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困境与出路
——以四川民族学院为例
张娜娜 张 雷
【摘 要 】积极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人才无疑对有效解决藏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紧缺问题,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却面临着诸多困境。文章以开拓藏汉双语法学教育的四川民族学院为例,在介绍了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当前人才培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出路,以期能对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有所裨益。
【关键词 】藏汉双语;法律人才;法学教育
近年来,藏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的紧缺问题日益得到关注和重视。积极培养藏汉双语法律人才无疑对有效解决藏区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紧缺问题,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坐落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的四川民族学院作为康巴藏区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始终立足民族地区,面向基层,为民族地区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四川民族学院在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方面亦率先垂范,努力促进“靠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的培养,为藏区发展尽其所能。然而,四川民族学院自创办法学(藏汉双语)本科专业以来,人才培养过程中也凸显出诸多问题,面临着诸多困境。如何克服现实困境,探寻一条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路径是当下四川民族学院,也是各个培养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高等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四川民族学院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概况
2010年,四川民族学院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了法学(藏汉双语)本科专业。历经八年,四川民族院校已为社会输送了五届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共计279人。这五届毕业生主要来自甘肃省、青海省以及四川省的甘孜州和阿坝州,其中生源地为四川省甘孜州的又是绝大多数,共计有204人。从就业率看,第一届毕业生,即2014届毕业生就业率最低,随后的两年里就业率不断提高,2016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但是2017届就业率又有所降低。从就业地来看,这些学生毕业后大多数在甘孜州就业。具体情况详见表1。可以说,“四川民族学院开拓的汉藏双语法学教育,对于缓解甘孜地区双语法律人才的紧缺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1]目前,四川民族学院仍旧不断加强法学(藏汉双语)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在读学生230人,其中,2015级67人,2016级77人,2017级91人,培养人数逐年增加。
在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四川民族学院“面向藏区、面向基层、重基础、重应用”,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引进优秀人才、改善教学设施与条件、学习考察、摸底调研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地探索和改进。同时,对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不仅为四川民族学院历来所重视,而且也逐渐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关注与支持。2012年,法学(藏汉双语)专业被批准为首批“四川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又将该专业纳入首批“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计划;2017年,法学(藏汉双语)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批准为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这对应用型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
我们曾经爱时相拥时说过的话,在色达4000米海拔离银河最近的地方,只要抬头,满目星空,都会替我们记得。
表1 四川民族学院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已毕业学生概况[注] 数据由笔者从学校相关网站统计,其中毕业人数和生源地信息根据学校教务网站统计,就业情况信息从学院就业系统网站统计,毕业生填报的就业信息截止时间为其毕业时间。
二 、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困境
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从最初毫无经验可循的摸索到一定成果的取得,对四川民族学院来说是十分不易的,目前的培养道路也并非坦途,仍有诸多的问题和困境需要尽快解决和突破。
(一)培养模式不尽完善,测评机制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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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基于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应建立完善的藏汉双语法学水平的测评机制,以此检测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但这一测评机制并未建立。
表2 四川民族学院2017年法学(藏汉双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基础和核心课程
(二)双语师资数量匮乏,教师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在全国起步较晚,既有深厚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又精通汉语和藏语的高层次人才少之又少,加之四川民族学院地处相较偏远落后的民族地区,人才引进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来加强藏汉双语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待遇,加大科研等支持力度,吸引和留住人才,这是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举措;二是选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精通汉语和藏语的优秀藏汉双语法学本科毕业生,委托培养,补充师资队伍;三是选取精通汉语和藏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教师,通过外出进修、校内培训,加入藏汉双语法学师资队伍;四是聘请理论部门、实务部门藏汉双语法律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高校的合作,在分批挂职锻炼、送出培养的基础措施上,聘请专家来校对现有教师进行培训,或通过网络在线学习,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三)双语教材建设不足,教育教学彰显尴尬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7/1028/c64094-29613660-5.html,2018年7月31日访问。 , 然而,双语法律人才严重短缺,导致事实认定不准、法律适用困难,严重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法治素养的提高和法治事业发展。因此,各级党政机关、法律实务部门、法学理论研究部门等应进一步加强对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重要性的认识,关注和支持藏汉双语法学教育。尤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应积极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协调、整合社会现有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共同促进藏汉双语法学教育发展,推动双语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四)保障资金尚不充分,人才培养阻碍重重
四川民族学院的法学(藏汉双语)本科专业学生均是以藏文加试类的录取分数线招录的,对其文化课的要求较普通类本科二批要低很多,而高考加试的藏语文分数线也极低,详见表3。因为招录中文化课、藏语文要求不高,大部分学生基础薄弱,藏语听、说、读、写、译能力极差。生源质量不佳给高校的培养带来很大难度,经过四年的专业学习,学生既需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又需具备一定的双语能力,能够成功胜任藏汉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教师等职位的只有极少数。
法学(藏汉双语)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应用型藏汉双语法律人才,这一目标也被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2017年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确定。这不仅要求学生既要熟练地掌握藏语和汉语的写作、表达,而且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使用双语运用法律的能力。因此,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就有较高的要求。[2]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四川民族学院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开设了法学类课程和藏语类课程。法学基础和核心课程共开设13门,其中4门为双语教学,9门为纯汉语教学;藏语基础和核心课程则根据翻译和口语两个不同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向有针对性的开设。详见表2。首先,我们看到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并未全部开设,在已经开设的法学基础与核心课程中也未设置《民法分论》课程,而是分别设置了《物权法》《债权法》,这样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值得进一步商榷。其次,专业课程设置上,法学类课程和藏语类课程分别设置多少门?二者的比例多少才更为科学合理?均没有明确的标准,显现出了一定的随意性。最后,在法学基础和核心课程的教学方式上,只有四门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其他课程则采用单一的汉语教学,由此就会出现懂得法学知识的,不会用藏语运用专业知识的情况,应用型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五)生源质量不佳,水平参差不齐
为克服藏汉双语法学教材建设过程中藏语翻译工作方面的难题,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提出找专业翻译人员或出版社来完成相关工作的办法,然而六部专业书籍的翻译工作需要支付很大一笔薪酬,这对教材建设经费严重不足的四川民族学院来说无疑是另一个难题。资金短缺问题不仅仅体现在此次的教材建设方面,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设施完善、优秀人才引进、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均有所体现。在经济相较落后、地处偏远的西南民族地区,资金短缺问题使得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难上加难。
同时,该专业目前招生是面向卫藏、康巴、安多三大藏区的,虽然三大藏区都使用藏语,但藏语的发音却有所不同,这也给教学和管理带来了困难。
表3 近三年四川民族学院法学(藏汉双语)本科专业学生录取分数线
三 、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出路
(一)进一步加强藏汉双语法学教育重要性认识,整合资源协同推进人才培养
目前,藏汉双语教材体系极不完整,尤其高质量的藏汉双语法学系列教材还是空白。由此造成四川民族学院在选择藏语课程教材时空间余地不大,法学课程仍使用普通高校法学本科专业通用教材。毋庸置疑,法学教育和藏汉双语法学教育有着很大的区别,为了适应实际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应当有针对性地为藏汉双语法学本科学生选订较高质量的双语类法学教材,满足双语教学与学习的需要。但是,现实却不允许。为了解决这一紧迫问题,2017年,四川民族学院以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为契机,规划在未来的四年里先后编写出版《宪法学》《民法学》等六部较全面、高质量的藏汉双语法学教材。然而,六部教材的藏语翻译工作对藏汉双语法学师资不足的四川民族学院来说,依旧是最大难题。
主动寻求社会各界支持和帮助,联合理论研究部门、实务部门及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设立专项教材建设基金和编纂小组,积极开展藏语言教材、藏汉双语法学系列教材建设,努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双语专业教材,为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尽管目前无高质量的双语法学系列教材,但可按照“先有后精”的思路,为学校引进和适用已经出版的相较优质的藏汉双语法学教材,弥补法学藏文教材空缺的现状,逐步改进和完善教材体系。
(二)优化专业培养模式,建立科学测评机制
通过广泛研讨、考察调研,科学、合理地设定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中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应全部采用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模式,改变过去纯汉语的单一教学模式。当然,由于师资问题不能立即解决,双语法学课程全部由双语法学专任教师单独承担并不现实,但是,目前可以采用双师教学方式,即一名汉语法学教师和一名藏语教师同时承担一门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3]此外,为提高学生的藏汉双语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增加藏汉双语法学课程及实践活动,如藏语法学毕业论文、藏汉双语法律文书制作、藏汉双语模拟法庭、藏汉双语法学专题辩论赛等等。
