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金融结构演变与影子银行发展_银行论文

金融创新、金融结构演变与影子银行发展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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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以来,影子银行体系的大踏步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市场最显著的特征。影子银行的高速发展使得美国和全球金融体系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推动全球金融业达到了空前繁荣的阶段。然而,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也促使了金融市场风险不断积聚,使得整个金融体系面临巨大的脆弱性,直接成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主要推手,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引起世界金融监管部门和学术理论界的普遍重视。

      当前,各界对影子银行仍是褒贬不一,但普遍更多的是关注影子银行的风险与监管问题,对其基本持负面的否定态度。然而,客观上,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具有正负双重功能的“双刃剑”作用。一方面,影子银行由于其具有期限错配、高杠杆性、高关联性和低透明度等特性,并游离子现有的监管体系之外,这使得影子银行很容易成为系统性风险的策源地和重要传播渠道,对金融体系的稳定形成潜在威胁。但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在推动金融结构的完善、金融体系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方面等诸多方面都有着非常积极的功能与作用,是整个金融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过去全球金融创新与发展的主要内容和未来金融创新的基本方向。因此,对当前影子银行的发展进行简单的是非判断很容易流于片面,如何正确地认识影子银行与金融创新以及金融结构之间的关系以便合理有效地引导和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是目前我国需要着实解决和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基本理论框架

      (一)金融创新动因理论

      金融创新是一种推动金融体系变革且影响深远的核心因素和力量。关于金融创新的功能及动因历来是金融创新研究邻域的重心问题。1976年,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ehans)提出了著名的交易成本创新理论,认为降低交易成本是创新的首要动机,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映。1983年,西尔伯(William L.Silber)提出了著名的约束诱导假说(constrain-induced),指出金融创新往往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外部金融压制而采取的一种所谓“自卫”行为,也是金融机构对外部约束做出的一种反应[1]。1984年,凯恩(Kane)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认为政府管制对金融机构获利机会的阻碍和约束会迫使金融机构组织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使下,采取一些绕开政府管控或突破法律限制的行动,这些行为最终就演变成了金融创新。此外,格林(B.Green)和海伍德(J.Haywood)还提出了财富增长理论,认为科技的进步将导致居民财富的增加,并由此产生金融资产风险规避的需求,从而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因而财富的增长是决定金融资产和金融创新需求的主要因素。

      (二)金融结构演变理论

      戈德史密斯(1969)第一个明确地提出了“金融结构”的概念,并提出了著名的金融结构理论[2]。该理论认为,一国的金融结构由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之和构成,包括各种现存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相对规模、经营特征、经营方式、金融中介机构各种分支机构的集中程度等。同时,戈德史密斯还设计了包括金融相关比率(FIR,一国全部金融资产与全部实物财富之间的比值)在内的从数量关系上描述与衡量某一时点上一国金融结构状况的8个指标,并大体划分出低、中、高等三个层次呈递进趋势的基本金融结构类型[3]。同时,戈德史密斯通过研究认为一国金融结构的演变存在三大基本趋势:第一,金融上层结构方面,随着一国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发展,金融相关比率会不断提高,金融结构也会相应地呈现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演进的趋势;第二,金融工具结构方面逐步多元化,债权工具占比逐步降低,而股权工具占比则呈逐步提高趋势;第三,金融机构结构方面,金融机构种类逐渐增多,银行的主导地位逐步下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地位则不断提升。

      凡勃伦(Veblen 1904)的金融市场演化理论认为,金融企业家是金融系统演化的原动力,金融企业家追逐货币利润最大化和金融系统稳定性会促使其竭力创新并推动整个金融市场趋于集中,金融创新在加剧市场竞争的同时会打破现有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但整个市场趋于集中的力量依然发挥作用并将重新修复市场稳定性,金融企业家随着实体经济演化而内生扩散,从而改变和重构金融结构,实现新的均衡[4]。凡勃伦认为,金融系统总是处在一个从稳定到不稳定再到稳定的动态循环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金融结构则呈现不断变迁的螺旋上升趋势,而金融企业家和政府为应对实体经济变化和金融不稳定而进行的金融创新则正是驱动金融结构变迁的根本力量[4]。

