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道德:对行政权力道德化的质疑--读张康志的“公共行政伦理观”_公共行政论文

科学与道德:对行政权力道德化的质疑--读张康志的“公共行政伦理观”_公共行政论文

科学与道德:行政权力道德化质疑——对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的阅读与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化论文,行政权论文,力道论文,伦理论文,视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应当承认,在国内外的行政学著述中,特别是行政伦理学论著中,张康之教授的新著《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以下简称《视角》)是一部很有特色的学术著作,从伦理视角对当今世界的行政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独特见解,令人耳目一新。本书的特殊贡献是:对现代官僚制及其理论做了系统的批判性研究,通过理论反思,明确提出在行政改革中“超越官僚制”的对策性构想。这对当代中国的行政改革是有着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这是一部创造性著作,正如一切创新成果一样,该论著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地加以讨论和研究。在这里,我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一方面与作者讨论,另一方面与学界同仁共商。

一、行政权力的公共性:《视角》所要解决的问题

行政伦理学研究的根本问题是什么?我认为,主要是行政权力运行的道德机制问题。虽然《视角》一书是从对现代官僚制的历史考察入手,而且是把政治与行政的“二分原则”作为逻辑起点,进而集中分析批判韦伯的现代官僚制理论,但是,从作者的叙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他实际上是抓住了现代官僚制的本质问题,那就是在制度或体制的层面上行政权力所具有的性质,它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实际地位,而这正是官僚制的历史价值和历史局限的根源。正是由于对这个问题的制度性解构,为在行政改革中寻找伦理视角做出了逻辑证明。

就行政改革而言,无论是从政治上还是从伦理上说,实质的问题都是从专制向民主的转变。如果认真研究国家学说史,就会清楚地看到,在封建时代,行政与政治是没有什么分别的,因为全部国家活动都是由一个惟一的权力实体来决定的;而在近代以来的民主时代,社会与国家、政治和行政之间,有着越来越明确的界限。历史的实践告诉我们,在一个社会中有没有实际的权力制约机制,这恰恰是民主制度与专制制度的一个本质区别。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一个社会中,一个权力实体如果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各个权力实体之间也就在实际上处于不平等地位,那么,也就没有什么道德性质可言了。所以,《视角》把“政治与行政的二分原则”作为公共行政的起点进行细致研究,从而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是与历史发展的进程相一致的,也是合乎理论叙述的逻辑的。

在近代行政学说史上,把“行政”作为独立概念进行研究的奠基性著作,是美国威尔逊的《行政学研究》(1887年)和古德诺的《政治和行政》(1990年)。威尔逊在他的这部著作中,把行政学从政治学中区别出来,并对“行政机关”、“行政管理”这类概念的本质内容做了解释。他强调说,直到他所生活的时代,人们才把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科学的一个分支进行系统的研究。什么是行政机关呢?他写道:“行政机关是政府最明显的部分,它是行动中的政府;它是政府的执行者,是政府的操作者,是政府的最显露的方面。”[1](P2)从他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这里所使用的“政府”,实际上就是“国家”。所以,他以肯定的态度引用了这样一句话:“关于国家的观念正是行政管理的灵魂。”[1](P5)威尔逊还从行政与政治的区别上来说明什么是行政,但在这个问题上,古德诺比他阐述得更清楚。古德诺在他著名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中,强调了政治与行政的区别。他指出:“政治与指导和影响政府的政策相关,而行政则与这一政策的执行相关。这就是这里所要分开的两种功能。‘政治’和‘行政’正是我们为表达这两种功能而选用的两个词。”[2](P11)从政治与行政的功能上看,二者的区别在于“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2](P12)。

但是,正如《视角》所考察的那样,威尔逊和古德诺关于政治和行政的“二分法”后来不断地受到批评,这些批评说明,关于政治和行政的“二分法”的观点并不是无懈可击的,而且在现实中也暴露出了这个理论的一些矛盾。同时,《视角》也指出,不能因为这些批评而否定政治和行政“二分法”的价值,因为正是它奠定了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学术地位。但对这个政治和行政的“二分法”原则必须进行科学的分析,因为我们应该承认一个基本的事实:政治与行政毕竟是有区别的,而且正是在政治与行政的对比研究中,使我们对行政和行政权力的本质特征看得更清楚了。的确,在以后的大量行政学和一般政治学著作中,对行政这一概念的研究是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科学了。

