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领导集体的共同探索--把社会主义“放在现实的基础上”_邓小平理论论文

三代领导集体的共同探索--把社会主义“放在现实的基础上”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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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4527(2001)01—0009—05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明确指出:“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上”。[ 1](P16) 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证明,不仅使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变为科学,“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上”;而且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也“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上”。建国以来,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到江泽民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一主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理论探索,其经验教训也是多方面的,而集中到一点,就是怎样把中国的社会主义,切实置于当代中国现实的基础上,保证社会主义沿着正确的轨道胜利前进。

一、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基础

把社会主义“必须首先置于现实的基础上”的根本要求,就是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切实认清中国的客观国情。毛泽东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明确指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2](P633)邓小平也说,无论是搞民主革命, 还是搞社会主义建设,都要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

民主革命胜利之后,怎样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是摆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面前的艰苦任务。建国头七年,我们党进一步发扬进行调查研究和认识现实国情的优良传统,顺利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艰巨任务。同时,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得到了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取得了重大成就。邓小平多次讲过,在这个历史阶段中,我们党依据实际国情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这是基本的方面。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党缺乏进行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加上国际环境对我国的种种限制,在当时只能模仿苏联的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照搬苏联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国情,探索中国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毛泽东写了《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样的光辉著作,逐步形成了有别于苏联模式的经济发展道路。其基本点就是我国经济建设在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毛泽东称之为这是“中国工业化的道路”。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毛泽东这种正确的探索思路没有继续下去。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他在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日益发生了“左”的错误,所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越来越脱离中国的现实情况,导致他犯了发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发动“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从而使社会主义建设发生了严重的曲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及教训,进一步强调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认真研究国情,确实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邓小平反复讲: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真正摸准、摸清我们的国情和经济活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3](P356 )邓小平理论就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理论,就是从中国现实的国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邓小平不仅反复强调研究国情的重要性,而且在全党率先研究国情,并明确指出了中国现实国情的两个重要特点:人口多,底子薄。他明确指出:“中国人口多特别是农民多,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3](P164 )邓小平关于深入研究中国现实国情的论述,引起了全党的重视。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遵照邓小平的教导,继续深入研究国情。早在1991年,在庆祝建党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对中国国情的特点作了更加系统的分析和概括。他指出:“对中国国情的认识,最主要的是认识对中国革命和建设有重大影响的一切有利的和不利的现实因素,特别是认识中国的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和它的变化。”江泽民同志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论述和分析,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党对我国国情认识的最新概括,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总结,为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制定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大政方略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

二、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出发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精辟地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4](P294 )马克思这段论述清楚地说明,任何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都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把社会主义“必须首先置于现实的基础上”,从实质上说就是任何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一定要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出发。我们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这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严重的教训。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我们党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彻底摧毁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使广大劳苦农民获得了土地,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紧接着又领导我们党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建立了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这是最基本的方面。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如实承认,“三大改造”的历史进程“太快了”,特别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如果土改后不急于立即向社会主义过渡,不立即动摇私有制,而是根据我国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对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究竟应当怎样走作广泛深入的探索,那样,不仅对生产力的发展可能更有利些,而且也可能不致于搞成后来那样千篇一律的农业集体化模式。社会实践已证明,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现代化工业所占的比重很小,过早过急地采取彻底否定私有制的步骤对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利的,过早过急地让私有制“绝种”,是违背历史规律的,是根本办不到的。邓小平早在1980年就明确指出:“有人说,过去搞社会主义改造,速度太快了。我看这个意见不能说一点道理也没有。比如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化到普遍办高级社就是如此。如果稳步前进,巩固一段时间再发展,就可能搞得更好一些。”[3](P316)

我们党过早过急地彻底否定私有制的思想,在50年代末表现得更为突出。那时,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关于生产关系变革的认识是:集体所有制单位都过渡为全民所有制之后,就实现了“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主义建成之日,也就是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之时,因此,急于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向人民公社过渡;人民公社的基本队有制向基本社有制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毛泽东称赞人民公社的最大特点是“一大二公”。他认为,大,人多(几千户,一万户,几万户),地多,综合经营,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大,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就可以办到;大好管,好纳入计划。公,就是比合作社更要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都可以逐步搞掉。房屋、鸡鸭、房前房后的小树,目前还是自己的,将来也要归公。毛泽东认为,“一大二公”,是“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到人民公社的根据”。[5]( P741-742)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公社的大集体比生产队的小集体,全民所有制比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全面的全民所有制较之两种公有制并存,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较之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更大更公,因而更先进,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显然,这是离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谈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

