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广行招谕”治藏方策探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初论文,广行招谕论文,治藏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575(2006)04—0055—11
西藏及其周边广大藏区自13世纪中叶以来纳入中原版图,其后历经元、明、清三个朝代大约660余年的发展沿革。在藏区治理方面,明代上承元代下启清代, 历经16个皇帝、276年历史,在此时期内,西藏及周边广大藏区社会稳定,政治、 经济、宗教文化诸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属藏区历史文化发展繁荣的几个重要阶段之一。早在洪武初年,明太祖朱元璋即确立“广行招谕”的治藏政策。那么,这一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如何?这一政策的实施对经略广大藏区起了怎样的作用?以今天的视角,这些政策的利弊得失又如何?本文作者拟在长期对明代中央与藏区关系问题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诸多问题进行一番系统的清理,对明初治藏政策的特色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一、明初对甘青藏区的招抚及用兵
自西藏地方纳入中原王朝版图,经历蒙元王朝百年经略治理,西藏地方政教关系、社会结构及经济文化诸多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及至元朝末年,西藏及其周边藏区还仍然保持着各个地方政教势力集团互不统属、分散为政的状态。就西藏地方而言,其政教格局变化最主要的就是萨迦地方政权的衰落和前藏帕竹势力的兴起。
元顺帝向北逃走以后,由元军大将扩廓帖木儿率领的十万蒙古大军仍然驻扎在西北地区,镇戍藏区的元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仍旧驻守甘青一带,元朝在包括西藏在内的广大藏区的统治并未因元室北遁而宣告终结。明太祖朱元璋派大将军徐达率所部向北向西追击元军的残余势力,在开展军事行动的同时,也迅即着手招抚广大藏区僧俗首领归附新朝。招抚工作是随着明朝军队进克河西陇右地区后逐步展开的。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明太祖兴兵北伐后发布告谕中原各地人民的檄文中,虽然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但他对广大边疆塞外地区的大一统的主权意识十分明确,不容置疑。他在讨元檄文中还说:“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1] 他还告诫北伐大将军徐达等人说:“昔元起沙漠,其祖宗有德,天命入主中国,将及百年。今子孙台荒,罔恤民艰,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2] 这些记录说明朱元璋承认元统治是符合天命的,而推翻元朝也和以往的朝代更替一样,都是天命归弃的表现。他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政治口号动员了当时苦于元朝压迫的汉人及各族人民,但并没有借机渲染民族仇恨,反而对蒙古、色目甚至元朝宗戚都采取了宽容政策。这一方面说明了明太祖朱元璋的政治远见,同时也反映了自秦汉以来中国多民族共处格局的长久的历史传统业已形成根深蒂固之观念。不深刻了解认识这一点,单从个别词语出发,时常会导致偏狭,有违历史实际。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明太祖朱元璋才有可能制定出经略藏区的正确的路线方针。
1369年(洪武二年)6月,明太祖首次派遣官吏,“持诏谕吐蕃”,诏书说:
“昔我帝王之治中国,以至德要道,民用和睦推及四夷,莫不安靖。向者胡人窃据华夏百有余年,冠履倒置,凡百有心孰不兴愤。比岁以来,胡君失政,四方云扰,群雄纷争,生灵涂炭。朕乃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3]
诏书明确向广大藏区宣告:中央政权业已更替,如今“天下主”已是大明皇帝,要求藏区各地僧俗首领归附新朝。而初次诏谕,“吐蕃未即归命”,因而明太祖于次年春以“吐蕃之境未入版图”,命大将徐达率师继续西征,对扩廓帖木儿部展开大规模军事行动。[4]
由徐达指挥的明朝军队于洪武三年五月间在陇右定西沈儿峪地方(今甘肃定西县西北)与扩廓帖木儿军队展开决战,明军大破元军,扩廓帖木儿败逃漠北。至此,元在西北地区军事力量丧失殆尽。在此基础上,明军乘胜西进,派遣左副将邓愈率部自临洮西进河州,同时“遣人招谕吐蕃诸酋”。[5] 六月,明军进克河州。
河州地处甘南地区,在十六国时期前凉始置州,治所抱罕(今甘肃临夏),后曾为吐谷浑辖境,至唐代宗宝应年间地入吐蕃,此后,河州一带成为吐蕃人后裔与蒙古族、土族等当地其他民族杂居地区,是藏区与中原地区往来的交通要道之一。元时建所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治所便设在河州。因而河州是元朝统治西北藏区的重镇。明军攻下河州,对西北藏区震动很大,本来心存观望的故元蒙藏官吏及藏族各部上层人士认识到蒙元王朝大势已去,归附明朝是大势所趋,于是马上采取行动响应朝廷诏谕,纷纷弃元附明。