      20世纪90年代以后,关于金融系统结构变迁的研究再度受到重视,“两分法”的观点逐渐流行。孔特等(1999)的研究将全球主要金融系统结构区分为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前者主要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后者则主要是英、美等“央格鲁一撒克逊”经济体。随后,艾伦和盖尔在《比较金融系统》中进一步将“两分法”金融系统结构理论进行了系统化,并指出当前全球金融系统演化存在某些趋同特征,即在银行主导型金融系统逐渐向市场主导型体系演进的同时,银行机构对证券市场的参与度也明显提升,混业经营时代由于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活动扩张推动两种金融系统结构趋同演进[5]。

      (三)金融创新、金融结构演进与影子银行发展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

      1.金融创新直接推动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上述金融创新的相关理论为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提供很好的诠释。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呈逐步加剧之势,传统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早已难以维持,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而是在业务多元化方面进行了很多突破与创新,各种非银行金融中介已经在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上遍地开花,银行与非银行金融中介的业务和资产处理等方面出现了转移或融合,这种金融工具的创新、彼此交互融合的基本发展趋势便推动了影子银行的产生与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居民投融资需求增强与金融机构竞争的加剧是推动传统商业银行经营形式多样化和金融中介市场发展综合化的主要动因,而这种传统商业银行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金融中介市场发展的综合化其实质就是金融创新,其在无形中促进了影子银行的发展与壮大。因此,影子银行实际上是传统银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进行金融创新的产物。

      2.金融创新与影子银行的发展可推动金融结构的演进

      金融结构演变的相关理论揭示了金融结构演进的内在动因。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其会对金融服务提出新的需求,这促使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和业务的创新并主动调整组织结构,金融创新和影子银行由此应运而生。而随着金融创新和影子银行活动的扩张,金融系统结构也随之发生相应变化,并迫使监管机构和监管框架做出适宜的调整,直到新的金融结构和产业结构均衡发展。因此,影子银行活动的产生以及发展变化是与金融体系结构演变息息相关的[6],商业银行、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套利是金融创新与影子银行活动扩张的重要原因,而资本市场发展和混业竞争深化是影子银行活动多元化和持续壮大的根本原因。同时,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与规避管控也会导致货币政策逐步失效,从而推动政府进行管控创新,由此便将带来新一轮的金融创新。政府管控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如是彼此不断交错产生,从而推动金融结构和市场效率的螺旋上升[7]。

      综上所述,金融创新是应实体经济发展之需而产生的,而影子银行即是金融创新的直接产物,适度的金融创新与影子银行发展可促进金融结构优化并推动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美国金融结构演进与影子银行的发展:典型经验证据

      美国金融结构变迁的历史情况能够比较好地揭示金融创新、金融结构演进与影子银行发展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19世纪以来,美国金融结构总计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8]。第一次大变革是在19世纪末期,当时随着美国工业化的加速推进,人均GDP迅速提升,企业规模也迅速扩大,经济发展对融资服务需求明显增强,这推动了美国信用货币体系的建立,同时也出现了以股票、优先股为代表的公司融资证券,联邦储备制度、控股公司制度也相继推出,这些金融创新的直接后果是确立了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第二次大变革是在20世纪20年代,一战后美国处于经济繁荣时期,工业化程度已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加剧,经济结构显著改变,信托投资和保证金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成为推升金融市场繁荣的重要因素。但在随后的经济大危机中,美国出现了股市崩盘和银行危机,在危机爆发后,美国金融监管趋于严格,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受到严格利率限制,这也推动了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联邦层面证券系统的统一立法,这些金融创新直接推动了美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在金融结构的变化上体现出的是银行主导地位出现松动,间接融资加速发展。第三次大变革是在20世纪80年代,在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后,美国信息技术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经济金融开始全球化,诸如期货、期权、互换、资产证券化等衍生证券大量涌现,并兴起了银行并购浪潮,分业经营界限也不断被突破,政府监管功能协调也逐渐完备。在金融系统结构变迁方面,直接融资发展明显快于间接融资体系,金融体系结构明显转向以直接融资为主导。