面对藏汉双语法学水平测评机制缺失的问题,应与相关实务部门、理论研究部门、兄弟院校等合力协作,共同构建一套具有一定社会认可度和普遍适用性地高质量藏汉双语法学水平测评机制。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师资问题一直是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一大困扰。四川民族学院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现有双语专任教师4人,其中副教授1名(大学本科学历),助教3名(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这4位专任教师均非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和法学专业出身。除藏语专业课程和四门法学双语课程由四位双语专任教师承担外,其他法学专业课程主要由不懂得藏语的法学专业专任教师承担。因此,四川民族学院现有藏汉双语法学教学的双语师资的数量、资历都是不足的,兼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娴熟地使用藏汉双语运用法律的能力的双语法学教师更是严重缺乏。同时,应用型藏汉双语法律人才的培养对藏汉双语法学教育的师资队伍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要求教师提升法学专业知识和藏汉双语水平,另一方面要求师资队伍提升使用双语运用法律的能力。虽然,四川民族学院通过分批挂职锻炼、送出培养等方式亦在努力,但是短期内提升双语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仍是困难的,从而也会影响教学质量。
(四)寻求社会多方协助,积极开展教材建设
江苏省县区级融资平台很多尚未建立科学的资金预算制度,存在不切实际的资金管理战略,配有缺乏资金管理意识的高管,这必定会导致资本运营及资金管理缺乏效率。平台盈利性不足,缺乏自身造血,不具备完善的企业资金管理政策和制度,部分平台资金管理意识淡薄。
高中生喜欢阅读小说,但却不喜欢学习小说,难道是选文的原因吗?不是。入选高中课文的小说,哪篇不是吹尽黄沙方始得的“金子”?许多学生先饱眼福即是明证。可见,不喜欢学习小说的原因得从阅读和鉴赏之间的差别中找。笔者通过对学生的研究分析,认为学生喜欢读小说,因为有文本自由选择权,更把读小说当作一种消遣,但不可否认,大多数学生所好所迷的是小说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而鉴赏小说,得阅读已定的文本,成了学习任务,心情自然不轻松。倘能入其文、品其味,可能也会乐此不疲。可惜我们的小说教学却缺少这样的魅力。
意象美术作品则不拘泥于客观物象的真实再现,美术家的主观认识和情感渗透所占的比重要多一些。中国画里的写意画以简练概括的笔墨表现物象的意态神韵与画家的个性情感,是典型的意象美术。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充足的资金不仅是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持,而且是推进民族地区藏汉双语法学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教材建设困难、人才引进不易等事实告诉我们,藏汉双语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较普通的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投入成本高,因此,在经费投入上不能与普通的本科人才培养同日而语,应有所区别。这就需要国家加大财政支持的倾斜力度,合理分配教育经费。学校亦应开源节流,积极改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教育条件。
(六)提高生源准入门槛,适时开展分班教学
学生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专业教学工作,因此,应逐步有计划的提高藏汉双语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招录标准,尤其应提高藏语招录标准,以确保学生具备良好的文化基础和基本的双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同时,学生水平必然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差异,这需要教学单位根据学生双语水平、专业学习情况分班教学,对整体素质较差的学生改变教学方式,有针对性地辅导,促使其经过四年专业学习达到人才培养方案的既定目标。
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培养关系到法治藏区、法治国家的建设,国家和社会各界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和支持。当下四川民族学院面临的困境并不是“一家之事”,诸多培养藏汉双语法律本科人才的高等院校亦面对着相同的难题;解决这些问题亦不能仅凭“一家之力”,国家、社会各界、公民个人均需各尽其能,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在探寻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路径的过程中更不能急于一朝一夕,而应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循序渐进推进。
参考文献
[1]王秋红.关于培养汉藏双语法律人才的探讨——以四川民族学院为例[J].民族教育研究,2014年第1期,p115
[2]杨继文.法律应用与藏汉双语法学教育[J].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4期,p210
[3]马兰花.民族双语法学教育问题分析——以青海民族大学藏汉双语法学教育为视角[J].青海民族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年第6期,p69
The Dilemma and Way Out of Cultivating the Tibetan-Chinese Bilingual Legal Talents: Taking Sichuan Min Zu College as an Example
Zhang Nana Zhang Lei
【Abstract】 Actively cultivating Tibetan-Chinese bilingual legal talents is undoubtedly of great significance. We can effectively resolve the shortage of Tibetan-Chinese bilingual legal talents in Tibetan areas, and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govern Tibet by law.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many difficulties in cultivating the Tibetan-Chinese bilingual law undergraduate talents. Taking the Sichuan Minzu College, which develops the bilingual education in Tibetan and Chines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sic situation about cultivating Tibetan-Chinese legal undergraduates, and deeply analyzes acute problems in the cultiv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to these problems. With this, all efforts will bring benefits from the cultivation of Tibetan-Chinese bilingual legal undergraduates.
【Key words】 Tibetan-Chinese bilingual; legal talents; law education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824(2019)01-0090-06
作者简介 :张娜娜,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助教。(四川康定,邮编:626001)
张 雷,四川民族学院法学院助教。(四川康定,邮编:626001)
[责任编辑 :陈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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