1370年7月,就在明军攻克河州一个月之后, “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琐南普等,以元所授金银牌印宣敕诣左副将邓愈军门降”。[6] 为表诚意,1371年1月,何琐南普等蒙藏旧官员跋涉千里到明都城南京朝觐。明太祖朱元璋“以何琐南普等识达天命自远来朝”,优加礼待。
元朝宗室、元世祖第七子奥鲁赤的五世孙镇西武靖王卜纳刺也率吐蕃诸部到明军指挥部纳款投降。由于元宗室王族在河西一带驻锡百余年,与当地蒙藏各部落关系复杂,盘根错节。明朝廷认为要使这一地区真正纳入新朝统治,就要迅速而彻底地消除元宗室王族在当地的影响,从而稳定河西陇右蒙藏各部,进而使整个甘青藏区稳定下来。于是明太祖乘卜纳刺到南京朝觐表示归顺的时机,敕命将其眷属迁徙到首都南京,封授他为“怀远将军武靖卫指挥同知”,这是一个高崇显赫的武职,享有很高的待遇,但并无实权。
明洪武初年在甘青藏族地区的用兵及对藏区僧俗首领的招抚收到了预期成效。在用兵方面:仅用三年时间,就顺利地消灭了元朝占据河西的精锐主力,作为藏族地区法理上的管理者,镇西武靖王的归降,对西藏各地僧俗势力归附明朝也起了推动作用。在招抚方面:明朝几次派员入藏区各地诏谕,成功地招抚藏蒙上层人士弃元附明。河州旧元吐蕃等处最高行政长官何琐南普在元明中央政权更迭之际率先归附,从而打开了通往广大藏区的重要门户,有力地推动了西藏各地政教势力归附明朝的进程。
二、明太祖确立“广行招谕”的治藏政策
在用武力征灭了元军驻守在甘青藏区的残余势力之后,明朝经略藏族地区的当务之急从武力征服转入以招抚为主。元末明初,以乌思藏为主的藏区各部处于各地方实力集团分裂割据、互不统隶的局面。采取什么样的政策经略藏区,所谓“经略”,即如何才能将广大藏区迅速而有效地纳入新王朝的版图之下?这是明朝统治者亟待要确立的大政方针之一。吸收元朝的经验,明太祖确立了“广行招谕”的政策。所谓“广行招谕”,即广泛招徕藏传佛教各派高僧来朝输诚。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是十分明智的,也是立见成效的。
明朝建国之初就确立了较为合适的治藏方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自13世纪西藏地方纳入元朝版图后,西藏作为中央政权统一管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而存在。取元而代之的明朝,继续对西藏的统治,自然合乎法理逻辑。其次,元朝在中原的统治虽被推翻,但元室北遁,仍然占据大漠南北,对明朝统治构成极大的威胁。即使北元灭亡后,蒙古各部仍与明朝军事对峙,这种局面直到明隆庆、万历以后才得以缓解。因此,明朝在其立国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其政治、特别是军事重心置于沿长城一带的北部“九边”地区。这一时代背景非常深刻地影响到了明朝对西藏及其他藏区的统治方略的制定与施行。对西藏这一广阔的地区,既要力求其政治上的稳定,但又不可能像蒙元统治者那样有很雄厚的军事力量进入。因此,明朝统治者便充分利用蒙元王朝对西藏地方近百年的扎实统治这一政治基础为自己服务。
自洪武初年,在征服以乌思藏为主的广大藏族地区的过程中,明统治者吸取了元朝统治者扶植藏传佛教、尊崇礼遇藏族僧人的经验。经历了元代近百年的统治,藏传佛教在内地已有了广泛的影响。有元一代,对藏传佛教高僧的尊崇可以说达到了极点。据《元史》记载:“……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西土。百年之间,朝廷所以敬礼而尊信之者,无所不用其至。虽帝后妃主,皆因受戒而为之膜拜。正衙朝会,百官班列,而帝师亦或专席於坐隅。且每帝即位之始,降诏褒护,必敕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盖其重之如此。”[7] 明朝统治者如元朝一样,仍然采取优宠藏传佛教僧人的政策。所不同者,明朝统治者不像元朝那样独尊萨迦派,而是根据各教派势力集团各自为政、互不统隶的特点,采取了“广行招谕”、“多封众建”的政策。
三、派员入藏招抚
1.许允德入藏招抚
自洪武二年始,明太祖即遣西征军向西攻克临洮,始与吐蕃接触,自此数次遣使进入藏族地区招谕当地僧俗官员上层人士弃元降明。派遣使者诏谕吐蕃各部举措开始于洪武二年五月。《明实录》记载:
“洪武二年五月甲午,遣使持诏谕吐蕃,使者至吐蕃,吐蕃未即归命,寻复遣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往招谕之。”[8]
明初,称西藏叫“西番”,明对西番并未用兵,而是加意招抚。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是一个在招抚藏族头人方面立下大功的地方官员。许允德曾两次只身到朵甘思、乌思藏,联系当地的藏族首领,“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许允德入藏招抚的最大功绩,是替明政府招抚了元吐蕃宣慰使何琐南普等一大批元朝委任的吐蕃首领,并使元宗室、镇西武靖王卜纳刺归降,为明王朝在河、湟、洮、岷一线建立西番诸卫所铺平了道路。
