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聘之礼与《七发》的章法及承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章法论文,之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491(2012)01-0064-09
《七发》在辞赋发展史上有着极具重要的地位,首在开创了汉大赋铺排纵横的体制,其次则是由此引发了大量拟作即后世称为“七体”的作品。比较而言,《七发》在语言、结构之上与《离骚》以及同时代的骚体赋截然相异,展现了一种昂扬的气魄与整齐的规模,使之成为汉代散体大赋成熟的范本。《七发》之研究迄今仍论争不定者有二:一为主题究竟何指;二为形制从何而来,即《七发》之“七”究竟作何解释。
从表面来看,《七发》实为一篇涉医文学,“楚太子”为病者,“吴客”为医者,因此全篇集中在如何让“楚太子”恢复健康,《汉书·艺文志》“方技”类下称:“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鹊、秦和,盖论病以及国,原诊以知政”[1]P(1780),说明自上古以来医道便与治道相通,况今日不能起枚乘于地下而问之,而中国哲学之传统即强调“身国共治”,“楚太子”即可代表人体之疾病,又可指代国家之弊端,因此所谓诫膏粱之子及劝吴王濞、梁孝王勿反均能成立,争论此一问题实无必要。揣测作者之意,总之希望观此之赋者归于有道,或使人体久寿,或使国家(诸侯国)长盛不衰。下面我们主要探讨《七发》之“七”的意蕴,这一问题的解决直接关乎汉赋“劝百讽一”体制形成的因缘及其接受和变迁。
一 聘使问疾:《七发》章法新解
《七发》为后世“七体”之祖,其形制渊源之争甚于主题之争。《七发》在形制上的特征表现为两点,一为“对问”,二为设七事以说“楚太子”。关于先秦两汉诸子及文学之间相互影响以及“对问”模式之承续的论述已是极为充分,本文重点是在对“七”之内涵的探讨,至于所谓《七发》各个情节渊源所自,或曰《孟子》,或曰《楚辞》,则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毕竟此类观点无关“七”之意义的阐发。关于“七”,古代学者已做过较多的解释,代表性的主要有:
(一)南朝刘勰《文心雕龙·杂文》:
盖七窍所发,发乎嗜欲,始邪末正,所以戒膏粱之子也。[2]P(147)
(二)唐人李善注《文选》:
《七发》者,说七事以起发太子也。犹《楚词·七谏》之流。[3]P(1559)
(三)唐五臣注《文选》:
七者,少阳之数,欲发阳明于君也。[4]卷三十四
(四)明谢榛《四溟诗话》引赵王语:
七法来自《鬼谷子·七箝》之篇。[5]P(27)
(五)清人何焯《义门读书记·杂文》:
数千言之赋,读者厌倦。裁而为七,移形换步,处处足以回易耳目。此枚叔所以独为文章宗。[6]P(947)
(六)俞樾《文体通释叙》:
古人之词,少则曰一,多则曰九,半则曰五,小半曰三,大半曰七。是以枚乘《七发》,至七而止,屈原《九歌》,至九而终,不然《七发》何以不六,《九歌》何以不八乎?若欲举其实,则《管子》有《七臣七主》篇,可以释“七”,而《大禹谟》“九歌”更可以释“九”。[7]P(6255)
后人论争多是在以上几种观点中生成,其附衍者本文不为具论。本文认为:
第一,刘勰以人之肌体为言过于简略,《七发》铺排音乐、美食、骏马、游宴、田猎、观涛、论道七事,此非耳、目、口、鼻所能涵括。
第二,《七谏》为东方朔所作,东方朔主要生活于武帝时,而枚乘卒于武帝即位之初,主要生活于文、景时代,因此《七发》不可能因袭《七谏》。更为重要的是,《七发》之“七事”浑然一体,而《七谏》各自成篇,体制完全不同。
第三,中国古人对从一到九的诸多数字都赋予了美好的意义,即使此处非用“七”,注者恐怕亦能做出所谓与“发阳明于君”的类似见解。《世说新语·言语》载:“晋武帝始登阼,探策得‘一’。王者世数,系此多少。帝既不说,群臣失色,莫能有言者。侍中裴楷进曰:‘臣闻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帝说,群臣叹服”[8]P(81),五臣之论即与此同,失之轻浮。
第四,今所见《鬼谷子》无《七箝》而有《飞箝》,查之全篇无以“七”论事者,或赵王所论仅就枚乘铺张笔法渊源而言,《飞箝》曰:“引钩箝之辞,飞而箝之。钩箝之语,其说辞也,乍同乍异。其不可善者,或先征之,而后重累;或先重累,而后毁之;或以重累为毁;或以毁为重累。其用或称财货、琦玮、珠玉、璧帛、采色以事之。或量能立势以钩之,或伺候见问而箝之,其事用抵戏”[9]P(40-41),实与《七发》结构无涉。