      在上述美国金融结构的三次变革中,尤以二战前后变化最为显著。在二战结束时,美国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整个金融行业的比重接近70%,如果加上信贷联盟和保险公司,传统金融机构的占比超过91%[9]。但随着利率市场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的迅速崛起,传统金融机构的份额快速缩小,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比从1974年的57.88%迅速下滑到1999年的不足20%,传统金融机构的份额也相应缩减至1/3左右,取而代之的主要是证券公司和货币市场基金、私人养老金、共同基金以及ETF等货币管理机构。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期间货币管理机构的增幅更快。到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渐深化和402(k)等养老金体系的逐渐完善,货币市场基金等创新型现金管理产品大行其道,货币管理机构在整个金融系统的地位显著提升并成为推动金融结构变迁的主要力量。到1999年,货币管理机构资产规模在金融系统的份额接近40%,实际上已经超过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成为金融系统的绝对主力,这标志着美国金融系统结构已经完成了从银行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同时,GSEs(政府赞助类企业)、财务公司以及ABS发行人这三类影子银行信用链条上的重要参与者,在1945年其资产规模合计在金融系统的占比尚不足3%,但在1985-2006年的快速扩张周期中,其份额快速增至26.68%,较商业银行同期高出近7%。这类影子银行的引爆也直接成为2008年次贷危机的导火索,随后的去杠杆过程也自然导致其份额收缩至17%。

      美国金融结构的变迁实际上是由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需求变化所导致的,也是一系列金融创新持续不断推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影子银行从产生到发展壮大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危机结束后,美国施行严格分业经营制度,《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第16、20、21和32条就美国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业经营做出了明文规定,对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承销、股票自营以及证券公司吸收存款进行了严格限制。但实际上这种所谓泾渭分明的分业经营格局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就已经开始出现动摇。50年代后期,伴随着信息科技革命的广泛应用和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竞争日益激烈,投资公司、经纪商和交易商等证券机构也逐渐开始挤占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市场融资对银行融资的替代已经初现端倪。在这种背景下,传统银行业务因受限于利率管制、操作空间有限而急于寻求突破,银行控股公司由此应运而生,商业银行借此“马甲”参与租赁、海外投行和投资管理等业务,这便是美国内部影子银行活动的最初形态。

      到60年代末,通胀高企和利率管制使得商业银行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得以蓄势待发。商业银行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端口面临激烈的竞争,盈利空间受到明显挤压,盈利水平大幅落后于主要从事证券业务的那些机构。迫于业绩压力,商业银行亟待冲破“格拉斯—斯蒂格尔墙”,通过金融创新绕过监管限制,参与证券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改善盈利的不二选择。因此,在70年代和8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先后两次掀起了证券业务拓展的高潮,加大参与证券市场的力度,内部影子银行活动扩张也由此步入了高速发展阶段。

      首先,在证券承销业务方面,到80年代初,FDIC(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开始许可银行通过设立证券子公司从事相关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在最初主要是放宽对市政收益债券、第三方商业票据、抵押支持债券以及消费信贷类应收证券等券种并设有业务规模限制,到80年代末,商业银行证券子公司已经能够有限制地从事公司债券和股票承销业务,并进一步放宽业务规模限制。其次,在证券投资业务方面,商业银行主要通过股利再投资计划(DRPs)、员工持股计划(ESOPs)、自动投资计划(AIPs)、个人投资组合管理业务、个人养老金计划以及共同基金等业务寻求突破。此外,商业银行还积极在经纪业务、研究咨询业务、并购业务以及证券衍生品业务方面稳步拓展,在谋求混业转型的过程中实现对综合证券业务的完整布局并主导了一系列产品的创新,包括CDs(信用违约掉期合约)、NOWs(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MMDA(货币市场存款账户)、SNOWs(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MMCD(货币市场存单)等。

      由此,美国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在70年代中后期步入高速发展阶段,证券投资规模也随之大幅增加,商业银行逐步在证券承销、投资管理和交易、研究、并购以及衍生品等领域全方位切入证券业务布局,实现了从传统存贷业务逐渐向全能金融服务业务模式的华丽转身。在进入9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已成为美国衍生品市场和资产证券化交易的主要参与者,行业内从事衍生品经纪业务的人数增长了85.6%。借助快速发展的衍生品业务和资产证券化技术,商业银行实现了资产出表和表外资金循环运转,这是内部影子银行规模迅速壮大的重要技术保障。同时,影子银行规模的发展壮大也推动了美国金融结构的转变。根据FSI披露的数据显示,在2013年,美国银行业规模在美国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比25%左右,而证券行业加上养老金、GSEs(政府赞助类企业)以及保险行业等基于资本市场的机构比重则占75%,已远超传统银行机构[10]。