明朝廷在较短的时间内,在“不劳师旅之征”的情况下,而将辽阔的藏族地区纳入它的版图,许允德功不可没。在洪武初期,许允德作为唯一出使藏区的朝廷命官,几乎成为明王朝出使藏族地区的全权代表,朝廷对他频繁地出使藏地赏识有加,擢升他为西番礼部员外郎之职。
藏区地域辽阔,各部分散,许允德为完成此项任务历尽艰辛,前后在藏区各地盘桓达五年之久。洪武七年十二月,他最后一次完成安抚西宁等处任务后回到临洮,积劳成疾,客死当地。他的陵墓在今临洮城东。[9] 许允德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在促进明初大一统局面形成和藏汉民族团结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已归附的藏区首领参与入藏招抚
洪武初年明军攻克河州之后,打开接触广大藏区的门户,河湟一带的藏族各部僧俗首领最先归附明朝,并且得到了明朝敕封,成为明朝管辖之下行政地方的官员,朝廷把他们作为进一步招抚乌思藏等地僧俗首领来归新朝的不可多得的人力资源。这些安多地区的藏族人与乌思藏地方的藏族人虽有一些区域性语言差异,但有共同的民族特质及其共同的历史文化背景,沟通起来十分方便融洽;另一方面,由于他们地近中原地区,甚至是长期与汉民族及其他民族混合聚居,他们对以汉文化为主体的中原文化也比较熟悉,有许多人通晓汉语汉文,由他们转达朝廷的旨意更为便捷、准确;再其次,他们本身都是蒙元时期的地方豪酋,归附后受到了朝廷的礼遇并且委以重任,还继续在地方行政机构中担当要职,他们自身的经历最具说服力和影响力。因此,由这些人领衔率团出使藏区招抚,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这方面,明初统治者所采取的政策是很明智、很有效的。见于记载的参与入藏招抚的藏族首领有:
洪武六年二月,“(乌思藏炽盛佛宝国师)喃加巴藏卜等辞归,命河州卫镇抚韩加里麻等持敕同至西番,诏谕未附土酋”。[10]
韩加里麻此番出使招抚是颇有成效的:
洪武七年十二月甲寅,“乌思藏帕木竹巴辇卜闍吉剌思巴、赏竺监藏巴藏卜等遣使进表及方物。先是,命河南(州)卫镇抚韩加里麻同国师喃加巴藏卜持敕至乌思藏招谕未附番酋,并以文绮赐之,至是,来谢。诏赐文绮、禅衣及织金文绮有差”。[11]
在洪武初年的对藏区僧俗首领的招抚中,明朝还特别起用一批兼通藏汉语言的安多或康区藏族人,委任他们以“通事舍人”等官职,作为朝廷的使节出使藏区做招抚工作。据明史记载,洪武三年八月,巩哥锁南以通事舍人身份出使西域招谕吐蕃。[12] 巩哥琐南的事迹,在史书中没有更多的记载,但我们知道这个为沟通汉藏关系作出贡献的藏族使者最终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明实录》记载:
洪武九年七月,“通事舍人巩哥锁南等,招谕吐蕃还至川藏朵工之地,皆遇害”。[13]
明朝廷对巩哥锁南之死极为震惊。这不是一件孤立简单的事件,它涉及朝廷与藏区的联系有可能被人为切断,朝廷“广行招谕”藏区僧俗首领的战略部署可能会半途而废,明太祖当然不能听之任之。为确保与藏地联系的畅通无阻,朝廷决定派兵西征。经过半年多的准备,洪武十年四月,太祖“命卫国公邓愈为征西将军,大都督同知沐英为副将军,率师讨吐蕃”。这是一次速战速决的用兵,仅用一月时间,邓愈所部就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明实录》说:“征西将军邓愈兵至吐蕃,攻败川藏之众,追至昆仑山,斩首甚众,获马牛羊十余万,遂遣凉州等卫将士分戍碾北等处而还。”[14]
明太祖还任用已经归顺朝廷的藏族首领出使乌思藏地方,让他们向那里的僧俗首领转达皇帝和朝廷的旨意。最早归顺明朝的藏区首领何锁南普原为元朝的吐蕃宣慰使,于洪武四年,受许允德招抚后,纳款归降明朝,朝廷封授他为河州卫指挥同知。他入朝以后,曾奉朝廷旨意出使乌思藏地区,圆满完成任务回朝复命后,明太祖对他十分满意,特地命中书省对他加以褒奖。
洪武十二年七月戊申,(太祖)“敕中书省臣曰:‘君子贵守信而行义’,今何锁南普自归附以来,信义甚坚。前遣使乌思藏宣布朕命,远涉万里,不殚勤劳。及归,言皆称朕意。……宜加礼待,其赐何锁南普米、麦各三十石。”[15]
3.克新、宗泐及智光等高僧入藏招抚
由于藏区地域辽阔,各部分散,互不统隶,对其僧俗首领的招抚不是一件容易之事。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又相继派遣克新为首的三名汉地佛教僧人诏谕藏族僧俗头领,并要求他们沿路考察,绘出地图带回。这三位汉地高僧就是元末明初高僧宗泐、克新和智光。利用汉地高僧招谕藏传佛教高僧,真可说是洪武朝的一大创举。
