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封国方国及其制度研究

商代封国方国及其制度研究

李雪山[1]2001年在《商代封国方国及其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商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二个早期国家,这个阶段各种制度均已粗具雏形。当时有无分封制度?这种分封制的具体情况如何?封国、方国的地理分布及政治疆域又是怎样?这是本文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甲骨文、古代文献和考古资料的分析,我们看到:殷商时期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分封制度,商王通过称册、奠置和作邑等环节分封了众多的同姓和异姓诸侯,也有一些诸侯是慑于军事压力转化而来。诸侯的爵称有:侯、伯、子、田、男、任、亚、妇八种,其中亚为诸侯在朝为官者,爵称间尚无明显的高下等级之分。与分封制相适应,在商王畿和诸侯国内初步建立了一个行政区划系统:以大邑商为中心,其外是单再外是野,卜辞中称为鄙或奠,在鄙和奠的边境地区叫戈,而在这些区划中,邑是最基本的区划单位。诸侯国也仿效商王朝建立了与中央一致的行政区划。 商代封国方国与商王朝的关系表现出较多的一致性。它们在朝做官、朝觐、勤王、纳贡、助王祭祀、共祀一个至上神等,从而表现出与商王朝是一种臣属关系;同时,封国方国都拥有自己的军队和经济,因而又都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但与封国相比,方国的这一特征表现更为明显。研究还表明,商代贞人并不是写史之官,而是封国方国领袖在朝为官者。 商王朝与封国方国间还形成了朝聘、盟誓和监察制度。卜辞的“聘”;“来”、“至”、“合”、“会”、“(合辶)”、“盟”等表明那时诸侯来朝、互相遣使聘问、定期会盟和战前誓师的出现。商王设立“监”官,对外出巡守时的祭祀进行监督;在封国方国内建立“史”官和总领四方的“四方之史”及临时派遣的使者,掌握了对地方军队的统率监控;王还通过出“省”诸侯,出“循”方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古代早存的巡守制度。总之,商代确已建立了封建制度,从而为西周的统治者提供了政治上的借鉴,西周典型的分封制度是对商代分封制的进一步完善。 封国方国历史地理方面。据有关的研究成果统计,商代封国多达285个,方国也有85个,合计有370多个之多。封国方国主要分布在四土、四方和王畿的周边地区,且呈现出如下叁个分布特点:其一,封国方国呈密集性的块状分布,商王都的西北和东南地区封国方国为数众多。其二,封国基本上位于方国的内侧。西北地区这一特征尤为明显,外侧即今山西省北部和陕西省东部这里分部着(工口)方、马方、羌方、龙方、井方、巴方、基方、土方、前方等;内侧即今山西省中南部和晋、陕、豫叁省交界一带分布有仓侯、犬侯、伯(?)、贮侯、垂侯、(?)侯、微伯、伯木、亚(弓弓)、亚启、亚般、亚戈、亚臿等。显然,封国是因方国的存在而存在。其叁,封国方国的分布也有犬牙交错的情况,东南地区这一特征尤为明显。 通过对封国方国地理分布的考察,我们认为鼎盛时期商王朝的政治疆域西起今陕西省的歧山,东到山东半岛,北及北京附近,南达今河南信阳地区。

何毓灵[2]2005年在《读《商代分封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晚商阶段的方国地理研究一直是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自从孙诒让提出“方国”概念以来,但凡治甲骨学与商史的学者,对此课题多少都有涉及,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无庸讳言,除了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1959年)、钟柏生《殷商卜辞地理论丛》(198

李雪山[3]2004年在《商代监察制度钩沉》文中研究表明商王朝对封国方国初步形成了一套监察制度。其办法是商王设立“监”官 ,对外出巡守时的祭祀进行监督 ;在封国方国内建立“史”官和总领四方的“四方之史”及临时派遣的使者 ,掌握了对地方军队的统帅监控 ;王还通过出“省”诸侯 ,出“循”封国方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古代早已存在的巡守制度