对行政概念的研究,逻辑的要求是必须对行政权力的概念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因为要进行行政的组织和管理,就必须具有行政性质的权力。在现代行政学研究中,比较早地提出行政权力问题的是诺顿·朗,他在《权力和行政管理》(1949年)这篇论文中,尖锐地批评了当时理论界在研究行政问题时忽视权力的现象,他写道:“行政管理的生命线就是权力,权力的获得、保持、增长、削弱和丧失是实际工作者和研究者不能忽视并承受不了这种后果的问题。”[1](P167)关于行政权力本质问题的研究,当代法国行政学家夏尔·德巴什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行政科学》中指出:在传统的行政学研究中,一般不提行政权问题,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行政机关的权力多少,是取决于政治机关。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观点已经是非现实的了,因为“行政权已经是一种明显的事实并为人们所承认。人们需以新的眼光去审视行政。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指挥性的政治权力与执行性的行政权力之间都有明显的区别。行政部门常常倾向于发展一种自主权。而这一权力的重要性取决于某一特定时期中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实际关系。”德巴什还详细论述了行政权力的范围问题,他认为,“行政权力范围取决于它所处社会的总体性质”,具体地说,就是行政机构与政治权力之间关系的状况。他指出,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机构对政治权力有着依赖性的一面。但是,还要看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行政机构对政治权力有着相对的自主性。比如,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行政机构在运用手段方法方面的自主性;再比如,行政的自由裁量权力的存在,就“意味着行政机构有根据环境需要做出判断的全部裁量权”[3](P14)。这说明,相对于政治权力来说,作为国家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德巴什说的“国家行政”),它的行政权力是客观存在的,在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它是不能忽视的一种实际权力。由此看来,《视角》在谈到如何克服官僚主义问题、如何遏止行政腐败问题时,一再强调正确认识行政权力的公共性质、正确处理权力和权利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这样做是把握了公共行政的实质性问题。

《视角》的作者用了相当的篇幅研究“公共行政”这个概念,这对于深入认识行政权力的实质是有重要理论价值的。我们知道,在国家的现实行政行为中,行政权力运行的实质,就是在政治权力的领导下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即行政管理。所以,从社会生活的管理这个角度对“公共行政”这一概念进行研究,对于正确认识行政权力运行的道德基础问题,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美国早期杰出的行政学家伦纳德·D·怀特认为,在现代国家事务中,把行政仅仅看成是“一般办事员根据学者们商定的原则就能处理的琐事”,这是不正确的。他在其行政学名著《公共行政学研究导论》中指出,在现代国家中,无论是在哪一级上,行政都是一个单独的过程,而且行政已经成为并且将继续是现代政府的中心问题。行政研究应当建立在管理的基础上,要把行政看成是一门艺术。所以,在他看来,“公共行政是在完成国家的各个目标过程中对人与物的管理”。他还进一步解释了这个定义的内容,即“公共行政的目的,就是在官员和雇员的处置下,对各种资源加以最有效的利用”。这样,就可以进一步说明,所谓“公共行政,就是公共事务的执行;行政活动的目的,则是使公共计划得以最迅速、最经济、最圆满的完成”[1](P43-47)。这就意味着,行政权力的运行就是追求最有效地实现公共目标。这就是《视角》所运用的基本范畴——“公共行政”的实质。而对“公共行政”的实质的科学论述,实际上就已经是在科学地解决行政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了。

