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范式的重构及其文化阐释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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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09)03-0106-06

当下,文艺学在现实层面面临边缘化的尴尬境遇,其学科身份和理论范式遭遇“合法性危机”,文艺学范式的重构势所必然。从现实境遇看,一元中心论的范式已被彻底解构,人们对文艺学何为的洞识越来越多元,从审美、意识形态到文化,从形象、情感到语言形式,从文学的本质主义到关系主义,已形成多视角、多维度观照、研究与批评的新格局。在多元文化相互激荡的语境下,范式重构背后的文化意味值得深入探究。

大众文化的崛起打破了文学的自主性“神话”,把各种大众文化纳入文艺学研究领域自在情理之中,此即为所谓的“扩容”或“越界”,由此催生了文学理论的范式转型。既有的研究范式不再有效,跨学科的文化研究愈益替代文学研究。多视角的切入、边缘性文学力量的生长使既有的文艺学范式捉襟见肘,那种一统天下的一元论范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进一步使文学理论遭遇困境。

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审美泛化、文学性蔓延,改写了审美文化版图①。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现象,正是当下文化境遇的真实写照。这里的“王谢”指的是高雅文化、精英文化,而“寻常百姓”指的并非草根阶层的底层民众,而是指在经济大潮中崛起的新富阶层。这就是当下的文化现实。市场经济的确立、新富阶层的崛起及其强力的示范效应,改写了当前的文化格局,使大众文化异军突起,占据了消费社会的主导地位,重塑了社会公共文化空间。在商业利益原则主宰下,生活空间的审美化和艺术空间的生活化正成为发达地区特别是大都市的现实景观,这种审美泛化日益侵蚀着以往的传统艺术空间,生成一种扩张的抑或霸权的文化空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扩张的文化空间借助高科技特别是传媒的力量,正在加速鲸吞着人们的文化时间,使人们沉溺于无时间的“拟象”中。对于这种文化现实,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但在作出理论选择和价值评判以及拓展研究空间之际,文艺学的研究范式势必作出符合新语境的调适。

其实,面对复杂变幻的文学现实,文学研究的跨文化、跨学科化是一种必然。“走向文化研究,走向读图时尚,走向日常生活审美化,正是保持文学理论一直就具有的文化先锋角色的必然要求。”[1]“然而问题在于,文化研究仍然不具有美学的维度,‘不以时代历史境遇中主体问题、语言问题的复杂性为自己的主要关切’,从而不能将美学问题与历史问题结合起来,如‘莎士比亚的剧本很可能因为对非西方族裔的歧视性描述而被贬斥,而另外一些歌颂黑人的拙笨文本反而会受特别表彰’。这一点,对我们构成了深切的困扰。”[2]人们普遍感到文化研究在凸显平等意识时,缺乏一种深刻的批判意识和人文价值评判。用“文化”来整合不同形态的文论话语究竟有多大理论穿透力?“文化”几乎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包,用它作为核心概念进行学术研究,免不了失之空疏、空泛、空洞。已在西方走过几十年历程的文化研究表明,一向被很多中国学者看好的文化研究不是包治百病的万灵药,它并不能拯救文学理论的“合法性危机”,它甚至在一些基本问题上都出现偏差,如对审美化的片面理解,对影像魅力的盲目崇拜以及对现实生活的误认等[3]。纵观国内学界,文化研究的大部分精力用在了“日常生活审美化”这已被当下强势消费群体追逐的审美诉求上,通过张扬欲望和身体进而消解文艺的审美属性或经典美学原则,则进一步助长了社会的物欲倾向,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流行张目,甚至为海外文化霸权的侵蚀开道,其负面价值不容忽视。不加批判地把“文化研究”视为文艺理论的“当代形态”,可以说是一种意识错位和思想误读,不仅与本真的文艺理论的人文价值取向、批判品格及其现实关怀存在相当距离,最终还会使文艺理论迷失于“文化研究”的话语游戏中。在我看来,文学研究要有边界意识,即使扩容了的文艺学也仍有其界域,文艺学范式的重构是为了回到文学现实,回到文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域,回到基础原理,回到问题发生的语境。

