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183;理解#183;言说——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解释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德格尔论文,解释学论文,本体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海德格尔认为,哲学本体论的基本问题是“存在”问题。他通过对存在的本体论追问,完成了现代哲学的两个重大转变,即从先验现象学到解释学的转变,进而从一般解释学到本体解释学的转变。他的哲学解释学的主要成就与贡献在于,揭示了理解的一般结构,指出了这一结构基于人的历史——时间性。他认为,语言是存在之家。言谈是按照含义对现身在世的可领会的状态的分解与勾连。
关键词 哲学 本体论 海德格尔 存在 解释学 理解 语言
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是西方现代哲学史上一位有独创性的思想家。他对许多重要的哲学问题都有独特而深刻的见解。他不仅开了现代存在主义哲学的先河,而且对当代哲学解释学做出了卓越贡献。近年来,他的本体论解释学愈来愈受到学术界重视。
解释学的发展经历了两次革命性的转变,即从古典解释学到一般解释学的转变,再到本体解释学的转变。当代法国著名解释学家保罗·利科指出:“如果说,从古典解释学向一般解释学的转变,使文献考据问题从属于基本方法论,是第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那么,从一般解释学到本体解释学的转向,使方法论问题从属于基本本体论问题,则是第二次哥白尼式的革命”。[1]第二次哥白尼式革命是从海德格尔开始,而由伽达默尔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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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哲学思想早期和中晚期是有明显区别的。他在早期著作尤其在《存在与时间》中,注重对存在的本体论追问,开始了现代本体论解释学的建构,试图建立理解的本体论基础;而在晚期著作尤其在《走向语言之途》中,着重对语言和世界的关系进行沉思,使解释学获得了语言的原始性空间。然而,海德格尔持之以恒的追求是对存在问题,或者说是对“在者之在”的关注与沉思。
海德格尔认为,哲学本体论的基本问题是“存在”问题。他说:“任何存在论,如果它未曾首先充分地澄清存在的意义并把澄清存在的意义理解为自己的基本任务,那么,无论它具有多么丰富多么紧凑的范畴体系,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盲目的,并背离了它最本已的意图。”[2]他认为传统哲学混淆了“存在”(Sein)与“存在者”(Seiende),所追问的不是“存在”,而是“存在者”;回答的又不是存在者“怎样”,而是存在者是“什么”。传统形而上学以“何者存在”的方式去追问,并自称为本体论,但其实追问的是“作为全体的存在者(das Seiende in ganzen),它无非是论究作为存在者的存在者,即存在者的存在性(Seiend Heit)。在传统哲学那里存在被遗忘了,被隐蔽起来了,因此,这种本体论只是一种“无根的本体论”。
海德格尔认为,从“存在”出发建立的本体论才是“有根的本体论”。他说:“因为本体论总是只在在者的在中思在者。然而只要在的真理没有被思,一切本体论就都仍旧没有根基。”[3]就是说,他的本体论是从“在”出发的。海德格尔是要重新提出并试图解决这个“在”的意义问题。他的本体论不仅要追问“世界”怎样“存在”,而且要追问“存在”的“意义”。在他那里,“在者之在”的“在”,不是一个事实性概念,而是一个意义性概念,包含着价值判断。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追问“在者”之“在”的意义,不可避免地涉及对“在”的理解和解释。这就是他的存在主义哲学为什么和解释哲学能够汇通的内在原因。海德格尔认为:“存在”与“存在者”不同,存在者是已经存在且已显示出存在的东西。存在优于存在者。因为任何存在者,必须首先存在,然后才能是既定的存在者,否则,存在者就不可能呈现在那里。然而,以往的哲学家所关心和讨论的都只是“存在者”,而不是“存在”这个更为根本的东西。那么,什么是真正的“存在”?什么是作为存在者的前提的“存在”?海德格尔回答是“人的存在”或“自我存在”,即Das ein(“此在”、“亲在”)。
