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关系研究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启示论文,规律论文,经济规律论文,关系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对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关系的总体考察
一般说来,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各自都有其运行的规律,教育规律所体现的教育内在规律和外部规律制约着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的培养。经济规律反映经济运行中各种变量关系及其发展势态。两种规律一般不能盲目照搬,尤其不能把教育规律简单地等同于经济规律。但是,这两种领域中的规律又共同隶属于整个社会,以社会发展为轴心,二者之间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具体分析如下:
1.“内涵一致”:现代人素质教育与经济规律的匹配反映了两者规律发生联系的本质。
人类社会经济形式大体沿着自然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的轨迹进行着。市场经济发展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它反映了现代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市场运行为中心而构架的经济流程,强调市场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并遵循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和智能递增规律等等。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是企业,但执行与操纵企业生存与发展生命线的则是劳动者,即企业领导与职工。由于劳动者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劳动者的素质直接影响到经济运行,而劳动者的素质又是通过教育培养出来的。这样经济发展的方向与教育目的的归宿必将通过劳动者的素质——即现代人素质来联结。
首先,在大工业机器的生产过程中,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为提高劳动生产率,他们需要不断更新技术,采用新工艺,降低生产成本,由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在于劳动者要正确了解工具,善于使用并创新工具,这就要求劳动者应具备起码的技术知识素养,以及具备现代人的一般文化修养,才能驾驭现代大机器的生产。又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新的科学发现都可能成为生产方式改进的基础,每一项重大新技术的采用都可能使一些行业和一批工作产生或消失,以及全面的人员流动已开始遵循竞争与供求规律而不断地变换工作。这样,经济的不断发展,愈来愈需要高层次高水平的合格劳动者,以便寻找更适合发挥自己潜能的职业。
教育具有生产性,正如马克思所说“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这是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内涵一致的基础。教育作为培养人的一种实践活动,使一个人从未知到知,从知少到知多,从一个“自然实体”转变成一个“社会实体”。一般说来,教育对经济规律的影响体现在教育产品是否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由此分析,教育能够提高个人执行规范任务和学会完成新任务的能力;教育提高了个人接受和处理新信息的能力,并且教育有助于增强个人的竞争意识,激励自己勇于进取,奋力开拓等等。
从社会经济发展对现代人的要求分析,个人生产力的发展在经济规律运行中是至关重要的。发展个人生产力,强化文化教育理所当然地要放在首位。所以只有使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发展达到辩证统一,才能有助于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的螺旋运行达到一致。
2.部分规律交叉
从教育外部规律角度分析,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在古代社会和近代社会形态呈分离状态,它们存在于自己的活动空间。随着社会发展,两者规律开始走向相容,逐渐产生“交叉带”。那么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市场经济规律)交叉的表现如何呢?我们认为:
一是,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与教育价值存在交叉点,因为价值规律为研究人才市场提供理论基础,人才市场上流通的是人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又由于劳动力市场是市场体系中一个方面,受市场机制制约,这就使教育在培养人才时必须考虑人才市场的供与求,使教育按照价值规律培养有用人才。与此同时,价值规律也渗透到教育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管理与使用领域,它为教育成本核算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论。
二是,市场经济供求规律、比例发展规律、周期波动规律等与学校教育管理等方面产生交叉,作为学校必将涉及学生的招生、分配和学校内部管理,怎样把教育管理置于供求规律之中,以及根据非义务教育阶段自费生的招收等等来看市场经济规律所起的作用,特别是在升学与就业问题上发挥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等等,都反映了两者规律的交叉。与此同时,加快学校课程计划管理,增设新专业、新课程,培养学生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也包涵两者规律的交叉。
三是,竞争规律渗透于教育领域,使学校教育增强了竞争意识;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又在经济竞争中创造价值,促进经济增长。这样,教育规律既体现经济中的竞争,又培养了具有竞争意识的劳动者作用于经济发展。
3.外在相互制约
这是指影响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发生作用的各种教育因素和经济因素间是相互制约的。
二、有关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关系的几个命题