文艺学通过范式转换旨在更好地切近当前愈益复杂的文学现实和文学对象。文学理论的新范式既不能是固守本质主义的狭隘化,也不可能是无所不包的泛化。当前正在进行中的范式转换既是对坚持文艺审美自律论的突破,也是对文学的文化研究过泛的反思,它不是一种简单的折中和调和,而是在一种承续、坚守和借鉴基础上的创造性生成。如若过于强调固守“文学性”范式则易于封闭、萎缩而失去鲜活性;而过于泛化发挥“文学场”之效应,则易使范式膨胀到不恰当的地步,而忘记文学的第一要义,久之则会导致文学理论的解体。文艺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既应守护其“文学性”的审美品格,也要依托“文学场”的文化资源,直面文学研究在跨学科、跨文化语境中的困境及其“理论旅行”,积极涵养多元对话的“复调意识”,拥有开放胸襟的全球视野和本土关怀,打破僵化的思维定式,在一种动态的人文学的学术生态平衡中寻求适当的定位。

文艺学新范式要具备与各种文艺新思潮对话的能力,具有探寻各种文艺问题的根源意识,同时从方法论上研究当代文艺的难点和疑点问题,关注新的历史语境下的知识境况与文艺生产,为人的全面发展和文化建设提供文艺学层面的支撑。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它首先要具备后现代意识。后现代思潮虽说20世纪80年代已进入文论界,但它发挥作用和产生影响则是90年代以后的事情,它作为一种解构力量曾风光无限,尤其在思想转型期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法国当代思想家利奥塔认为,后现代知识状态是那种以单一标准去裁定所有差异也统一所有话语的“元叙事”的瓦解,“后现代知识不是权威的一种工具,它提炼对于差异性的敏感,并且强化我们容忍那些无共同尺度标准而无法比较的事物的能力”[4](P26)。因其解构价值,后现代思潮不断走向学科深处,在诸多学科和思潮中都可以瞥见它的影子。也有学者(例如大卫·格里芬等“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者”)提出,后现代不是现代性的终结,而是对现代性精神的一种反思和清理,其目的是要重建现代性。或许正如鲍曼所言:“后现代性就是与其不可能性达成妥协的现代性:是一种自我监控的现代性,它有意抛弃那些曾不自觉地做过的事情。”[5](P272)在中国语境中,一种“混杂”的具有本土色彩的后现代已然成为转换中的文艺学范式的一个视角。

文艺学新范式还应有自我反思的视角。在当今范式转换的时代,理论的展开就内含某种构成性的反思关系,通过理论内部的反思性批判,后出之理论总是对此前的理论进行抵制,只有在反思性基础上才有新理论展开的可能性,这是理论构造自身的动力和合法性所在。诚如德曼所言,“文学理论的真正症结,不在于同论敌的论争,而在于同自己的方法论上种种假设和可能性的论争”[6](P104)。就是说,抵制不仅发生在理论内部各种不同的理论话语之间,而且还有理论话语本身如何克服和抵制自己的元理论设置的那些前提、逻辑和范式的斗争。这一切之可能在于如何使理论保持在“思”的高度而不下坠为人云亦云的意见。文艺学作为人类诗意思维的一种方式具有不可置疑的合法性,它在根本上关乎人的诗意栖居和如何才能诗意地栖居,换言之,它是人的本质生成尤其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一个维度。文艺学只要有思的能力,它就不会终结。海德格尔以思之强力通过“返回”又带向前的步伐重新唤回“思”,思在他看来是一门手艺,它与手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手所能具有的本质是一会言说、会思的本质,并能在活动中把它体现在手的劳作上[7](P1218)。这意味着只有回到物之物化、世界世界化的原初境域,回到当下生成的劳作中,才能展开对时代、技术、人、诗、文学等的运思。文艺学走出困境就必须回到现实中,在吸收异质文论的同时,保持“思”的文化品性,保持追问的品格,能够对当下问题进行思考和审美评判,又不失人文价值向度。文艺学新范式凸显了自身的反思性特征。也就是文学研究不仅要研究文学,也要研究文学研究自身,换句话说,借助“新的视觉装置”不仅可以看见对象,也可以看见“看”本身。这种“新的视觉装置”就是凸显差异性的后理论。所谓“后理论”在麦奎连等人看来就是一种思维状态,亦即发现自身处于一个不断地被延宕的状态,处在一种反思位置上的思想体验[8](xv)。后理论作为一种反思性理论的探索必然坚持对意义、价值等的追问,从而把某些无关痛痒的琐屑问题剔除,使许多重要的问题重新进入视野。那些被大理论和文化研究所遮蔽的大问题,反倒可以在后理论视野中凸显出来,甚至在反思性基础上出现审美回归。