      综上所述,美国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金融结构变迁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美国影子银行快速发展壮大的内在逻辑,也明显反映出影子银行活动与金融结构变迁之间所存在的互动性。美国金融结构的变迁实际上是由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需求变化导致的,也是一系列金融创新持续不断推动的结果。

      三、中国金融结构演进与影子银行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总体经历了计划经济下单一的国家银行金融结构到改革开放初期的以国有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结构,再从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结构到目前以银行业为主导、多元化金融格局逐步形成的四个大金融结构演变过程。

      (一)1949-1978年:单一的国家银行

      我国在1949年后,实施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财政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在这样一个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1953年后,我国开始对金融体系进行改造,建立了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单一国家银行体系结构,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银行业务。这个阶段的中国人民银行,首先是国务院管属下的一个政府管理机构,然后才是一家金融企业,它既承担着吸收存款与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职能,同时还行使着政府宏观货币调控与资金配置的中央银行职能,全国93%左右的金融资产均由其控制,可以说基本上包办了所有的金融交易。

      (二)1978-1992年:以国有银行业为主导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伴随着改革开放,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我国的金融结构也进行了一场大的变革,即从原来的计划型、单一型金融结构逐步向市场化、多元化金融结构转变。这一阶段我国金融体系打破了原有的由人民银行一统天下的旧格局,开始建立了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虽然这个阶段,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建立,新的金融产品开始出台,但国有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绝对主力,一直保持着满足社会融资90%以上的需求,整体金融体系呈现由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绝对主导的格局。这个阶段的银行筹融资活动主要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具有很强的政府性质。

      (三)1993-2007年:以银行业为主导

      1993年,我国金融业也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在银行体系方面,成立了三大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的商业银行大量涌现,民营银行踊跃发展。在非银行金融体系方面,新建了大量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同时设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一个以银行体系为主导,证券、保险分工合作、功能互补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逐步形成。在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方面,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等重要的金融市场得到快速迅猛的发展。股票、期货、债券、大宗商品、远期等衍生金融产品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虽然众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涌现,但在这一阶段,银行在金融结构中的主导性地位仍非常显著,直到2007年,银行业的总资产占比在全部金融机构中仍高达91%。

      (四)2007年至今:以银行业主导的多元化金融格局

      2007年至今,虽然银行业仍在融资体系中占据主导性地位,但同时我国的金融结构已经悄然地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首先,企业的股权融资占比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其次,从2008年开始,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额度也从2007年的2000亿元快速上升至2015年的接近3万亿元,在三种主要融资方式中占比也从最初10%提升至20%以上的水平,企业债也逐步成为债券市场的发行主力。

      这一阶段我国金融结构最为显著的变化表现在影子银行业务的兴起与快速发展上。特别是2008年以来,中国的金融体系结构、金融市场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银行信贷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显著下降,诸多非银行信贷融资方式快速增长,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体系(注:这种中国式影子银行体系是指行使商业银行功能但却基本不受监管或受很少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相关金融工具与业务)。从2008年开始,我国各种银行理财、信托产品开始大量发行,各种利用银行表外业务开展的融资业务出现快速增长,其他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直接资金融通活动也开始活跃,这标志着中国影子银行开始产生并呈现快速发展之势。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在2008年后呈明显加速扩张态势,但随着监管政策的针对性调整,其增速在2013-2014年有所放缓。在绝对规模上,2014年我国宽口径影子银行规模达50万亿元左右。在相对规模上,其规模占GDP比重与其他金砖国家和日本相差无几,但与美、英这类典型的市场主导型国家仍有明显差距[11]。

      这一阶段金融结构的变化与影子银行的产生发展主要是由经济环境变化引起的,是金融体系适应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首先,企业将经济效益作为出发点,产生了强烈的降低融资成本要求,从而带来了债券市场的大发展。其次,这个阶段我国的实体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00年后,私营企业、中小企业越来越多的成为经济的生力军,从而产生了更为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这样的经济结构和资金需求变化下,一些更适应中小企业、更适应单体相对小额融资的融资方式应运而生,各种信托项目、银行表外业务、P2P等影子银行迅猛发展。