海德格尔把能够作为研究存在问题出发点的人作为“此在”。人之所以能够作为研究存在问题的出发点,是因为人是一个在其存在过程中领会自己的存在的存在者;同时,这个存在者所领会的又总是自己的存在。海德格尔强调:人是与众不同的存在者,因为他是以领悟自己的存在的方式而存在着的,相反,人以外的那些存在者虽然也存在着,但它们并不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正是在存在的过程中,人领悟到自身的存在,并认识到自我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也正是在存在的过程中,人与外部世界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对外界存在的意义产生了认识。
正是基于对“此在”的分析,海德格尔对人的本质特征,人的本真状态,人的现实图景,以及人的可能性与限制性等等,都作了十分独特的描述,并提出了不少迥异于前人的见解。
海德格尔根据人与众不同的存在方式,把人称为“此在”,这是从本体论方面对人的规定。“此在”概念主要有两方面内涵:其一,它是从可能性方面揭示人,而不是从现实性方面表示人。人是什么?人是一种存在的可能性。存在是一个过程,正是在存在过程中,可能性方能变成现实性。人有多种可能性,究竟哪一种可能会变成现实,完全取决于存在方式。其二,它具有个体的和“我的”性质,而不具有普遍的和“类的”性质。人首先作为一种个体存在,同时意识到自我存在,并以自己独特的眼光去观照、去理解他人的存在、社会的存在、人类的存在。“我的”性质规定着“类的”性质,而不是相反。
“此在”是一种特殊的“在”,其特殊性就在于“它乃本体论地在”。“此在”不仅在存在状态上是优先的,而且在本体论上也是优先的。海德格尔说:“‘此在’是根据在它自己身上的它的存在规定性而是‘本体论’的。”[4]这就是说,人是优先真实的本体,是万物的尺度,因此,应从个体存在出发理解其他一切事物的存在。
从这里,我们可以引出一个重要观点:海德格尔通过对存在的本体论追问,完成了现代哲学的两个重大转变:从先验现象学到解释学的转变,进而从一般解释学到本体解释学的转变。
先说先验现象学到解释学的转变。海德格尔的思想属于现象学传统。胡塞尔把现象学向主观意识方面推进,为了保留意向性而取消了实在的主体和实在的客体,但他仍然坚持主、客体图式的两极性。按照他的看法,主体根据本质是与客体有关的,而客体根据本质是给与纯粹主体的。这样现象学由于先验的还原而成了没有任何根据或基础的了。为了克服胡塞尔现象学的这一重大缺陷,海德格尔试图建立现象学的分析,重新恢复了本体论。这种本体论的主题就是被胡塞尔看作是素朴意识所相信的世界的存在和具有这种素朴意识的存在(即认识主体)。在海德格尔看来,现象学的任务应该是反思存在的意义,现象学应该分析和理解的是实在的自我的生存。他认为,把存在仅仅归于一种现象学意义上的朴素意识是不够的,存在的意义必须按照更广泛的和更基本的意思来理解。为了反思存在的意义,海德格尔扬弃了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方法,代之以现代解释学方法。
再说从一般解释学到本体解释学的转变。这种转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海德格尔更进一步扩大了解释学的范围,加重了解释学的地位。解释学不仅涉及具有历史性质的文本,而且扩展到并且首要是对具有历史性的存在者即“此在”(或“亲在”)的解释。《存在与时间》的主要任务,就是从现象学出发对此在进行的解释。海德格尔把自己的哲学称为解释学现象学,其实,他已经走出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的逻辑框架,而走向狄尔泰所开辟的现代解释学的思维空间,并拓展了狄尔泰的一般解释学的范围。狄尔泰把解释学范围从历史文献诠释的特殊方法论领域,扩大到人文科学解释的一般方法论领域;而海德格尔则把它拓展到对存在进行解释的哲学本体论领域。在海德格尔那里。对存在的领悟、理解、解释不仅具有方法意义,而且具有本体论意义。换言之,理解与解释活动本身就是“此在”结构的展开,即人存在的一种历史过程。
其次,海德格尔强调解释学的历史性质、人文性质和精神性质,弘扬了哲学解释学所固有的人文主义内涵。在这一点上,他迥异于胡塞尔,因为胡塞尔强调的是一种科学性,确切地说是自然科学所具有的那种“严格的科学性”;也不同于狄尔泰,因为狄尔泰的解释理论受到心理学的束缚,最终未能完全摆脱非历史主义的倾向。而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一脉相承,因为他们都把哲学解释学的基础视作历史的、人文的、精神的,而非心理的、科学的、实证的。