新范式的重构还要坚持主体间性视角。把主体间性视角引入文艺学范式重构是一条积极策略,该视角主要在文艺学研究的微观层面展开。通过学理层面的知识论建构,在具体研究中引入“间性”或“对话主义”原则,使文艺学新范式包容多种声音。“建设并进入合理的对话交往语境,关注和寻找‘间’性,重建文学-文化的公共场域,就成为我们必须解决的新问题。”[9](P144)为此,有学者划分出认识论和本体论两种形态,同时指出认识论层面的研究应以本体论研究为前提,即在文艺活动中,艺术家或读者首先是在本体论层面,以一种非反思的方式建立起与对象之间的平等交流和领悟与理解关系,并在这种关系中完整地领会对象存在的意义;而在认识论层面上则通过意识的反思活动,把本体论层面的理解和领悟加以分解或者专题化。当然,这种先后关系是逻辑上而不是发生学的,在具体文艺活动中,两种形态的认识和交流活动实际上相互交替、相互交织[10]。实际上,在当前文艺学范式的重构中,我们可以把主体间性原则扩大到文化间性,使之具有更大的涵摄性。

文艺学新范式的重构还要有生态学视角。生态思维提供了看待世界的新方式,在生态学家眼光中,世界呈现出迥异的景观,特别是文艺生态视角把生态学和文艺学相交融形成学科交叉的优势,对文艺理论研究提出了与经典文艺理论不同甚至相冲突的理论视野和经验要求,可以更好地切近当下多元化的文学现实。此外,文艺学范式的重构因在理论前沿层面将世界眼光和本土关怀相融合,从而呈现某种球域化特征②,旨在文学相互交流中寻求人类审美共通感的同时,把民族的精华体验熔铸为审美差异性内容,进而在文化相互激荡的全球互动中,走出依附于西方的“他者”地位,在积极“拿来”的同时,主动输出理论研究和文化产品。只有具有本土意识的文艺学新范式才具有世界性意义,文艺学连同文艺美学才有可能在本土文化资源中找到跃升的思想地基,才会有力地推进中国经济风生水起下的文化自觉。当下,文艺学范式的多视角重构亟需与传统及本土实践相对话、相交融,把根扎在民族文化的土壤中。

文化多元化时代,我们不能用一种理论合法性来否定另一种合法性,而是使文学理论的多种范式和形态平等竞争,甚至相互融通。文学理论走向综合创造或新的融合已成为近年来文艺学发展主流,文学的文化研究则是这种意愿的极端化。不论怎样界定,在多元竞争成为常态的语境下,重构中的文艺学范式将有极强的包容性,会更有效地切近中国文艺实践,会对急剧变幻的多元文艺现实拥有发言权,进而在与复杂的中国文艺现实(一是纸质文本、一是网络电子数码文本)的互动中完善自身。如何在文艺学范式重构中加强文学与文化的相互沟通、交流和融合是不可绕过的,这里确实有一个文化如何进入文学、文学如何包容文化、文化表达如何成为文学的问题。

其实,文化研究不是抛弃了文学,而是把文学看做一种文化形式,它们反对的只是“本质主义”的文学观,试图回到文化层面用历史性、社会性来重新规定文学。在他们看来,文学犹如埃利斯比喻的“杂草”③,没有什么客观特质决定什么文本是文学文本,只要社会认同某文本是文学文本它就是文学文本。其对“本质主义”文学幻象的反叛,在历史语境中反思文学何为,意在洞察文学背后的文化权力:文学是特定社会统治集团或强势群体依据自己的价值标准作出的一种规定。对文化研究来说,文学之所以被看成文化,不仅因为文学具有社会历史性及其意识形态性质,更因其最终是一种文化的界定。说到底,文化研究把“文学”看成一种外在身份,一个文本是否是文学关键看它是否获得“文学”的身份。而这个标准是由掌握文化软权力(评价系统)和制度性的硬权力(机构、大学、出版等)“合谋”的产物,它虽然是以某阶级、种族、性别等为主体的人群的诉求,却往往打着普遍性的旗号。换句话说,文学也是权力角逐的竞技场,而且这个场域的权力分配并不对等,所谓“文学”总是内含着权力集团的价值标准,是由文学界乃至更大社会领域的权力集团界定的。因此,文学的边界才会随着历史的社会的(包括研究视角)变化而变动,当下文学观念的开放与以新崛起阶层为消费主体诉求的消费文化、大众文化的强势地位不无关联。因而,文学边界的移动不是简单的视角的变化,范式重构的背后是文化力量、社会力量的改变,一系列力量的相互激荡必然会改写文学、文化的版图。只有对范式背后的文化权力有所洞察,才能领会范式生成的何以可能。研究者在看到文学背后的权力意识时如何对之保持警惕和适度的张力,而不是重新回到极端时代的文学的政治性上,确实是新的历史语境下文艺学不可回避的问题。把文学归结为文化只是文学信仰领域风向标发生转移的结果,是对文学应该是什么的新式信仰的辩护。也就是说,“文学是一种文化”只是一种新的文学主张,不是文学的终极真理,它会随着文化权力的变更而改变或被替代。

