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识民生银行——从入股到上市:一个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怎样破解路径密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生银行论文,商业银行论文,民营论文,股份制论文,路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0年11月2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占去了国内几家主要证券报纸整整6个版面。从上一个岁末就被媒体激烈炒作的“2000:金融企业上市年”终于没有完全落空,而民生银行几乎是惟一的证明。
同一天,43岁的行长董文标上下午分别露面:先是参加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的“第二届中小企业金融产品营销周”活动,后是民生银行总行与15家企业签订了未来两年提供85亿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与中国电力财务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西南证券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两项活动选在招股书公布之日举行,既有庆贺股票发行之意,也是打算让心急的记者顺理成章地见到行里一些核心人物。
民生银行上市的具体筹划开始于去年8月,对外界的说法先是“争取1999年年内上市”,不久又变更为“目标是2000年6月”。“为了起草各种文件,我们专门买了一台分页快速复印机,现在已经被用残了。”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高峰这样形容一年多来的辛苦。“招股书一直不断地被修改。我只记得起草到第23稿,后来就干脆数不清了。”
这部绿色封皮的招股说明书最后确定为213页,被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形容为“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最厚的招股说明书”。在招股书长达年余、难以数计的更改中,民生银行也在经历艰难的自我更新。
民营资本占大头了,但戴不戴“民”字号帽子?
是否公然戴上“民”字号帽子更多地是出于策略的考虑。事实已经表明,新中国有了一家产权意义上的全新的民营银行
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甚至几家股份制银行相比,民生银行在公众的眼中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商业银行。不过,它的诞生曾宣布了新中国民营银行的起步。
回首当年民生银行创办的过程是很有些意味的。那是在1993年10月,全国工商联领导人换届。早在30年代末即进入上海商界的资深工商业者经叔平接棒荣毅仁,当选为这家工商业者社团组织的主席。在当选后的第一次大会上,他在发言中提到:“大家认为‘借贷无门’是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很重要的问题,我愿意与大家一起做几件事情,可以办一家银行,着重帮助民营企业融资。”
12月30日,经叔平以个人的名义,给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朱镕基写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由全国工商联牵头,办一家以民营企业投资为主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经叔平的信在两天后得到批复,朱镕基的意见是请人民银行予以考虑在这之后,全国工商联动用了上上下下各种关系,奔波于有关部门之间,主要工作就是“说服解释”,重点要说清楚“为什么要以民营企业投资为主?”“为什么不能让国家做大股东?”17个月之后的1995年5月,全国工商联终于得到了央行颁发的许可证。
对于那一时刻,现年82岁的经叔平记忆清晰:“根据规定,只有全国性的银行才可以在前面加‘中国’二字。而我们有这样一个雄心壮志,要做成全国性的银行,因此起的名称叫作‘中国民生银行’。”1995年6月,中国民生银行筹备组成立。
创业之初,百事待兴,筹备组对到底能有多少人来认购股份也心中无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由全国工商联给各地的工商联发出调查表。工商联的主要会员是非公有制企业代表,接此信息后反应相当踊跃。筹备组最后拿到的认购总量竟达100多亿元。
经验丰富的经叔平一听就觉得有水分:“平时都说没钱,怎么一认购一下子就有这么多的钱?”后来中国人民银行派出了会计师帮助到申请认购的企业查账,明确不是自己的钱不能入股,水分一下子就挤出来了。
当时在筹备组任职的董文标行长回忆说:“原来还计划拿到15.8亿元作资本金,最终只确定为13.8亿元,共出自59位股东之手。”
1996年1月12日,中国民生银行正式挂牌。经叔平出任董事长,原证监会副主席童赠银出任行长。
新成立的民生银行59位股东不全是民营背景,其中有11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总持股量达到15%。在外人看来,这种情况根本不能改变民生银行民营资本占绝大多数的事实,当时报章上的大字标题便是“民字号银行驶出港湾”。然而,精心催生民生出世的经叔平显得更小心也更严谨,直到今年11月下旬,他在接受《财经》专访时仍然强调,民生银行并非“民营银行”,而是“首家主要由非国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记者与民生银行一些人士的交谈中,不少人也在小心地避开所谓“民营”的概念。
其实,是否公然戴上“民”字号帽子更多地是出于策略的考虑。事实已经表明,新中国有了一家产权意义上的全新的民营银行,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实实在在的“有投资、要说话”的民营企业老板占据了绝对地位。
被“打折”的表决权
经叔平将工商联比喻为一个“接生婆”。“‘孩子’一生下来就与‘接生婆’无关了。民生银行也是这样”
民生银行选址在北京市正义路甲四号的总部,是幢有着欧洲古典气派的建筑物,开张剪彩轰轰烈烈。然而,在最初的日子里,已经入局的民营老板们在兴奋之余,也曾对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有过忧虑与疑惑。
这种忧虑与疑惑,和一项过渡性制度安排直接相关。按照相关法律解释,每个股东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拥有等同于自己股份比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但在民生银行的筹备过程中,所有投资民生银行的股东却被要求与全国工商联签下协议,将自己在每年股东大会上表决权的30%委托给工商联;也就是说,民生银行的股东只能拥有70%的表决权。