关于解释学的范围、本体与方法、学科性质,海德格尔说过一段非常重要的话:“现象学描述的方法上的意义就是解释。此在现象学的l ogos(逻各斯)具有hermeneuein(解释)的性质。通过解释,生存的本真意义与此在本已生存的基本结构就向居于此在本身的生存之领悟宣告出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解释学(Hermeneutik)。……但只要发现了生存的意义与此在基本结构的意义,也就为进一步对非此在式的存在者进行种种存在论研究提供了境域。如果确实如此,解释学还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解释学——整理出一切存在论探索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最后此在比一切其它存在者在存在论上都更为优先,……解释学作为此在的生存之解释就具有特殊的第三重意义:即作为历史学在存在状态上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在存在论上把此在的历史性建构起来。……这重意义是首要的意义:只可能在派生方式上称作‘解释学’的那种东西,亦即具有历史学性质的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就根植于这第三重意义下的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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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的哲学解释学的主要成就与贡献在于:揭示了理解的一般结构,指出了这一结构基于人的历史——时间性。
海德格尔从对“此在”的时间性和历史性的分析中得出一个结论:此在的结构是被抛出的投射,此在在他自己的实现中就是理解。历史理解成为理解的一般结构,因为在理解本身中起作用的是传统的、习惯的约束和人们自己未来的潜在性,这种潜在性始终在设计着或筹划着自己的此在。海德格尔把人的理解与解释活动放到生存在世的大框架中去考察。人的理解与解释活动并非是某种纯粹的智力活动,而是人的整个生存活动的一个部分。人的生存活动内在地规定着人的理解活动,而人的理解活动则是人的生存活动的历史性展开。理解活动只能在“此在”的时间性结构中才能获得“本真的”(Eigentlich)解释。
海德格尔首先探讨了理解活动中的“领会”(Verstand又译“领语”)。他说:“既然我们把带有情绪的领会阐释为基本的生存论环节,那也就表明我们把这种现象理解为此在存在的基本样式”。“领会”只能在“此在”中突现出来。领会的展开状态以及意蕴的展开状态,都是在此在结构中,即都是生存活动的历史性时间性展开。他说:“在‘为其故’之中,‘存在在世界之中’本身是展开了的,而其展开状态曾被称为‘领会’。在对‘为其故’的领会之中,植根于这种领会的意蕴是一同展开了的。领会的展开状态作为‘为其故’的展开状态以及意蕴的展开状态同样原始地涉及整个在世。意蕴就是世界本身向之展开的东西。‘为其故’和意蕴是在此在中展开的,这就是说,此在是为它自己而在世的存在者”。在海德格尔那里,领会具有以下含义:其一,生存活动中融浸着领会,明确的领会则从人生存于其中的因缘整体中突出出来。由于生存活动的因缘联络,任何领会都包含“作为结构”,即把某物作为某一特定物来领会。在这一意义上,任何领会和理解就必然是一种解释,即把某种不确定的东西解释为确定的东西。其二,此在原是可能之在,此在如何是其可能性,它就如何存在。但这种存在论上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的漂游无据的能在(向可能性开放的存在)。而领会则是这样一种“能在的存在”:向未来和可能开放。此在对这样去存在或那样去存在总是有所领会或无所领会,而此在又总是从可能性来领会自身。其三,“领会于它本身就具有我们称之为筹划(Entwurf)的那种生存论结构”。筹划关涉到生存在世的整个展开状态,领会作为能在,其本身就具有种种可能性。领会可以是本真的领会,也可以是非本真的领会。“领会作为筹划是这样一种此在的存在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此在是它的作为种种可能性的可能性。”