第五,何焯认为“七”只是一种分解文章的章法,将文章分为七个部分,以便读者阅读,然《七发》本叙七事,并非分章所致,何焯所论过于强调其偶然性,不足信,无法解释何以设列七事的原因。
第六,俞樾所谓“大半曰七”仍过于强调《七发》以“七”命篇的偶然性,不能揭示出其中的意蕴,过于敷衍。
赞同李善注者,多取王逸释“七”之意。王逸在《楚辞章句·七谏序》中说:“古者,人臣三谏不从,退而待放。屈原与楚同姓,无相去之意,故加为《七谏》,慇懃之意,忠厚之节也。或曰:《七谏》者,法天子有争臣七人也”[10]P(236),其意谓东方朔以屈原口气谏君,前文已论《七谏》后出,即使以王逸之意逆推《七发》亦是扞格不通。《七发》用以谏诤的“七事”是一种递进关系,王逸强调的是反复致意,无内在关联。又枚乘无论是献给吴王刘濞还是梁王刘武,或膏粱之子,均非天子,不可用天子之礼衡之。
俞樾认为《七发》之结构另有一种可能则是从《管子·七臣七主》篇来,其理路实与刘勰所谓“始邪末正”同。“始邪末正”即是言前六事均为邪恶之事,而最后一件为正确。按《管子·七臣七主》:“请论七主之过,得六过一是。……以绳七臣,得六过一是”[11]P(981),考俞樾本意似是以“六过一是”来释《七发》之结构,然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第一,《七臣七主》首先肯定“申主”,继而对“惠主”、“侵主”、“芒主”、“劳主”、“振主”、“亡主”逐一否定,其与《七发》最终肯定“要言妙道”的顺序相反,且《七臣七主》内容极为简略、单一,一言两语而已,其目的只是对君主做出一个分类,完全没有《七发》纵横铺排的气势;第二,《七发》所叙七事的前六事并非全是过错,考之全篇,音乐、美食、骏马、游宴之事似不能以起太子于床榻之上,故连称“仆病未能也”,而至校猎,陈述完“昼猎”之后“客见太子有悦色”,“夜猎”陈述之后则“有起色矣”,至观涛时太子称“善”,作者只是更侧重最后的“要言妙道”,并非要完全否定前六事,所以《七发》不是“始邪末正”、“六过一是”的结构。当然,《七臣七主》称:“台榭相望者,亡国之庑也。驰车充国者,追寇之马也。羽剑珠饰者,斩生之斧也。文采纂组者,燔功之窑也”[11]P(995-996),《七发》或许是继承了这一思想,但结构上并无因袭的痕迹。
总之,以上诸家观点,多是脱离文学作品本身来持论,使得关于“七”之内涵的解读愈加迷离。
通读《七发》,从表面上看,其情理存在两处矛盾。第一,吴客初言“纵耳目之欲,恣支体之安者,伤血脉之和。且夫出舆入辇,命曰蹷痿之机;洞房清宫,命曰寒热之媒;皓齿蛾眉,命曰伐性之斧;甘脆肥脓,命曰腐肠之药。今太子肤色靡曼,四支委随,筋骨挺解,血脉淫濯,手足堕窳;越女侍前,齐姬奉后;往来游醼,纵恣于曲房隐间之中。此甘餐毒药,戏猛兽之爪牙也”,“今如太子之病者,独宜世之君子,博见强识,承间语事,变度易意,常无离侧,以为羽翼。淹沉之乐,浩唐之心,遁佚之志,其奚由至哉”[3]P(1560-1561),楚太子不从,似乎“宜世君子”与后来的庄、老、孔、孟以及“要言妙道”水火不容;第二,继以“今太子之病,可无药石针刺灸疗而已,可以要言妙道说而去也。不欲闻之乎?”,于是“太子曰:‘仆愿闻之’”[3]P(1561-1562),既然已经说明将陈说“要言妙道”,然而继之以音乐、美食、骏马、游宴四事,中有食、色之惑,既非“妙道”,且与前文所批判者完全重复,并且矛盾。
本文认为,《七发》是在影写上古确立的诸侯交聘之礼,其结构则从“上公七介”、“七介传命”的使臣规制而来。楚太子拒绝“宜世君子”,是在履行辞让之礼,非其本意,故后能听从“要言妙道”即第七事:“将为太子奏方术之士有资略者,若庄周、魏牟、杨朱、墨濯、便蜎、詹何之伦。使之论天下之精微,理万物之是非;孔、老览观,孟子持筹而算之,万不失一。此亦天下要言妙道也,太子岂欲闻之乎”[3]P(1572-1573),是为吴国使臣的终极使命,前六者均为绪引。
