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以2008届博士毕业生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为例论文,博士生论文,支出论文,毕业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博士生资助是影响博士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博士生的资助政策和资助水平必须考虑到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同时,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水平也是衡量我国博士生待遇的指标之一。因此,分析博士生生活支出的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本文以2007年开展的一项针对2008届博士毕业生的大型调查为基础,对此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
具体探讨的问题包括:我国博士生的生活支出水平如何?谁来为博士生的经费支出买单?影响博士生支出水平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在最后的部分,本文将对我国博士生的待遇进行整体评估,并从资助形式、谁来资助两个方面对博士生资助问题展开讨论。
一、研究综述
资助是博士培养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国内外一直不乏对博士生资助和博士生教育成本问题的研究。美国学者邓肯·贝利(Duncan Bailey)在1972年的一篇论文中分析了研究生教育的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1]美国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调查(SED)多年来一直对博士毕业生的主要经济来源进行调查分析。美国研究生院协会(CGS)对美国博士毕业生的负债情况进行了调查。美国联邦教育部的全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研究(National Postsecondary Student Aid Study,简称NPSAS)是了解美国大学生包括研究生资助情况的一个权威来源。英国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HEPI)在2005年的一份报告中研究了院校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成本及其收益。该报告指出,如果以直接的财政收益为衡量,高校所付出的成本要大于其收益(包括学费、国家拨款等)。[2]2006年,欧洲大学协会(EUA)开展了对会员高校所在国家的博士生资助机制和资助水平的调查。在中国学者的研究中,李文利、闵维方(2002)通过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大学本专科学生的私人教育支出情况,但没有涉及研究生的情况。[3]彭安臣以12所高校的问卷调查为基础,分析了我国博士生的资助问题。[4]总的来说,已有研究中对博士生资助情况、资助机制、资助效果研究很多,但对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情况的研究却非常少见。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委托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和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开展的“中国博士质量调查”数据库。该项调查的其中一个对象是预计于2008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共回收博士生有效问卷20666份。本研究剔除了其中军事学科和科研院所的样本,得到高校博士生有效样本20052份,涵盖全国248所有博士学位授权的高等院校。
调查涉及了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情况以及学习生活支出的来源问题。该项调查不仅极具代表性(涉及了当时全国绝大部分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而且问卷质量较高,因此以这项调查为数据来源,具备充分的说服力。
其次,2011年,我们对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首都医科大学四所北京市市属高校的博士生发放了调查问卷,总计回收博士生有效问卷423份,这次调查也涉及了博士生的财政来源问题,可以和2008届的博士毕业生调查进行对比。
最后,2004、2007、2010和2012年度,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先后主持或参与了4次有关研究生教育问题的大型访谈调研,访谈人数达数百人。这些访谈材料也为我们分析与博士生资助、生活支出的相关问题提供了可靠的资料来源。
三、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及其来源状况
(一)博士生生活支出的情况
我们在问卷中让被调查博士生填写了他们在伙食费、娱乐社交费、书报杂志费、通讯费和交通费这五个方面的支出。如表1所示,博士生伙食费、社交娱乐费、书报杂志费、通讯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的平均支出分别是435元、183元、97元、99元、84元和162元。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学费和住宿费支出的情况下,博士生每月的平均支出约为1061元。问卷并没有统计博士生的学费支出和住宿费支出。因此,如果增加这两项支出,博士生每月的支出会更高。另外,除了上述支出外,一些博士生在开放题中指出他们还有其他方面的支出,如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治病、房屋贷款、购买电脑,等等。总的来看,我国博士生的生活非常节俭,支出比较节约。如果从中位数来看,2008届博士毕业生的月支出仅为860元。从支出结构来看,博士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满足生活的基本需要,在月平均支出(1061元)中,用于伙食的支出高达41%,用于其他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通讯、交通)的比例也达到17.3%,用于学业(书报杂志购买)的支出比例仅占9.2%。
均值比较显示,博士生的伙食费支出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京津沪地区博士生伙食费支出平均比西部地区高47元,均值比较通过显著性检验,显著性水平为0.000。见表2。
(二)谁为博士生教育买单?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来源
问卷中,我们设置了一道题目“您的学费(含住宿费)、日常学习生活费按照家庭支付、亲友借款、国家助学贷款、课题助研、勤工俭学、奖助学金和其他七种来源所占比例(按十等分计算)分别是多少”。在对数据进行进一步的清洗时,我们将七个选项数值之和为10的问卷视为有效问卷,其他视为无效问卷,经过处理后,在20052份样本中,剔除后得到18044份问卷,问卷有效率高达90%。考虑到博士生在填写这一选项时,需要进行一定的计算,这一有效比例是非常高的,这也反映出了问卷的高质量和可靠性。
