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片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中国论文,本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新时期、新阶段以来,社会工作在我国得到了较快发展。不但社会工作教育发展迅速,专业社会工作已经起步,而且政府部门也大力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已呈现出多元化格局。对于这种格局,笔者在一些文章中曾做过分析,本文拟对本土社会工作实践及其发展做一初步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一、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涵义
1.社会工作实践
要研究本土社会工作实践,首先要对社会工作、实践、社会工作实践等基本概念作出说明,这也是本文所希望的。关于社会工作的概念和内涵,国际学术界指的是专业社会工作,或者可以把它看成是从非专业社会服务发展成为专业社会工作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国际上,社会工作指的是现代社会专业化、职业化的助人活动。在这方面,国际社会是基本达成共识的①。在我国,由于历史、体制和政治的原因,长期以来社会工作被赋予了另外的涵义,大体上被认为是包括思想工作、群众工作、民众服务工作的集合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加快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以来,与国际知识相衔接的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得到一定发展,这也形成了社会工作多元发展的格局,并使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出现纠结。关于这一问题,下文将进一步予以分析。
本文的另一个概念是实践。实践在社会工作领域并不是陌生的概念,但是当我们将其纳入中国视野时,社会工作实践又是值得讨论的。在社会工作的专业话语中,社会工作实践是有多层含义的概念。从宏观上说,社会工作是实践的,社会工作的进行和展开就是社会工作实践。这里的“实践”在一定意义上是与“理论”相对应的,是可以和其他领域中的实践概念相通的。“社会工作实践”即指它不是一个纯粹理论的、认识的过程,而是一个具体的、能动活动的过程。从微观上来说,社会工作实践又有“实务”的含义,大量社会工作文献中使用了“社会工作实务”的概念。在这里,社会工作实务基本上指的是社会工作者实际干预和解决问题的活动。当然,社会工作者的干预活动还可再分,于是,社会工作实务被分为宏观实务和微观实务。比如,内廷等人将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政策实施视为宏观社会工作实务②;相比较而言,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就属于微观社会工作实务。然而,在英文文献中,实践和实务都系practice之所指,或者也可以说,社会工作实践的涵义是复杂的。本文也想在两个层面上使用实践的概念,社会工作实践是指社会工作的干预行动,它也是实践着的、实际发生的社会工作过程。
2.本土社会工作的内涵问题
在研究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文献中,学者们曾大量地使用“本土”、“本土化”的概念。“本土”是与“外来的”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原本在本国、本地形成的东西及其特征。本土化所反映的是一种变化和过程,它指的是外来的东西进入另一社会文化区域(“本土”)并适应后者的要求而生存和发挥作用的过程。关于社会工作本土化问题,笔者曾有专文讨论。这里主要讨论本土社会工作的问题。
应该说明的是,使用“本土社会工作”概念在学术界并没有达成普遍共识。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存在社会工作,即认为中国政府和社会组织开展的某些社会服务属于社会工作,笔者就持这种观点。也有的学者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并不存在社会工作,或国际通则意义上的社会工作。持后一种意见者虽未发表论文,但在社会工作界进行学术交流时是可以发现的。另一方面,认为中国存在社会工作的学者的观点也不尽相同。这反映为在描述和指认中国本土的社会服务时,学者们并没有使用相同的概念。如学者们使用了“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社会主义社会工作”③、“本土社会工作”等概念。另外,学者们所指认的本土社会工作的范围也不同。有的学者认为本土社会工作是相对窄的、以直接服务于困难群体为主的社会服务活动。也有的学者把社会工作的范围扩得较宽,比如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工作包括物质保障方面的社会工作、精神文明方面的社会工作、发扬民主方面的社会工作④。本文所说的本土社会工作是指20世纪后半期由政府及人民团体、单位组织进行的、面对民众和社会成员的服务活动,特别是社会福利服务活动。
按照笔者的理解,我国的本土社会工作可以分为两类:普通社会工作和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所谓普通社会工作实际上指的是在社会上被当作概念范畴来使用的社会工作,它基本上是在本职工作之外的、在组织中或社会上所从事的帮助他人的、或公益性的工作,这是“没有报酬的为群众服务的工作”。至今我们仍然可以在许多场合发现和听到“社会工作”的概念,学生和老师会讲“要做社会工作”,已退休但又想做点公益活动的人也常用“社会工作”的说法。这就是说,在我国,至少在城市社会、在公职人员群体中,社会工作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应该指出的是,“社会工作”这一概念并非中国的国粹,而是舶来品,尽管这一概念的传入及涵义的演变至今尚不清晰。关于这一点,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是指某些有报酬的、职业性的为困难群体服务的工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福利体系中,我国对某些困难群体的具体帮助是由政府系统中比较基层的工作人员来实现的。他们根据国家的政策或组织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具体的、特别是物质方面的帮助。如果与某些西方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运行相比较,那么这些人实际上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工作职能。在这方面,我国的某些民政工作、工会工作、妇女工作应属此列。我国老一代社会学家雷洁琼教授曾经指出“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民政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个部分”⑤。卢谋华曾经指出“民政工作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民政工作是有社会工作之实,没有社会工作之名”⑥。尽管对这些提法尚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主要在“民政工作”是否全称判断,即对是否全部民政工作都是社会工作有不同看法),但是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有许多相似性则是显见的。可以说,在民间组织不发达的情况下,我国的许多具体的社会服务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完成的,它们实际上承担着某种意义上的社会工作,笔者曾称之为“行政性非专业的社会工作”。