武刚[4]2018年在《西周的外服制与王朝边域统治研究》文中提出早期国家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是早期文明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周王朝作为中国早期国家承前启后的重要朝代,它的权力运行方式与政治地理结构自然是西周史研究的重中之重。传统文献中记载了商、周王朝实施的内外服制度,在古今史学界都是争论的焦点。随着考古材料的发现,尤其是甲金文材料的释读解释工作的进展,内外服制度作为一项历史时期确实存在而非文献虚语的国家权力运行方式,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承认和重视。外服制是西周王朝控制广大疆域、实现王朝有效管辖的重要措施。西周王朝通过分封四方侯国,以侯服统御宾服、'要服等手段,实现王朝获取重要资源及扩张疆土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以西周时期的内外服制度尤其是外服制为核心,探讨周王朝的外服经营情况;并结合最新的考古学成果,尤其是出土的青铜器铭文等材料,探索在西周外服制影响下的四方边域统治情况。一、围绕着有关传统文献对内外服问题的各种说法进行整理,基本可以归纳出文献中对内外服问题的描述存在着叁种不同的体系:内服百官与外服“侯、甸、男”体系、“五服”体系以及“九服”体系,这叁种体系都有合理成分,但彼此之间也有矛盾冲突。西周前期,商代以来的内服职官如“亚”职等逐渐融入西周的内服体系,周王朝表现为内服百官与外服“侯、甸、男”这一系统。西周中后期在事实上形成了以王畿为划分依据,内有“甸服”、外有“侯服”的新的“五服”系统,这一内外服制度也投射在王朝的政治地理版图之中。二、通过对传统文献和金文材料的比对和考证,可知《国语·周语上》所记载侯服、宾服、要服、荒服四种服制的记载是基本符合西周的外服制的。外服制度以侯服制为核心。侯服的实质是以侯国分封为主体、以执行军事职能为主服事王室的一种职官制度,是西周的政治地理区划的重要部分。侯服通过周王的分封和册命实现,一般以姬姓贵族子弟为主,有着固定的分封原则和册命秩序,其最主要的职能是执行天子的命令、拱卫王室疆土。西周王朝则通过设立诸监、册命侯国主要卿士的办法对侯服进行管控和监督。重要的异姓方伯周人一般称之为“宾服”,在《周礼》等文献中记载为“绥服”,这是取义宾贡天子、怀来远人的含义。在侯服、宾服以外,周人将东南方的各部族方国概称为要服,要服承担了向周王朝贡纳粮食、丝织品以及服劳役等义务;与之不同,周人将西北方部族称为荒服,在记载中荒服进贡极少,这是由于偏居西隅、物资贫乏的缘故。以侯服为中心,统御宾服,统治要服、荒服,这就构成了西周的外服制度。叁、西周时期东、南方典型的侯服方国有同姓的齐、鲁、卫、滕、曾,以及异姓如鄂侯、相侯等,这些侯国分封在东、南方边域,对周王朝在这些地区的有效控制以及收取贡纳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西周王朝对东南方要服的控制随王朝势力影响有所进退,数次南征战役的成果奠定了王朝重要的南缘地带。从考古学文化播迁的角度来说,在汉水流域、长江中游北岸一带,都是周人势力所及的地域。在淮河—长江中下游一带地区,也广泛发现了中原式样的青铜器,这表明远至长江下游一带,在西周时期也已经有了周文化的散布。四、西周时期西北方的典型侯国有晋、燕、邢、杨、韩等,这些侯国分布在关中平原北部、山西汾河谷地、以及太行山东麓的重要地区,是周人抵御北方草原文明南下的重要根据地。这些侯国往往掌握着交通要冲,起到了对内护卫王畿、对外开疆拓土的职责。通过对甘肃、山西一带的考古学成果分析,可以确认如潶伯、倗伯等异姓方国都是臣服于周王朝的重要邦国。由西北方重要侯国组成的北方防线基本上构成了西周时期周文化扩张的北缘。五、外服制作为西周王朝的政权组织方式,涉及到周王朝的军事制度、国家性质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文中选取西周重要的军事职官“师”与分封侯国的关系这一问题进行论述。外服制作为西周王朝的重要政权组织方式,其实施为西周王朝在广大疆域的统治提供了保障,在外服制的基础上形成了西周王朝的四至,这也是中国后世王朝疆域的初形。