首先分析各种来源渠道占不同支出比例(从0%、十分之一到100%,按十等分)的情况,结果见表3。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以家庭支付、课题助研、奖助学金作为生活支出来源之一的比例最高,分别高达65.5%和56.1%和43.4%。
第二,在博士生生活支出的首要来源(指占50%以上)中,分别排名前列的是家庭支付(41.4%)、课题助研(16.2%)和奖助学金(15.9%)。这两个结果表明,家庭支付、课题助研和奖助学金是我国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三个主要来源,而且家庭支付是最主要的来源。从博士生奖助学金来看,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博士生相比,我国博士生的借贷比例相对较低。仅有11.1%的博士生曾向亲友借贷,而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博士生仅为7.7%。这一比例与美国相比是很低的,根据美国研究生院理事会的统计,55%的2007~2008届的美国毕业生都有不同程度的负债。
第四,有24.5%的博士生需要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获得部分学习生活来源。根据我们调研访谈所了解的情况,有些博士生甚至需要导师接济。美国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调查每年度都统计博士生的首要资助来源情况,这为我们进行中美比较分析提供了方便。在中国的数据中,我们将占比例50%以上的经济来源定义为首要经济来源。以下是中美2007~2008届博士毕业生首要经济来源情况的对比。可以发现,和美国博士生相比,我国博士生学习生活经费支出的首要来源中,个人负担的比例达到52.1%,远远高于美国的19.8%。另外,和美国的制度设计不同,助教(RA)并不是我国博士生收入的主要渠道。而根据我们2011年对423名北京市市属高校博士生的调查结果,选择家庭资助、个人所得、亲友借贷作为“主要财政来源之一”(多选题)的比例仍然高达72.1%、57.3%和30.5%。选择助研金、奖学金作为“主要财政来源之一”(多选题)的比例也比较高,分别为72.8%、68.3%。另外,在“最主要的财政来源”(单选)中,个人负担(包括家庭支付、个人所得和借贷)的比例之和为46%,与2008届博士毕业生调查的52.1%相比下降了6个百分点,而助教、助研、奖学金作为“最主要的财政来源”的比例上升到49%。这表明,2008年正式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之后,博士生的资助状况有了好转,但在市属高校中,个人负担仍然是博士生最主要的财政来源之一。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不同来源渠道占总支出的比例。从问卷数据中,我们还可以统计出各项来源(家庭支付等)占总支出的比例,由于支出比例分为10等分,样本数量为18044份,所以总支出可设置为180440,计算出各来源渠道所占等分的总和,除以180440,即为该来源渠道占总支出的比例,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发现,在总支出中,家庭支付的比例仍然是第一位的,高达37.6%。
四、学习生活支出影响因素的多元回归分析
经检验,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总数呈正态分布,可以进行回归分析。以博士生花费为因变量,以攻读方式、高校类型、学科、地区、博士生家庭背景为自变量,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在本回归模型中,我们用父亲职业和父亲教育年数来测量家庭背景因素。
回归方程的F值等于108.855,自由度等于14,显著性水平为0.000<0.01,表明回归模型是显著的。R方0.108,根据科恩(Cohen,1988)的定义,回归中R方的值0.02、0.13和0.26分别表示为小、中、大的效应量,0.107接近中等的效应量,表明回归模型具有较好的解释力。
攻读方式(非全日制=0,全日制=1)对于学习生活支出有显著性的影响,相对来说,全日制博士生比非全日制博士生的花费更低。地区(中部和西部=0,东部和京津沪地区=1)是影响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重要因素,东部和京津沪地区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显著高于中部和西部博士生。高校类型(“985”高校=1,非“985”高校=0)也是影响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一个因素,“985”高校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比非“985”高校更低。除高校外,学科(以管理学为基底)也是影响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一个因素。与管理学学科相比,社科类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更高,理科、工科、农科的学习生活支出均低于管理学学科,但人文学科、医科的学科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家庭背景是影响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重要因素。父亲职业(体力劳动者=1,脑力劳动者=0)为体力劳动者的博士生,其学习生活成本相对较低,父亲受教育年限越高,学习生活支出也越高。在个体因素中,年龄、性别是影响学习生活支出的一个重要变量,年龄越大,生活支出也越大。同时男性博士生比女性博士生支出更高。
五、结论
从2008届博士毕业生调查的实证分析来看,可以得到三个主要的结论:
第一,2008届博士毕业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水平总体不高。除掉学费和住宿费之外,博士生每月的平均支出约为1061元。支出水平相对较低。由于可获取的资助较低,博士生们总体采取了节约型的消费态度,开支比较节俭。从支出结构来看,博士生的开支主要以满足生活必需为主,其中伙食开支占很大比重。
第二,在2008届博士毕业生并不算高的学习生活支出当中,家庭支付、助学贷款、勤工奖学、亲友借贷等个人负担形式所占的比例过高。家庭支付、课题助研和奖助学金是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三个主要来源,而且家庭支付是最主要的来源。根据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10年《首都高校学生发展状况调查(研究生版)》的调查数据,自2008年正式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博士生改变了主要依赖家庭支付经费的模式,奖助免收入比例高达50.2%,高于家庭支付约14个百分点(36.2%),成为学习生活经费的最大来源。[5]不过,家庭支付的比例与美国相比仍然是偏高的。而且,根据我们2011年对市属高校的调查,个人负担仍然是北京市市属高校博士生最主要的财政来源之一。