近几年来,随着各地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建立了带有“社会工作”字样的机构,于是又出现了对社会工作的另一种理解。有的城市在党组织系列中成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从事社区党的建设、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处理民政事务、群众信访等方面的工作。例如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社会工委)是负责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其职能是:组织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协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志愿者工作,等等⑦。广东省顺德市委建立了社会工作部,将原来的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区外事侨务局、原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职责,原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残疾人就业培训以外的职能,原区农村工作部(区农业局)的农村管理职能,原区民政局的双拥优抚、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婚姻、收养管理职能,整合组建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也归口区委社会工作部⑧。山西省则在信访系统建立社会工作部,作为信访工作机制体制的创新⑨。
这些社会工作委员会或社会工作部产生的背景是: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建立、原来的单位体制弱化,政府之外的、非组织化的社会成员逐渐增多。面对非组织化社会因素的增加,执政党认为有必要对他们进行组织、管理和施以服务;也有的是要通过党的组织加强对社会领域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实际上,这里的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是指面对社会领域问题的工作委员会和部门,社会工作是在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社会建设领域开展的活动。这里的“社会工作”与国际上通行的作为专业和职业活动的社会工作有不同。按照现在的实际运行情况,党的系统的“社会工作”包括了社会管理和部分社会服务的内容,基本上属于政府管理社会的组成部分。而国际上通行的社会工作指的是专业社会服务。
本文所讨论的本土社会工作以专业社会工作为参照,指某种类型的社会服务。概括地说,本土社会工作是并非受西方专业社会工作影响而存在的、同时又带有某种程度的社会工作特点的社会服务活动。所谓本土社会工作实践是指这种社会工作的实践形态,即它在存在方式和行动上是如何表明自己的存在和价值的。
二、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的内容
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我国的本土社会工作是不同于国际上的专业社会工作、同时又与之有重要相似性的活动领域。什么是重要相似性?笔者以为是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专业社会工作的最基本特征是助人的价值观、科学的方法、职业性的助人过程和为人解困的效果。如果是这样的话,让我们来看看我国的“本土社会工作”有哪些是与之相近的。在这里,我们还必须回到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做的那些“社会性”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这里指的是思想工作、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等。
1.关于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
在数十年的革命实践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战胜敌人的重要手段。这种从20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起就逐渐形成和完善的工作方法,至今已经形成复杂的工作体系,包括价值体系、教育体系、实施体系、评价体系。概略地说,它是从政治的角度,通过思想教育来启发工作对象觉悟、进而使其采取与党组织所倡导、要求相一致的行动的活动。有学者指出,思想工作有政治取向的和非政治取向的⑩。与政治取向的、服从于党和政府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教育有所不同,非政治取向的思想工作在于改变工作对象的某种“模糊观念”或“错误想法”,其工作目标与政治性的思想工作有所不同。
群众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群众工作有两个基本的面向:一是教育和动员群众,使之参加由党和政府发动的大规模的活动。在我国历史上,这种活动包括参加战争、支前活动、阶级斗争、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政治运动。这些活动是共产党和政府基于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目标而确定、同时需要广大群众参与才能完成的。在目标和价值陈述上,它们则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关。二是具体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工作。比如在困难时期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发动和带领群众发展生产,以及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或解除他们思想困惑的活动。总之,后者是一些直接帮助群众解决其现实困难的工作。