文艺学范式的重构因阐释方式和观察视角不同(言说立场、言说者的身份、文学场、常识意识)会出现多种形态,而在多样化形态背后还包含着复杂的话语权争夺、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的担当等问题。按照布迪厄的观点,在一个具体的文化场中,各种新理论、观点、方法、研究模式的提出看上去似乎是纯粹的学术问题,是科学探索精神或求知欲的产物,实际上都包含着政治意味,“目的是为了建构、恢复、加强、保护或者改变象征统治关系的现有结构”④。以此来看,文艺学“场域”的争论与交锋表征着背后深层的文化权力的博弈。在一定程度上它直接对应着社会结构分层的客观事实,对于这一复杂境遇和文学现实,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审美嬗变洞察其奥妙:伴随利益诉求和经济发展引发的社会分层必然在文化及审美上有所显现,特别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流行,“与其说它是一种生活态度或姿态,一种把生活当成艺术审美来体验或在生活中寻求审美境界的精神追求,还不如说它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把文化消费纳入每天日程表中成为不可或缺内容的‘新生活’或‘高雅人生’”[11](P144)。对此,我们不能简单地鼓与呼,对于所谓的审美泛化现象不能抽象地认识,更不能毫无甄别地无条件认同。“新阶层”当然有实现其文化权益的权利,但其文化权益不能泛化为全社会的普遍诉求,必须有其界域。文艺学范式的重构不能成为某一阶层获取文化合法性的“工具”,更不能沦为“新阶层”的代言人,它有能力应对新思潮的挑战,而不是被裹挟到时潮中安于一隅,甚至“理直气壮”地视之为文艺学美学的重大突破,相反,它还必须对推动转型的背后力量有所洞察,对各种“合力”的作用保持一种清醒的批判的学术立场。针对现实中“新富阶层”通过获取“审美共通感”这个社会情志沟通中介与公共精神的特定象征,来争取社会价值认同的一个策略,我们必须作出清醒的人文价值评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新型的富人群体愚庸的审美时尚演变为公共的审美感知和价值判定是当前的主要人文危机,审美时尚的现代转型在这里包孕有中国特殊国情文化选择的社会政治含义[12]。文艺学新范式不能沦为新时潮的注脚,但要涵摄这种体现新阶层力量的文学现实,以及日益边缘化的反映底层生活的文学叙事,也要对当下大众文化的“僭越”和底层叙事的“虚妄”有所警觉。其实,审美泛化的背后始终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即使在超功利的古典美学时期这种力量也存在,因此,文艺学美学的“界域”始终是变动的。但当下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则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换句话说它是一种后现代社会景观,也是我们当下都市大众日趋迈入的社会景观,它已然深刻地改写了我们的文学、审美观念。“无论在思想方法上或研究方法上,时至今日,都不能再继续将艺术当成俯瞰尘世的圣殿、将审美当成现实之外的纯精神或纯感性的活动了。”[11]文艺学要直面当前的文学现实及其发生变化的各种力量,既要看到这种变化的正当性、合理性及其问题的真实性,按照现象学“回到事情本身”的原则,充分关注审美的现实性,看到审美化的虚拟场景与现实景观的同构性及其互换,看到既可以在网上建构真实的虚拟社区,也可以在现实中复制网络虚拟社区,充分把握当下的艺术审美状况、文艺审美的生成和特质,以及发展趋势和特点。正是审美泛化的强大现实力量,展示了审美既有规训、同构的功能,还有解放、自由的功能。同时要坚守文艺学的学科属性,审美泛化和文艺学的扩张如若缺失“界域”意识,不但会丧失学科根基,还极易放跑真正属于文艺学的问题,使真正的文学问题不能被文艺学所“聚焦”。