提及任用汉地高僧为朝廷使者入藏区施行宣谕之事,首先还要讲一下金陵大天界寺。天界寺建于元代,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年)将其潜邸改建成佛寺,题名“大龙翔集庆寺”,宗泐的师傅、著名元末高僧文广智即为该寺的开山住持。及至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朱元璋军队攻下集庆(即南京),进驻大龙翔集庆寺,僧众逃散。后该寺住持慧昙积极活动靠拢新朝,朱元璋遂“诏改龙翔为大天界寺,命昙主之”。[16] 有明太祖为政治靠山,天界寺更是名重一时,声被遐迩。据载,“每设法会,昙必升座,举宣秘要,车驾亲临,恩数优洽。远迩学徒,闻风奔赴,堂筵至无所容”。[16] 朱元璋还亲笔御书“天下第一禅林”,悬之寺门。有元一代,曾设有一个专门行政机构即宣政院(前身称总制院),该机构专门负责藏区事务及佛教事务,这是元代的一大创举。明朝建立后,不再设置这样的机构,而且朱元璋在治理藏区及佛教事务方面完全有自己的一套,并不预备照搬元朝旧制度。那么,涉关藏区及藏族僧人以及汉地佛教事务等事宜也还很多,也应有专门机构负责才是。而这方面事务又带有特殊性,一般行政机构又未必合适。正是适应这种特别形势之需要,再加上大天界寺有藏传佛教的背景,朱元璋把金陵大天界寺放到了一个特别的地位上,让它兼管全国佛教事务。洪武元年正月,明太祖在大天界寺“立善世院,以僧慧昙领释教事”,[17] 并授慧昙以“演梵善世利国崇教大禅师”封号,“统诸山释教”,“秩视从二品”、“颁之诰命,赐以紫方袍”。由此可知,明建国之初创设的第一个僧官机构称善世院。“善世”一词,作为僧司名称首见于明朝。所谓“善世”者,即取其劝化世人为善之意,正如宋濂所说:“入佛之门,建善之本”。[18] 善世院开设不久,慧昙即染疾,遂“罢院事”,洪武三年夏疾愈,便奉诏出使西域。据载,慧昙于洪武四年秋“至省合剌国,宣布威德。其国王感慕,馆於佛山寺,待以师礼”。① 同年九月,抱疾出使的慧昙带着“不能复命”的遗憾客寂西域。
洪武朝出使藏区的僧人克新和宗泐都是出自大天界寺。
关于克新的事迹,见于记载者甚少,清人文集中对其生平事迹有寥寥记载:
“克新,字仲铭,番阳人。宋左丞佘襄公之九世孙。始业科举,朝廷罢进士,乃更为佛学。即治其学,益博通外典,务为古文。出游庐山,下大江,揽金陵六朝遗迹,掌书记于文皇潜邸之寺七年。兵起,留滞苏杭,主常熟之慧日,迁平江之资庆,洪武庚戌,奉诏往西域招谕吐蕃。”
此处所说“文皇潜邸之寺”,即集庆大龙翔寺,也就是明代的大天界寺。克新曾在此寺主文书事达七年之久,直至元末战乱后才离开。其时,大龙翔寺住持正是元末高僧释笑隐和尚。据《新续高僧传》等记载,笑隐共有十大弟子,克新年纪最轻。笑隐也是宗泐的师傅,故克新与宗泐本同出一门。
克新奉旨出行藏区是在洪武三年(1370)。据载,洪武三年六月,明太祖“命僧克新等三人往西域招谕吐蕃,仍命图其所过山川地形以归”。[19]
宗泐,浙江临海人,俗姓周,字季潭,别号全室。据僧传记载,此人自幼学习梵文,精通梵汉佛典,是元朝末年江浙一带有影响的高僧。明朝建立后,明太祖十分重视佛教僧人在社会上的教化功用,认为佛教是“阴翊王度”,下诏书征召高僧,宗泐则是于洪武四年应诏来住持天界寺,与明太祖个人关系极为密切。明太祖对宗泐礼遇有加,每当宗泐升座讲法,太祖皇帝常御驾亲幸;命御膳房每日赐予膳食,“荣遇为一时之冠”,“时见临幸,日有赐膳,尝和其诗,称为泐翁”。宗泐还深受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影响,为报效君王,也乐于“为知己者用”,甚至可以为知己者死,故其后不久有了奉诏西域万里之行的壮举。
宗泐于洪武十年奉旨出使西域,他的使命除招抚吐蕃部落外,还顺带“搜求(佛教)遗书”“佛有遗书在西域中印土,有旨命公往取,既衔命而西。出没无人之境,往返数万里,五年而还,艰难险阻备尝之矣”。[20]
宗泐完成使命,回朝复命是在洪武十四年:
十二月乙卯,“僧宗泐还自西域。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巴者万户府遣使随宗泐来朝,表贡方物”。[21]
宗泐此番出使西域,活动地域广阔,包括西藏阿里地区及印度。各种记载中均言宗泐西域之行是为了“搜求遗书”。但从当时历史情况来分析,主要目的应是向“俄力思”即阿里地区的僧俗上层宣谕朝廷的招谕政策。洪武八年设立“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但这只是沿袭元代旧制,俄力思僧俗上层人士并未来朝。说不定这远在万里之遥的“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尚不知中原易主的消息呢。无论如何,朝廷要派人前去宣谕朝廷的旨意。那么,最合适的人选就是宗泐。否则,只是为“搜求遗书”,就未必需要朝廷派遣了。
这里所言西域,是指藏区。《明史》中记载今西藏地区史事均称《西域传》。俄力思,系藏语译音,即今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阿里地区在公元6世纪前后称大、小羊同,7世纪初,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征服其地,成为吐蕃王朝属部之一。9世纪末叶,吐蕃王室后裔吉德尼玛衮在奴隶和平民大起义打击下逃至西境羊同的乍布朗(今西藏扎达县),其后他的三个儿子分别建立了拉达克(今克什米尔境)、普兰(今西藏普兰县)及古格(以扎达县为中心)三个政权,此后,吐蕃原来辖属的大小羊同地区遂改称“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领域三部”,或称“阿里三围”。元朝建立后,曾建立一个行政机构,名曰“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这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所辖地区与今西藏自治区大致相等,它设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等,下面又有纳里速古鲁孙元帅二员,说明阿里地区为军事管辖区。[22]