有的学者认为群众工作也可以称为思想政治工作,这是就总体而言的。实际上,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些分别,当然是需要认真分析的一些差别。如果我们暂时把它们之间的差别略去不计,那么我们也可以对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中的那些可以属于本土社会工作的方面与专业社会工作进行比较。陆士桢从概念、前提与视角,以及价值观、工作方法等方面,对二者进行了比较。她指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基本上是政治性的,自上而下的,用指导、教导方法进行灌输的,强调组织约束作用,它以认同和实现集体目标为工作之结果。她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与当代社会工作在基本价值上互通,在社会功能上一致,在方法上也具有相似性。二者的差异性来源于社会制度背景、文化传统和认知模式,具体地表现为整体价值取向和具体工作价值的不同,在方法上也有不同(11)。陆士桢的这项研究从一些角度理清了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的关系,为我们进一步审视我国的本土社会工作提供了参考。
在笔者看来,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是有丰富内容的,它们可以形成一个从政治性到民生性的序谱。那些以解决群众(如果需要减弱它的政治含义的话最好称为工作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为目的的工作应该属于社会工作,而政治教育、政治动员则应属于政治工作。或者说,那些非政治取向的、具体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工作更多地属于本土社会工作。
2.关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
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的面向公众的服务活动,这是政府表现自己公共职能的、非营利的服务活动。政府的基本职能是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这具体表现在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发展教育和公共卫生、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等诸多方面。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的目的是为公民提供尽可能好的获取物质财富的条件,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在居民基本生活遇到困难时对之给予援助。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涉及经济、政治和狭义社会等领域,其内容是相当多元的,因而在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上也形成了一个序谱:政府的某些工作主要是管理型的,有一些兼有管理与服务,而另一些则更多的是进行公共服务。实际上,政府的活动是以管理为主还是以服务为主,不但在于工作内容,还在于工作理念和方法。关键是政府(具体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怎样看待和处理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是官民关系还是主仆关系。
回到本文讨论的问题,笔者认为由政府及其代理人(各种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面对其成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而提供的支持和服务,在本质上应该属于社会工作。之所以做出如此判断,是基于实质主义的视角,即在缺乏专业社会服务机构的情况下,政府和工作单位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社会服务,而且从效果的角度来说也确实帮助人们解决了他们的困难。或许不应该简单地认为政府的一切行动都是为了统治和管理,政府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统治集团的利益。从具有一定的制度形式、一定的工作方法和人们比较满意的效果的角度来说,计划经济时期乃至当前,政府、各种单位向其成员提供的、直接解决其生活困难的某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可以算是本土社会工作。
如果同专业社会工作做比较,可以看到“本土社会工作”的如下特点:它是面对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群众或组织成员的直接帮助;等级性的组织是提供服务的活动框架;助人者与受助者是作为国家代理人的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上对下的关系;助人服务依照政策规定展开,是组织中的一般分工而非专业分工,不强调服务方法的专业性,但也发展出一些经验型的方法;结果是处于困境者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得到某种程度的帮助。如果这些概括不错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看到本土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在帮助人走出困境方面有一些共同之处,但在助人者与受助者之间的关系、助人方法等方面又有差异。这些异同是两种社会工作所处的政治体系、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福利制度异同的反映。
3.本土社会工作的基本结构
至此我们可以大略地说出本土社会工作的基本结构:它基本上是由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服务,某些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组成的。政府的社会福利服务是本土社会工作的主体,这是面对社会上的困难群体提供的、制度化或非制度化的物质性帮助。比如,对城乡“五保”人员及困难家庭的救助和支持,对灾民的救助和服务,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士的服务,等等。还有政府部门通过其组织体系或单位内部的相关福利部门,向符合政策的群体提供相应的服务。虽然这些服务并不专业,但是它们却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服务对象的部分生活困难。上述这些我们可称为直接服务型社会工作。