李凡[5]2015年在《殷商息国政治地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1979年在河南省罗山县蟒张乡天湖村发现了系列的商代墓葬,相关研究随之展开。经过学人的研究可知,该处墓葬主人在殷商时期是驻守于殷商南部边域的重要地方势力。从墓葬中出土的丰富的考古资料,为今天的人们研究息方国本身的历史、淮河流域文明以及商代边疆等相关问题提供良好的线索。对息方国及其邻境地区的研究,不仅可以了解淮河流域早期文明的发展,同时也可以了解商代南部边疆的相关问题,更可以对于商代政治地理的问题加以把握。目前学人们对息方国的观察与研究停留在比较表面的层次,也没有运用专门的系统的方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结合传世文献资料可知,息方国的文化形式与商王国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性,但是也保留了一定的带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内容。结合息方国史前的历史地理方面的内容来看,在息方国以前,这里受到江汉流域文化为代表的文明势力的影响很是明显。在息方国定居此地之后,不得不遵循这样的现实,也在自己的文化内容中吸收其内容表示接受。息方国的政治中心位于今天的信阳罗山一带,其地理位置据有关材料观察,大概东到潢川县,西不过信阳,南过大别山到达湖北北部的小部分地区,北不过淮河。但是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扼守“义阳叁关”,是连接南北地理通道的战略要地,商王国对南方的经略以及南方地方势力的纳贡基本上依赖于这个通道。而且在信阳地区和湖北北部地区的矿产资源以及南阳地区的玉资源也通过这样的通道输入中原地区。而同样可以通达南北方的南襄盆地通道被荆楚以及当地的敌对势力盘踞。息方国以及相邻地区的实力较为强大的地方势力,臣服商王国,成为该地区的重要军事力量。自从殷商时期开始以后,商王国丧失了大别山以南的领土实际控制权,而大别山、桐柏山一线是商王国的南部边疆地区,也是面向南方地区的前沿地带,更是南北方之间的中间地带。因为在商代晚期,商代对西北部地区的征服基本上完成,而东方南方则频生战祸。特别是帝乙、帝辛时期,商王数次征讨江淮地区的方国势力。而居于战略重要地带的息方国也应该在这些经略活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虽然没有文献可以表明,但是按照商代的文物制度和罗山天湖墓地出土的相关器物可以明证。同时从出土的材料中发现了比较丰富的金文材料,大部分属于族徽文字,代表着息族之外的地方势力。由此可见息方国在商代的政治格局中虽处于南方,但是比较活跃的争取外交关系,以姻亲或者战争的形式维持自己的存立与发展。在国家政治事务中既保证参加相关事宜,也可以从中可见在商王国政治格局中的中下层政治成员的活动与影响,对商代的政治地理问题作更加细致而深入的观察与研究。同时,因为该地区是联通南北方地区的战略要地,其他的地方虽然也可以交通南北,但是被敌对势力盘踞,而息方国所在的“义阳叁关”之地在政治军事对峙、资源的控制以及保障纳贡和运输资源的道路畅通方面都十分重要,因此息方国所负有的责任也是重于其他的方国。南方的纳贡以及矿产资源也是通过这样的道路比较顺利的到达大邑商。最后,通过与同时代的商王国其他边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地理环境对于政治地理格局具有明显的影响。而商王国后期的南方形势也决定了商王国的边疆政策倾向于南方边域地区,给与当地的地方势力相对更多的权力和等级,因此反映在墓葬中,即是殷墟文化第叁期特别是第四期,息方国墓葬出土器物的等级规格也都明显提高。据此可以概见商王国边疆政策以及商王国后期的政治格局。商王国后期的边疆形势与政策为边域地方势力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但是息方国因其地理环境的制约,没有取得长足的发展。由此可见淮河上游地区的文明发展具有其独特的表现。

