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资格框架体系比较研究——基于对英国、欧盟、澳大利亚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大利亚论文,英国论文,欧盟论文,框架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G7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2)25-0084-06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已经进入以完善体系、增强吸引力、提高质量为根本目标的发展阶段,而实现职业教育与各级各类教育间的沟通,特别是与普通教育的等值发展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从国际视野来看,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普遍将建立涵盖范围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完善、有利于不同教育间学分转换和学生流动的资格框架体系作为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构建完善教育与培训体系的重要举措。其中,以英国、欧盟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资格框架体系,值得我国借鉴。
一、国际资格框架体系发展的成熟模式
(一)英国
英国的资格框架在国际享有盛誉,其以优质灵活的特征成为英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特色之一。英国国家资格框架(N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ework,NQF)的早期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NVQ)制度的建立以及1997年“资格和课程委员会”(QCA)的成立。但直到新世纪之前,英国的资格种类还非常繁杂,包括普通中等教育证书(GCSEs)、国家职业资格(NVQs)、普通国家职业资格(NVQs)等。为了对不同资格进行比较,英国在2000年建立了国家资格框架,将除高等教育外的所有资格纳入到这一框架中,当时这个框架分为5级,具体为从入门级到4级。到2004年,为了使国家资格框架与英国的高等教育资格框架(Framework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FHEQ)对接,对资格框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资格框架将原来5级资格发展为9级,即从入门级到8级。其中入门级至3级保持不变,原来的4~5级分解为5个级别,成为4~8级。经过这次改革,国家资格框架已经基本能够对所有资格进行较为明确的定位,并使各类资格有了比较的平台[1]。
为进一步增强资格框架在推进终身学习中的作用,促进学习者的学分转换及对先前学习的认可,2011年10月,英国政府在国家资格框架的基础上又全面推行了资格与学分框架(Qualification and Credit Framework,QCF)。新的资格与学分框架在框架体系、结构要素、运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其最大的特点是包容性。如图1所示,这一新的框架包括9个不同的层次,涵盖中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养成(如学徒制)以及职业和专业高等教育。这一框架虽然没有把学术性高等教育课程(如研究生学历)纳入进来,但却与高等教育资格框架(FIIEQ)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从而使各层次教育成就都能进行互相比较。教育机构所提供的课程必须得到认证,并成为国家资格框架的一部分,才能获得政府拨款,如学徒制资格,这从客观上保证了资格框架的有效实施,能够切实发挥资格框架对于教育实践及学习者流动的促进作用。
图1 英国的国家资格框架
资料来源:Dr Susan James,Professor Ken Mayhew,Dr Andrea Laczik,Ms Marta Mordarska.Report on Apprenticeships,Employer Engagement and Vocational Formation in England[R].Oxford University Consulting,2013.
从图1可以看出,每种资格都从入口水平到水平8共9个层次,处于同一水平的资格在需求和难易程度上相当,其内容主要根据学科进行划分。其中,入门级别最低,8级最高。如,高级教育证书相当于新资格框架3级水平;硕士相当于新资格框架的7级水平;博士相当于新资格框架的8级水平。
在具体评价标准上,资格与学分框架以职业岗位需要的能力为基础,主要衡量一个人能做什么,而不仅仅是他知道什么,这是资格与学分框架的核心[2]。处于资格学分框架上的每个资格都有一定的学分值,表示该资格的大小以及获得该资格需要的时间。学分下还有学习单元,学分是按照学习单元授予的。每个学分代表10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即学习者完成学习单元所有学习结果的平均时间,而不管学习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发生的。资格学分框架上有三种资格系列:认证(Award)需要1~12个学分,证书(Certificate)需要13~36个学分,而文凭(Diploma)需要37个以上学分。如保健护理三级认证、职业安全三级证书、时尚零售采购与销售四级文凭。学习者通过学习单元学分的累积,根据组合原则完成所需的学习单元,并通过严格的证书认定来获取资格。
总体来看,英国资格与学分框架就是将所有的资格分为难度和学习量两个维度来考量,并将所有的资格都置于这一框架中的相应位置。由于所有资格的命名都已经包含了资格与学分框架这两个维度的信息,因此,不需要再进行专门比较,使用者就可以对某资格的情况非常清楚。这一创新大大简化了资格比较的复杂性,使一般学习者和雇主能更容易作出判断和决定[3]。
(二)欧盟
2008年4月2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正式通过欧洲资格框架,其目的是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一个共同的资格互认参照标准,在尊重成员国多样性的基础上提高各国资格体系之间的透明度、兼容性和可比性。欧洲资格框架覆盖各教育阶段颁发的各级资格,重视对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结果的认证。