《礼记·聘义》曰:“聘礼: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所以明贵贱也”[12]P(1692),是解《仪礼·聘礼》中“上介及众介俟于使者之门外”一语[12]P(1047),郑玄注:“此皆使卿出聘之介数也。《大行人》职曰:‘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孔颖达疏:“上公七介者,若上公亲行则九介,其卿降二等。侯伯子男以次差之义可知也”[12]P(1692),简言之,公一级诸侯使卿外聘,将带有七个“介”,其用意《聘义》交代得很清楚:“介绍而传命,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郑注:“质,谓正自相当”,孔疏:“此一节明《聘礼》之有介传达宾主之命”[12]P(1692),聘使朝见主国之君时,需要由七个“介”逐次代替传话,以显尊重对方。此处上公、侯、伯、子、男并举,《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云:“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汉兴,序二等”,“上公”即“公”,位最高。《集解》引韦昭语曰:“汉封功臣,大者王,小者侯也”[13]P(801-802),汉初尚有异姓诸侯王,景帝后封王者俱为刘氏,总之汉代爵位最高者为“诸侯王”,与周时“上公”同。简言之,“上公七介”是为春秋时代最高爵次公一级诸侯使卿出聘他国的外交礼仪,投放于汉世,则当为诸侯王之间交聘的礼数。
简宗梧曾以西汉为例,从史志著录考察儒家与赋家的关系,得出“儒家泰半兼赋家,而赋家兼为诸子十家者,几乎全是儒家”的结论[14]P(119),因此枚乘以礼家思想制作赋篇应是十分合理的。《七发》开篇即言:“楚太子有疾,而吴客往问之”,赵逵夫以为是实写[15],如将作品投之儒家礼制之下,“吴客”当是吴国之“客”,“客”又作“宾”,来朝之使均可称为“宾客”。此时吴、楚均为王国,其交聘之礼,拟之周世,自当用上公之礼。楚太子有疾,吴王遣使问候,其介应为七人。《七发》所叙“七事”均以“客曰”起头,方之文学作品,我们则可将其理解为“七介传命”。《礼记·礼器》言:“是故君子之于礼也,非作而致其情也,此有由始也。是故七介以相见也,不然则已悫。三辞三让而至,不然则已蹙”[12]P(1439),“七介相见”以避免鲁莽,“三辞三让”以避免仓促,此处“七介相见”并非确指各等级交聘礼①,但作为概指也可当作诸侯交往的常规礼节之一而受到特别的重视。考之礼制,“七介”当有七人,所传之命应为一事,如此我们亦可将《七发》之“客”散为“七介”(本为客之代言者),“七事”视为一体(以治愈楚太子为唯一目的),故前后在逻辑上存在渐进的关系(上文已述),前六事已对楚太子有所警悟,之所以直至第七事“要言妙道”方出,“于是太子据几而起,曰:‘涣乎若一听圣人辩士之言。’涩然汗出,霍然病已”[3]P(1573),则是最终达成使命。《七发》起始楚太子拒绝“宜世君子”,以及陈述音乐、美食、骏马、游宴而楚太子连称“仆病未能也”,可作“三辞三让”解。实际而言,《七发》借“七介传命”、“七介相见”之制创设结构,“七介”真实与否则可略去,目的乃在崇重礼义。
关于汉代诸侯王交聘的礼仪现已不存。周代“三公”以“九命”出封为“上公”,《周礼·春官宗伯》言:“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12]P(780)。但“三公”在朝时确指为何尚有疑问。《尚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12]P(235)《春秋公羊传》:“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12]P(2207)总之,“三公”应为天子之下的第一臣僚,相当于汉代“丞相”。秦始皇以后,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可称“三公”,如汉景帝为平息七国之乱杀御史大夫晁错,枚乘在给吴王濞的书信中便说:“今汉亲诛其三公,以谢前过”[1]P(2363),丞相、太尉等尊,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汉文帝时陈平论“丞相”职云:“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填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也”[1]P(2049),虽然直至西汉末年方有“三公”之号,但汉初丞相等可与周时三公比尊。《汉书·外戚传》曰:“昭仪位视丞相,爵比诸侯王”[1]P(3935),可见汉代诸侯王地位与丞相略同,即是与周时“三公”同,因此汉代的诸侯王享受周代的“上公之礼”是可以成立的。
本文认为,纵使汉初并无如此详细之礼,但枚乘亦可因之古制以述已意,其旨宏深幽远,需结合礼义阐明之。《礼记·聘义》论述实施聘礼的意义主要有“致尊让”、“明宾客君臣之义”等类项,“故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兵不用而诸侯自为正之具也”[12]P(1692-1693),并进一步指出:
聘射之礼,至大礼也。……以成礼节,以正君臣,以亲父子,以和长幼。此众人之所难,而君子行之,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义,有义之谓勇敢。故所贵于勇敢者,贵其能以立义也;所贵于立义者,贵其有行也;所贵于有行者,贵其行礼也。故所贵于勇敢者,贵其敢行礼义也。故勇敢强有力者,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用之于战胜则无敌;用之于礼义则顺治,外无敌,内顺治,此之谓盛德。[12]P(1693-1694)
因此作者强调“聘礼”,主旨是在推阐君臣、父子、兄弟之道,使天下通行礼义、顺治,无论是针对吴王濞还是梁孝王,或是膏粱之子,均可适用,因此《七发》蕴含着强烈的儒家治世之理,这是需要我们辨明的。
二 梁园风雅:《七发》嗣响证说
枚乘《七发》问世以后模拟者众多,至萧统编制《文选》时已将此类作品单独名为一体即“七体”,因此《七发》是否可以看做赋体目前尚有一些争议,但事实上《七发》在形制上与汉大赋是完全一致的,且其对其他赋家创作的影响也是至为明显的,而这便首先集中体现在司马相如的《子虚》、《上林》两篇赋作上。当然,我们关于汉赋前后承袭的认识已经十分充分,但是从《七发》到《子虚》、《上林》具体演变的过程尚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这一点首先关系到汉赋结构形成过程的演示,同时也关系到《子虚》、《上林》、《天子游猎赋》等名称及篇章的分合与勘定,而这两个问题又对我们认识汉赋形制的演变极为重要。
在我们在进入司马相如与《七发》关系的探讨之前,需要对《谏格虎赋》、《梁王兔园赋》在汉赋史上的地位做一说明。题为西汉初年孔臧作的《谏格虎赋》②,用对问模式来讽谏君主耽于游猎而最终使之屈服的情节在形制上与《子虚赋》确有近似之处;枚乘《梁王兔园赋》的结构特点是首先描写兔园景象,然后再往其中游玩,最后以一位采桑妇女暧昧的歌声做结,与《七发》、《子虚赋》中览观范围以及宴游女色部分的描写也有相同。但是我们注意到,两赋虽与《七发》、《子虚》有重合处,但主要集中在部分情节之上,还不足以对汉赋形制的成熟产生太大影响。
实际上,我们通过一组比较便可发现,《七发》与司马相如赋在形制上更为接近,通过这一比较我们也可以再一次认识到现在流传的《子虚》、《上林》究竟如何分合的问题。
《七发》
[客曰:“](1)[范围]既登景夷之台,……(2)[宫苑]浮游览观,乃下置酒于虞怀之宫。连廊四注,台城层构,纷纭玄绿。辇道邪交,黄池纡曲。(3)[禽鸟龙鱼]溷章白鹭,孔鸟鹄,鹓雏鵁,翠鬣紫缨。螭龙德牧,邕邕群鸣。阳鱼腾跃,奋翼振鳞。(4)[草木]漃漻薵蓼,蔓草芳苓。……(5)[酒乐]列坐纵酒,荡乐娱心。……(6)[美色]使先施、徵舒、阳文、段干、吴娃、闾娵、傅予之徒,杂裾垂髾,目窕心与;揄流波,杂杜若,蒙清尘,被兰泽,嬿服而御。[此亦天下之靡丽皓侈广博之乐也,太子能强起游乎?”太子曰:“仆病未能也。”]
[客曰:“](1)[装束]将为太子驯骐骥之马,……(2)[出游]游涉乎云林,……(3)[行猎]逐狡兽,集轻禽。……[此校猎之至壮也,……客见太子有悦色,遂推而进之曰:“](4)[夜猎]冥火薄天,兵车雷运,……[”太子曰:“善!愿复闻之。”客曰:“](5)[续猎]未既。于是榛林深泽,烟云闇莫,兕虎并作。毅武孔猛,袒裼身薄。白刃硙硙,矛戟交错。(6)[庆功]收获掌功,赏赐金帛。……[此真太子之所喜也,能强起而游乎?”太子曰:“仆甚愿从,直恐为诸大夫累耳。”然而有起色矣。]
[醒悟]客曰:“将为太子奏方术之士有资略者,……”于是太子据几而起,曰:“涣乎若一听圣人辩士之言。”涩然汗出,霍然病已。[3]P(1550—1573)
《子虚赋》
楚使子虚使于齐,王悉发车骑与使者出畋。畋罢,子虚过姹乌有先生,亡是公存焉。……齐王曰:“虽然,略以子之所闻见而言之。”
[楚使子虚对齐王问]仆对曰:唯唯。臣闻楚有七泽,尝见其一,未睹其余也。臣之所见,盖特其小小者耳,名曰云梦。[范围]云梦者,方九百里,其中有山焉。[地形物产]其山(山势)……其土(矿产)……其石(玉石)……其东(香草)……其南(平原地势)……其高燥(蒿草)……其埤湿(蒿草)……其西(池景)……其中(龟鳖)……其北(林木果树)……其上(飞禽)……其下(虎豹)……
[校猎]于是乎乃使剸诸之伦,手格此兽。[装扮]楚王乃驾驯驳之驷,……[行猎]案节未舒,即陵狡兽。……[美色]于是郑女曼姬,……[夜猎]于是乃相与獠於蕙圃,……