其次,海德格尔探讨了领会与解释的关系。他说:“领会的筹划活动具有造就自身的本已可能性。我们把领会的造就的活动称为解释。领会在解释中有所领会地具有它所领会的东西。领会在解释中并不成为别的东西,而是成为它自身。在生存论上,解释植根于领会,而不是领会生自解释。解释并非要对被领会的东西有所认识,而是要把领会中所筹划的可能性整理出来。”在我看来,解释奠基于领会,而领会优先于解释;解释作为一种生存活动,是由领会造就的,并且能在整理领会中所筹划的可能性。在这里,海德格尔是强调解释活动的基础与前题,强调解释结构本身还具有前结构,即比解释更原始、更朴素、也更根本的纯粹“看”、“寻视”、“领悟”。他说,“寻视揭示着”这句话,就意味着已经被领会的世界现在被解释着;在寻视中上到手的东西,明确其“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这个“作为”(Als)造就着被领会东西的明确性结构,因此,“作为”组建着解释。
再次,海德格尔重点探讨了理解的结构。他是从此在的时间性推论理解的循环结构。这和古典解释学的循环(如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循环,信仰与理解之间的循环等)相比有独到之处。在海德格尔看来,既然任何解释都无不活动于在世的隐绰未彰的背景上,都对所需解释之事有了某种在先的领会,那么解释就不是没有前提的。解释活动奠基于先在结构(Vorstrukur)之中,而这种先在结构具有一种因缘整体特点。“因缘整体性乃是日常的,寻视的解释的本质基础。”这种解释向来奠基在一种先行具有(Vorhabe)、先行见到(Vorsicht)、先行掌握(Vorgriff)之中。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见到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解释从来就不是对现行给定(Vorgeben)的东西所作的无前提的把握。譬如,准确的经典释义固然喜欢“有典可稽”的东西,然而最先的“有典可稽”的东西,原不过是解释者的不言自明、无可争议的先入之见。“任何解释工作之初都必然有这种先入之见,它作为随着解释就已经‘设定了的’东西是先行给定了的,这就是说,是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中先行给定了的。”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先入之见”,对于解释活动来说不仅是必然具有的,而且是必须具有的。这是因为,意义作为此在的一种生存论性质,是在筹划中展开,在领会中勾划的。“先行具有、先行看见及先行把握构成了筹划的何所向。意义就是这个筹划的何所向,从筹划的何所向方面出发,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得到领会。”海德格尔上述关于解释的“先见”(Vorsicht)理论,被伽达默尔接受并发展成关于解释的“成见”(Vorurteilen)理论。
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关键是证明“解释的循环”具有本体论的肯定意义。人们往往希望摆脱解释的循环,这是由于对领会和解释的误解所致。他说:“决定的事不是从循环中脱身,而是依照正确的方式进入这个循环。领会的循环不是由一个任意的方式活动于其间的圆圈,这个词表达的乃是此在本身的生存论上的‘先’结构。……在这一循环中包藏着最原始的认识的一种积极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只有在如下情况下才能得到真实的理解,那就是:解释领会到它的首要的、不断的和最终的任务始终是不让向来就有的先行具有、先行看见与先行把握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出现,它的任务始终是从事情本身出来清理先有、先见和先行把握,从而保障课题的科学性。”在海德格尔看来,先在结构(先有、先见和先行掌握)寻视、领会和理解着有待相遇的东西,只有在这个网中,某种东西才能作为(Als)某种东西而出现,这就显示出事物的意义是具有时间性的,即具有循环性质。譬如艺术批评,作品本身就是有意义的本文,而有意义的本文又和对象有关系。理解是一种开放式的投射活动,一个正在努力理解本文者总是在进行一种投射行为。他一旦发现了本文的某些最初意义,就可以预测整个本文的意义,而这些最初意义又是由于他带着某种特殊期待去阅读本文的结果。他根据在本文中所逐渐看到的意义,而不断修正他预先构想的东西。每修正一个预先的构想,就是在它之前投射了一个新的构想,于是可能出现许许多多意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构想,直到意义的统一体变得更为清楚。解释正是以更适合的“先见”代替原有的“先见”,而这个连续不断的新投射过程就是理解和解释的循环运动。
