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GDP季度核算的思考_国家统计局论文

对我国GDP季度核算的思考_国家统计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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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特点

与年度GDP核算相比,季度GDP核算的突出特点之一是时效性强,它能够更及时地反映经济运行的情况,从而倍受宏观经济分析和管理工作者的关注。

季度GDP核算的第二个突出特点是季节性强,这是由生产活动的季节性和需求活动的季节性决定的。比如农业生产活动带有很强的季节性,同一年内季度与季度之间的差别很大。需求活动同样也有明显的季节性,比如春节消费需求旺盛,因而第二季度与第一季度的消费需求之间差别很大。这些季节性因素对季度GDP核算产生影响,影响到季度与季度之间的对比。

季度GDP核算的第三个突出特点是资料来源不充分,缺口较大,因为很多资料,比如财政决算资料和会计决算资料等,具有较长的滞后期,在季度核算时无法获得。这就决定了季度GDP核算不得不更多地采用推算方法。

二、现行季度国内生产总计核算的不足

我国从1992年开始季度GDP核算,核算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仍然存在若干方面的不足。

一是我国现行的季度GDP核算是GDP生产核算,即各产业部门增加值核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建立季度GDP使用核算,即季度支出法GDP核算。季度支出法GDP核算反映的是季度最终需求情况,包括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这些信息同季度GDP生产核算提供的供给信息一样对于宏观经济分析和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国家统计局从2000年开始内部试算季度支出法GDP,但由于资料来源的缺口以及生产方面的资料来源与使用方面的资料来源之间的衔接程度不够,至今尚未建立正式的核算制度,也没有对外发布这些数据。

二是我国现行的季度GDP核算是累计的季度核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建立起分季度GDP核算。累计的季度GDP核算提供的是第一季度至当季度的GDP数据。而分季度GDP核算提供的是每一个季度当季的GDP数据,与前者相比,后者能够更为客观地反映近期的经济运行情况,因而具有更高的使用价值。我国实行累计的季度GDP核算的原因在于目前尚不能获得分季度GDP核算所需要的一些必要的基础资料,特别是难以获得分季度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料和部分价格指数资料。

三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季度GDP核算是累计的季度核算,所以国家统计局每季季后发布的GDP增长速度是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增长速度,而不是与上季比的增长速度,因而无法反映相邻两个季度之间的经济变动,而这样的信息对于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来说是很有价值的。

四是我国现行的季度GDP核算方法是针对经济普查以前的资料来源情况和经济普查以前的年度GDP核算方法设计的。经济普查发现,原来的资料来源缺口很大,许多经济活动被遗漏了;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对经济普查以前的年度GDP核算方法进行了系统的修订,所以现行的季度GDP核算方法与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不衔接了,从而难以保证季度GDP数据与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数据之间的可比性。

三、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改革

针对上述不足,我们需要对我国现行季度GDP核算进行改革。

一是系统总结前些年季度支出法GDP试算工作的经验,针对资料来源存在的缺口和数据质量问题,建立和完善专业和部门统计制度,提高资料来源的质量,实现生产方面的资料来源与使用方面的资料来源之间的衔接,包括生产方面的价格指数与使用方面的价格指数之间的衔接在此基础上,尽快建立起正式的季度支出法GDP核算制度。

二是针对分季度GDP核算存在的部分基础统计资料问题,尽快建立相应的分季度专业统计制度特别是分季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分季度价格指数统计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分季度GDP核算制度。

三是在建立分季度GDP核算制度的基础上,在计算和发布与上年同季比的GDP增长速度的同时计算和发布与上季比的GDP增长速度,这样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四是借鉴在国民经济核算领域领先国家的做法,引进季节调整方法,消除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案的修订

1992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案(1992)》(国家统计局,1992)。2000年,在总结近10年季度GDP核算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对上述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00)》(国家统计局,2000)。2005年,国家统计局又制定了《关于地区季度GDP核算的若干补充规定(修订稿)》(国家统计局,2005)。上述方案和规定,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季度GDP核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这些方案和规定都是建立在年度GDP核算基础上的。2005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经济普查年度(2004年)的GDP核算工作。与常现年度GDP核算相比,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在核算范围、产业部门分类、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国家统计局,2005)。这些变化导致GDP的总量、速度和结构等也都发生了变化。为了保证经济普查以后的季度GDP数据与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之间的可比性,国家统计局着手对《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案(2000)》进行修订,制定新的季度GDP核算方案。我认为,新的季度GDP核算方案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科学性。没有方案的科学性,GDP数据就不可能客观地反映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资料来源相对不充分的季度GDP核算来说,方案的科学性就更加重要,特别是在相关指标的选取和确定推算方法方面就必须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否则就有可能导致GDP数据产生较大的偏差。

2.规范性。要严格规范季度GDP核算的范围、产业部门分类、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不允许有随意性。例如,在新的方案中,计算各产业部门季度增加值不能既可以采用这样的资料来源,也可以采用那样的资料来源,既可以采用这样的计算方法,又可以采用那样的计算方法。这就无法保持产业部门与产业部门之间、国家与地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不同时期之间季度GDP数据的可比性。

3.可操作性。可操作性首先就是保证从方案所确定的资料来源能够方便地获得核算所需要的资料,其次是保证计算方法容易实施。否则,再好的方案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4.透明性。新的季度GDP核算方案要具有透明性,包括资料来源的透明和讨算方法的透明。这一方面有助于核算季度GDP的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方案,减少操作错误,从而提高季度GDP数据的质量;另一方面容易为广大季度GDP数据的用户所理解,提高季度GDP数据的可信度。

5.连续性。连续性是指季度GDP核算与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在核算范围、产业部门分类、计算方法等方面相互衔接,从而保证季度GDP数据与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之间的可比性。当然,非经济普查时期的GDP核算,尤其是季度核算,不可能获得与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相同的资料来源,因此,计算方法的连续性并不是要求与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采用完全相同的计算方法,而是在资料来源存在缺口的情况下,以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数据为基础,采用科学的推算方法,避免GDP数据的大起大落。

6.一致性。一致性是指地区和国家季度GDP核算采用相同的核算范围、产业部门分类、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从而保证地区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GDP的总量、速度和结构数据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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