      从上述对我国金融结构演变的历史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2007年之前我国的金融结构变化以及各领域的金融创新基本上是在政府主导下所致的,计划经济的色彩相对比较浓郁。而从2007年开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市场的干预开始逐步减少,在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金融领域的各类创新开始频频涌现,影子银行开始出现并大显身手,从而推动了金融结构的日趋多元化。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启动以及证券行业创新浪潮的涌起,非银行信用中介开始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一方面,人民币贷款占全口径融资总量的比重快速下滑,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净融资等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升,而以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证合作、小额信贷等为代表的影子银行信用中介增速更快,其占比从2002年不足0.5%径直增长至2014年的23.73%。另一方面,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从2003年到2014年,包括银行理财、信托、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以及私募基金组成的资产管理行业规模已经从1.05万亿元猛增至64.6万亿元,区间增幅超过52%,而同期银行存款仅增长了5.47%,资产管理规模与银行存款的比重也相应从5.04%增长至47.96%,基于证券市场和其他非标资产的理财产品成为存款资金分流的主要原因。

      四、基本结论与启示

      本文主要结合中美两国金融结构变迁的历史,从理论到实证对金融创新、金融结构演进与影子银行发展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讨论,分析结果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实体经济的发展与外部经济环境的约束会提出新的金融服务需求,从而推动金融结构的演变,而传统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和政府的利率管制也将促使商业银行进行各种表外业务的创新。因此,金融创新与影子银行是产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金融结构演进过程中的必然结果,而商业银行与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套利则是金融创新与影子银行产生与活动扩张的重要动因。

      (2)从银行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是现代金融结构演进的基本趋势,而且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混业竞争的深化将诱使影子银行活动呈多元化和持续壮大趋势。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在对传统银行业务形成直接冲击的同时,还可沿着与传统商业银行体系平行的信用中介链条相互链接并形成信用网络,这条信用链条能够通过许多不同的资产证券化和结构融资等证券技术来实现信用、期限和流动性转化,并与传统银行系统进行竞争和合作,传统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份额会不断被影子银行活动资产所替代,从而推动现代金融结构从银行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3)影子银行活动的产生以及发展变化与金融体系结构演变息息相关。从金融系统动态演进的视角来看,影子银行既是现代金融结构演进的自然产物,同时影子银行的发展也可促进金融结构的优化,加速整个金融系统由传统银行主导模式向市场主导模式转化。

      (4)金融创新和影子银行的发展能够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但大量的监管套利客观上也将导致金融系统的风险积累和金融系统脆弱性的加剧。

      上述这些结论对我国金融创新、金融结构优化以及影子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第一,金融创新和影子银行的发展是实现金融结构优化和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和金融结构协调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对金融创新和影子银行的一味打击和限制将会降低金融系统适应实体经济变化的能力,导致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失调。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的金融结构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各种非银行直接融资比率持续快速增长,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但无法否认的是,银行体系在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仍占主导地位,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仍高达50%以上,这与美国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金融结构较为接近。这种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与垄断局面的存在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与金融结构的优化。我们应顺应经济增长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积极推动我国金融结构由银行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化。

      第二,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金融市场自身不断演化的结果,是金融结构发展、融资多元化进程中的产物。对于我国而言,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利率市场化改革和金融深化的大背景下,影子银行活动的产生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它是当前单一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能够在投融资两端为居民和企业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配置便利,在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体系效率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正向效应。但由于其成长环境的差异也使得中国影子银行在存在形式、运行机制以及影响效应上均呈现出与欧美国家不同的特点,因此,我们对中国式影子银行应有正确的认知与系统深入的研究。

      第三,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客观上为促进实体经济增长提供了一定支持,但在局部环节和特定时点上,国内的影子银行活动也的确表现出无序膨胀的特征,尤其是商业银行借道影子银行体系来规避监管和监管套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系统风险并为局部流动性危机埋下了风险隐患[12]。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结构的复杂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将更加迅猛且形式更加复杂多变,因此,监管机构应当正视和积极引导与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构建影子银行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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