这里必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解释的客观性,即对本文的理解和解释在多大程度上是客观正确的。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唯一正确的解释”是不存在的,其客观性也是相对的。人们批评这种观点具有极端主观主义的倾向。海德格尔辩护说,领会中的“循环”属于意义结构,而不属于事实结构;对本文的解释是对意义的领悟,而决不是对事实的判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对历史、文学、艺术等本文的解释,所追求的是意义的合理性,而不是事实的精确性。在海德格尔的观点中,潜隐着这样一个合理内核:解释学包含了过去和现在的不断协调,包含了各种“先见”、“成见”乃至“偏见”相互汇通融合的可能性。这一合理内核被伽达默尔发挥出来,发展成为当代解释学的“视界融合”的重要理论。
3
海德格尔对解释活动中的“陈述”和“语言”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使他的解释学获得了独具特色的方法论意义。这一点,往往被一些论者所忽视。
海德格尔指出:“一切解释都奠基于领会。解释所分解的东西本身以及在一般领会中作为可分解的东西先行标画出来的东西,即是意义。只要陈述(判断)奠基于领会,从而表现为解释活动的一种衍生样式,那么,陈述也‘具有’一种意义。”在海德格尔看来,陈述是解释的衍生样式。“陈述”这一名称具有三种含义:(1)陈述首先意味展示。即守着Logos的原始意义:让人从存在者本身来看存在者。(2)陈述也是述谓。即“述语”借“主语”陈述出来,而主语由述语得到规定。在陈述的这一含义上,被说出的东西不是述语,而是说的对象本身。任何述谓都只有作为展示才是它所是的东西,陈述的第二种含义基于第一种含义。(3)陈述意味着传达(分享),意味着把陈述说出来。这一含义上的陈述直接同前两种含义上的陈述相联系。这一含义上的陈述是让人共同看那个以规定方式展示出来的东西。海德格尔说:“如果我们以统一的眼光把这三种含义合为一种整体现象,那么得出的定义就是:陈述是有所传达有所规定的展示。”
那么试问,为什么要把陈述当作解释的一种衍生样式?如果陈述是这样一种形式,那么解释的本质结构必然要在陈述中重现。陈述是根据已经在领会中展开的东西和寻视所揭示的东西进行展示的。首先,陈述须先行具有已经展开的东西,它以规定方式把已经展开的东西展示出来。再则,在着手进行规定之际,我们已经具有寻视方向来看有待作为陈述出来的东西。陈述也需要一种先行看见。有待崭露、有待指归的述语仿佛暗暗锁于存在者本身之中,而在先见中这种述语松脱出来。陈述作为规定着的传达,其中总包含有展示的东西在意义上的一种勾连。可见,在说出陈述之际也已经有一种先行把握。“象一般的解释一样,陈述必然在先有、先见和先行把握中有其存在论基础。”
海德格尔相当繁琐地“证明了陈述源出于解释和领会,并由此弄清楚了:λoγosr的‘逻辑’植根于此在的生存论分析工作。”他指出:“我们认识到λoγos的存在论阐释是不充分的,这同时使我们尖锐地洞见到:古代生存论生长于其上的方法基础不够原始。”海德格尔实际上强调的是“陈述”的解释学特性,而不是“陈述”的句法学特性;倡导的是通过领悟、理解和陈述,更加切近而非远离生存的原始;同时也是对西方传统哲学对生存状态的解释与逻辑陈述的莫大不满。他认为对存在的研究应该回到古希腊,甚至回到前苏格拉底和前柏拉图,认为亚里斯多德对存在的解释和逻辑陈述已经开始远离生存本真状态,不够素朴和原始,亚氏之后的哲学更是对存在的忘却与遮蔽。据此,有人批评海德格尔试图比古希腊还古希腊,无疑是一种柏拉图式的迷狂幻想。
不断地回到本文,不断地追问本文的意义,不断地重构本文的开放结构,这应是解释及陈述的本性与使命。而与解释和陈述相联系的语言,又具有什么样的本性,这一问题长期被人们所忽视,甚至长期被排斥在解释学研究的视野之外。海德格尔把“语言”作为解释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加以探讨与把握。海德格尔把语言(Sprache)与言谈(Rede)作了区分。他认为言谈比语言更根本、更原始、更加接近存在的本真状态。他说“语言的生存论基础是言谈”,而“把言谈道说出来即为语言”。海德格尔认为语言不是交际的工具,而是存在的家园。他说:“所有存在者的存在都栖居于词,所以有了这样的说法:语言是存在之家。”[5]
