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变化的思考论文_李森

关于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变化的思考论文_李森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

摘要:本文针对地方政府引导下的基金发展变化一题展开了研究,同时结合笔者自身经验提出了几点可行性较高的发展建议,其中包括统筹帷幄,积极优化资源配置、明确定位,努力完善绩效考核、调整方向,持续优化保障政策以及维护公平,大力协调资本关系等等,以期能够带来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地方政府;政府引导;基金发展

一、前言

政府引导基金又称创业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地方政府引导资金所指的即为,各个地方政府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发展现状,灵活运用资金参股、跟投以及融资担保等方式,进而达到政府财政与社会资金达到双赢的一种政策性资金。随着国家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国家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地方政府引导下的基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创业引导基金对有投资价值、但有一定风险的初创期中小企业,在先期予以资助的同时,由创业投资机构向这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引导基金再给予第二次补助,以解决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因担心风险、想投而不敢投的问题。

二、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变化的现实意义

(一)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

对于需要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而言,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企业的稳定发展需要得到政府的扶持,这就会在无形当中大幅增加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通过设置地方政府引导资金,一方面可以促进政府领导作用的全面发挥,另一方面还能够促进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同时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将腐败事件扼杀在摇篮当中。

(二)满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要求

时代发展的改革离不开创新力量的支持,以往对于创新型企业的财政支持方式以政府分配扶持基金为主,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等待政府的财政补助、贴息以及奖励等。随着新兴产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想要在行业中占据一席之位,仅靠以往的财政补助方式显然无法满足要求。而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则具有着滚动性、可回收性以及增值性特点,不仅可以为创新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财政支持,同时还能够更好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三)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发展资金

众所周知,创业投资的最显著特点即为风险高、周期长、流动性差等,因此在我国现有的投资领域中尚未占据较大份额,这就导致了诸如证券投资与创业投资之间的差距持续增加。为了能够让这一现象尽快得到有效缓解,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即为借助于地方政府的力量来设立引导基金,分别从两个方面着手来平衡投资领域,其中,通过地方政府来对创业投资给予财政力量补给,将有效解决创业投资的融资难问题;其次,由于引导基金的运行主体为地方政府,因此对于社会资本也起到了非常好引导与撬动作用。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对于创新型企业而言是前所未有的一大福音,同时也为我国创投界资金的正常流动提供了保障。

(四)引导投资资金的正确流向

由于引导基金有地方政府作为后盾支持,因此其本身具有着十分明显的政策意义,对于创新型企业以及创新能力较强但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扶持力量。从全球投资资本与投资偏好的角度来分析,目前无论是国内投机构,还是海外投资机构,都会优先去关注中后期项目,会在投资之前充分的考虑到项目本身的商业运作模式以及盈利模式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即为Pre-IPO企业。相比之下,正处于成长初期的创新型企业,所能够得到的投资供给就十分匮乏了。导致此种情况的出现也是能够理解,投资机构所看重的是利益所得,因此在面对初期企业所带来的高风险,难免会望而却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久而久之就促使整体格局表现出了中后期项目投资过剩、初期项目投资无望的尴尬情况,一些资金匮乏的中小型企业只好推出竞争舞台。

而通过设立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可以藉由地方政府的示范效应以及相关国家政府的支持,将社会资金引入到初期创新型企业当中,以此来全面提高初创期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他们的稳定与健康成长,大幅降低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让两者之间形成良性的合作关系。在这一背景下,企业与创投资本之间将会快速形成合作共赢、扶持发展、相互成长的完整体系,将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积极作用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

三、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变化的相关建议

(一)统筹帷幄,积极优化资源配置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表现出了倾斜现象,即为发达地区的基金规模要远大于落后地区,导致前后两者之间出现了明显的供需不平衡。根据以往的投资经验以及相关学者的研究结论可知,在此分布背景下,对于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将会越来越大,会超出基本的供需不平衡框架。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地方政府的引导资金设立会对设备资本造成挤压,在控制不当的情况下会制约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而对于落后地区而言,地方政府引导资金的不合理设置还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样也会对地方上的经济进步造成负面干扰。由此可见,在日后的管理工作中,应当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环境的监管力度,从法律制度、政策法规等多个层面入手,对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与发展进行规范,平衡好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关系,从全国范围为切入点实现宏观调控。

(二)明确定位,努力完善绩效考核

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指标大致可被分为社会效益指标、业务指标以及财务指标这三点。针对基金的不同类型,需要有针对性的调整考核标准。举例说明,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最主要对象即为初期创新型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功能是跟进投资产业以及阶段参股等;特色产业基金的主要作用即为对地方上的成长型企业给予大力扶持。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对地方上的投资基金类型、功能以及对象等进行全面了解,在此基础之上来制定出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绩效考核来从促进基金政策性目标的量化发展,同时从根本上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以此来保证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良性效果。

(三)调整方向,持续优化保障政策

地方政府需要明确自身的管理与服务职能,明确“无为而治”管理原则,可以考虑采用“两头同管、服务中心”的管理模式。简单一些解释,“两头同管”所指的即为,地方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带头作用,在前端做好相关的基金运用计划与政策设计工作等,同时根据地方企业的发展情况来划分好基金的投向与重难点等,做好对相关重大事宜的决策工作;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还需要考核到企业之间所存在的发展差异,科学建立可行性较高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不同类型引导基金的运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其中所出现的问题制定出解决方案。“服务中心”所指的即为,地方政府要明确自身的服务功能,结合地方上的市场环境与经济发展情况来建立项目库,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查询、项目推荐以及投资决策提供等服务。

(四)维护公平,大力协调资本关系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地方政府需要担任的角色与任务更加多元化,因此更加需要重视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维护好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本之间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财政资金投资所带来的收益不会只看重短期效益,而是会去更多的考虑长期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样的,社会资本投资的主要目标即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在与政府引导基金的相互合作过程中,前者会直接受到地方政府政策需求所带的影响,从而在投资区域中感到处处受限,造成投资风险的直线增加。为了进一步提高合作成功率,地方政府应当适当让利来弥补因企业自主选择而造成的收益差额,让合作双方均能处于公平、完整的市场竞争状态中,采用诸如公开招标、比较谈判等方式来确保合作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郭莉红,赵信双.优化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效益的策略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4(11):99-101.

[2]焦俊丽.关于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比较分析报告[J].2015(12):129-131.

作者简介:

李森,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工作单位: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论文作者:李森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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