孙俊[6]2016年在《战国秦汉西南族群演进的空间格局与地理观念》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地理空间视角,结合史料和考古材料,以质性研究为主轴而辅以量化证据研究战国秦汉西南族群演进的空间格局与地理观念,并考论二者在空间上的相互匹配与表里关系。族群演进空间格局首先考虑西南土着群体的演进,其时段在战国秦汉时期。在对蜀国族群、蜀西族群、巴国族群等族群及局部“徼外夷”二十余个见于史料的族群来源、分布、迁徙、融合方向及部分群体的演进状态作了具体的考论基础上,分析了战国秦汉间西南土着族群演进格局主要包括:(1)西南族群总体上处不断复杂化态势,主要表现于中原族群、东南群体、域外群体的迁入,也有不少群体融入到其他群体中;(2)西南族群的分布具有相当的不稳定性,主要表现在同一族群的迁徙及同一区域族群结构的变化两方面,绝大部分族群曾发生较大规模的迁徙或融合,蜀西、峡江、滇西是族群结构变动最频繁的区域;(3)族群空间演进(不是演进空间)具有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空间演进相似的板块与走廊相间特征;(4)族群演进就其主要的推动力而言当是秦汉帝国的建构并西南族群间的互动造成的,间有二者“合力”的因素。所得族群格局以战国末、汉末为时间截面示之于附图。族群演进空间格局其次考虑自战国末汉族移民对西南族群格局的影响,具有可识别的汉夷格局则是在秦时形成的。考古材料表明了秦汉西南汉族的来源有汉族移民和土着汉化两种类型,土着汉化又与汉族移民数量及时间长短有关。就汉族格局和“汉夷”格局而言,史料并考古材料表明汉末西南地区的汉族格局可识别为密集分布区、分散分布区、零星分布区及对应的“汉夷”格局区。此二格局的形成表明了在秦汉间西南族群因汉族的分布而导致了明显的族群结构演替过程,其演替的程度可以用汉族的密集分布区、分散分布区、零星分布区来排序,密集分布区演替最为明显,分散分布区有演替的趋势,但零星分布区则达不到“演替”的程度。就“汉夷”关系来说,演变最明显的应当是蜀地,秦并巴蜀后的蜀侯被杀等事件表明了秦并巴蜀初期对蜀人具有相当的军事监控,尔后则演变为长江沿线的军事都尉和县尉的连续分布。与之有差异的是,西南夷地区迟至汉末也没有形成线状的军事都尉和县尉的分布,盐井的“合约”不开发,及南中官府、大姓、土着群体叁种力量的并存,局部地区汉夷墓的并存并有交错等,均表明了西南夷地区羁縻之制的长期有效存在。族群格局的变动与族群地理观念的变动互为表里,西南族群地理观念受“五方格局论”的影响但也因时而有相当的弹性和变化:夏商时期,西南族群身份或夷或蛮,巴蜀地区在政治上具有区域性质而无疆域的性质,在中九州中其土“下”;商末周初,西南族群身份上或“西土之人”或“西土之君”但非侯,巴蜀并其余地区政治性质和族群环境意象与夏商相似;战国末秦汉时期,汉族始大量进入西南地区,巴蜀脱离夷的身份,以巴蜀为地望出现“西夷”“南夷”合称的“西南夷”身份,政治上西南地区已具有疆域的性质,但呈现了西南夷地区在在一统国家观念中独特的“叁方”定位及本身独特的政治、族群身份并族群环境意象的族群地理观念格局。以汉末为时间截面,西南族群地理观格局可作多文学多稻田区、少文学少稻田区、无文学无稻田区、俗妖巫或环境恶劣或有“怪物”区的区分,反映了在族群政治意象、族群文化意象、族群环境意象叁个层面上均具有“中心-边缘”模式的存在。在族群演进空间与族群地理观念关系层面上,以汉末为时间截面,客观的族群演进格局与主观的族群观念格局具有相当的重合性,二者的形成表现于具体过程中或因族群格局变动而导致的族群地理观念格局(含族群政治意象、族群文化意象和族群环境意象或其中任一格局,下同)的变动,或因族群地理观念格局的变动而导致的族群格局的变动,又或二者有交叉的案例;因此,族群演进的空间格局与地理观念不仅都反映了族群演进的态势,而且某些时期族群地理观的转变是族群格局变动的主要动力之一。同时,族群地理观方面为了给予西南族群一个更为宏观而准确的定位而对研究对象作了适当的空间范围扩展。以西汉王朝政治地理格局与秩序为切入点,发现西汉王朝政治地理格局反映了华夏与四夷、内地与边疆、中央与地方叁类政治地理因素的考量,西南地区直接地体现了华夏与四夷、内地与边疆的考量,间接地在关东与关西的二元格局中扩大关中区方面体现了中央与地方的考量,其在“叁方”中的独特位置表明了西南地区在汉王朝建构帝国过程中更富弹性。就以上发现的关联而言,地缘因素对战国秦汉族群演进的空间格局和地理观念均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在可考的时段内,商末周人东进时巴蜀群体首次进入大一统国家发展的全国性层面上;战国末期,巴蜀战略地位于秦统一六国战略决策过程中得到体现,在秦末的汉楚之争中再次证明;西汉武帝时期,西南夷地区因南服南越西阻匈奴的战略空间而得到战略性的凸现。能够分析得出,地缘因素对西南地区进入大一统国家疆域、汉族的迁入、族群地理观的影响等产生了相当的、连锁的反应和影响。以上所及材料,所得推论性结论,除正文部分应用外尚列有附表、附图,其中的附表资料较为详实,或可为今后讨论和研究的基础资料参考。