欧洲资格框架以学习结果为基础把资格分为8个层次,这8个资格层次跨越各个教育阶段,能够有效认证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成果,从而促进公民在不同国家之间、不同工作之间和不同教育机构之间的流动,推动终身学习的实现。每一层次分别描述了学习者在学习结束后知道什么、理解什么、能做什么,即学习者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能力[4]。具体见表1。
欧洲资格框架作为一种推动终身学习的手段,涵盖了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各级教育资格,并包括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及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类型。其中6、7、8等最高的三级资格与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tion Area)中规定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相对应,这三个层次也同样作为高级职业资格的参照标准。由于欧洲资格框架以学习结果为基础,个体即使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其在工作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也可以通过相应的学分转换系统进行转换和积累。
在欧洲资格框架的基础上,欧盟还制订了一系列学分和资格认证体系,其中,“欧洲职业教育和培训学分体系”实施框架包括单元学习成果、在相关机构间建立合作伙伴和学分转换三方面主要内容。
(三)澳大利亚
从1995年开始,澳大利亚逐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教育与培训资格框架体系,即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AQF)。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等教育等不同阶段和类型的教育资格整合在一个体系中,整个框架从高中阶段一直贯穿到博士学位教育,实现了大学、职业教育与培训以及中小学教育的相互衔接。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是对个人通过学习和培训所获得的学习结果的认可,来证明个人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如表2所示,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用12级资格规定了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高等教育的分立与贯通,为各教育系统之间的资格确认、学分转换、课程衔接、学生在不同教育系统之间的流动,以及行业企业对个体教育资历和能力水平的确认提供了权威性标准。资格框架中每一级证书的要求不同,但在内容上互相衔接。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通过一级证书和二级证书与中等教育相衔接,通过文凭和高级文凭与高等教育体系相衔接。以此为基础,资格框架允许人们稳定地从一种资格逐步晋升到另一种层次更高的资格,职业教育体系的学生想进一步深造,包括进入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更高层次的资格证书或升入高等教育系统获得本科层次以上学历,其学分可以得到相应转换和认可[5]。
为进一步增强资格框架的灵活性,实现资格框架与国际接轨,并在促进公民终身学习中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理事会对资格框架进行了多次修订,到2013年1月,发布了最新版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新的资格框架将原先的12级资格变成了10级,并适应国际社会学习结果导向的发展趋势,从知识、技能及应用能力等方面对每一层次学习结果进行了具体描述[6]。如表3所示。
新版资格框架的制定主要基于如下原则:适应澳大利亚现在和未来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多样化发展趋势;通过支持适切、现代化及国家统一的资格结果,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促进人们在不同教育与培训部门以及劳动力市场间的转换;通过加强对先前学习经历的认可支持个体的终身学习;加强对教育与培训的管理和质量监控;使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与国际社会接轨,增强毕业生和劳动力的国际流动性[7]。新版资格框架特别重视学生在不同教育部门间的流动和学分转换,并特别就这一方面正在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
(四)比较与分析
总体来看,英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格框架体系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各国和地区的资格框架不是一个单纯的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资格框架,而是与整个教育体系结合在一起的,把整个教育包括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与成人培训等各种类型的教育与培训统筹在一起,这是三个国家和地区资格框架体系的共同特点。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贯通和协调发展,为公民构建一个无障碍、可以自由流动的终身学习体系。此外,三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格框架都把学习者作为核心,以学习者的学习结果为导向和标准,将资格分为从低到高的不同级别,消除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作为不同教育类型的差异,把两者纳入到了平等的视野下。而且,在资格框架的基础上,三个国家和地区还形成了具体的学分累计和转换制度,以促进学习者从一个资格层次进入另一个资格层次,切实发挥资格框架在促进个体发展及终身学习中的作用。
二、我国资格框架体系改革发展路径选择
(一)我国资格框架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我国教育资格框架体系包括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两种类型。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门管理,主要根据教育层次的差异分为不同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则由劳动、人事部门综合管理。劳动部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及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工作。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共分为五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目前,我国的教育资格认证制度存在两方面问题:
首先,我国的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两个系列属于平行但互不联系的两个系统,不利于对学习者统一认证,职业院校的学生在获得必要的教育学历的同时,还要参加专门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造成学习时间和资源的浪费。此外,由于两个资格系统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分属不同的系统,它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地位也存在很大差异,社会和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重视学历认证系统、轻视职业资格认证系统的问题,这反映到教育体系上,就导致人们重视以提升学历为目标的普通教育体系的发展,而忽视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发展。
其次,我国的学历证书资格系统中,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僵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就是学术性资格系列较为完善,职业或专业性学位系列相对不完善,而且学生在各个资格层次和教育类型间的转换不流畅,没有建立学分转换和积累机制,这也导致人们过于追求学术教育资格,轻视职业性资格的获得,不利于学习者的个人发展及终身学习,更不利于教育体系的良性发展,对于以培养技能为主的职业教育的发展更是造成了很大障碍。
(二)改革路径选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无论从我国终身教育目标的实现来说,还是从建设现代教育体系以及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角度而言,我国都应借鉴国际社会资格框架体系建设的经验,建立完善、统一、灵活、有利于学习者发展的资格框架体系,以促进教育体系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这应是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
第一,消除部门壁垒,建立集职业资格证书系列与学历学位系列于一体的国家资格框架体系。实行国家政策干预,建立全国统一的资格证书体系是发达国家的一个显著特点。如英国的资格和学分框架将通过学徒制培训获得的职业资格系列完全纳入到了资格框架中,实现了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的一体化。目前来说,我国两个资格系列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是一个很大障碍,在这方面,可借鉴澳大利亚和英国的经验,成立由不同部门代表组成的独立的国家资格框架理事会,专门负责对不同部门要求和利益进行协调,开发全面的国家资格框架体系。如英国的资格和考试管理办公室(OFQUAL)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政府部门,其直接向议会和国会提供关于资格发展方面的建议。澳大利亚负责资格框架的是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理事会(Australi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Council),其由来自教育、技能和就业部门的代表组成。借鉴其经验,我国资格框架的制定也应突破单纯学校教育的局限,建立独立的资格框架开发和管理机构,扩大资格框架体系的覆盖范围,把面向成年人等包括工读结合在内的各种形成的学习及资格证书纳入到一个资格体系中,使学生可以按照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灵活选择不同等级的资格培训,分层次分阶段地获取资格证书,以从根本上促进终身学习的实现。
第二,全面推行学分制,促进资格框架的灵活性、一致性与贯通性,通过资格框架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目前,我国学历资格体系的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以及各层次教育间的衔接性较差,学生缺乏交流转换的渠道;二是职业或专业性学位体系不健全,导致不同类型教育发展不均衡。根据英国、澳大利亚的资格体系改革历程,国际社会解决该问题的路径是,新世纪以前,普遍强调建立学术与职业双元的资格体系,而近来的改革强调以学习结果为标准建立统一的资格系列,如澳大利亚2013年的新框架把所有的资格都纳入到一个体系中,不对职业和学术学位进行区分,英国和欧盟也采取了相似的模式,主要根据学习结果的难易程度形成不同的资格等级。根据我国的现实,我国可采取渐进式的改革路径,先建立与学术学位体系平行的专业性学位资格体系,然后逐步将两者进行整合,最终达到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的。但改革过程中的关键一点是全面推行学分制,形成具体、明确的学分转换和累计制度,实现各层次、各类型资格的无缝衔接和贯通,这是资格框架实施的根本问题。
第三,在发展资格框架的过程中,形成以学习结果为导向的资格认可机制。英国、澳大利亚、欧盟等资格框架层次的评价标准都是基于个体的学习结果。而从国际教育评估的趋势来看,学习结果导向也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在资格框架的发展过程中,也应以学习结果为导向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各种资格等级标准,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各个学科领域基于学习结果的学分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发展与国际接轨、同时促进终身学习以及学习者流动的资格框架体系,切实发挥资格框架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及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收稿日期:201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