其实,“公共行政”这个概念揭示的是国家的一种职能,那么,这种职能的性质或者说实质是什么呢?美国行政学家德怀特·沃尔多在对“行政”(administration)这个词的意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之后指出,“行政是具有高度理性的人类合作努力的一种”,而行政的特性又是与这样两个术语相从属的,即“组织”和“管理”。他具体解释说:“这被认为类似于生物学系统中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组织’是一个行政系统中权威的和惯常的人际关系结构,‘管理’是一个行政系统中试图获得理性合作的行动。”[1](P187)所以他说,在行政行为中,“组织是行政的解剖学,管理是行政的生理学。组织是结构,管理是功能运行。但在任何一个现存的行政系统内,二者相互依存”[1](P188)。在说明了“行政”的含义之后,他写道:“公共行政的中心概念是理性行为,即正确地计划实现特定的期望目标的行为。”[1](P195)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作为“理性行为”的“公共行政”,其基本的功能就是组织和管理。很显然,这里所说的组织和管理,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所以说,《视角》强调行政权力的公共性质,直接使用“公共权力”的概念,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也就是说,当我们谈到“公共行政”这个概念的本质问题时,这本身就说明行政权力运行的道德基础首先是它的公共性质。当然,在现代社会中,国家行政仍然是有阶级性质的,或者说是有明显的政治性质的,这是不能忽略的。但是,如果不注意它的公共性质,不确立行政权力运行的社会公共目标,那么,这样的行政权力很可能成为一小部分掌权者谋取私利的工具。这里所说的社会公共目标,实质上就是社会的公共利益,以谋取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的的公共事业,作为保障人们实际利益的公共权利,等等。现代社会行政权力运行的最重要的道德基础,就是要维护这样的一些社会公共目标。人们常常要提出这样的问题:政府究竟应该干什么?又不应该干什么?实际上核心问题就在这里。

关于这个问题,《视角》阐述了一个很有实践价值的见解,即在现代中国的行政改革中,“首先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问题。然而,由于政府是一个权力实体,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从权力结构的改变入手,所以转变政府职能的问题就转化成了权力结构调整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已经遇到的诸如政(政府)企(企业)关系、党(执政党)政(政府)关系、政(政府)社(社会)关系问题等。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有着重要的政治和行政的意义,而且也有着重要的伦理价值。所以,超越官僚制,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首要的任务是社会权力结构的改革,通过这种改革去确立公共行政的性质和地位。

二、“超越官僚制”:《视角》的理论追求

在西方的行政改革中以及新公共管理运动中,“超越官僚制”是一个响亮的口号,《视角》也提出了超越官僚制的问题,可见,超越官僚制已经成为一个时代课题。的确如此,在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建立什么样的政府已成为行政学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但是,问题是同样一个问题,而解决的方案却大不相同。同样是要求在行政改革中使行政权力的运行走出官僚主义的泥潭,但理论视角却有很大的差别。比较西方行政学理论的最新进展,我们认为,《视角》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合乎历史唯物主义精神的,是一项了不起的理论建树。《视角》是从人类行政发展的总体演进过程中来界定行政改革的目标的,这不仅使目标更为明确,而且也更为科学,在一个相当高的理论高度上准确地指出了政府发展的方向。具体地说,《视角》的作者认为,应该在行政改革中,抛弃统治行政,实现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转变。实践证明,在行政权力运行中强调它的服务性质、增强行政人员的服务精神,是公共行政必须具有的一个基本伦理特征。

在现实的行政行为中,官僚主义虽然是一个令人深恶痛绝的东西,而在实际上又是谁也摆脱不掉的恶魔。它的这种顽固性质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总的说来,一切官僚主义的共同根源就是深藏在现代官僚制之中的那种统治型体制本身,即所谓的统治行政。这里所说的统治行政,从《视角》的论述来看,就是韦伯的现代官僚制理论的一个本质特点,如作者所指出的,即一种“命令——服从”的权力关系,或者也可以说是以科层制为特征的“法律化的等级制度”。正如《视角》所指出,韦伯的官僚制是一种集权的等级制度。在这样的体制之下,它的权力与责任的分离主义、封闭的责任中心主义、颠倒了的服务关系等因素,使它不能不走向自己的反面——不断地滋生着官僚主义。