文艺学新范式要以问题意识为辐辏进行多视角研究,犹如卡勒所言:“介绍理论比较好的办法是讨论共同存在的问题和共有的主张:讨论那些重大的辩论,但不要把一个‘学派’置于另一个‘学派’的对立面;讨论各种流派内的明显不同。这要比概括论述不同理论学派的方法好。”[13](P1)跨学科、多视角的相互交融使研究对象在多重关系中被多样化地建构出来,一些被传统理论范式忽略或边缘化的话题重新成为关注对象,如经典重构、意义生产、文学修辞、身份认同等问题成为文艺学界讨论的“焦点”。其实,童庆炳先生提出的“文化诗学”理论已显现了新范式的诸多特征,“文化诗学是吸收了‘文化研究’特性的具有当代性的文学理论”[14]。这为正在建构中的新范式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新范式是多元的,理论形式是多样的,不可能是只此一家的独断,各范式要在相互尊重中竞争。当前文艺学范式的重构带有走在“途中”的色彩,它既要对以往的范式有所修正和纠偏,使之在新的历史文化语境中为文学理论的拓展提供原创空间,同时在传承、借鉴基础上更新话语系统、生成新的意义符号、创新思想,从而使新范式能够对当下的文学现实以及文学史现象进行有效的阐释,能够有效地回应文学本身的挑战和理论自身的提问。

文学研究范式不同于库恩所说的科学范式,新旧范式将长期共存,新范式要与此前的旧范式具有某种承续和对话关系,甚至长期共存和螺旋式发展。也就是说,“任何知识的积累与更新都必须尊重知识世界既有的基本秩序与规则,这种秩序与规则是历史的也是逻辑的,只不过,不是历史统一于逻辑,而是逻辑来自于历史。因此,尊重历史上各路文学理论特有的概念与逻辑秩序,尊重它们的差异与冲突十分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进入历史性的知识王国并开拓新的知识路径”[15]。从宏观方面而言,建国以来文艺学大概经历了这样几个范式,建国初期至“文革”前深受“前苏联模式”影响形成的文艺学范式(包括文艺学命名);在20世纪80年代“美学热”影响下形成的注重“文学性”和“审美自律”的文艺学范式;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直至21世纪初期受全球流行的“文化研究”影响,形成的泛化的偏于文学的文化研究的文艺学范式。这几次大的范式(人本主义、文本主义、文化主义)转型,都是一种辩证的发展,都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对研究对象和领域的一次反思和切近,这几种范式在特定界域内仍然有效,仍有存在的可能和必要,文艺学范式的多样性符合文学研究的生态学原则,多元范式的对话、协商、平等竞争应是文艺学研究的一种常态,它们将共同建构中国的文学研究新格局。新范式的重构固然是为了应对危机走出困境,但新旧范式之间是一种对话与通约的共存关系,而非替代式的彼此对立。新范式的重构要包容差异性,甚至它本身就是差异性、多元性的体现,只有在对差异性的尊重中,新的知识生产才是可能的。有学者曾这样设想一种文艺学的公共空间和知识秩序,在这里,没有“一体化”的冲动,没有强制的综合,它对各种文学研究的理路及其成果敞开,尊重它们的差异、冲突与争吵,从而为文学研究另辟蹊径提供必要的动力与张力。当代文艺学知识建构应正视各种知识资源的差异与不可整合性,放弃“一体化”的冲动与结构原则,将各种知识的历史性差异、对立、矛盾、冲突、争辩保持在道行殊途的多元关联上[15]。唯此,文艺学研究才能实现人文学新的赓续与超越、继承与革新。

收稿日期:2008-12-05

注释:

① 审美泛化带来艺术的扩张,并不一定就是文学性的扩张,审美泛化与文学性的蔓延并不对等,严格意义上将审美扩张现象纳入文学研究对象有失偏颇,因此有人认为,这与其说是文艺学的扩界,倒不如说是文艺美学、美学的扩界。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固然重要,但更应该看到二者在知识形态建构上的同一性,尤其是在各种文本、超文本“混杂”的时代。虽然文艺学的研究对象准确说应是“文学性”,但随着“文学性”的蔓延,含有“文学性”的审美化的日常生活自然应是文学研究的题中之义,这确实给文学理论提出了挑战。

② 这一术语凸显了全球化语境中的地域意识,体现了全球意识与地域意识的交融,这通常也是后发现代化国家独有的“混杂”特色,它必然在学术研究中有所呈现,作为关注人的生存发展和人文历史进程的文艺学来说,此特色应愈加明显。

③ “杂草”比喻参阅乔纳森·卡勒:《当代学术入门:文学理论》中对文学概念的讨论,李平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④ 转引自徐贲:《布迪厄的科学知识分子和知识政治》一文,见陶东风、金元浦、高丙中主编:《文化研究》第四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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