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论文_严文藻

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论文_严文藻

(如皋市供电公司 江苏如皋 226500)

摘要:电力设施是电力产、供、销的载体,是关乎国家经济安全和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本文从法律的角度论述了电力实施面临的安全风险,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不足和保护电力设施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法》;电力保护网络;

近些年来,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征地拆迁的范围不断向郊区和农村延伸,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违章搭建等情况不断发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压力。因此,必须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善电力设施保护。要加强和改善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就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武器,最终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主动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一、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

电力产业素来有“经济发展先行官”之称,在国民经济中起着基础和保障作用,关系着国计民生。电力行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影响着经济民生。因此,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的物质保障。

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的物质载体,电力的生产、运输和使用是瞬间完成的。如果任何一个环节遭到外力的破坏,都将影响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从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甚至可能给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

(二)电力设施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前提。

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各种公共设施日益增多,这些设施在给社会带来便捷的同时,如果管理不到位,也潜伏着极大的危害。这些设施如果遭到外力破坏,很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而电力设施也是公共设施的一种。因此,必须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电力设施是经济发展的保障。

电力设施是在电力系统中发挥承载作用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加快经济建设的重要后勤保障。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保护好电力设施的安全,才能保证电力建设、生产顺利进行。

二、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依据及实施中的问题

(一)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规定

1996年4月1日,我国第一部有关电力的专门法律《电力法》正式实行。1998年1月7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发布实施,该条例的颁布,使得电力企业在电力生产、建设、经营、管理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999年9月18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做了修改并发布实施。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构成了比较完整的关于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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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设施保护中遇到的问题

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大规模投资建设,全国各地的电网规模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扩大。就拿江苏省如皋市的电网建设情况来说,35千伏及以上变电总容量由257万千伏安增加到682万千伏安,增长165%;输电线路由860公里增加到1061公里,增长23.29%;配电变压器达到8449台。这样结构精细、规模庞大的电网,在为如皋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有力的供电保障的同时,也对电力设施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截止今年9月份,该市共发生建筑工地塔吊、吊车碰线2起,汽车撞杆5起,市政工程施工中挖断电缆1起;线下违章建房危及设备、威胁人身安全事件屡禁不止,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建筑隐患仍有7处。新民变、二案变等4个变电站周边违章建筑已严重威胁变电站安全运行。线下超高树竹障碍难以清除,线路通道内有树障3000处1.26万棵急需处置。近年来,随着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的大力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村村通”工程的实施,造成大量的电杆和拉线裸露在道路上,给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以及交通安全造成重大隐患。此外,如皋是全国著名的风筝之乡和花木之乡,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放风筝、垂钓、种植树木等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防控难度很大。

(三)电力设施破坏的原因分析

一是职责定位划分不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需要设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该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电力企业内,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二是法制观念淡薄。虽然《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电力设施受法律保护,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但部分群众由于法制观念不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搭建、或者盗窃电力设施,使得电力设施屡遭外力破坏。

三、保护电力设施的对策

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就必须从宣传、制度、组织、执法等各方面下手,分进合击,综合治理。

(一)社会各界都要重视电力设施的保护

现代人的生活离不开电能。电力设施是电力运行的基础。因此,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保护电力设施不仅是保护国有资产,更是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供电企业是电力设施的管理人,对电力设施保护负有第一位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教育,开展部门合作

危害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之所以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人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不足。因此,政府和电力企业必须加大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每个人都了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电力设施保护、从行动上积极保护电力设施。

(三)严厉打击涉电违法活动

目前,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落到实处。因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各个政府部门应当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共筑平安防线。

(四)供电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依法对所管理的电力设施定期进行巡视和检修,及时消除隐患。供电企业要不断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作为企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电力设施保护的方法,并积极向政府进言献策。不断健全完善企业电力保护网络,配备骨干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对不听劝阻、限期不改的,要与国土、住建和公安等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坚决拆除。

论文作者:严文藻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5年第1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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