《明实录》中的“俄力思”正是“阿里”一名的不同译音。至于“巴者万户府”,暂不清楚它的藏文对音,也难以说明这一万户府之地望为何处。今考元代所封十三万户中没有一个称作“巴者”的万户。考虑巴者万户使者与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使者同道而来,此万户亦应在阿里地区,至少靠近阿里地区。《元史·百官志》中所载十三万户名称中有一个是“mngav-ris-rdzong-khavi-vog-gi-blo-da-lo-rdzong”,元史对称汉译为“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原注:田地里意即地面)。这一万户名义上属乌思藏管辖,但其地域是属阿里地区,因为这是十三万户中唯一一个带有“阿里”字样的万户,也许“巴者万户府”指的就是这个万户。
明代在阿里地区建制是在洪武八年:“八年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23]一般说来,总是招谕在先,朝贡次之,而后才建立行政机构。但从明代诸种史料记载来看,洪武十四年正是俄力思地方第一次派人入朝。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正是由于阿里地区山高路遥,交通不便,明太祖沿袭元朝旧制,仍于其地设置军民元帅府,招谕之事则拖后行之。早在洪武六年元末代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及元故国公南哥思丹八亦监藏来朝时,向新朝举荐六十名元代土官,朱元璋立即设置若干行政机构,并以所举土官继任之。当时有朝臣提出异议,建议“来朝者授职,不来者亦弗予”。朱元璋回答说:“‘吾以诚心待人。彼不诚,曲在彼矣。万里来朝,俟其再请,岂不负远人归向之心’。遂皆授之。降诏曰:‘我国家受天明命,统御万方,恩抚善良,武威不服。凡在幅员之内,咸推一视之仁。曩者摄帝师喃加巴藏卜率所举故国公、司徒、宣慰、招讨、元帅、万户诸人,自远入朝。朕嘉其识天命,不劳师旅,共效职方之贡。已授国师及故国公等为指挥同知等官,皆给诰印。自今为官者务尊朝廷法,抚安一方。僧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之善,共享太平,永绥福祉,岂不休哉”。[23]
智光,本姓王,山东武定州庆云人(今山东省庆云县),生于元至正八年十二月。年十五岁时入大都吉祥法云寺出家。师从迦湿弥罗国(今译尼泊尔)班智达(为对精通五明的佛教僧人的尊称)萨诃咱释哩国师,遂精通梵语及五明之学。萨诃咱释哩于元末来华宣敷佛法,是一位颇有影响的大旅行家和大布道者,其影响施及智光平生。[24]
明朝建立后,智光率弟子往南京朝觐太祖,明太祖发现他兼通梵汉(梵实则指藏语),于是命他驻锡钟山寺翻译其师班智达所携经典,所译文字词简理明,深得太祖嘉赏。后遂命智光携弟子惠便出使西域。智光前后三次出使西域,两次是在洪武朝,一次是在永乐朝。明宣德十年(1435)初受封“西天佛子大国师”名号,同年六月圆寂,在北京阜成门外故刹三塔寺举行了隆重的荼毗盛典。25年之后,明英宗天顺四年(1460),智光法师还被追封为“大通法王”,这是见于记载的汉族高僧被封为法王的唯一一例。
智光在洪武朝两次出使藏区。
第一次是在洪武十七年。《明实录》洪武十七年二月己未条:“遣智光等使西天尼八剌国。”
《智光塔铭》云:“甲子(洪武十七年,1384)春与其徒惠便奉使西域,至尼巴辣梵天竺国,宣传圣化,众皆感慕,已而谒麻曷菩提上师,传金刚曼坛场四十二会。礼地涌宝塔。其国敬以为非常人。”[25]
《明史·西域传》记载:“洪武十七年,太祖命僧智光赍玺书彩币往(尼巴剌),并使其邻境地涌塔国。其王马达纳罗摩遣使随入朝。贡金塔、佛经及名马方物。”[23]
铭文记载亦可与明史记载相互印证。
上文所言尼八剌或尼巴辣即今尼泊尔加德满都河谷一带。智光出使尼八剌,实际上是指智光西行所达到的最远点。13世纪以后,因中天竺比哈尔(Bihar)一带佛教圣地为伊斯兰教所毁,佛教学者遁入尼八剌,以故藏人多到尼八剌求法深造,智光作为藏传佛教僧人,当时也必然是循着藏尼间大道南下,意欲寻访精通佛教五明的大班智达及周游佛教圣迹。当时在中原王朝统治者的眼中,对边疆的概念很模糊。汉、唐时代,广大的西域(一个泛指的地理概念)都在中原王朝控制之下。明代统治者亦欲仿效前朝,派使者出使,总是尽可能走得远些。这一点在永乐朝更为突出。洪武、永乐两朝,智光曾多次奉命前往乌思藏等地区,与其政教首领交往,并陪同他们晋京,进一步加强了明中央政府与西藏地区之间的联系。同时还数次出使印度和尼泊尔(即梵天竺国和尼八剌)等国,为发展中国与这几个国家的友好关系做出了贡献。
智光于洪武二十年自西域还朝。同他一道入朝者不仅有尼八剌使者,还有乌思藏及朵甘地方的使者,据《明实录》载:
洪武二十年(1387)十二月庚午,“西天尼八剌国王马达纳罗摩、乌思藏、朵甘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搠斡尔监藏等各遣使阿迦耶等来朝,上表贡方物、马匹、镔铁剑及金塔、佛经之属,贺明年正旦”。
“僧智光等自尼八剌国使还,献马八匹,却之”。[26]
智光第二次出使事明史中缺载。据塔铭记载,“比还,复往,复率其众来朝”,另外几则碑记亦有相同记载。此次出使回朝时间应是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十二月。《明实录》记云:
“洪武二十三年(1388)十二月庚辰,西番诸夷曰西天尼八剌国、曰灌顶国师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曰乌思藏卫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曰仰思多前司徒公哥巴思、曰乌思藏卫都指挥使司佥事班竹儿藏卜、曰分司佥事管卜儿监、曰辇思寨官喃儿加、曰咂力巴辇卜砢、曰扎唐千户端竹藏卜、曰宣慰使列思巴端竹、曰乌思藏卫镇朵儿只藏卜、曰班竹儿藏卜、曰汝奴藏卜、曰的瓦占寺僧星吉旦遣使扎萨巴鲁等表贡方物,贺明年元旦。”[27]
文中所说的“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即“扎巴坚赞”,是明代乌思藏地方最有影响的地方实力集团同时也是教派集团的帕木竹巴政教合一的领袖人物,在元代即为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至明代,帕竹政权更是炙手可热,其他较小的地方势力及教派集团无不望其马首是瞻。它对朝廷的向背,直接影响着乌思藏地区的稳定与否。另外,文中的“俺不罗”即“羊卓”;“咂力巴”即“蔡巴”,都是较大的地方政权。这些地方的僧俗首领共同派遣使者一道来朝,很可能就是随同智光一起来的。
明太祖对藏区的招谕政策是行之有效的,仅十余年间,藏区各部僧俗首领纷纷来朝,接受朝廷的封号、官秩、印诰等,而明王朝也基本上迅速而顺利地完成了整个藏区的行政建制。
四、明初对藏区各部僧俗首领的封授
自洪武四年(1371)始,明朝对前来归顺的藏族各部僧俗首领封授官职,颁敕印诰。凡来归顺者首先要上缴元朝所封授的金银牌印及敕命文诰等,以表示彻底与旧王朝脱离关系,而后明朝则视其原职务地位高低予以相应的封授。
1.何锁南普等来朝受封
洪武三年(1370)六月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锁南普献出元所授金银牌印到明军左副将军邓愈军前投诚,元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也以吐蕃诸部来降。即于该年年底,琐南普等一行十三人率先来南京朝觐,“贡马及方物”。其后不久,卜纳剌也来朝觐。锁南普及卜纳剌的归附,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表明,原属于蒙元王朝辖治下的广大藏区已经正式纳入新建立的大明王朝的统治。从锁南普入朝开始,明太祖对前来纳款归附的藏区僧俗首领一律以礼相待,对诸部首领及故元地方大小土官,不论应诏前来入朝的,还是经由他人举荐的,只要表示顺从新朝,上缴故元旧印诰命,不论辖地大小,属民多少,一律参照原有官职或地位,按明朝建制封授相应的官职和品秩。吐蕃等处宣慰司为河州卫,其指挥使由汉族将军担任,何琐南普被授予河州卫指挥同知一职,并赐予汉姓“何”,命他协助治理河州藏区。[28] 河州卫是明朝在藏区设置行政军事机构的开端。洪武四年,明朝廷陆续封赏前来归顺的藏区各部首领:
洪武四年正月辛卯:“以何琐(锁)南普为河州卫指挥同知,朵儿只、汪家奴为佥事。置所属千户所八:曰铁城、曰岷州、曰十八族、曰常阳、曰积石州、曰蒙古军、曰灭乞军、曰招藏军;军户千户所一,曰洮州;百户所七:曰上寨、曰李家五族、曰七族、曰番客、曰化州等处、曰常家族、曰爪黎族,汉番军民百户所二:曰阶文扶州、曰阳瓦等处。仍令何锁南普子孙世袭其职。”[29]
洪武四年正月癸卯,“西番十八族元帅包完卜?为十八族千户所正千户,七汪肖为副千户,坚敦肖为岷州府千户所副千户,哈只藏卜等为各族都管”。[30]
洪武四年六月戊子,“以吐蕃来降院使马梅为河州卫指挥佥事,故元宗王孛罗罕、右丞朵立只答儿为正千户,元帅克失巴布、同知卜颜歹为副千户,同知管不失结等为镇抚百户,……先是三年冬马梅遣官不失结等贡马及方物,至是偕孛罗罕等来朝,复贡马及铁甲、刀、箭。上嘉其诚,故有是命”。[31]
洪武四年九月辛亥:“以故元降臣汪瓦儿间为河州卫指挥佥事,……瓦儿间仕元为平章,至是来归,故有是命。”[32]
洪武四年十一月丁丑:“置必里千户所,属河州卫,以朵儿只星吉为世袭千户。必里在吐蕃朵甘思界,故元设必里万户府,朵儿只星吉为万户。至是来降,河州卫指挥使韦正遣送至京。故有是命。”[33]
上述几条对藏区僧俗首领的封授都发生在洪武四年,也都与河州卫有关联,必里(止贡)千户朵儿只星吉也是由河州卫指挥招引护送到京师的。另外,从所封授职官品秩来看,只考虑与受封者原来地位是否相当,各种职务也不一定实有定员。例如,有几个人先后受封河州卫指挥佥事职位,就是这种情况。
2.喃加巴藏卜来朝
据《明实录》、《明史》等史籍记载,明朝赴藏区招抚特使陕西行省员外郎许允德至乌思藏后,同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取得联系。关于此人身世,藏、汉史料中都找不到明确记载。有学者推测他在1362年至1368年元顺帝北走以前曾摄理帝师之职。[34] 也有人考证他是夏鲁寺第八代墀本,由于夏鲁寺后台节氏家族同萨迦款氏家族有姻亲关系,所以萨迦派委托他代表帝师与明朝打交道。[35]