董文标行长前不久向记者解释了那段历史:“当时算下来,每个股东投资比例都在10%以下。人这么多,遇到有争议的事情到底谁来决定?大家拿出30%的表决权给工商联,实际上就是交给经老。经老的权力比较大。不过这30%只是表决权,股东的分红权并不受影响。”
话虽如此,当时确曾有一些股东提出过异议,几家已经计划投资的民营企业为此还退了回去。据说中国民生银行现在的第二大股东、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没有成为第一批股东,原因之一就是不愿接受只有70%的表决权。
最终的结果是,出于对工商联组织、特别是对经叔平本人的信任与尊重,以及对尽快拥有“自己的银行”的极大渴求,59家股东在出让表决权的协议上签了名。
于是,在连续3年的股东大会上,所有股东的意见被“打了七折”,经老的意见成了最关键的一票。他在表决权上相当于民生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30%。
拿着被“打了折”的选票,部分股东们心里并不平衡,有人当时甚至总结出了这样6个字——“民有、党管、国营”,意即民生银行大部分投资人属于非国有,因此可以说是一家“民有”的银行;由工商联牵头组织,董事长为工商联主席,当时的党组织关系建立在全国工商联,势必要接受全国工商联某种程度上的影响;民生银行内部的组织结构与用人机制,与国内其它国有商业银行并无本质性区别。
表决权“打折”的协议有效期持续了三年。随着民生银行业务迅速起步,股东们对于投资前景的心理预期亦逐渐提高;与此同时,作为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对这种方式也不予认可。至1999年股东大会开始,民生银行决定取消“70%的表决权”,是为“过渡期”的结束。
《财经》在民生银行招股书公布的三天前采访经叔平董事长时,谈到了这一段历史。经老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强调说:“民生银行的事情并不是由工商联来决定的。我去当民生银行的董事长,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选出来的独立董事身份的董事长。我个人就要对股东负责,对投资者负责;民生银行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有人来找工商联,工商联不会负这个责任。工商联把民生银行筹建起来了,他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因此,尽管民生银行是由全国工商联组建的,但是民生银行没有上级领导机构,只有监管的机构,就是由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法》进行监督管理。”
经叔平将工商联比喻为一个“接生婆”:“‘孩子’一生下来就与‘接生婆’无关了。民生银行也是这样。”
选行长,管行长
“说白一点,我是给他们打工的。”——行长此言一出,到底理解了多少
如果把表决权“打折”视为民生银行成长中最早的具有争议性的过渡性探索,另一个敏感问题就是行长的选定。
民营老板们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银行,但是,由谁来当行长?所有者能不能对经营者进行监管?如何保证自己的最终控制?民生银行股东们在开始心中只有疑问。而已经获得股东们信任和尊重的董事长经叔平只能在当时的条件下尽力而为。
民生银行的首任行长是童赠银。童在建国前进入商业银行业,系“坐科出身”。建国后从人民银行的会计员、信贷员一级级做起,70年代后期任至中国人民银行司长,到1985年担任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1993年又成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因为有这样的“官方”背景,童出任民生银行行长后业内曾有种种传言。但据本刊主编当时采访经、童二位时了解,童的任职并非人民银行推荐,事实上正是经叔平本人反复考虑之后的选择。据经老透露,时任副总理的朱镕基曾一再明确民生银行的行长人选要由银行董事会定。作为董事长,经在选择行长时主要考虑人品和才干,但按规定“中国”字头的银行行长一职须由国务院批准,“所以也要考虑人选的资历与知名度”。
童赠银被批准确定为民生银行行长是在1995年7月,民生银行开张前半年,但已是筹备组成立后两个月。从证监会转战至一家民营银行,于童本人而言是放弃了“副部级”而选择了职业经理人。他曾经非常兴奋也极有信心,在1996年10月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到民生银行以后,在行长职权范围内办事相当顺手,可谓有职有权”。在银行业从业30多年之后,时年61岁的童赠银踌躇满志,对民生银行未来发展的经营方略与机制改革均有种种设想。
冲突发生在行长与银行资产所有者的关系上。初任民营银行行长的童赠银虽然知道民生银行19人董事会与7人监事会的存在,而且承认“说白一点,我是给他们打工的”,但他显然是过高估计了自己这个“打工仔”的话事权,而且过低估计了个人股东对于自身权益的看重。“我投了100%的钱,就要说100%的话,做100%的决定。”“我们投资给民生银行的钱都是血汗钱,是一分一分挣出来的,我们希望看到银行更好的经营业绩。”——民生股东们这些生动真切的表述,童本人或秧听得太少,或许理解有限。
于是,按事后公开的说法,童赠银在任职期间犯了两个错误:其一,民生银行先后成立了北京民生物业、民生保险箱、民生泉集币和上海民生钱币四家公司。但是,这些对外投资项目并没有及时通报给董事会。其二,在民生银行筹备期间,股东投资的股东一共产生了2675万元的利息收入,这笔钱并未退还股东,但也未做出妥善交待。
如果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这样的事情也许并不很大,因为童本人既无贪污挪用,亦无明显渎职。事实上,凭借丰富的金融从业背景和经验,在童担任行长的一年多时间里,民生银行不仅利润可观,而且积聚起了未来加速跑的各种能量。
然而,出资人坚决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在股东们通过各种途径向上反映意见之后,民生银行监事会着手对银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并于1997年7月28日向董事会做出汇报。此次董事会确定银行筹备期间的利息收入退还股东,四家公司须进行经营管理方面的移交。与此同时,聘期未满的童赠银被要求辞职,仅留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前任人民银行湖南分行行长蔡鲁伦被聘为行长。
在这次董事会上,董事长经叔平总结说,民生银行作为一家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机制是好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这是分散的民营老板们第一次显示自己作为股份制银行股东的力量。种种消息说,童的去职甚至是朱镕基直接拍板的结果。虽然,到最终建立起有约束、有激励的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民生银行的路仍很长,但人们已然看到了明亮的希望。
(未完待续,原载《财经》月刊,记者:李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