马克思说:“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4](P294 )如果违背这个要求,革命和改革都不能成功,即使勉强进行了变革,最终还得退回去。邓小平于1962年7月针对当时不顾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主观随意地变革生产关系的历史教训明确讲:“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现在看来,不论工业还是农业,非退一步不能前进。你不承认这个退?农业不是在退?公社不是在退?公社核算退为大队核算,大队核算又退为生产队核算,退了才能前进。”[6](P323)1980年5月,邓小平在谈到这方面的教训时又说:“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高级社还不巩固,又普遍搞人民公社,结果六十年代初期不得不退回去,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3](P316)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我们党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展开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果断地废除了人民公社,把农村的经济管理体制退到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前提下家庭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回到了家庭分户经营。与此同时,邓小平领导全党批判了平均主义危害性,早在1978年底,就明确提出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大政策”[3](P152), 同平均主义决裂,进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农村改革的浪潮,带动了全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使生产力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把我国推向了兴旺发达的新的历史阶段。这充分说明,生产关系的变革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近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总结建国以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从现在起到下世纪前10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作了深刻论述,同时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客观需要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点。例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等等。20年来改革的实践表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我国的分配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深刻变化。党的十五大把这个变化概括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并强调:“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客观地说,这种分配制度及其积极作用正是对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平均主义思想的彻底否定,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当代中国怎样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尤其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实际需要等重大问题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

三、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的长期性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特点和任务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这个论断清楚地点明了社会主义的长期性。

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认清我国的社会发展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制定正确政策的前提。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建国前后那段时期里,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还是有一定认识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就确定了新中国发展的基本方向是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期间要有二三十年的时间。到了1953年, 我们党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还打算从1953年算起,大约用三个五年计划,即15年左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但是,从1955年夏季开始,以批判“小脚女人走路”为先导,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一马当先,带动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改造高潮,大体只用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本来需要12年左右(从1956年算起)才能完成的任务。接着,经过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1958年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8月23日, 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公社决议》明确宣布“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的将来的事情了”。“不是遥远的将来”,到底多长时间,毛泽东明确讲是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即1967年到1972年以前。依据这种认识,制定了一系列“超历史阶段”的方针政策,鼓励人们“大干快上”,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结果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了灾难性的损失。

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没有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深刻认识小农生产占优势的农业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艰难性。毛泽东本来是十分重视研究国情的,这是他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民主革命成功的根本原因所在。而在建国之后搞社会主义,他没有看到,在一个小生产占优势的落后的农业国,要建成社会主义,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要艰难千百倍。我们国家资本主义未得以充分发展,是小生产占优势的落后的农业国。我们在这样的条件下实行社会主义,必须采取与这种国情相适应的特殊的过渡办法。这正如列宁所讲:在小生产占优势的落后的农业国,试图“直接过渡到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和纯社会主义的分配”是“力所不能及的”[7](P380)。列宁从实践中认识到, “在一个小生产者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8](P203)他明确提出, 我们的政策要建立在引导人们“对个人利益的关心”[7](P39)的基础上,要发展商品经济,允许自由贸易,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来发展经济。列宁说:“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道路、方法和方式。 ”[8](P342)他还说:“我们必须同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并存一个时期。”[7](P269)为了发展大工业,列宁还主张实行租让制,搞国家资本主义。他认为:“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7](P244 )只要国家政权和主要经济命脉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国家资本主义也同样不可怕,只会对资产阶级有利。实践证明,列宁这些重要思想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意义是重大的。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好好学习和掌握。建国后的相当长的时间,为了“让资本主义绝种”,“让小生产绝种”,总是批资本主义,堵资本主义,挖资本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批农民的自由留地),等等,结果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当然,毛泽东也提出过一些好思想。比如,早在《论联合政府》中他明确讲:“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9](P284 )他还说:“有些人不了解共产党人为什么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我们的回答是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9](P284)1953年6月15日,他在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又说到:“鉴于资本主义经济在数量上是不可忽视的,……所以目前一脚踢开资本主义是不可能的,也没有资格。现在,一辆汽车、拖拉机……不能造,就发野心一脚踢开不对。”[10](P64)1956年12月, 毛泽东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中,还明确提出:“可以开设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10](P434)到了1958年底至60年代初,毛泽东又提出,“现在大有取消商品之势”,“价值规律是个大学校”,并明确提出了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应当利用商品来团结几亿农民”;他还把社会主义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阶段是发达的社会主义”[11](P161-162)等等,这些宝贵的好思想。毛泽东这些思想实际上是想在中国继续实行一段“新经济政策”。可惜,这些好思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贯彻始终,致使犯了“急于求成”超越“历史阶段”的错误,其教训是惨痛的!

由此可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长期性,是关系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这个问题只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领导全党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当然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历史阶段。”[12](P171)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得到了初步解决。江泽民同志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十五大报告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任务、特点,从九个方面作了透彻分析的基础上,又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他指出:“这样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他还说:“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克服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活跃和兴旺起来,广大人民从切身感受中更加拥护社会主义。”总而言之,把社会主义真正置于现实的基础上,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永远沿着正确的科学轨道胜利前进!

四、“我们搞改革开放,没有丢马克思、列宁、毛泽东”

1991年8月20日, 邓小平在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明确指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是要讲。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问题是要把什么叫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12](P369)这清楚的说明,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共同探索什么叫社会主义,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怎么样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一重大的历史课题。邓小平理论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创造性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收稿日期】200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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