这里所说的某些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是指那些直接促进工作对象的思想、观念的转变,帮助、协助他们组织起来、正视困难,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的工作。比如帮助思想观念“有问题”的人正确认识困难、鼓励他们战胜困难,可以看作是本土社会工作实践。在贫困地区,某些政府干部与当地居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一起分析问题,将人们组织起来改变恶劣生存状况的活动,也是本土社会工作实践。这些可称为动员教育型社会工作。
这样,本土社会工作可以分为直接服务型社会工作和动员教育型社会工作。它们都是由政府和作为其代理人的各种单位主动开展的、对民众有物质或思想帮助、有利于其生活和发展的活动。在多年的实践中,提供服务者也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形成了在一定情境下比较有效的方法,取得了一些效果。虽然这些活动也常常带有或多或少的政治内容,但它们不同于狭义的社会管理,不应看成是社会控制。实际上,这是一些为民服务的活动。
三、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层面
本土社会工作实践有不同的层面。大略地,它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具体的社会服务活动和作为社会事业的社会工作。
1.作为具体服务的社会工作实践
社会工作的本质是科学有效的助人活动。社会工作实践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互动过程,这是一个由双方相互行动、对行动的共同理解及协同努力的过程。社会工作实践(实务)具有多样性。在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中,对社会工作实践主要从两个角度来理解:服务领域(任务)与工作方法。所谓服务领域或工作任务是指社会工作要直接面对和处理哪些方面的问题。从人的成长过程到人生各阶段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社会运行和发展中发生的社会问题,都是社会工作的介入点,对这些社会问题的干预都是社会工作实践。具体到本土社会工作,在具体服务层面开展的是各种社会服务,这里既包括微观社会工作也包括宏观社会工作。所谓微观社会工作主要指面对那些有困难的个人和家庭而开展的服务。包括对“五保”老人和失依儿童的服务,对困难家庭的救济和帮助,对退休人员的服务,对某些思想受困扰者的疏导,对家庭矛盾的处理,对邻里纠纷的调节,等等。在这些活动中,服务帮助十分重要,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促膝谈心也很具特色。
宏观社会工作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为目的的活动最为典型。县乡干部深入落后农村,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群众想法,分析具体问题,与当地群众一起研究发展生产、走出贫困的方法,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解决当地实际问题的活动,是农村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虽然这些活动并不一定遵循科学的程序和方法,有的也显粗糙,但是可能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因为这些做法可能是与农民对问题的认识,农村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相适应的。这应该属于社会工作的“地方性知识”。至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在许多方面也带有宏观社会工作的性质。
2.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社会工作实践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舶来品,在其进入中国之初曾被译为“社会事业”。20世纪20-40年代,当时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曾广泛运用“社会事业”的概念。社会事业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或社会团体所从事的救助贫弱的活动,其中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援助,也包括非物质的帮助。社会事业一般指较大规模、制度化的公益活动及福利服务。在这些大规模、制度化、成系统的公益和福利服务活动中,社会工作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实际上,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工作(社会服务)总是与一定的社会福利制度相联系的,它是社会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事业的组成部分。社会公益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既包括服务设施、资金运行,也包括具体的社会服务。社会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福利设施,离不开社会福利政策体系及其实施系统。在这种意义上,社会工作的发展也是一个国家处理社会福利方面问题的措施或手段,社会工作的形态和发展反映了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事业的发展状态。社会工作的总体发展也是一种实践,是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事业发展实践的组成部分。在过去数十年,我国通过发展社会事业对人民群众提供着服务,这可以看作是另一种形式的社会工作。
以上我们从两个层面说明了社会工作实践的内容,是想说明研究中国的社会工作实践不应单单研究作为具体操作的社会工作实务,而是要将社会服务体系、社会福利制度包括在内。这是因为,我国社会工作的具体实践是在具体的制度环境中展开的,离开这些具体的制度、现实的服务机构和设施,离开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那些社区和组织,我们就难以观察和分析主流的(或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工作,也难以理解具体的社会工作实务可能具有的特点。中国社会工作实践既是具体服务的实践,也是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实践,这种理解有利于从总体上即微观与宏观的结合上理解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四、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挑战和发展
