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外绿色债券的发展经验及其启示_债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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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绿色债券发展经验

      (一)国外绿色债券的发展状况

      化石能源消耗和工业化进程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迫使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探索绿色金融机制,并先后推出绿色信贷、绿色实业基金、绿色证券基金、绿色银行等融资手段。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了全球首只绿色债券,开启了绿色债券的发展之路。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融资手段,绿色债券在2013年之前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但之后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2013年全球发行绿色债券规模超过110亿美元,2014年高达366亿美元,而在2015年更是达到424亿美元。

      目前,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非常丰富,包括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如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非洲发展银行、挪威银行等)、中央银行、地方政府(巴黎、伦敦、多伦多、加利福尼亚等)、工业企业(美国微软公司、美国福特公司等)以及商业银行(如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等)都发行了绿色债券,此外,部分高等院校(如麻省理工学院)也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绿色建筑。在投资者方面,绿色债券的投资者群体也在不断扩围,已经由传统的公共机构、中央银行向全球财富管理机构、大型企业扩展。在产品方面,经过多年发展,绿色债券的品种类型日益多样化,绿色项目收益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与绿色投资或指数挂钩的衍生债券品种相继出现(见表1)。

      另外,与普通债券不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所以国外绿色债券一般还需要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从国外实践看,目前有超过半数的绿色债券进行了绿色认证,而且多数选择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出具认证报告。

      (二)国外绿色债券的制度设计

      1.政府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直接发行绿色债券

      环境问题是典型的公共问题,所以绿色债券在发展早期主要由政府、开发性金融机构发行。例如,斯德哥尔摩、巴黎、加利福尼亚等地区的政府均发行过一般责任型绿色债券,夏威夷政府还发行过绿色基础设施收益债券。此外,英国、美国的部分地区还专门成立了绿色银行,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为绿色项目提供贷款。由政府直接参与绿色债券的发行,一方面可以放大政府在公共领域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起到示范效应;而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则可以为绿色债券提供产品渠道和流动性。

      2.使用多种增信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违约风险

      目前,发达国家发行的大多数绿色债券都引入了增信机制,包括以特定绿色项目及其收益权作抵押、由更高信用等级的机构提供担保等。例如,柏林市商业银行在2015年发行的绿色保证债券就使用了特定项目资产作抵押;纽约能源研究发展局为纽约州发行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担保。

      3.实施优惠财税政策提高绿色债券吸引力

      从国外绿色债券的实践经验看,财税优惠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措施,具体政策有价格补贴、贴息、减免税等。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绿色债券持有人提供税收优惠或补贴来代替债券利息支付,或者直接向发行人发放现金退税补贴;巴西政府允许绿色债券投资者不缴纳利率所得税。

      4.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绿色债券标准化管理体系

      绿色债券因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而区别于普通债券,所以在发行管理方面,绿色债券也与普通债券有显著不同。2014年,绿色债券原则执行委员会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合作推出了绿色债券原则(GBP标准),随后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又开发了与GBP标准互补的CBI标准,自此绿色债券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具体来说,GBP标准和CBI标准共同明确了绿色债券的管理实施指导方针,包括绿色债券的定义、投资项目范围界定、绿色债券项目评估筛选、募集资金账户管理、资金使用效益评估等,而且这些内容都要经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评估并定期对外披露。

      

      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环境及趋势

      (一)我国发展绿色债券的紧迫性及政策环境

      当下,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掣肘,甚至成为影响居民生活的重大民生问题。据估算,我国耕地面积污染超标率达19.4%,污染超标的水源占可饮用浅井和江湖水的比例达75%,城市PM2.5的年均浓度为65毫克/立方米,远超世卫组织25微克/立方米的第二阶段标准。如果从经济成本的角度看,根据美国兰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的统计,在过去十年,我国环境污染成本接近每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

      我国的污染问题根源于失衡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例如我国的重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高达30%,该占比位居全球之首,解决环境问题迫在眉睫。十八大报告阐述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国内外环境治理经验表明,末端治理必须配合金融手段,具体来说就是发展绿色金融产业,将资金从污染行业中挤出,转而投入绿色行业中。目前,我国已经在绿色金融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有益实践,例如2012年中国银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2013年印发了《关于报送绿色信贷统计表的通知》,在2014年印发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在2014年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12月,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了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债券的相关发行管理办法,启动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2016年3月,上交所印发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将我国绿色债券品种扩大至公司债券,进一步丰富了绿色债券的品种。

      (二)我国绿色债券的市场需求及发展空间

      在中国,绿色债券是一片蓝海市场,未来应用前景广阔,不仅体现为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还表现为市场需求巨大。从绿色产业投资需求角度看,根据人民银行工作论文的研究结果,未来五年我国的绿色产业投资需求至少每年2万亿元,结合近几年我国的财政收支情况,预计政府出资占比仅为10%~15%,而社会资本投资的占比却高达85%~90%。基于此,假设其中社会资本的20%依靠绿色债券来融资,则未来五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年均发行规模就高达3400亿元,占我国2015年全年债券发行总额2.3万亿元的15%。