我们看到,由于集权基础上的权力本位制度,使官僚们把追逐权力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而这恰恰就是官僚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正如《视角》作者所说:“韦伯的官僚制实际上是一个道地的权力本位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支配官僚的是强烈的权力拜物教,官僚们把对权力的追逐作为其行政行为的主要目标。”[4](P72)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体制性的集权制与行政人员个体的权力拜物教的互相作用,就成为官僚主义病的一个主要形成机制。其中,集权制是它的根源。邓小平在分析中国政治体制弊端时也强调了这一点,他说,我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社会和国家的管理体制,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而高度集权则是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的根源。当然,这样的官僚主义弊病,是表现在各个方面的,但是,行政管理则是最突出的一个领域。

产生官僚主义弊病根源的集权和等级特权制必然造成官僚制内部不同等级之间权力和责任相分离的扭曲现象。在这样的体制下,上级对下级可以只有权力而不负责任;反之,下级对上级却只负责任而没有权力。这种封闭的所谓责任中心主义的官僚制,在实践中(理论上往往是与此相反的),权力是自上而下的,而责任却是自下而上的。这样一来,对于相对的上级来说,官僚制的所谓责任中心主义就变成了一种实际上的无责任主义,而这恰恰就是现实生活中官僚主义的一个突出特点。人们常常惊奇地发现,明明白白是一个大的责任事故,但是,对相应的领导集团却无法追究责任,因为每一级都可以把责任推给下一级。可见,在官僚制中,这种由于权力垄断而造成的无责任主义,是现代官僚主义病的一个本质特征。

在现实的行政权力运行中,如《视角》所指出的,由于存在着官僚制那种等级特权性质的所谓责任中心主义,就必然要出现马克思所说的官僚主义所特有的形式主义和知识的等级制度。在这种神秘的外观之下,国家和社会、官僚集团和民众的关系就被颠倒了,而这种关系的颠倒,实际上是对官僚集团自身利益与国家、社会、民众利益关系的颠倒。这种关系颠倒的逻辑结果是服务关系的颠倒。于是,官僚集团自己的特殊利益,就成了社会普遍利益的代表。所以,不能说官僚制体制没有任何服务意识,实际上它们是只对自己的官僚集团自身服务。官僚们的自我服务意识是很强的,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的特殊利益是高于社会普遍利益的,为自己服务就是为社会服务。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发现,官僚主义者们对社会公共事业毫无责任感,对民众的疾苦不闻不问,根源就在这里。《视角》对根源于官僚制的官僚主义之种种弊端做了全面细致的描述,在我看来,其中要害的问题,还是个服务观念的转变问题。从这里我们倒是应该得出行政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即权力就是服务。

可见,要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奠定行政权力运行的道德基础,就必须把被官僚制颠倒了的服务关系再颠倒过来,真正形成一种名副其实的服务行政。行政权力的运行,要达到它的特定目标,其主要的方式就是组织和管理。在现实社会中,没有组织和管理,即行政管理,是无法实现任何权力目标的。同时,不同的权力目标也决定了管理的性质和方式,这种性质和方式有着明显的道德特点。实践证明,在民主政治制度中,确立社会公共目标,通过管理实现服务的职能,是现代社会行政权力运行的现实道德基础。所以,要形成一种具有良好道德基础的政府形象,就必须确定“管理就是服务”这样的理念,强化服务观念,完善服务职能。

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中,作为行政权力运行方式的行政管理有着不同的政治性质。在封建专制政治体制下,管理是少数统治者对大多数民众进行统治的方式。或者说,对于封建专制政权来说,政府对大多数民众的所谓“管理”实质上是一种统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当然是对立的。因此,在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下,行政权力的运行是没有道德基础的。应该说,在现代社会中,在政府对民众的关系上,“统治”这样的观念早已被人们抛弃了,但是,在有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那里,这样的腐朽观念并没有完全被清除,他们仍然以民众的统治者自居。这就决定了在有些政府机关那里,虽然也挂着民主的招牌,但是丝毫没有服务意识,仍然是根深蒂固的专制统治意识在支配着那里的行政权力运行。就此而言,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仍然有一个民主启蒙的任务。

