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论文_卢雷

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论文_卢雷

抚顺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 113122

摘要:随着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已得到广泛应用。本文针对招投标管理现状及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其改进措施和对策,以完善招投标机制,保证工程建设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标、管理

一、前言

我国《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做出了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凡投资总额在3000 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以上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有关部门在组织招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二、认识公路工程招标投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在国家法律保护和监督下进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同意下的交易活动,是对未来建设产品市场预价格进行交易的一种采购方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比较成熟的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目前己成为体现公平、高效与合理性的工程承发包标准制度。

三、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的优点

1、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投标双方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招标和投标,承发包工作更易于操作,有利于防止建筑领域的腐败行为。

2、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在设计中期进行,缩短了建设周期,为业主带来明显经济效益。

3、要求投标方编制企业定额,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4、清单条目简洁明了,有利于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造价工程师进行工程结算,加快结算进度。

四、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问题

招标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公路工程市场发育尚不健全,行为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招标投标方式与范围混淆

招标投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标等多种方式。一些人错误的认为,只有公开招标才是最科学合理的,议标就有问题。岂不知,公开招标虽好,却周期长,成本高,如果不论项目性质(公款项目、还是私款项目),不管项目大小(造价为5000万元,还是500万元),一律强调公开招标,明显加大了无谓的开支,使招标投标的社会成本增大。因此,应区分项目性质和规模大小,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不能盲目强求一致。

2、招标投标方式冗长、繁琐、浪费社会资源

我国现行的招标方式是将设计图纸发给投标单位,由投标单位计算工程量,再根据自己计算出的工程量填报单价。投标前,每个投标单位都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各自计算工程量,并填报单价,提高了报价成本,特别是对未中标的企业,更是损失重大。而国际通行做法是由招标人委托专业人士或设计单位统一算出工程量,并在招标文件统一提出。投标时,投标人只填单价,不算工程量,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可以大大简化投标过程,缩短投标时间,降低投标成本,并且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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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改进措施及对策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是邀约和承诺的基础,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那么对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做以下工作:

(一)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及国家、交通运输部、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做好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关键是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事、按规定的程序办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而不能想当然的认为或者随意的按自己的想法或者观点认为怎样办合适、正确,这是做招投标管理工作最忌讳的。

(二)公开招标要做好招标信息的发布工作

为了使投标人及时、便捷的获取招标信息,必须依法通过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者其他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这样才能保证潜在的投标人更多的对该工程进行投标,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投标单位的多元性。

(三)严格资格审查程序

招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的规定进行,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在潜在投标人报名时严格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如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现场实地考查,这样能够防止投标人进行挂靠投标等情况的发生;

2、对投标人信誉进行审查,看投标单位是否在交通运输部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黑名单之列,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过重大的质量事故。

3、投标人要求的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机械设备的审查,主要看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是不是和招标人要求的相符,最好查看有关证书的原件,防止制造虚假材料;机械设备最好进行实物考察。

4、投标人的施工业绩也是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看投标单位是否做过类似的工程项目,是否有这方面的施工经验。

六、围标串标的防范措施

1、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制度建设。一是要制定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发包活动、国有建设单位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评标专家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处理办法,用刚性的纪律保证对有关人员的严格监管;二是制定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处理办法,推行违规工程建筑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暂行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等。

2、切实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一是要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监督评标定标过程是否有违法、违规操作;二是要加强工程项目标后的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主要检查工程承包人的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发现有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要及时依法认真查处。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保证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和约束机制,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行为,确保整个招投标过程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公路工程在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更多地还是期望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能高度关注,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善,特别是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能担负起自身的责任,领导我们真正开创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环境。

论文作者:卢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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