符海朝[7]2006年在《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的艰苦探索》文中研究表明商代分封制度研究是商朝历史研究的前沿课题,由于研究的难度较大,因而一直是商史研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也成为商史研究的一个瓶颈,制约着商史研究许多领域的发展。李雪山教授的《商代分封制度研究》一书诚为研究商代分封制度的一部颇有创见和探索精神的力作。选择这一研究

吴志刚[8]2009年在《浅谈赣鄱地区雀方》文中研究表明江西吴城文化遗址是商代长江以南的文明中心,其政权属性一直存有争议。本文从甲骨卜辞记录,考古发现与文献记载叁方面入手,对吴城文化商王朝方国论作了进一步论述,并对其政权—商代赣鄱雀方的建立、灭亡等进行了初步探讨。

陈朝云[9]2004年在《商代聚落体系及其社会功能研究》文中认为聚落形态是运用考古资料对社会形态进行多层次的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在历史、考古学研究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利用聚落形态研究中国古代特别是周秦以前的历史,可以生动反映当时人们的生存状况及社会结构,完整展现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景观,并可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反映当时人类社会生活与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的关联。不同的聚落类型与文化内涵是确定古代不同族属分布活动范围的决定性因素。 20世纪40年代,聚落形态研究兴起于美国,进而广泛应用于历史、考古学研究领域之中。80年代以来,中国历史、考古学界开始关注这一新兴领域,在运用聚落形态研究方法探讨古代社会形态和社会组织结构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在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和早期国家发展及推动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上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殷商聚落形态研究,不仅有利于解决商代乃至叁代时期许多相关问题,而且对于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形成与发展的研究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对于学术界聚讼未决的一些问题如夏商时代的社会性质、夏商周叁族源流、中国奴隶社会的形态与发展、商代的社会结构和政体、商代的基层社会组织和家庭模式、商代疆域及其与周围部族的文化交往等问题的研究,都与商代聚落研究有密切关系。所以说商代聚落研究是先秦史研究尤其是商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聚落形态的研究方法,首次对商代聚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尝试性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商代历史的一个横断面。笔者认为,对于文献记载匮乏的商代历史研究来说,本文研究对于廓清商代历史概貌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文约30万字,共分五章。 第一章 宏观、系统地介绍国内外关于聚落研究的发展历程,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意义,廓清相关概念,简单勾画出商代聚落体系的总概貌。 第二章 分析、论证商代中心聚落的基本形态及其社会功能,材料选取自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的叁大都城——偃师商城、郑州商城、殷墟,详细分析商代中心聚落的规模、总体布局、宫殿建筑形态及其作用、手工业种类及对商代社会生产的反映、居民构成等,以此为据论证其政治、经济、文化功能。关于中心聚落社会功能的论证是重点。 第叁章 采取第二章的研究方法,分析、论证商代地区中心聚落的基本形态及其社会功能,材料选取自考古发现的重要聚落——如垣曲商城、东下冯商城、焦作府城、盘龙城、藁城台西、济南大辛庄、陕西老牛坡等。 第四章 选取伊洛河和洹河流域拉网式调查所获商代大型村落、小村落的基本材料,分析归纳商代聚落体系中基层聚落的一般形态及其与各级中心聚落的主从、隶属关系,再以甲骨卜辞中有关“邑”的记载作为本文所论的理论支撑,再从理论上分析商代聚落体系形成的社会要素。 第五章集中、详细地论证商代聚落的动态分布所直观反映的商文化和商王朝势力的消涨、商代城市聚落的择立要素及其社会功能的多元一体、盘龙城与早商政权在长江流域的势力扩张、商代聚落模式及其所体现的政治经济景观等。对这些独立成节的问题的理论探讨,都从不同侧面对商代聚落层级及其功能作以阐述或总结,以增强全文的系统性和学术性。 通过分析,可将商代聚落划分为四个等级:全国性中心聚落(即堰师商城、郑州商城、殷墟等王朝都城)、地区性中心聚落(盘龙城、垣曲商城、老牛坡、大辛庄、焦作府城等)、大型村落(巩义稍柴、平阴朱家桥等)和小村落。中心聚落是商王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全国的统治中枢,商王室、公卿百官、王国军队驻扎于此,宫殿、祖庙社翟、王陵等代表当时的权力机构、礼乐设施、等级制度的物化表征汇集于此,是国家权力、财富和时代文化的象征。地区性中心聚落可分二部分:一为商王分封的王室成员的领地的统治中心,其文化内涵与面貌与王歌地区相同,反映了与商王朝密切的政治、文化关系;一为臣服的异帮部族、受商王封号而形成的方国政权中心,由于原有文化因素的承继及与商王朝松散的联系,在文化内涵和文化规格上表现出以中原商文化因素为主、以土着文化因素为辅的混合特征。作为地区政治中心,标示着权力和地位的宫殿、宗庙、贵族墓葬等高规格文化设施也有遗存。除了奴隶主贵族集团、大量平民阶层遗留下明显的生活遗存外,奴隶也在此留下了明显的生活、生产遗迹。大型村落的规模和规格介于地区中心聚落和小村落之间,是商王朝和方(封)国统治者联系基层社会组织的中介,是统治集团治理基层社会的代表或代言人,应有承上启下的中层管理人员,反映了商王和方国诸侯建立的基层权力组织的状况,其社会形态表现出聚族而居、聚族而葬和简单的等级划分,居民以大量的平民构成。小村落是一个个单一血缘关系的氏族聚落,居民成分单一、社会地位平等,其社会经济生活以定居的农耕为主、渔猎为辅。在此,至今未发现奴隶存在的痕迹。小村落构成商王朝最基本的社会组织,为各级统治者提供各种生活物品(如农副产品)和力役,应有基层管理人员或结合宗族进行管理。商代聚落体系呈现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形成其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系,从而构成?

