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通渠道建立安全网:我国就业的基本情况及再就业对策(二)_求职论文

疏通渠道建立安全网:我国就业的基本情况及再就业对策(二)_求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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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需求

第一,可考虑适当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第二,要加快住宅商品化和住房货币化进程,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第三,适当扩大国债发行规模,支持公共事业发展,推动社会就业。建议选择一些国民经济评价和企业财务评价都比较好的工程项目,充分利用我国丰富而廉价的城乡劳动力资源,有计划地开工建设,以扩大国内需求,使1998年的经济增长率达到8%。

改善结构性失业状况

目前,在各地都普遍存在着一方面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另一方面有活无人干、社会急需的行业无人开拓的现象。引起这种结构性失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产业结构不合理。这主要表现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过低。1997年,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为26.8%,而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平均水平在40%左右。在总量不足的同时,我国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金融、保险、通讯、房地产、信息服务和社区服务等新兴第三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调整产业结构,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将是我国扩大就业的一个重要举措。

社区和个人服务业的发展,是第三产业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吸收劳动力较多而且其大部分工作无需经过特殊的再就业培训,资金投入少,就业门槛低,因而比较适合中年下岗职工,尤其是女性,应该大力发展。目前发达国家第三产业中,社区和个人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一般要占50%以上,我国只占20%左右,发展潜力很大。同时第三产业中不少行业,如商业零售、交通运输、旅游、信息咨询、物业管理等,也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可使相当部分的下岗职工实行再就业。例如,零售业是美国就业数量最多的行业之一,1995年零售业的就业人数占全美就业总数的17%,占美国非农产业就业人数的18%。相比之下,1996年我国批发零售业的就业职工占全国职工的比重仅为12.1%。

以教育对失业削峰填谷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以就学替代和延迟一批新增劳动力就业。我国目前正在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借此可以提高新增劳动力的劳动素质,同时延缓部分劳动力的就业时间,对失业起削峰填谷的作用,减轻当前的就业压力。据测算,通过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全国每年不升学的高、初中毕业生(城镇大约占1/3)实行2—3年的职业、技术教育,每年可以使200多万刚刚进入劳动年龄的城镇劳动力以就学暂时替代就业, 减轻当前的就业压力。

发挥小企业就业蓄水池作用

从各国的经验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目前许多国家都采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欧盟1993年和1996年分别通过了两个发展中小企业的四年规划,要求各成员国齐心协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小企业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竞争力方面的巨大潜力。目前欧盟中小企业已占企业总数的99.8%,就业人数占其就业总人数的66%。美国目前小企业雇员人数也占整个劳动力的60%。自1993年以来,美国新就业机会的2/3以上来自小企业。无论欧盟还是美国,小企业大多数集中在第三产业。同时围绕一些大企业集团,也形成了一批为之配套服务的小企业群体。各国在发展中小企业时,一般都制定了许多扶持政策。我国应认真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发展大企业集团的同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利于解决就业问题。

近几年来,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我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1996年,私营及个体经济雇佣人数已达到6200万人,年增长率为11%;其中,城市私营经济雇佣员工620万人,年增长率为28%; 城市个体经济人数达1700万人,年增长率为8%。 今后非公有制经济应进一步广开就业门路,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和下岗无业人员兴办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合伙经济、股份制经济或从事个体劳动。对下岗职工从事家政等社区服务活动,自办企业的,在税收、信贷等方面应给予更多优惠;对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初次从事私营个体经济,可考虑从再就业基金中进行贷款贴息等等。

帮助劳动者树立三个意识

当前再就业人群中,仍存在着不少陈旧的就业观念和害怕失去原有单位一些福利保障等顾虑。为此,当前急需在下岗人员中宣传并确立以下几个思想观念:一是自立意识。要宣传在政府、企业帮助的同时,充分发挥个人再就业的主观能动作用,主动选择适合本人条件的岗位重新上岗,积极支持和鼓励职工自谋职业、自创职业乃至自创企业,联合或合伙兴办企业,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二是竞争意识。要教育职工在全面分析本人的知识技能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社会需求调整自我,通过培训提高自我,从而抛弃不切实际的要求,克服再就业的恐惧心理,树立敢于参与社会竞争的思想观念。三是风险意识。提倡不怕挫折、不怕风险,敢于在新的环境新的岗位上重新塑造自我,在再就业中实现自身新的价值。目前,下岗职工中已有相当一部分人通过各种方式自谋职业,自己创业,取得了大量成功的经验,不仅解决了自身的再就业问题,而且还或多或少地吸纳了一部分下岗人员再就业。对这些典型应大力宣传和报道。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一个完善的、充满活力的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劳动力市场越规范,越透明,交流越活跃,越有利于各种劳动力参与公开、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对下岗职工也会越有吸引力。目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之所以不敢在劳动力市场竞争,确有自身的种种因素,但劳动力市场不健全,竞争不规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全国不统一,地区、部门分割严重,竞争不充分和不公平,管理不规范,投入重复,机构重叠,效率不高。因此,从改革、发展、稳定的根本要求出发,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是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最主要的基点。在建设劳动力市场时,要加强和完善职业介绍服务网络,加强职业指导和转业转岗培训,打破部门分割,减少因信息不畅而造成的再就业困难。中等以上城市要加快实现市级劳动力供求信息计算机联网。并积极推动区域内、区域间乃至全国统一信息网络的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再就业训练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提高下岗职工重新上岗的能力。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消除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

当前社会保障的重点是要扩大覆盖面,加强社会化,实行全国统一,共济互助。无论公、私企业都必须加入,为所有企业失业、下岗人员构筑社会安全网。但社会保障的水平不宜过高,以减轻企业负担。社会救济作为对社会脆弱群体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也必须尽快建立起来。目前住房、养老、医疗等福利待遇是下岗职工进入私营个体企业的主要障碍之一。考虑到这只是经济转轨中的一种暂时现象,而且从改革成本角度看,社会应为之付出一定代价。因此,建议采取一些特殊性政策:其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不论到任何一个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社会应承认其下岗前的工龄,并同其再就业后形成的新工龄连续计算。其二,下岗工人进入非国有企业,其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性补偿当然不应由新企业承担。为此应当考虑对下岗职工的养老金进行一次性补偿,由其带入新企业。其三,下岗工人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后,在购买住房时,至少应按其原来已有的国有企业工龄以及其他贡献因素,补偿其应得到的房改优惠。

向农业要就业岗位

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在稳住农村的同时,使农业吸纳一部分城镇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

从总体看,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需要向城市转移。但具体分析,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很低,许多可开发的资源及产业仍是空白,潜力很大。如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荒山、荒水、滩涂的开发利用,都可以吸纳大量的城乡劳动力。同时,要继续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在开发创造财富的同时,吸纳更多的城乡劳动力。目前已经出现许多城镇下岗失业职工在农村找到了新的就业机会。为此,建议国家制订相应的政策,向城镇居民公开拍卖一些荒山、荒水的使用权。使用权可以与农村居民一样,以50年到100年为限, 开发到一定程度后可以转卖、转包、转租,也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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