1.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是并存的,两者的作用是相互递增的。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遵循教育内部规律办教育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但是教育活动还要融于整个社会系统之中,尤其是应考虑教育与市场经济规律之间的关系,这样教育活动才能达到良性循环。
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教育的地位及其特点决定了在教育领域中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的并存。学校教育的传知育人必须遵循教育与教学规律,必须依据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和新时期教育思想的要求来实施全面发展教育。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由此,学校必须明确以教书育人为办学宗旨,必须明确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而不能简单套用市场经济的经济指标,否则学校就失去了学校的自身特性。但是,学校作为办学实体,其生存与发展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尤其是在教育的外部规模发展、结构及学校管理过程中,应该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学校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力度,只有这样学校的发展才能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其次,作为学校教育的成果——人才及其以实物表现出的知识形态同样具备商品的属性。知识形态中的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会促进经济发展。人才作为特殊的商品具备使用价值与价值的有机统一。作为人才的使用价值就是人才在社会的有用性。一方面指的是教育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即学生的素质;另一方面还包涵人才抽象使用价值,即教育活动主体在其行为选择中所考虑的最优化的方案。这一方面反映人才为寻求经济最大值而对自己教育与就业的诀择,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要求,又要符合经济规律去培养合格的劳动者。作为人才的价值是指为培养人才素质而付出的劳动。由于这种劳动具有商品属性,也就需要一定的教育资源的投入与补偿,那么教育资源的来源与使用就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由此可见,体现在教育成果中的人才同样具备使两者规律并存与统一的因素。
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的作用又是相互递增的,不能认为经济增长速度快就发展教育事业,而经济增长速度慢,就紧缩教育,甚至取消教育发展。从智能递增规律分析,经济发展是不断地智能化的过程。首先,作为生产力要素之一的劳动者,其智能水平的高低是决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关键。尤其是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发展,更要求高质量的人才来操纵生产;其次,生产资料的知识化、科学化,也要求驾驭生产资料者具有高水平的文化知识与技术素养。从另一方面来说,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要得到社会承认和获得更高的评价,就需要得到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国内外教育投资变动趋势表明:①教育投资在国民收入中比例随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提高而增长;②随人均国民收入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投资超前增长,并趋向于同步增长;③受教育者人均投资不断上升。由此可见,科技不断进步,经济迅速发展,教育内容、方法和教育物质技术条件的不断现代化,则要求经济规律与教育规律的作用相互递增。
2.教育与经济间的本质必然联系是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发生关系的直接交叉点,但教育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最终要靠教育内部规律作用的发挥来实现,因而,应坚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但同时应在教育工作中充分考虑和利用市场经济规律。
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复杂性与系统性反映在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方面。教育与经济活动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教育规律不能等同于经济规律。作为市场经济规律的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不能替代或支配一切教育活动,不能简单地把经济领域中的基本规律搬到教育领域里来,即使教育中能够面向市场经济的部分也同时有教育自身规律。
首先,教育具有双重属性。一是教育成果的商品性,这一属性要受到市场经济机制的制约。二是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其表现为非营利性,它受市场机制的影响少或完全脱离了市场机制影响。我们认为,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中,市场经济规律对不同教育运行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说来,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教育往往受经济规律的影响较大;而基础教育的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规律交叉的很少,这是由于基础教育具有基础性、全体性和全面性,它的教育价值作用是长期的、多效的,尤其是培养合格公民的价值是无法计量的。为此,国家要为儿童接受基础教育提供并创造条件,决不能让市场经济完全冲击基础教育,更不能把基础教育推向市场经济。再有,高等教育阶段中,一些基础性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应该遵照自身发展规律,施教中决不能盲目地减少或砍掉这些内容,否则将会导致教育的“先天不足”,乃至受到教育规律的惩罚。