无论如何,明朝廷是把喃加巴藏卜作为代表乌思藏地方僧俗大众的最高首领来看待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元末以来,萨迦派对乌思藏地方已失去控制能力,地方实权已转入帕木竹巴首领绛曲坚赞及其继任者之手,帝师这一职位也非昔日可比,但是帝师设置近百年,其政治影响广泛存在。洪武五年底(1372年12月),喃加巴藏卜以故元摄帝师身份亲自来到南京,觐见明太祖。喃加巴藏卜以乌思藏最高政教领袖身份入朝,对藏族地区各地僧俗上层归顺明朝所起的号召和宣传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及故国公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于六年(1373)春入朝,上所举六十人名。帝喜,置指挥使司二,曰朵甘,曰乌思藏;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即以所举官任之。……又设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於河州,兼辖二都司。已,佛宝国师锁南兀即尔等来朝,奏举故官赏竹监藏等五十六人。命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招讨等司。……八年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寻置陇答卫指挥使司。十八年以班竹儿藏卜为乌思藏都指挥使司。乃更定品秩,自都指挥以下皆令世袭。”[23]
从《明史》这段记载可知,喃加巴藏卜的来朝,使明朝初年对整个藏族地区的经略有了实质性变化,使明朝对乌思藏等藏区的行政建置初具规模。喃加巴藏卜偕同一批乌思藏过去接受元朝封敕国公、司徒等的上层人物一起入贡朝觐。他们一方面表示忠心归顺,同时也请求朝廷给他们封敕新的官职。于是明朝廷依从喃加巴藏卜等人的举荐,将其所举荐的六十人分别授予不同级别的官职。至此原来的元代的行政区划如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也自行取消,代之以明朝的行政建置:乌斯藏卫指挥使司和朵甘卫指挥使司,下面还设有两个宣慰司、一个元帅府、四个招讨司、十三个万户府、四个千户所等。但文献记载只有这些行政建置的数字,没有详记其具体治所在什么地方。看来明初在藏区建置方面,地方最高一级由元时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改为卫指挥使司,一部分基层机构还沿用元代的名称。卫指挥使司一级的职官名称是指挥使、指挥同知、佥事等。喃加巴藏卜所举荐的六十人分别被授予指挥同知、佥事及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职位。
洪武六年一次就封授乌斯藏和朵甘思六十人以各种官职,使明朝奉行的“广行招谕”的治藏政策大见成效,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更偏远地区的藏区首领没有归附,朝廷的招抚工作还在继续。明太祖以此次封授为契机,进一步颁敕诏命,希望广大藏区的各部首领一一来朝归附。《明实录》载:
“(上)仍遣诏谕朵甘、乌思藏等处曰:‘我国家受天明命,统驭万方,恩抚善良,武威不服,凡在幅员之内,咸推一视同仁。近者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以所举乌思藏、朵甘思地面故元国公、司徒、各宣慰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千户等官,自远来朝,陈请职名,以安各族。朕嘉其诚达天命,慕义来庭,不劳师旅之征,俱效职方之贡,宜从所请,以绥远人。”[10]
喃加巴藏卜以故元摄帝师身份来朝,明太祖对喃加巴藏卜隆重封赏,封其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给玉印。明太祖对封赏之事十分重视,甚至亲自过问督办刻造玉印之事,“初,玉人造赐喃迦巴藏卜印即成,以进,上观其玉未美,亟命工易之”,直到工艺达到完美要求。明太祖虽对喃加巴藏卜优礼有加,但并未仿效元朝宫廷授给帝师那种至高无比的地位。喃加巴藏卜受封国师,标志着元朝帝师制度的正式废止。
喃加巴藏卜朝觐结束后,朝廷一方面派人护送他返归乌斯(恩)藏,同时也是随同这些受封的地方首领进一步招抚未归附的各部首领。至洪武八年初,炽盛佛宝国师喃加巴藏卜及朵甘行都指挥同知锁南兀即尔等再次来朝,再次奏举地方土官赏竺监藏等五十六人。明朝廷为安排这第二批前来归附的藏区头人,又增设了一些新的行政建置:
“诏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诏讨等司。诏讨司六:曰朵甘思、曰朵甘笼答、曰朵甘丹、曰朵甘仓溏、曰朵甘川、曰磨儿朵甘勘。万户府四:曰沙儿可、曰乃竹、曰罗思端、曰刊思麻。千户所十七:曰朵甘司、曰剌宗、曰孛里加、曰长河西、曰朵甘思多八参孙等处、曰加巴、曰兆日、曰纳竹、曰伦答、曰沙里可哈思的、曰勃里加思东、曰果由、曰参卜郎、曰剌错牙、曰泄里坝、曰阔侧鲁孙、曰撒里土儿干。”[11]
对喃加巴藏卜所举荐的五十六位头人也都封授任命以各种地方官职:
“以赏竹监藏等七人为朵甘都指挥同知,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三人为乌思藏都指挥司同知,星吉监藏等十一人为朵甘宣慰司使,川搠藏卜等八人为朵甘思等六招讨司官,管者藏卜等五人为沙儿可等万户府万户,管卜儿监藏等十八人为朵甘思等一十七千户所千户,速令一人为伦卜卒曰四族都管,监藏令占等三人为朵甘巡检司巡检。”
