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考论文_孙国龙

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100120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过程中数据库建设目的是实现权属登记、颁发权证、档案归集及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是确权颁证工作的核心部分,确权登记数据的质量、完整性、准确性即数据库成果质量尤为重要。本文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着重从属性数据、矢量数据、审核公示、数据入库质量控制角度进行了阐述,以保证数据库建设成果质量,为颁证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关键词:属性数据;矢量数据;入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

1引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要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四相符”,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工作,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工作做好基础数据。

2数据库建设流程

数据库建设一般包括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建设数据库方案制定、人员准备、数据源准备、软硬件准备、管理制度建立等;数据采集与处理阶段主要包括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本农田、栅格等各要素的采集、编辑、处理和检查等;数据入库阶段主要包括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属性数据以及元数据等的检查和入库;成果汇交阶段主要包括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和表格成果的汇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步骤见图1.

3属性数据质量控制

3.1发包方调查

发包方调查内容包括发包方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地址等.

发包方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发包方按以下情形确定:

1)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3.2承包方调查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情况;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

承包方调查以收集到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农户家庭成员信息以户口簿和婚姻、户籍登记或证明资料为基础。承包方代表按以下情形确定: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2)未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3)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确认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3.3承包地块调查

1、调查内容

承包地块的调查内容包括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

以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充分利用现代测绘技术,调查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情况。

2、调查指界

(1)指界人

承包地块调查的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

指界人可以是权利人本人,也可以是权利人的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

发包方指界人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

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a)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家庭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方代表或代理人;

c)其他方式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承包方本人或其代理人。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时,应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书。

(2)现场指界、界址设立

按照约定日期由本地块、相邻地块指界人及调查人员共同达到现场,由本地块及相邻地块指界人指界、认定界址点和界址线。

界址点设置的原则如下:

a)界址点的设置能准确表示界址线的走向;

b)相邻承包地块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

c)承包地块依附于沟渠、道路、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应设置界址点;

d)界址线类型发生变化时,变化处应设置界址点。

在工作底图范围内按实际调查顺序编制顺序号(从1开始)作为界址点编号,同一承包地块内按顺时针方向编列。

各承包地之间无争议的,在承包经营权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地块界限有争议的,调查人员应在现场调解处理。现场调解无效,在调查记事栏注明争议原因,标出争议范围。

3.4调查表格填写

属性数据(权属)调查完成后调查人员应将权属调查的结果填写在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上。填写的《发包方调查表》,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包方信息;填写的《承包方调查表》,由村级工作小组配合测绘公司组织承包户填写承包方调查表,由村级工作小组审核调查信息;填写的《承包地块调查表》,由村级工作小组配合测绘公司组织承包方代表进行地块指界、标绘调查草图,填写地块调查表,由村级工作小组审核调查信息。

4矢量数据质量控制

4.1控制测量

控制测量包括基本控制测量和图根控制测量。应该充分利用已有基本控制点测量成果。基本控制点包括国家各级大地控制点和城镇二、三、四等控制点及一、二级控制点。

1、首级控制测量

利用已有的国家二、三、四等三角点和国家B、C、D级GPS点可直接作为首级平面控制网点。已有的三、四等城市平面控制点(含GPS)和一、二级城市平面控制点(含GPS)可直接作为首级平面控制网点。利用已有控制点成果前应进行检查和分析。

2、平面控制网的加密

根据调查区域已有首级平面控制网点的情况,可采用静态、快速静态全球定位系统方法加密二级以上的地籍首级平面控制网点。也可采用光电测距导线等方法加密一、二级地籍平面控制网点。加密各等级平面控制网点时,应联测3个以上高等级平面控制网点。

3、图根控制测量

图根控制测量可以采用RTK(CORS)测量技术,此方法可以高精度、高效率的完成图根控制测量。

4.2界址点测量

地块界址点测量以外业实测为主,内业采集为辅。内业采集以调查底图上标绘的地块界址点为依据,在计算机上以正射影像为背景进行精确的采集。

1)内业采集

地块的编号和地块界址点在影像底图上标绘后,内业技术人员将在计算机上,以影像底图为背景,进行地块的准确矢量化。并录入地块的编号。

2)外业实测

外业实测一般采用解析法,即采用全站仪、GPS接收机等测量工具,通过全野外测量技术,获取界址点坐标,解析法获取界址点坐标的精度要求见下表:

解析法获取的界址点坐标精度高,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矢量数据精度要求。

4.3数据处理质量控制

1、矢量数据检查主要是指针对转换后的矢量数据进行拓扑检查并进行修正。基本检查规则如下:

(1)地块间不得重叠、交叉,且不得有间隙。

(2)界址线不得重叠、交叉。

(3)界址点不得重复。

(4)界址线必须与地块边界线一致,界址点必须在界址线上。

矢量数据经由上述检查及修正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对线状要素的悬挂点、伪结点,线要素合理性以及拓扑处理后产生的碎图斑进行检查并修正。

2、属性数据检查主要是指针对权属信息等属性数据的正确性、有效性的检查且进行修改完善。这里需要重点关注的是各属性数据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以及矢量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对应连接关系检查。

5审核公示质量控制

由所在村村委会组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组审核调查材料、公示材料无误后,在村委会予以公示。

在公示阶段,地块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应在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天。根据权属调查结果,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公示调查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在公示过程中,对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异议,调査人员应配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进行核实。经调查核实后需要勘误修正的,要进行勘误修正,并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与首次公示一样,不应少于7天。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和承包方(代表)签章确认。

公示期结束后,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块分布图,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6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数据入库质量检查包括数据入库前质量检查、数据入库后质量检查。

入库前要对所有采集收集得到的数据进行真实性检查和格式内容检查,包括矢量数据几何精度和拓扑检查、属性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检查、矢量和属性的一致性检查、接边完整性检查。

入库后依据依据NY/T2537-2014、NY/T2538-2014、NY/T2539-2014的规定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各个矢量数据图的的对象数量与入库前一致,各个数据表中的记录数量与入库前相应权属数据表中的记录数一致。

数据入库流程图如下:

7结束语

通过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建设的技术路线,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库过程中数据质量问题的来源,提出在数据采集与处理阶段矢量数据、属性数据、审核公示、数据入库四个方面进行质量控制。通过严格的工作流程、先进的测绘技术以保证矢量数据、属性数据、审核公示、数据入库的正确性,达到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四相符”。

参考文献

[1]李伟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教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

[2] 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S].

[3] NY/T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S].

[4] NY/T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S].

[5] 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S].

[6] 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S].

[7] 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检查与验收》[S].

[8] NY/T 2539-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S].

论文作者:孙国龙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8

标签:;  ;  ;  ;  ;  ;  ;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考论文_孙国龙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