      从发行人发债需求的角度看,《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国银行业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59万亿元。根据Wind资讯统计的数据计算,2014年末我国银行业机构的贷款资金来源中,存款与债券的比例约为9∶1,即10%的信贷资金来源于债券资金。在人民银行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背景下,假设绿色信贷按照每年10%的增速增长,到2020年,我国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规模将超过1.3万亿元。

      

      (三)绿色项目与债券品种的对接

      与国外的绿色债券相比,我国绿色债券刚刚起步,制度有待完善,品种有待丰富。目前,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上交所、深交所均针对绿色债券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从已有的产品看,国内绿色债券仍然是绿色项目与传统债券品种的嫁接,即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特定绿色信贷或绿色项目的债券。借鉴国际上绿色债券的发展路径,我国的绿色债券品种也将更加丰富多样。

      一是预计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将逐步由现行的企业法人(一般企业和金融机构)扩展至地方政府和境外机构。例如,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绿色债券,用于当地绿色项目建设,该债券的发行与偿付资金均纳入当地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绿色熊猫债券,引入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更好地培育国内绿色产业。

      二是在交易结构方面,预计绿色项目将更多与创新型债券品种对接,孕育绿色项目收益债券绿色可续期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例如,以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流和收益的待建绿色项目为载体,发行绿色项目收益债券,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发行绿色债券用于海绵城市、智能电网核能等百年绿色工程;以现有的绿色项目为基础资产,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四)案例分析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6年5月中旬,我国债券市场已经存在7只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共计520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券5只、绿色票据1只、绿色企业债券1只(见表2)。

      除此之外,亿利洁能(600227.SH)在2月6日发布公告,拟申请发行不超过25亿元的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效清洁热力项目;嘉化能源(600273.SH)也于5月12日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我国发展绿色债券的政策建议

      (一)落实现行绿色债券配套政策

      目前,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上交所、深交所均就推行绿色债券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在财税支持、增信担保、简化审核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见表3)。

      但目前诸多政策还停留在“鼓励”层面,或者短期内无法落实,对推广绿色债券的作用有限。推广绿色债券,还需将现有的政策落到实处,例如在国家层面成立绿色债券基金用于贴息补助,政策性银行向绿色债券募投项目提供配套低息贷款,担保机构为绿色债券提供担保不受杠杆限制等。

      (二)积极扩大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

      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在管理层面统筹出台政策,扩大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政策性银行发行绿色债券;同时鼓励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和绿色项目收益债券,进一步将发行主体扩展至特殊目的载体。此外,建议结合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和亚投行的业务开展,积极吸引境外机构到中国境内发行绿色熊猫债券以及鼓励境内机构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绿色债券的跨国或国际发行。

      (三)提高绿色债券吸引力并培育投资者

      要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建议将提高绿色债券吸引力放在重要位置,培育绿色债券的投资者网络。一是对部分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实行最低额度管理,建议主管部门将商业银行投资绿色债券的规模和比例纳入考核范围,对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绿色债券设定比例下限;二是对绿色债券投资者实行税费减免,即对投资绿色债券而需缴纳的所得税予以减免;三是提高绿色债券的流动性,允许所有品种的绿色债券可用于质押,同时降低绿色债券纳入质押库的评级门槛和提高其标准券折算率;四是扩大绿色债券的流通交易场所,允许绿色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等自由交易流通,同时可以进行质押回购;五是降低商业银行投资绿色债券的风险权重,缓解商业银行的资本压力,释放更多的绿色债券投资空间。

      (四)严格规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绿色债券是专门为支持绿色产业而发展的债券品种,要求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既定绿色项目,所以必须严格规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与使用,防范资金挪用和虚假绿色项目产生。绿色债券发行人应建立独立的专项账户,用于对接绿色债券资金,同时对该账户进行单独的台账管理,不得与其他账户混同,从而实现资金去向和使用的可追溯;要有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募集资金的流向和使用进行跟踪评估,不仅要确保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防止募集资金被挪用,还要对绿色项目的投资后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实现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控。除此之外,还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要求发行人定期(例如每半年)向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规范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管理体系

      绿色认证是国际上发行绿色债券的普遍做法,其目的在于详细阐述募集资金的投向和使用,从而提高债券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吸引更多投资者。从我国的实践看,目前我国所推行的绿色债券对第三方认证的要求有所不同,其中一些鼓励发行人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绿色认证,而有的则依托主管部门自身专业司局进行绿色认证。笔者认为,为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有必要借鉴国际做法,规范绿色认证。一是建议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债券认定规则”,明确绿色认证机构的准入门槛、行为准则,规范绿色认证机构的行为。二是对于出具独立第三方绿色认证报告,且承诺在绿色债券存续期内定期向市场披露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环境效益的发行人,主管部门可给予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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