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制婚检:是因噎废食,还是社会进步——婚检何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婚检论文,因噎废食论文,何为论文,社会进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3年10月1日实行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中将强制性婚前健康检查改为自愿性的可选择项目后,各个地方的婚检机构无一例外的在一夜之间被打入了“冷宫”,许多地区婚检率骤然下降到几近0的水平;与此同时,妇幼保健和婚检的专家们在各种媒体上却活跃了起来,成为各种报刊杂志、电台、电视节目争相邀请的“宠儿”,卫生保健的专家们纷纷发表意见,就婚检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媒体向公众做宣传,希望能够扭转一落千丈的婚检率;法律方面的专家们则就婚检是公民的权利还是义务、新《婚姻登记条例》与《母婴保健法》中关于婚检规定是否冲突等等问题也展开了很多的讨论,赞成反对各执一词;社会公众则谈论更多的是以前强制性婚检的种种弊端,发泄心中积蓄已久的怨气。但是无论是站在哪一个角度和立场,似乎都没有人对婚检的“重要意义”提出质疑,反对者反对的是婚检的“强制性”形式,赞成者说的更多的是婚检对于健康和生育保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纵观所有的争论,无论是所谓“赞成派”还是“反对派”其实大家都不反对让新人进行“婚检”(当然对于婚检的内容还存有很多的争议),但是也都不赞成采用“强制性”的手段和方式,这样看来其实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没有本质性的冲突,大家对于婚检的看法其实是比较一致的。
专家们对婚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阐述,其实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之上的:即人们都是在领取了结婚证后才会发生性关系和生育行为。如果这个前提条件不成立,则所谓婚前健康检查的重大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
1 婚检是否能够有效防止性病的传播?
性接触传播是性病传播、扩散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要有效地阻断性病通过性行为来传播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通过采用安全的防护措施,最常见的是性活动中使用安全套;其次是在染病期间禁欲,不发生性行为。婚检能够有效地防止性病的传播,也即婚检能够有效制止性病携带者不健康性行为的发生,是基于这样的逻辑推断:(1)所有人(无论健康与否)的性行为都是在通过婚检领取了结婚证以后才发生的;(2)领取了结婚证后发生的性行为都是健康的。
对于第(1)点,我想人们都应该清楚目前婚前性行为在社会中已经不是凤毛麟角的事情了。性科学研究者们认为:中国目前是处于性开放的前夜,人们的性行为相比10年、20年前自由开放了很多,婚前性行为越来越普遍,在将来的数十年中这样的趋势还将进一步发展。对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不想在此表明自己的价值判断,但是作为调整人们社会行为和关系的国家政策法规,其确立的基础应该是社会现实状况而不是某些专家理想中的模式。如果不否认婚前性行为的大量存在,那么我们的婚前健康检查所能起到的“有效防止性病传播”的这一重要功能起码对于这些在婚前就发生了性行为的人而言是失效了。
对于第(2)点,常识告诉我也不能完全肯定。以前的强制性婚检项目中有对结婚申请者提供性健康教育方面的内容,在性健康教育还相当薄弱的中国,的确有不少人是通过这样一个渠道了解到有关性健康知识的,这些知识对于他们增强自己的性保护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如果人们只能通过婚检机构这样一个唯一的渠道才能了解到相关的知识,那我认为婚检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为什么只能通过这一个渠道呢?事实上也并非如此,相关的性健康教育不应该是也不可能是婚检机构垄断的,婚检只是其中的一个渠道,而绝不是唯一的。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更多的渠道了解性健康方面的知识,即使不婚检人们也可以知道如何进行性保护,有效地防止不健康的性行为。婚检和健康的性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对于进行婚前健康检查能查出生理性性功能障碍,从而有效预防和消除那些因婚后性生活不和谐而导致的离婚这样一种说法,我觉得也值得商榷。无可否认,通常情况下夫妻间性生活的和谐是影响婚姻生活质量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但这是因人而异的,性并不是维持稳定婚姻的必要条件。如果因为认为某人不具有正常的性能力而剥夺其结婚的权利,这是很荒谬的!
2 婚检是否能够有效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
如同前面所说的将结婚与性行为联系在一起一样,这样的一个推断也是将结婚与生育两件事等同了起来,这在传统的社会中可以成立,但是现在它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那么牢固了。如果我们承认结婚和生育是两件可以不存在必然联系的事情,那也就根本谈不上婚检对生育的影响了。退一步来说,即使是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其结果应该是仅仅针对结婚这个事件,而不应涉及生育事件。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的地方法规等都专门对人们的生育行为作了规范,对生育行为的调整规范不应该同婚姻管理混为一谈。如果是从优生的角度出发,我倒是更赞成在生育前进行强制性的健康检查,而不应该过分强调婚前健康检查的作用。
由此可见,“婚前检查对男女青年的健康、婚后健康的夫妻生活及优生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减少遗传性疾病、减少把生理缺陷和不健康因素传给后代的关键,是实现后代优生的重要措施”这样一些论断,都是以自己预设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成立的前提为基础推断出来的,是经不住仔细推敲的。
据笔者了解,除中国之外,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实施强制婚检,但很多国家的母婴健康并不因此受损,整体人口素质也并不低下。俄罗斯是除中国外惟一实施婚前检查的国家,但其原则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实施免费婚前检查。
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充分的了解都是必要的,其中也包括了对自己的性健康的知情了解,不结婚人们也应该关心自己的性健康状况,并且国家的公共卫生部门有责任和义务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公众进行有关性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而不应该将这方面的信息传播和宣传教育局限于某些特殊的部门,甚至采取垄断经营的手段。只有公众和我们的政府部门都树立了这样的观念,才真正有可能“有效地防止性病的传播”、“降低出生婴儿的缺陷率”。
对于婚检实行自愿选择后为什么婚检机构会如此冷落,我想相关的政府部门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制定和实施这些政策措施的时候,是否真的从以人为本、从结婚申请人的角度来为他们设计和着想的。由于以前的强制婚检还伴随着强制收费现象,一项措施与经济收益相关联,就会让人怀疑它的根本目的。大家对现在的婚检颇有微词,除了它的强制性之外,还有无法保障个人隐私、检查项目形同虚设、收费重于检查等原因。我想今后无论出台什么样的政策措施,最重要的是要切实从实际出发,真正以人为本地来制定和实施,才可能使其达到政策制定者预期的目的和良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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