在民主政治体制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社会民众之间的关系,已经有了与此完全不同的道德基础。这个道德基础的实质,就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民众必须有一种公共服务意识,具有牢固的“管理就是服务”的道德理念。在民主政治的实践中,服务不仅仅是个政治概念,而且是一个有重要价值的道德概念。在中国革命的历史上,孙中山曾经提出,作为国民公仆的各级官吏,应该具有一种“服务的道德”。毛泽东则提出,国家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看出,他们都是把“服务”作为政治道德的信念提出来的,都把“服务”看做是国家权力运行的道德基础。

在民主政治制度中,服务精神之所以是行政权力运行的一种道德基础,是因为在这样的政治条件下,服务者与被服务者是处在平等的政治关系中的,政府或其他行政机构的人员,运用行政权力通过管理为民众服务,这是他们的职责,或者说是一种职业权力,而不是特权。因为他们与其他人一样,都在通过行使自己的职业权力来为社会上其他的人服务,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强调行政权力运行的道德基础是服务精神,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在行政权力的运行中,官僚主义的老爷作风、衙门作风、强迫命令作风,甚至依仗职权欺压平民百姓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的。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精神,有助于克服行政权力运行中的种种弊端。从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视角》作者提出抛弃统治行政,实现从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转变,对于我国的行政改革是有着重要参考价值的。

三、反腐败:《视角》的目标指向

《视角》指出:“从官僚制的实践来看,它从一开始就无法避免公共权力的异化问题,它总是受到腐败的困扰。”“官僚制为腐败留下了一块赖以滋生的土壤”[4](P183)。那么,怎样才能超越官僚制,有效地遏止行政腐败呢?作者提出的基本思路是,把作为行政权力主体的公共行政人员由目前的所谓“经济人”转变为“公共人”,正确处理公共行政领域中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并且明确提出“在公共领域中摒弃权利意识的干扰”的主张。这个提法在一些具体内容上是可以商榷的。但是,由于腐败与现代官僚制是有着本质联系的,而且腐败的实质归根到底是权力的腐败,所以,把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为在公共行政领域中遏止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这个论断是有着重要价值的。

《视角》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行政改革所秉承的基本理论——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是持分析批判的态度的。从目前欧美一些国家的行政改革来看,无论是对政府功能的重新定位,还是政府改革服务的输出,都以不同形式采取了市场化取向。这也就是《视角》作者所说的,用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来对政府进行改造,即搞所谓“企业化政府”的行政改革运动。公共选择学派在探讨政府失灵的问题,包括行政效率下降、官僚主义和腐败原因等问题时,提出了一个“经济人”的假设,即认为政府中的个人与市场中的个人一样,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政府及其运作程序犹如一种政治市场,无论是选民还是政治家的活动,都是为了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但是,这样的政府改造运动,在实践中往往是事与愿违的,因为市场活动和政府的行政活动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领域,前者是个人权利的自由选择,而后者则是政府为了提供纯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而进行的公共选择。“所以,在公共领域中,官僚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行为,不会产生经济市场那样反映所有参与者利益的自发秩序,而只能导致官僚主义、政府效率下降和腐败的泛滥。”[4](P159)这是由于,只要政府官员是“经济人”,他的行为后果就必然是违背公共意志和侵犯公共利益的。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呢?这就是政府官员运用他所掌握的公共行政权力来谋取个人权利的扩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权谋私。

基于这样的认识,作者提出政府行政人员必须要由“经济人”真正转变为“公共人”,在行政权力运行的社会公共领域中应该拒绝自我的权利意识。关于这个观点,作者论证说,近代西方的主流价值观是个人主义,它的出发点是个人。“权利概念的提出和权利观念的建立是从个人出发而获得的理论旨归,而从个人出发建立起来的所有思想体系都是属于我们所命名的个人主义的。”[4](P376)同样道理,个人主义崇尚个人权利,所以,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总是把个人权利作为思考一切问题、解决一切问题的思想前提。但是,这样的思想没有走出“抽象人”的理论框架,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正确认识个人权利在不同社会领域中的不同地位。《视角》作者认为,公共领域是权力的领域,而私人领域则是权利的领域,这两个领域是不能混淆的;而且,作为个人,人们在这两个领域中的意义也是根本不同的。那么,作者这种主张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呢?他的理由是:“一个人当他作为私人领域中的个人存在时,他是完整的个人,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并执掌公共权力,他就不再是个人,而是公共权力主体的一个因子。”所以,“公共领域中的个人不应再被作为个人看待”[4](P380)。