1.本土社会工作的功能条件及在新形势下遇到的挑战
可以看出,本文所说的本土社会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解决群众生活问题的措施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社会工作带有政治的含义。就其发挥功能的条件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它是与政治环境、将我国社会组织化的单位制度、普遍的低生活水平、残补式的社会福利制度以至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知联系在一起的。比较封闭的社会生活环境、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垄断、强有力的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普遍的政治动员,使这种社会工作或社会福利服务得以实施,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服务效果和政治认同效果。但时至今日,我们会发现上述支持本土社会工作发挥作用的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30年的市场化改革已经使原来的单位组织功能弱化甚至某些单位归于解体,思想政治工作无论在组织体系上还是在功能上都明显弱化,在开放环境中人们可以在单位组织之外获得生活资源,社会福利制度在改革过程中的弱化或缺位使人们对政府的福利功能抱有怀疑,社会的非政治化和世俗化思潮使人们越来越看重实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本土社会工作就不再那么有效。或者说,市场化改革和社会转型已经形成对思想工作(群众工作)和与此有密切关系的本土社会工作造成挑战。
2.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发展
不应否认,本土社会工作在理念和方法上有一些好的经验。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逊于专业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思想工作中的谈心也是很好的双方交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也是很好的与人们一起工作的方法,甚至“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也与现代社会工作的个别化原则有某种相似之处。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变化着的外部环境和复杂问题,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的理念和方法也在发生变化,比如强调“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等等。实际上,改革以来的这些工作在自觉不自觉地借鉴现代社会工作的方法。
面对变化了的经济和政治环境,面对更加强调社会权利和尊严的人群,面对人们不断提高的社会需要,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社会服务、促进人民福祉,进而促进社会秩序,实践中的本土社会工作应该进一步借鉴现代(专业)社会工作的经验,发展自己。这里所说的“实践中的本土社会工作”是指“本土社会工作”的实践形态。我们看到,在实际工作中,本土社会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在许多领域并未得到真正的贯彻和实施。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以群众为本“同吃、同住、同劳动”的传统,都已大大弱化。实际上这又是与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福利体制的改革和变化相联系的。在这种情况下,本土社会工作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就要恢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为群众所喜欢的一套工作方法(但这些已相当困难)。另一方面,就是要借鉴、学习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专业社会工作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及市场经济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社会服务方法,它以通过专业教育和实践形成的助人价值观为指导,以训练有素的艺术化的工作方法为手段,从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的视角出发,注重发挥服务对象的内在优势,从助人和发展两个角度介入,达致服务困难群体、促进社会秩序的双重目标,对解决当今社会转型中的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有需要的人群,有利于从更深层次上解决问题(而不是救火式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利于我国的社会进步。本土社会工作如果能借鉴专业社会工作的经验,也将会在新的高度上得到发展。
注释:
①柳拯、柳浪:《当代国际社会工作》,[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版。
②埃伦·内廷等:《社会工作宏观实务》,[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
③④⑥卢谋华:《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
⑤雷洁琼:《雷洁琼文集》,[北京]开明出版社1994年版。
⑦⑧⑨百度网,2010年12月10日。
⑩张耀灿、徐志远:《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相关重要范畴的概念辨析》,[北京]《思想理论教育》2003年第7期。
(11)陆士桢:《当代中国社会工作与党的群众工作》,载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组编《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