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人们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作为基础设施公共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投资,提高了工程质量,缩短了建筑工期,推动了建筑市场的繁荣,总之,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建筑工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深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就提出了一些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详细阐述了应对措施,希望能对相关行业提供一些帮助,以期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下去。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对策
引言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在制度、法制方面不断健全规范,整个行业朝着规范化发展。但是,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不成熟,市场发育尚不健全,市场秩序还有待完善以及在招投标项目的具体流程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市场规则急需统一和规范,行业垄断现象需要消除,诚信体系有待完善,招投标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而且还出现了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串标骗标等诸多问题。对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完善行业标准和规章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促进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改进发展。
1.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督管理不力
近几年,我国针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规范行业标准,并且以立法的形式将竞争机制引用到建筑行业中去,对建筑工程中招投标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划,促使了行业的正规化和社会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但是目前我国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比如监督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容易受到多重领导的影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而且我国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大,太形式化,监督不深入,没有把具体的监督管理标准应用到实际建筑工程中去。最后,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一些违规操作比较隐蔽,不容易被监督管理部门察觉,即使被发现,对违规操作的行为处罚也是比较轻的,不容易达到应有的效果。
1.2串标现象严峻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还经常出现串标现象,主要是指投标单位之间在利益的驱动下,在项目投标前相互串通,通过抬高报价或者压低报价,排挤其他竞争者,从而骗取中标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了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市场秩序,更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形象受损,不利于招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串标现象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投标者之间为了利益在投标之间相互约好,内定好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二是一方的投标人给予其他投标人一定的经济补偿,最后无论是哪家中标,将来都会由其进行承包。
1.3承包单位分包转包问题
根据我国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法律规定,建筑主体部分必须由中标单位单独完成,从而进行质量保证和责任认定。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分包、转包的现象。对于一些可以分包的非主体工程,也存在着层层分包的现象。由于转包容易使一些不具有相应资格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往往为了获取更多的工作利益和更快的工程进度,压缩成本,偷工减料,忽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低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4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的监管无法有效到位
根据我国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必须要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中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为代表,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成员,成员人数必须要在5人以上且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能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并且专家评委在中心专家库中随机选择产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由于建筑行业内的评标专家人数十分有限,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专家人数少,且大部分之间比较熟悉,如果投标单位与专家取得协作,就非常容易在招投标过程中进行违规操作,从而失去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不利于市场秩序的建立,影响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形象。所以,对于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的监管也必须到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选择评标成员,避免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与投标单位进行直接接触,减少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促进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有序进行。
2.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解决对策
2.1健全体制,建立综合监管部门
对比有些发达国家,他们对建筑工程中项目的招投标程序不仅有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审查,而且还有独立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对此我们也应该建立一个统一、具有威信的由多家单位和多名专家组成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中,该机构就要发挥相应的作用,行使独立、综合的监督管理职能,优化招投标的市场秩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减少违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的腐败现象。
2.2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各建设部门、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都应该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首先,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漏洞问题,严格审查,加强监管,完善漏洞。其次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到监督检查,深入实地进行监督,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调查确认,按照规章制度行使权力,追究法律责任。招投标过程中一些不规范行为主要是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串标、贿赂评标评委、行政管理机构执法不严、官员贪污腐败等,各部门要联动起来,积极配合,严厉打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执法处罚,切实履行职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2.3对经济标改进评标标底底价的确定方法,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对于评标标底,最好按照以下公式提前确定:复合评标标底 =(A+B1+B2+…+Bn)/(n+1)式中,A 为审定的标底价,Bi 为在审定标底 -3%~+3%范围内投标单位的报价,i 为不确定系数。只有接近复合评标标底的低价,才有可能得到高分,这就为一个科学合理的低价中标创造了条件。在技术标的评审中,可以采用暗标的评审方法,即在评标前,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监管人员的监督下,将技术标书暗标部分打乱之后重新编码,编号位于暗标封面上。如此一来,评审专家不知道投标人对应的是哪份技术标文件,只知道暗标封面上的编号,这样评审专家能够理性的按照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分,消除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印象,使得投标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化。
2.4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性,避免风险
在对建筑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的时候,应该遵循公平客观的原则,保障其科学合理性,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合理划分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程序。在发放招标文件之前,招标人要认真审核,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性,避免风险。
2.5规范报价,维护业主利益
在进行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时,要认真审查设计图纸,避免出现设计为完成就招标的现象,进而从源头上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稳定性,减少变更工程现象的发生。对于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也要随时掌握,对于一些特殊材料,要在设计图纸中标明,对于某些无法实现确定的事物可考虑暂定价统一口径,避免漏洞的发生,从而从根本上规范报价,维护业主利益。
结束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生活水平的要求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日益繁荣昌盛起来,但是与之一起出现的还有很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吸取教训,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规章制度,加强执法力度,不断探索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方法,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蒋世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趋势[J].中国科技信息,2005(14).
[2]邓惠琴.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弊端分析[J].山西建筑,2004,30(1).
论文作者:袁建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9
标签:招投标论文; 工程项目论文; 建筑论文; 工作论文; 评标论文; 标底论文; 专家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