基于这样的理由,《视角》作者提出了他关于行政腐败形成机制的见解:“如果说在私人领域中有了权力,或者说权力的主体介入了私人领域,就会破坏私人领域的契约关系,那么在公共领域中如果重视人的权利的话,那就会对权力的公共性造成破坏。”[4](P376)“我们承认,在私人领域中需要强调更多的个人权利的问题,并不断地向公共领域提出维护和保障这种权利的要求,不允许公共领域对私人领域中的这种个人权利的侵犯。在公共领域中则不同,公共领域对个人权利的强调实际上是对公共权力的挑衅。”[4](P380)因为,在公共领域中,行政人员要使自己的个人权利得到充分实现和扩张,就必然要以各种方式来滥用公共行政权力,而“任何私自动用公共权力来为个人权利提供保障和维护的途径都是绝对的腐败”。或者说,“只要公共领域存在着权利意识,那么行政人员就必然会运用公共权力去为他的个人权利的实现和扩张开辟道路”[4](P383)。这是对行政腐败的实质所做出的一个深刻揭示。

在进行了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视角》作者提出了在公共行政中遏止腐败的一个基本途径,即“公共行政拒绝权利”。他认为,对于行政人员来说,“他手中所掌握的公共权力使他常常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借助这种公共力量去侵害他人的权利和扩张自己的权利。与其如此,倒不如干脆在公共领域中摒弃权利意识的干扰。”[4](P383)虽然《视角》把在公共领域中个人权利与公共行政权力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但是,他指出的运用公共权力来达到实现个人权利的目的就是一种腐败行为,把正确处理公共行政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作为遏止腐败的一个根本途径,这个思想无论如何也是很深刻的。这实质上是说,要想从根上解决公共行政腐败的问题,是要求行政人员在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我们看来,行政伦理学赖以确立的科学思想基础,恰恰就是公共权力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视角》作者正是抓住了这个关键问题。

四、行政权力道德化:《视角》有些偏颇

在《视角》中,作者在谈到行政改革的问题时,非常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反映在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来研究超越官僚制的实践努力。在这方面,作者结合着对“以德治国”思想的研究,强调了行政改革中必须强化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对政府能力进行必要的道德整合,明确公共行政的道德责任,以此去实现“以德行政”的目标。这些思想无疑是有价值的。但是,我认为,本书中有一些观点或者提法需要进一步研究,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这里就几个问题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视角》作者对“以德治国”思想是非常重视的,并且把它作为当前我国行政改革的一个指导思想,这是很正确的。国内外行政改革的实践说明,不注意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没有正确的道德价值导向,就不可能真正超越传统的官僚制,就无法建立起现代科学的行政体制。所以,作者在探索我国行政改革的方向时,提出“在道德价值的确立中实现以德行政”,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行政改革的关键是什么呢?我觉得首当其冲的是确立行政行为的法治基础,或者说首先是“依法行政”的问题。因此,单独提“以德行政”,应该说是不够全面的。一般来说,“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提法是比较全面的、完整的。在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法治是更重要的、更基本的,而且由于法律的特点,“依法行政”是有章可循的;同样,由于道德本身缺乏确定性,所以单独提出“以德行政”在实践上是难于把握的。我认为,如果提出“把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或者说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实行以德行政,就更准确、更全面了。

