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但要兼顾灵活——谈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支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收政策论文,但要论文,大开发论文,灵活论文,西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税收政策是财政政策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的税收体制基本体现了统一、公平的特征,但是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偏低,而且税收收入负担水平在地区间也存在着不均衡的问题。税收负担水平不均衡问题突出表现在东中西部,东部地区虽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相对来说其税收负担较轻,而一些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税收总体负担偏重。
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税种的设计上。首先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而生产型增值税对购置固定资产等不予抵扣,而西部发展的现状是以国有大中型老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固定资产比例相对较大,资本构成较高,所以生产型增值税的实行对西部企业的税负影响较大;其次是营业税,由于西部中小企业与东部相比数量少、规模小,所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窄;最后就企业所得税而言,由于国有企业数量较大,企业所得税的负担相对较重,而外商投资企业在西部投资比较少,所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少。鉴于此,根据西部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我国税收体制的现状,对西部地区可以给予以下税收支持。
加快增值税的改革步伐。首先适当降低与农产品相关的增值税。西部农业比重大,而与其他行业相比,从事与农产品相关的产业发展具有风险大、投资大、利润低的特点,其原因主要有:第一,农业受制于自然环境的限制,也与多年形成的工农业剪刀差有关。第二,有关农业产品的税收尤其是增值税税率过高。我国增值税法规定,对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及水产业等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除农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予以免征增值税外,一切单位和个人销售外购农产品或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应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税。据调查,我国目前的油脂行业基本上都处于亏损状态。增值税的平均税率已达到农产品营业额的5%~6%左右,所以为了发展生态农业,必须给予税收支持,如适当降低有关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西部地区或高新技术产业作为试点,改革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购置固定资产予以抵扣,从而改变国有企业及老工业基地的税负较重的现状。
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真正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999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增值税方面,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在营业税方面,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资助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同时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科研经费。在高新技术的进出口方面国家也给予了一定的税收支持。这些政策对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在西部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通过我们对上海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那么要发展西部相关的高技术,国家制定的优惠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因为眼前的一些小利,而伤害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从而造成更大程度上减少税源的不利局面。
制定一些吸引外资和内资投资于西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西部有其自身发展的一些优势,但是由于它深处内陆,交通、信息等环境不甚便利,在同等条件下,在东中部投资比在西部投资具有明显的优势。据统计,到1998年末,东、西部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分别为87.83%、3.24%,东、西部利用外资的项目分别为82.12%、5%,所以在这种环境下,专门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国内外资金投资西部是必要的。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对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3年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的优惠”规定,这是积极的。但是应该提出的是,西部的发展同样需要吸引东部发达地区的投资。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国内尤其是东部地区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及人力资源,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说,内资的数额将大大高于外资,那么对内外资实行国民待遇,享受同样的政策优厚,从而实现其公平竞争就成为大势所趋。
很多人认为,为了保障我国的税收秩序稳定,税制应该统一,不应在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上再乱开口子,从财政本身来讲,这是正确的。但是一切事物都是发展的,而且税收本身也要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不能不顾实际情况,单纯讲究税制的统一。实践证明,80年代以来以扩大开放、吸引外资为主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还是卓有成效的,这些政策对东部沿海地区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当然由于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为了达到提高自身政绩的需要,对税收随意减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对税法的严肃性与统一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税收秩序的混乱并不主要是由于优惠政策的存在,它是由财税体制、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并不是说税制统一了,我们的税收秩序就会立刻好转。所以在西部开发过程中,除财政直接投资外,还应辅以所得税优惠为主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