塞则主张教育要以儿童的完满生活作准备,教给学生有利于生活的科学知识。而提倡社会本位目的观的主要以柏拉图、洛克、凯兴斯坦纳、赫尔巴特等为代表。柏拉图是西方教育史上强调教育的社会价值的第一人,其教育目的就是培养理想国所需要的哲学家和军人。洛克的绅士教育也是从当时的社会需要出发,培养当时英国资产阶级与贵族联合执政所需要的“有德行、有用能干”的绅士。凯兴斯坦纳从维护统治出发而强调公民教育。赫尔巴特以永恒不变的五种道德观念,即“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和报偿”为教育内容,培养真正善良的人,即不怀疑现存的社会秩序,又能遵守现行的社会法治。
由此看来,典型的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只看到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矛盾的一面,导致了人们在教育价值选择上的非此即彼。人们不愿意依据具体的历史条件,在两极价值的动态发展中以两者的动态结合作为价值选择的确定轴心,而是简单生硬地从两者中择其一,摒其一。当一种教育价值选择弊端显露时,与之对立的另一种教育价值选择又会成为一种新的确定性,开始又一次恶性循环。教育历史证明了这一点。教育价值选择就像西西夫斯的石头,堆上去会滚下来,滚下来再堆上去,成为一种无穷无尽的劳役。
二、两种教育价值观的渐趋融合
持有社会本位观点的人以社会为观察问题的立足点:社会与个体关系结构类似于有机体与细胞的关系结构,社会作为有机体,个体则分布在由社会各个子系统组成的器官中,起着机体基质的作用,社会处于决定性的中心地位,社会是目的;而个体则处于从属的地位,是实现社会目标的手段,个体必须加入某一社会系统,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从事某一特定活动,个人才具有价值。这一观点的客观性在于它揭示了个体作为社会成员的性质与必须承担的义务,反映了社会存在对个体规定性的一面。建立在这种关系结构上的社会本位观就会强调社会利益,强调教育要促进社会进步,强调社会需要是教育价值选择的客观依据。这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会带来以下问题:1.容易导致教育的某种被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积极性与主动性发挥;2.没有分清适应社会的方面,容易导致一种误解,不论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只要社会需要都适应;3.没有区别社会的当前与长远需要,容易助长教育的短视行为而影响社会的长远利益;4.没有正视学校典型化的教育环境,容易混淆学校特殊环境与一般社会环境的界限,从而降低了学校的教育要求和学术目标;5.容易导致对学生个性的抹煞。
而当将立足点移至个体,那么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结构类似于有机体与环境的关系。个体作为有机体,而社会则成了个体发展的必然条件。个体处于中心的地位,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是目的。个体本位观认为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价值。这种观点弥补了社会本位观的不足,丰富了人对个体潜能及其价值的认识,并突出了个体创造力对社会发展的价值,提出了尊重人性,以人为本的自由发展思想,为后世的教育指明了一条不同以往的变革道路。但是由于它没有揭示出真实存在的个人与社会的多种关系,将社会的结构与功能简化,又会导致某些弊端:1.完全忽视社会需要对教育目的制约作用,使得教育面对纷繁复杂的个体需要无所适从;2.把个体需要强调到不适当的位置,导致教育的极端个人主义,自由化倾向,导致社会责任感下降。
正因为社会本位观与个人本位观各有利弊,为解决单向选择的偏颇,出现了一种中间形式的调合目的观,试图平衡和考虑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以夸美纽斯和杜威为代表。夸美纽斯寄希望于教育实现他的社会理想,同时强调教育要为个人永生幸福做准备。实用主义派杜威也主张教育应“使个人特性与社会目的和价值协调起来”。近代西方教育虽然也出现过新的“社会本位”与“儿童本位”诸多形式,但总体上融合趋势渐强。面向21世纪教育圆桌会议报告提出,教育既要注重学生学会生存,还要使他们学会关心,促使教育面对急剧变化的世界政治、经济和科技形势,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的需要,树立未来人才的观念。因此必须对传统的教育价值观念进行分析研究,扬长避短,使我国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社会转型期的教育价值选择
从对教育历史的反思和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这两种价值观的共同缺陷均是割裂了社会与个体之间的相互依存性,过于强调某一方面的需要而忽视了另一方面的需要,有意无意地将社会与个人对立起来,因而这两种教育价值观没有把教育的价值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个体要求社会提供适宜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但同时个体也必须为社会作出贡献,完成自己的社会义务,社会与个体间的物质、能量、信息的双向转换产生的结果是一种双向的制约与“塑造”。这种双向的制约与塑造是社会与个体相互储存关系最为深层的表现。这种相互关系在社会活动中就表现为个体与社会互为目的和手段。此外,社会与个体还有相对独立的一面,两者的发展遵循不同的规律,两者有不同的需要,两种发展之间不会自动转化。因此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其价值不在于非此即彼的选择,而在于追求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在现实条件下最大限度的统一。教育的价值在于尽最大可能使个人的需求与社会的需求趋向一致,使个人与社会达到尽可能完美的融合并尽可能共同发展,因此教育价值取向与其说是选此择彼,不如说是寻求整体价值的现实融合。
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教育以国家需要为中心,把社会教育的所有方面归入国家需要的轨道。观念上重理想秩序,行为方式上重视整体一致,讲究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完全以社会需要为全部出发点和归宿的教育,往往忽视了人的自由和自主性,扼杀了人的主体精神。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深刻变革时期,新的价值观纷纷出现,总体特征表现为:价值观念由单一取向到多元取向,与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相一致的个体价值取向渐趋强化;从传统价值观念上的言不及利到现实的注重实惠,从行为选择中的崇尚合作、谦恭藏拙到强调竞争、个性、冒险和自我实现社会价值,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现实问题,如:服从意识减弱,群体意识淡薄,整体效应难以发挥。在这种现实的社会背景下,教育面临严峻的挑战,教育价值选择必须慎重,必须要对社会现实、经济发展所形成的价值取向起到协调作用。
具体来说,社会转型期的教育价值选择应遵循两个重要的原则:
第一,统一性原则。在教育价值选择中,不能只看到两极价值之间的冲突,还要看到它们之间的依存性和互补性,不能片面拔高或贬低其中任何一方的固有价值。目前,教育正面临严峻的考验,世界范围的经济、文化、军事的全面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懂得,教育目的的确立,教育价值的选择绝不能“一条腿走路”。把受教育者个人发展的合理需要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起来作为确定教育目的根据,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又顺乎当代世界教育发展的客观趋势。我国社会不仅需要各行各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专门人才,更需要追求新知,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高层次人才,这就为个人追求自身独立发展和多样性发展提供机遇和条件,教育如果能使其独特的才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就会使其深切感受生活的乐趣和意义,从而以最积极的态度对待人生,真正自觉主动地为社会发展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第二,偏移性原则,对立的教育价值间虽然具有同一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立双方在现实中就是一种力量均衡的关系。由于社会条件的不同,在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发展总有不同侧重的选择,这种选择没有一个绝对不变的确定性。鉴于我国社会实际和教育长期“目中无人”所造成的弊端,在现阶段应相对突出两极价值中个人需求这一极。尊重个体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发挥他们在教育中的主体精神,引导个体通过发展自己的内在潜能,塑造自己,提高创造力,使社会和教育的发展得到个人自由发展和价值实现的积极支持,为社会整体进步与人的发展提供原动力。当然对个体需求也必须具体分析,加以积极引导,使个体适应时代的需要,反对一味离开社会发展搞自我设计,自我膨胀,最终导致自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