[醒悟]将息獠者,……
[齐臣乌有反击]乌有先生曰:“是何言之过也!……然在诸侯之位,不敢言游戏之乐,苑囿之大。先生又见客,是以王辞不复,何为无以应哉?”[3]P(348—357)
《上林赋》
[天子之臣批判齐楚]亡是公听然而笑,曰:……
[范围]……独不闻天子之上林乎?左苍梧,右西极,丹水更其南,紫渊径其北;……[水势]荡荡乎八川分流,相背而异态。……东注太湖,衍溢陂池。[龙鱼]于是乎蛟龙赤螭,……万物众夥。[玉石]明月珠子,……丛积乎其中。[水鸟]鸿鹄鹔鸨,……群浮乎其上。……咀嚼菱藕。
[山势]于是乎崇山矗矗,……靡不被筑。[香草]揜以绿蕙,……吐芳扬烈,……众香发越……
[泛览]于是乎周览泛观,……[南北气候与野兽]其南则隆冬生长,……其兽则……其北则盛夏含冻裂地,……其兽则……[宫苑]于是乎离宫别馆,……[美玉]盘石振崖,……[果木森林]于是乎卢橘夏熟,……[林间动物]于是玄猿素雌,……[复指]若此者数千百处,嬉游往来,宫宿馆舍,庖厨不徙,后宫不移,百官备具。
[校猎]于是乎背秋涉冬,天子校猎。[装扮]乘镂象,……出乎四校之中。[行猎]鼓严簿,……应声而倒。[续猎]于是乎乘舆弥节徘徊,……填院满谷,掩平弥泽。[酒乐]于是乎游戏懈怠,……丽靡烂漫于前,靡曼美色。[美色]若夫青琴宓妃之徒,……色授魂与,心愉于侧。
[醒悟]于是酒中乐酣,天子芒然而思……
[崇儒]于是历吉日以斋戒,……游于六艺之囿。……[听政]登明堂,坐清庙,次群臣,奏得失。……[大治]于斯之时,天下大说,……德隆于三王,而功羡于五帝。……[批判]……夫以诸侯之细,而乐万乘之侈,仆恐百姓被其尤也。
[齐楚臣服]于是二子愀然改容,超若自失,逡巡避席,曰:“鄙人固陋,不知忌讳,乃今日见教,谨受命矣。”[3]P(361-378)
非常明显,通过这一比较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第一,《七发》中“游宴”、“校猎”及“论道”而“醒悟”的部分实为《子虚赋》形制之祖。《七发》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范围、宫苑、禽鸟龙鱼、草木、酒乐、美色、装束、出游、夜猎、续猎、行猎、庆功、醒悟③,《子虚赋》几乎照搬:范围、地形物产、校猎、装扮、行猎、美色、夜猎、醒悟。《汉书·司马相如传》言“客游梁,得与诸侯游士居,数岁,乃著《子虚之赋》。会梁孝王卒,相如归”[1]P(2529),可见《子虚赋》作于梁孝王晚年。枚乘卒于武帝即位之初,按照汉人一般辞赋的创作周期而言,《七发》的创制时代应在梁孝王在世及之前,枚乘在上书劝吴王濞勿反无效之后来到梁国,后因此功拜为弘农都尉,未久辞去,于是“复游梁,梁客皆善属辞赋,乘尤高”[1]P(2365),因此司马相如应是看见过《七发》的,在形制上从中转化而来,而《谏格虎赋》、《梁王兔园赋》都在结构上过于单一了,只是与其中的个别情节相近罢了。
第二,从结构上看,《史记》虽将《子虚》、《上林》两部合二为一,但两者本来应是互相独立的,《上林赋》是在《子虚赋》的基础之上对《七发》结构的再一次模拟和扩写,这一点可破除自宋代以来在这一问题上的失误。
由于《史记》录《子虚》、《上林》时未分篇,而至萧统《文选》将其分为两篇,宋人王观国、金人王若虚、明人焦竑、清人何焯均认为萧统分篇有误,主张《子虚》、《上林》本为一篇,从篇题上讲,只有《子虚赋》,没有《上林赋》;而清人顾炎武、阎若璩、孙志祖等同样认为分篇有误,但以为司马相如于梁国时所作的《子虚赋》已经亡佚,现在保存在《史记》中的作品就是《天子游猎赋》,也可称《上林赋》,没有所谓的《子虚赋》来命篇④。刘跃进先生根据史书叙述的方式以及魏晋时人注书所引篇目名称证明王观国所说的未尝有《上林赋》,顾炎武所说的《子虚赋》已亡佚,均不能成立,“《史记》中所说的《子虚赋》,作于游梁时期,似为初稿;而《上林赋》则在此基础上加上天子游猎的场面,加工润色,遂成定稿。因此,这是一篇完整的作品,可以称《子虚上林赋》,亦可以简称《上林赋》”[16],此论堪称确当,惜其未对“加工润色,遂成定稿”的过程进行描述,我们可以通过结构的比较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上面我们列出《子虚赋》的结构,复观《上林》:范围、水势、龙鱼、玉石、水鸟、山势、香草、泛览、南北气候与野兽、宫苑、美玉、果木森林、林间动物、复指、校猎、装扮、行猎、续猎、酒乐、美色、醒悟、崇儒、听政、大治、批判、齐楚臣服,整体而言《上林》只不过是将《子虚赋》中相应的部分扩大化而已,在结构上毫无创新之处,因此我们认为,武帝读罢《子虚赋》之后,后来所上“天子游猎赋”即《上林赋》只是按照《子虚赋》的模式再一次的重写,两者的主体架构均保存在《史记》中,以“亡是公听然而笑”为界限,由于阅读对象从诸侯王换成了天子,所以其内容更显得宏大不经。《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上林赋》产生的过程曰:
居久之,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相如曰:“有是。然此乃诸侯之事,未足观也。请为天子游猎赋,赋成奏之。”[13]P(3002)
可见《子虚赋》特指“诸侯之事”,此后产生的《上林赋》便是“天子游猎赋”。笔者推测,武帝本就喜爱《子虚赋》,《上林赋》更极而大之,因此后来《上林赋》写作完成进呈之时恐已将两部作品合并以保证汉武帝最高程度的娱乐享受,而《子虚赋》当是做了相关的修改,因此我们今天还能在《子虚赋》中读到“亡是公在焉”的语句。正是两赋的合并,才有当时以及后世将两者混称的情况,如司马迁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已将两者混淆⑤,或者说已经成为了一种笼统的称呼,毕竟史家修书时看到的是合并之后的文献,实际而言“天子游猎赋”原是专指《上林赋》,只是后来发生变化而已,这是我们需要理清的。因此《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概述两篇赋作曰:
相如以“子虚”,虚言也,为楚称;“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也,为齐难;“无是公”者,无是人也,明天子之义。故空藉此三人为辞,以推天子诸侯之苑囿。其卒章归之于节俭,因以风谏。奏之天子,天子大说。[13]P(3002)
司马相如明言“诸侯之事”不足观,欲“为天子游猎赋”,从中又何来“诸侯之苑囿”,应是只有“天子之苑囿”,这就表明司马迁看到的已是《子虚》、《上林》修改、合并之后的文献,因此《史记》便照旧抄录,于是才有“空藉此三人为辞”的总论,已是后来读者的一种体认,不能反映赋作当初的分属格局,因此亦可说明萧统《文选》分录《子虚》、《上林》也是渊源有自。
三 劝百讽一:《七发》结构流衍
《子虚》、《上林》继承了《七发》夸饰苑猎而以学术理论做结的模式,《子虚》是对《七发》形制的第一次肯定,《上林》是对《七发》形制的第二次肯定,这是一个反复模拟而使之经典化的过程,由于司马相如的创作已经脱离了诸侯聘问和疗治“疾病”的语境,选择专门铺写游宴、田猎等事,因此“七”的体制也渐被扬弃,而转换成为了一种奔放的散体大赋的气象,此为司马相如在赋史上的贡献。在司马相如接受《七发》结构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可以看到《子虚》与《上林》产生的不同时代背景,有力地证明了两者本为不同的赋作,同时进一步表明司马相如在创作中将《七发》建立在聘礼之上的特殊结构转换成了“劝百讽一”的经典结构。
《七发》最终使得“楚太子”恢复健康的是“要言妙道”,考之武帝之前的学术背景,这里的“要言妙道”专指黄老之学[17],这一点首先为《子虚赋》所继承,其最终“醒悟”一节云:
将息獠者,击灵鼓,起烽燧,车按行,骑就队。纚乎淫淫,般乎裔裔。于是楚王乃登云阳之台,怕乎无为,儋乎自持。勺药之和具,而后御之。不若大王终日驰骋,曾不下舆,脟割轮焠,自以为娱。臣窃观之,齐殆不如。于是齐王无以应仆也。[3]P(355)
“怕乎无为,憺乎自持”实际就是黄老之学的精髓,因此诸多学者认为《子虚赋》原是劝谏梁孝王豪奢与侈靡的观点是确然可以成立的(梁孝王之奢侈与多行不法之事可参见《汉书·文三王传》),毕竟梁孝王生活的时代(文帝、景帝时)本就是黄老之学流行的时代,且“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汉书·外戚传》)[1]P(3945),梁孝王服膺的学问应也是黄老之学,因此司马相如方用此道以谏之,希望他少欲持静,勿要妄为。笔者推测,现存的《子虚赋》确实存在被司马相如后来修改的情形,因此用黄老劝谏的成分减少了,而又加了一段在末尾“齐臣乌有反击”的情节,突出诸侯王“在诸侯之位,不敢言游戏之乐,苑囿之大”的政治规范,其目的则在专尊天子,想必司马相如尚未敢在梁孝王在世时说出如此露骨的话语,毕竟从楚王“醒悟”一节已经完全表达了作者讽谏的用心。极为特出的变化是,《上林赋》之结构虽从《子虚赋》而出,但最终作结的学术观念从“无为”变成了“崇儒”:
[崇儒]于是历吉日以斋戒,袭朝服,乘法驾,建华旗,鸣玉鸾,游于六艺之囿,驰骛乎仁义之涂。览观《春秋》之林,射《狸首》,兼《驺虞》。弋玄鹤,舞干戚。载云罕,揜群雅。悲《伐檀》,乐乐胥。修容乎《礼》园,翱翔乎《书》圃。述《易》道,放怪兽。[听政]登明堂,坐清庙。次群臣,奏得失。四海之内,靡不受获。[大治]于斯之时,天下大说,乡风而听,随流而化,然兴道而迁义。刑错而不用,德隆于三王,而功羡于五帝。若此,故猎乃可喜也。[3]P(377-378)
这一点是与武帝时代的学术潮流发生变化联系在一起的。实际而言,司马相如从藩国游客转换成为一名生活在武帝朝的文学侍从之后,便自觉地在作《上林赋》时改宗儒学,放弃了作《子虚赋》时信奉的黄老之学,表明他随着时代学术的变迁不断更换理论的武器,其用世之心可见一斑,目的无外乎是更有效地劝谏君主。最终司马相如通过《子虚》、《上林》两赋对《七发》的摹写,将本是特殊结构转换成了经典结构,同时由于文体的渐趋定型,而这种模仿的结构也逐渐与武帝以后兴起的儒家诗学观念融合起来,形成了一种经典范式,但随之也成为了批判的靶子。
就现存文献来看,“劝百讽一”的提法最早见于东汉班固的《汉书》,按其意应为扬雄所言(见下引文),实际上已经寄托了西汉中期以来儒家诗学的意蕴,但其对汉赋形制的概括是极为准确的,因此我们在行文中亦使用这一名称,但只是借用其名称以概括枚乘、司马相如赋作的形制,表示赋作中大肆渲染其它情节之后而归之以道术的体式。
刘勰在《文心雕龙·诠赋》中言:“然则赋也者,受命于诗人,而拓宇于《楚辞》也”[2]P(80),汉赋与《诗经》以及《楚辞》的关系确实异乎寻常,这一点在武帝振起一代儒风之后显现得尤为明显,辞赋理论的发展亦与儒家诗学逐渐结合起来,而“劝百讽一”模式的接受也在其中受到了影响。《汉书·司马相如传》赞曰:
司马迁称:“《春秋》推见至隐,《易》本隐以之显,《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讥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所言虽殊,其合德一也。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要其归引之于节俭,此亦《诗》之风谏何异?”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风一,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不已戏乎![1]P(2609)
司马迁虽然认为相如辞赋具有“虚辞滥说”的缺陷,但最终将其归于《诗》之讽谏一类,对“劝百讽一”的模式并未全盘否定,这一点与后来宣帝刘询肯定辞赋的积极方面有着一致性,《汉书·王褒传》载:
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议者多以为淫靡不急,上曰:“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辟如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今世俗犹皆以此虞说耳目,辞赋比之,尚有仁义风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弈远矣。”[1]P(2829)
宣帝效仿武帝故事,在游历宫室、热衷求仙的同时也集中一批文学侍从来进行辞赋创作,考之此段文字,可见宣帝爱好辞赋的行为受到了“议者”的反对,但宣帝自有一番说辞,他认为“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原因是辞赋“尚有仁义风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直接开启了班固“赋者,古诗之流”(《两都赋序》)的论调。我们从司马迁到汉宣帝及至班固对汉赋与《诗经》的关系的论述可以看到,这是一个逐渐联系、攀附、确定的过程。然而经由司马迁以及宣帝对辞赋地位的肯定之后,西汉末年的扬雄何以会对赋作及其“劝百讽一”的模式发出否定的言论呢?本文认为主要有三点原因:
第一,武宣之后,献赋居官的历史成为过去,令扬雄愤懑而无所告愬。