在研究我国行政改革的方向问题时,《视角》作者很重视公共行政权力运行中道德因素的作用,特别是很仔细地研究了行政人员自主性的道德制约问题,同时也对公共行政的道德责任、政府能力的道德整合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阐述,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基本思想也是正确的。但是,《视角》作者所提出的“公共行政道德化”的提法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应当承认,就其与“公共行政科学化”的提法相对而言,以克服“公共行政科学化”提法的片面性,这当然是一个具有合理性的思想。但是,与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一般的道德规范并没有统一的社会规定,所以,“公共行政道德化”这个提法本身的内容,也有不确定性,特别是由于人们对某些道德规范的不同理解,而对“公共行政道德化”的具体内涵会产生歧义。因为“道德化”这个提法本身似乎有某种排斥性质,也就是说,“公共行政道德化”这个提法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好像“道德化”是行政改革的惟一选择。基于这样的考虑,我认为如果用“建立公共行政的道德规范”来取代“公共行政道德化”这样的提法,可能会得到大多数人的共识,从而更易于被人接受。

从国内外行政道德建设的实践经验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些比较实际的做法。比如,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涉外人员守则》等条例、规定中的一些条文都是具有道德规范性质的。有些国家在公共行政建设方面,除了有官方颁布的行政法规、法律之外,还有非官方机构所制定的公共行政道德准则或道德规范,如1981年通过的、1994年修订的《美国公共行政学会道德准则》规定:“为公众服务的宗旨高于为个人服务”,“为推动公共利益谨慎使用权力”,公务员要“热情、友善、公正和乐观”,要“显示完整的人格”,等等。很显然,这些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不同,没有统一的要求和强制的性质,然而,对行政权力的运行却是有着深远影响的。并且公共行政道德规范不能单独起作用,只能作为与行政法规、行政法律相辅相成的因素起作用。

在社会秩序的供给问题上,《视角》作者阐述了政府的社会秩序供给的三种基本途径,即专制集权型的、法律制度化的和伦理道德化的。作者认为:“单纯的专制集权型的、法律制度化的社会秩序都是虚假的秩序,只有在法律制度基础上以政府自身充分道德化为前提的社会秩序供给才是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在现代社会,提出政府自身的道德化是一个历史性的课题。”[4](P317)这就是说,单纯靠专制集权手段所形成的社会秩序,的确是虚假的,因为靠强权是不可能获得真实的社会秩序的;靠法律制度是可以获得良好社会秩序的,应该说现代社会的秩序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但是,认为法律是万能的,有了法律制度就可以万无一失了,这也是不现实的;而以良好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同时进行有效的道德教育,即完善的法律制度加上人的良好道德素质,这样才会形成真正稳固的社会秩序。应该说,作者的这个思想是相当有价值的,是对行政伦理学理论的一个深化。

同时,我认为,在这些正确的思想中,对其中的几个提法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这就是“社会秩序的道德化”或者“道德化的社会秩序”、“政府的道德化”或“政府道德化”这样一些提法,都有着含混模糊的性质,使人费解,也容易造成误解。与上面所说的“公共行政道德化”这一类提法有同样的问题,容易引起这样一种误解:道德化的治理似乎是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惟一途径。应当承认,从全书的叙述和内在逻辑上看,这些提法所表达的基本思想观点是有价值的。所以,如果用诸如“强化社会秩序的道德基础”、“明确政府行为的道德价值导向”,来取代“社会秩序的道德化”、“政府的道德化”这类提法,也许会更好一些。

在中国,行政学的恢复和重建仅仅十多年的时间,能够读到《视角》这样的著作,是令人欣喜的事情。我个人认为,《视角》是一个信号,它意味着中国将会有一批高水平的行政学著作问世,中国的行政学将会有一批自己的经典著作。可以断言,在未来的行政学经典著作书系中,肯定会有《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这本书的一席之地。在这篇文章中,我对《视角》一书提出了一些批评性的意见,所表明的是我的一个看法:《视角》是一本值得阅读、值得批评的书!以这样的著作为由头作文,对于推动中国行政学研究的深入是有意义的。

标签:;  ;  ;  ;  ;  ;  ;  ;  ;  ;  ;  ;  ;  

科学与道德:对行政权力道德化的质疑--读张康志的“公共行政伦理观”_公共行政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