其次,市场经济要按价值规律办事,一切经济行为都要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影响着教育机制的改革,并为教育改革提供经济理论基础。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中的“优胜劣汰”法则,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经济行为也会给教育机制运转带来负作用,使神圣的教育事业蒙上金钱至上的影子。正如日本学者认为:中国人向市场的转变是极为迅速的,令人感到什么事都可以搞成金钱交易(参见《参考消息》1994年8月26日)。所以,在教育活动中决策者要理智地把握两者规律的关系,要善于运用市场经济去引导教育,发挥市场经济促进人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积极因素。要尊重教育规律,尤其是要培养并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个人发展与社会前进的辩证统一,把自我价值的实现纳入社会发展之中。
第三,市场经济运动的特点是周期短,通常伴有短期行为,而教育事业是属于未来的,人才培养的周期长。从专业课程角度来看,专业增设确定之后较难像生产经营行为那样经常予以调整;而且根据新的专业及课程计划配置的教师知识结构的更新与调整,也不像企业生产新产品那样可以迅速更新换代,因为一定的专业知识结构形成需要较长的过程。除此之外,课程专业体系建立、教学实验准备都还需要一定时间。一句话,整个培养人才的周期绝不能一蹴而就。由此得出,教育对市场信号反映的社会需要处理得好,可以克服那些脱离实际的弊端,但不能把市场的需求绝对化,更不能作为人才供求的唯一依据。那种随意增设几门课程以迎合市场一时之需的作法,势必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总之,违背人才培养规律的教育短期行为,不仅“误人子弟”,而且更危害学校自身的发展。
教育要尊重经济规律,教育更要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因为教育以培养人为己任,以发展科学技术与人类文化为己任,追求的目标不仅包括经济价值,还有非经济价值,如果教育忽视了自身的规律,就培养不出合格的高质量人才。
3.实现教育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律间的有机结合,是教育改革与市场经济的最本质表现。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教育自然地成为市场经济这一链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并纳入经济的运行轨道。市场机制牵动教育机制,引进市场机制,利用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教育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的教育改革已迫在眉捷。通过市场的信息反馈,协调学校与社会经济关系,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办学规模、课程内容等,把握好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才能加快教育改革。
学校作为办学实体,既要尊重教育规律,按照教育规律办教育,又要协调教育与经济关系,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会运用经济规律理论来指导教育管理。因为我国原有教育体制的特点是高度集中的指个性、国家统包的单一性,学校缺乏生机活力,这种教育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改革,需要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唯有实现两者规律的有机结合,才能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和有效地开发人力资源,才能使我国教育体系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能力,并使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所以学校教育应强调和利用经济规律,实现教育规律与经济规律的一体化,依靠经济规律调节教育,充分体现教育的价值规律,这才是教育改革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最本质的体现。
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例发展规律与价值规律不是对立的。同样市场经济下教育也要充分发挥国家对教育的宏观调控,实现国家、社会、家庭三方面对教育的共同作用。
市场经济理论表明:比例发展规律与价值规律的要求是一致的。作为价值所决定的内涵,它要求根据社会需要,按比例投放社会总劳动,因而价值规律本身就要求社会分工的各个特殊部门按比例发展。当然,同比例发展规律相比价值规律对此种内在比例关系的要求,是作为其规律作用的前提,而不是作为规律作用本身而提出的,教育发展同样遵循着经济规律中比例发展与价值规律的辩证统一。学校教育结构及其体制应考虑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的劳动对象和对劳动力的规格、数量的要求而设计专业结构比例。同时国民经济的技术结构的水平,也要求教育在程度结构上调整初等、中等、高等各级层次的比例关系,形成各级技术合理匹配的人才结构。虽则确定了一定的比例结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供需还应开设一些短、平、快的专业和课程,注重社会对这类人才的需求。一句话,在确定教育比例结构的规划中应考虑经济规律中的价值规律,既要注重教育培养人才的数量,又要强调教育质量。
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体制改革丝毫不能取代或减少国家对教育的责任和领导。学校教育不可能学市场经济把企业推向市场,把学校推向市场,依靠市场经济手段来调节。根据市场经济中“谁受益、谁负担”准则,我们认为国家是教育的最大受益者,企业与家庭与兼受益。这样的话,国家应从宏观上调控、保证教育持续、稳定、协调增长,强化义务教育的实施,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办学,充分体现国家、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共同办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