明所设置的地方行政区划名称仍然沿袭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及千户等元代的旧有名称,但也有少量的官职及区划名称有所更改,例如将元代的“伦卜卒”改为“四族”;“达鲁花赤”改为“都管”;朵甘“捕盗司”为“巡检司”。
朝廷对所封授的五十六人分别颁敕诰书和印信之物,同时还分别赏赐衣帽等物品,并派遣朝廷使臣许允德前往各地将诰印等赐予受封者。诰书文本上说:
“朕受天明命,君主华夷。凡诸施设,期在安民。是以四夷之长,有能抚其众而悦天心者,莫不因其慕义,与之爵赏,以福斯民。曩者,西番效顺,为置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以官其长,使绥镇一方,安辑众庶。今复遣使修贡请官。朕如其请,特以赏竺监藏等为某官,尔其恪修厥职,毋怠。”[11]
诰书中明确了朝廷在藏区设官建置的要旨,即是让这些地方首领“绥镇一方,安辑众庶”,同时要求他们恪尽职守,不得怠慢。
洪武八年对藏区五十六位首领的敕封较两年前更加明确,见于记录的六个招讨司都有确切地点、名称,其中五个都带有“朵甘”字样:“朵甘思”、“朵甘笼答”、“朵甘仓溏”、“朵甘丹”及“朵甘川”。据考证,“朵甘丹”招讨司应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邓柯县一带,“磨儿勘”招讨司应在今巴塘县以西及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境;此外,万户府有四个,千户所有十七个,也都有确定的地点、名称,但其中绝大多数的准确地望都难以考定。看起来,这片地区大体上相当于元代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境,大致相当于今天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金沙江东西两岸地带。
3.章阳沙加来朝
随着甘、青藏族地区的归附,明朝的影响进一步深入到朵甘思、乌思藏地区。当时乌思藏地区最大的两股政治势力:一是正在兴盛的帕木竹巴政权;二是虽日渐衰落,但仍具相当大实力的萨迦政权。前面所叙述的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应是萨迦政权派系的代表人物。而帕木竹巴政权当时是大司徒绛曲坚赞的侄子释迦坚赞(《明实录》作章阳沙加)任第悉,他曾被元朝封为灌顶国师。明朝经略乌思藏地区,尽快招抚帕木竹巴僧俗首领来朝归附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早在洪武五年,朝廷略定河州地区以后,就从河州藏族首领那里得知有关章阳沙加监藏的情况。
河州卫言:“乌思藏帕木竹巴故元灌顶国师章阳沙加,人所信服。今朵甘赏竺监藏与管兀儿相仇杀,朝廷若以章阳沙加招抚之,则朵甘必内附矣。”[36]
当中书省官员把这一重要信息禀奏朝廷,朝廷十分重视,知道不仅帕木竹巴势力强大,而且其首领章阳沙加监藏在乌思藏及朵甘地区颇有影响。明太祖立即颁敕诏书,继续封章阳沙加为灌顶国师名号,特制玉印,并且派遣特使前往乌思藏送去玉印,这是明朝建立后派行人入藏赐予印信的第一次,由此看出朝廷对当时藏区影响最大的地方实力集团帕木竹巴的另眼相看。朝廷的诚信礼遇使章阳沙加监藏表示倾心归附朝廷,第二年,即洪武六年,章阳沙加监藏派遣帕竹的一个名叫锁南藏卜的酋长为使者携佛像、经典、佛舍利等物品来朝廷入贡,接受了新的君臣隶属关系。章阳沙加监藏不久去世,他的侄子札巴绛曲监藏(《明史》译作吉剌思巴赏竺藏)继任帕竹首领,对于新上任的首领,朝廷也没有慢待,特意让来朝返藏的喃加巴藏卜等人带去朝廷赏赐的文绮等礼物,札巴绛曲监藏也于洪武八年初遣使“进表及方物”,明朝也沿袭元朝旧制,恢复帕木竹巴万户府的地位。
也是在洪武八年,朝廷又“诏置俄力思(今阿里)军民万户”,明朝在阿里地区的设置封官,标志着全藏招抚任务的顺利完成。明朝取元而代之,继承了元朝对藏区的行政管辖权。总体来说,明朝统治者在很短的时间内,“不劳师旅之征”,就使广大藏区纳入新朝治理之下,是难能可贵的。明太祖坚定实行“广行诏谕”治藏政策,对前来朝觐、归附的乌思藏等藏区的僧俗首领授官封职,对藏区顺利地以和平方式归附到明中央王朝之下起到了决定性的积极作用,这一政策对后世治藏政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结明初经略藏区的利弊得失,有两点需要指出:其一,明初招抚藏区各部的僧俗首领来朝并封官授职,其政治意义及战略意义远大于实际管理意义。在早期对广大藏区的实际情况了解不足、治藏政策不太成熟、朝廷新建百废待兴的情况下,在藏地封授的官职、封号大多沿袭元代旧制,而为体现新朝新制,又采用了一些新的名号,因而明初对藏区设官建制情况有些混乱,既不完全适合藏区实际,也没有完全体现明朝新的治理藏区的整体观念和机制。其二,在对藏区僧俗首领的封授中,除了封授少量的藏传佛教高僧外,还是以俗官为主,似乎要建立一整套与其他地区相吻合的行政军事治理体系,但这显然与藏族地区长期形成的政教合一的社会结构特点不相吻合。这些初期经略藏区所遗留的憾缺,有待于永乐朝及以后的进一步的调整、改革。
[收稿日期]2006—02—25
注释:
① 按此处“合剌国”大概是指新疆焉耆一带。金时曾在焉耆建“合剌赤”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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