“语言是存在之家”这一命题,有以下重要内涵:首先,存在是通过语言被给予的,即“在”是被“说”出来的。存在不能自行显现出来,存在要“给”出来,这就必须通过语言,在语言中“存在”,这就是所谓的“命名”。正是通过“命名”,通过“说”,存在之“在”才得以显露。换言之,“说”(语言)是存在之“在”的特定方式。其二,语言展开了存在的开放结构,使世界向人敞开。语言在交往过程中,不仅用词语陈述交往的东西,而且把他作为某种所在的东西,引入“在”的开放结构之中。“在没有语言的地方,象在石头、植物和动物的在之中,也就没有在的东西的开放性,因而也就没有非在的东西和无的开放性。”[6]其三,存在在语言中“给出”,而这种“给出”具有两重性,即它是存在“即澄明又遮蔽的到来”。这是由语言的本性所决定的。语言的本性就在于去“说”,而我们总要从说出的东西去领会“说”本身,于是产生了“存在者对存在的威胁”。在日常的“说”中,为了他人能够听懂,我们必须遵循公众的逻辑,使用公众的语言,从而给出某种“ 说出的东西”。在这种“说出的东西”中,“存在”本身隐匿消失,沦入晦蔽。可见,语言也“创造了存在之威胁和迷误的公开场所,亦即存在之丧失的可能性”。[7]
在海德格尔看来,语言就是存在。“说话”的意思就是:存在被展示于人。在“说话”这个单纯事态中,隐藏着存在与人之间的整个关系。语言是存在之家,而人以语言之家为家。人“说”语言,就是居住在“存在”的近旁,沐浴着存在之光,走向澄明境界;同时,人“用”语言,也就遮蔽了存在之光,沦入晦蔽境地。在语言的两重性中,人也就证实了自己存在的两重性。
那么,什么是言谈呢?言谈和领会在存在论上是同样源始的,都是解释与陈述的根据。在海德格尔看来,本文作为理解对象,是一个因缘整体,其可领会状态总是已经分解了的,而言谈则是对这种已分解了的可领会状态的勾连(Artikulieren)。“可在解释中勾连的东西更原始地是在言谈中勾连的东西;我们曾把这种东西称为意义。我们现在把在言谈的勾连中分成环节的东西本身称作含义整体。含义整体可以溶解在种种含义中。含义是被勾连起来的东西,而被勾连的东西总是来自可勾连的东西。含义作为勾连的东西总具有意义”。言谈是按照含义对现身在世的可领会的状态的分解与勾连。言谈包含有如下构成环节:言谈的关于什么(言谈所及的东西);言谈之所云本身(言谈道出自身);传达和公布。言谈不是植根于习惯的语言学性质;而是植根于此在的生存论性质。换言之,言谈之为言谈,是其奠基于存在结构的整体性中。
言谈本身包含一种生存论的可能性——听和沉默。“‘听和沉默’这两种可能性属于言谈的道说。”言谈对此在的生存论状态的构成作用,只有通过听和沉默这些现象才变得充分清晰。因为,真正的言谈基于领会,唯有所领会者能够审听,而真正的沉默只能存在于真实的言谈中。
人们习惯于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Animal Rational),不如说“人表现为言谈的存在者”。通过对人之言谈的审观,可以洞察言谈者在多大程度切近生存原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言谈即存在。言谈陈述对象,也道出自身;言谈者说着“什么东西”,而从这个“什么东西”上可反观出言谈者本身。符合逻辑的推论是:解释与解释对象是互相制约、互相规定、相互映衬着的,解释者“说”着本文,也“说”着他自己,“说”出本文的“意义”,也说出他内心的“世界”。这种逻辑推论的极端说法便是:解释者解释的是他自己,批评者批评的是他自己,而不是所谓的文本或作品。
收稿时期:1996-05-06
注释:
[1] 保罗·利科:《解释学与人学》,1981年英文版,第54页;保罗·利科主编:《哲学主要趋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2]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5页。以下文中凡引自《存在与时间》概不注出。
[3] 海德格尔:《论人道主义》,《存在主义哲学》,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27页。
[4] 洪谦主编:《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63页。
[5] 海德格尔:《语言的本质》,《走向语言之途》,1959年德文版,第166页。
[6] 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外国美学》,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46页。
[7] 海德格尔:《荷尔德林和诗的本质》,《荷尔德林的诗歌解释》,1944年德文版,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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