第三,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水平存在比较显著的地区差异。从回归分析结果来看,东部、京津沪地区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成本显著高于中部和西部博士生,这两个地区的物价和消费水平相对更高,博士生的支出相应也更高,考虑到这一点,对东部、京津沪地区博士生的资助应当略高一些。此外,非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显著高于全日制博士生,不少非全日制博士生年龄较大并且已婚,除了攻读学业外,他们还承受着抚养子女、供房等家庭重担。因此,在对博士生进行资助时,如何考虑非全日制博士生的需求,应当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考量。
六、讨论与思考
2008年后,国家进行了政策调整,加大了对博士生的资助力度。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函[2009]20号),该通知指出,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此后,针对非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例如上海市教委和财政局在2010年发布了《关于提高市属高校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的通知》,将市属高校博士生普通奖学金提高到1000元/月。广西财政、教育部门2012年8月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当地高校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由现行每生每年3630元提高到10000元。
自《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2009)出台后,各部属高校普遍提高了博士生的资助水平。有些高校提高幅度甚至不小。例如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理学部、信息科学部2012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扣除学费后为2000元/月(涵盖20%),二等学业奖学金扣除学费后为1500元/月(涵盖60%)、三等学业奖学金扣除学费后为1000元/月(涵盖20%)。[6]
但是,目前我国的博士生资助体系和资助水平仍然存在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主要原因有三:
(1)大部分高校并不能达到北京大学目前的资助水平,尤其是一些非部属高校、西部高校,博士生的资助水平仍然是较低的。(2)目前的资助水平解决了“温饱线”问题,但仍未达到“充足”水平。本文对中国高校2008届博士毕业生学习生活支出的分析显示,除了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之外,博士生每月平均的支出是1061元,考虑到2007年以来中国物价的上涨因素,目前博士生的学习生活支出应当更高。另外,还要考虑到1061元的支出水平属于节俭型支出。每月1000~2000元的资助水平可以解决博士生的“温饱”问题,但仍不能算是“充足”的。(3)与国际水平相比,目前的资助水平仍然是偏低的。对从事科学研究的研究生给予高额的补助,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在德国、法国、瑞士、奥地利、芬兰、瑞典等欧洲国家,博士生甚至具有科研人员的正式身份,其所获得的资助和收入不仅包括奖学金、助教助研收入,还包括工资。2007~2008年度,每位美国博士生平均获得的财政资助为23800美元。
我们在最近所做的一次访谈也印证了笔者的这一判断。即便是提高了普通奖学金的额度之后,我国的研究生资助水平与国际相比仍然相对较低,而且这是优秀生源向国外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我们专业前3%的学生都到国外去了,原因是他们得不到高的奖学金,他们在国外可以过比较体面的生活。”(对某“985”高校化学学科博士生导师的访谈,2012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特提出以下两点思考和建议:
首先,研究生教育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降低个人负担在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中的比例是大势所趋。博士生教育兼具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双重属性,其受益人不仅包括博士生本人,也包括所在学校以及整个社会。同时,在研究生教育当中,硕士教育的收益率要高于博士生教育。卢晓东2004年的研究结果表明,博士毕业生的平均年收入仅比硕士毕业生多231元。博士生在读期间的机会成本毕业后需676年才能收回。[7]因此很多学者主张博士生不应收取学费,或者即便收取学费,也应以奖学金等形式返还。此外,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学术型博士生教育的社会收益率也是很高的。基于这一考虑,美国最近几年的政策动向更加趋向于强调研究生教育的公共物品属性。2008年,美国研究生院理事会(CGS)发布了题为《研究生教育与公共物品》的报告,为研究生教育属于公共物品的观点张目。[8]1999年,美国博士毕业生的首要财政来源中,个人负担的比例为32.6%[9],2008年,这一比例锐减至19.8%。理论上讲,博士生教育的支出应当由政府、社会、学校和学生个人共同承担,但降低个人负担在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中的比例是一个大的趋势。自2008年以来,我国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中个人负担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偏高。
其次,丰富、完善博士生资助的形式是解决博士生经济来源问题的根本出路。目前,我国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包括家庭支付、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助研、勤工俭学,等等。分析表明,从2008届博士毕业生的数据来看,博士生学习生活支出当中,家庭支付是最主要的支出来源。但对于博士生来说,读博仍然需要父母供养是不太合理的,正如一位博士生在访谈中所指出的那样,“博士生群体大多是25~30岁的大龄青年,父母在供养子女完成七年之久的本科硕士教育已经很难继续支持长达3~4年的博士生教育花费”。要彻底解决博士生待遇过低的问题,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之外,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完善资助的形式,使博士生资助的形式多样化。例如,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博士生助教(TA)制度,这一方面可以解决博士生的资助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锻炼博士生的教学能力,促进博士生在毕业后的专业发展。另外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使学生获得更加充足的资助。这样可以使学生获得更加充足的资助。从2008届博士生的调查来看,只有不到10%的博士生享受过助学贷款,这一比例与美国等国家相比是非常低的,应当给博士生提供更加充分的学生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