王秀萍[10]2014年在《乐器学视域下的考古出土商代乐器研究》文中认为论文以考古出土的商代乐器为研究对象,从乐器学的研究视野出发,运用音乐学、乐器学、考古学、文献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对河南、山东、山西、湖南、湖北、四川等14个省份考古出土商代乐器的种类、数量进行了详细的统计、整理,并对考古出土商代乐器的地域分布、文化分区、乐器分类、型式划分以及乐学特征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将考古出土乐器与商代甲骨文、金文以及传世文献中关于商代乐器相关记载的对比分析,研究探讨了考古出土商代乐器的组合方式、组合规律以及所反映的商代社会音乐生活和商代器乐演奏艺术的特点,阐述了商代音乐在理论和实践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对后世所产生的历史影响。

参考文献:

[1]. 商代封国方国及其制度研究[D]. 李雪山. 郑州大学. 2001

[2]. 读《商代分封制度研究》[J]. 何毓灵. 中国史研究动态. 2005

[3]. 商代监察制度钩沉[J]. 李雪山. 史学月刊. 2004

[4]. 西周的外服制与王朝边域统治研究[D]. 武刚. 陕西师范大学. 2018

[5]. 殷商息国政治地理问题研究[D]. 李凡. 广西师范大学. 2015

[6]. 战国秦汉西南族群演进的空间格局与地理观念[D]. 孙俊. 云南师范大学. 2016

[7]. 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的艰苦探索[N]. 符海朝. 光明日报. 2006

[8]. 浅谈赣鄱地区雀方[J]. 吴志刚. 江汉考古. 2009

[9]. 商代聚落体系及其社会功能研究[D]. 陈朝云. 郑州大学. 2004

[10]. 乐器学视域下的考古出土商代乐器研究[D]. 王秀萍. 南京艺术学院.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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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封国方国及其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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