汉初,“会景帝不好辞赋”[1]P(2529),枚乘、司马相如均从藩王游处,武帝时大兴礼乐,招揽文士,于是严助以及“朱买臣、吾丘寿王、司马相如、主父偃、徐乐、严安、东方朔、枚皋、胶仓、终军、严葱奇等,并在左右”[1]P(2775),其中多为辞赋家,往往承担重要使命。宣帝即位,“修武帝故事,讲论六艺群书,博尽奇异之好,征能为《楚辞》九江被公,召见诵读,益召高材刘向、张子侨、华龙、柳褒等待诏金马门”[1]P(2821),而王褒上《圣主得贤臣颂》,“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1]P(2829),刘向、王褒等赋家一时崛起。于扬雄而言,司马相如、王褒俱为蜀中前贤,且以辞赋深得天子眷顾,无疑成为他习赋的动力。
然而元、成以后,天子奢靡或有甚于武宣之世,但因辞赋而进取仕宦的机遇大大减少。《汉书·谷永传》载“成帝性宽而好文辞”[1]P(3465),扬雄“奏《羽猎赋》,除为郎”[1]P(3583),此后历经哀帝、平帝朝,“而雄三世不徙官”[1]P(3583),其根本原因,正如扬雄《解嘲》所言:“乡使上世之士处乎今,策非甲科,行非孝廉,举非方正,独可抗疏,时道是非,高得待诏,下触闻罢,又安得青紫?”[1]P(3570)射策、察取之制定于武帝之世,至元成时代,渐趋成为入仕的主要途径,扬雄非太学生出身,其于经学又无师法,亦未曾得到州县长官荐举,著《太玄》、《法言》,则“诸儒或讥以为雄非圣人而作经,犹春秋吴楚之君僭号称王,盖诛绝之罪也”[1]P(3585)。总之,扬雄与西汉末年的政治、学术情形格格不入,那么以赋取官的愿望只能作罢,甚至绝望,由是他的“毁赋”之举可以理解为一种愤懑,或者对自己脱离时代的救赎。
第二,艰辛作赋与劝谏无效的矛盾加深了扬雄的痛苦。
扬雄早年实际是司马相如的崇拜者,“先是时,蜀有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雄心壮之,每作赋,常拟之以为式”[1]P(3515),“辞莫丽于相如,作四赋:皆斟酌其本,相与放依而驰骋云”[1]P(3583),待他进入宫廷之后屡次献赋,试图匡谏天子的行为,但完全没有效果,《汉书·扬雄传》记载:“雄以为赋者,将以风也,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钜衍,竞于使人不能加也,既乃归之于正,然览者已过矣。往时武帝好神仙,相如上《大人赋》,欲以风,帝反缥缥有凌云之志。繇是言之,赋劝而不止,明矣。”[1]P(3575)扬雄虽以司马相如为说辞,但实际上也包含了他个人的遭遇,他不辞辛苦地连续创作《甘泉》、《河东》、《羽猎》、《长杨》四赋以谏成帝,但全然没有达到目的,这一点可谓从其创作甘苦中来,表示了对“赋劝而不止”的一种愤激之情。
桓谭《新论》载:“余少时,见杨子云丽文高论,不量年少,猥欲逮及,常作小赋,用精思大剧,而立感动发病。子云亦言成帝上甘泉,诏使作赋,为之卒暴,倦卧,梦其五藏出地,及觉大少气,病一岁。余素好文,见子云工为赋,欲从之学,子云曰:能读千赋,则善为之矣。”[18]P(1013)扬雄所言则当指作《甘泉赋》时之感受,其它赋篇亦当作如是观,可见赋之创作的艰辛。考之西汉史实,由于成帝一生好色而又专任外戚,国是日非,扬雄讽谏之义从未奏效,作赋之艰辛与讽谏之无效便是扬雄愤而“毁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西汉末年的儒家正统学说否定了汉赋的价值。
元、成以后儒家经学完全占据了帝国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儒家的经师一味反对郑、卫之声,并指责乐府即是郑、卫之声的传播机构,哀帝即位后便顺应潮流罢除乐府,而汉赋的兴起、鼎盛实与乐府关系极为紧密,因此扬雄“毁赋”也是受到了经学与政治双重变奏的影响。[19]因此扬雄虽然早年好赋,但到晚年却俨然摆出一个醇儒的面孔,《法言》(卷二)开篇:
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或曰:“赋可以讽乎?”曰:“讽乎!讽则已,不已,吾恐不免于劝也。”……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20]P(45—51)
扬雄之意为,赋往往达不到“讽”的目的,最终使得铺排的文辞走向了“劝”;并且,贾谊、司马相如都是作赋的能手,可惜他们不遵守“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的要求(“如其不用何”),他实际上认为贾谊、司马相如的赋都是“辞人之赋”,属于“淫”的范围,与儒家要求的“诗人之赋”大相径庭,这一论调应是其对相如“赋劝而不止”批评的继续,也是对“曲终奏雅”、“劝百讽一”模式的否定。
总之,我们发现,司马相如在自己的创作中几乎反复完全照搬《七发》形制,同时因为时代学术的变迁,主题也从黄老之学转化到了儒家之学,并最终因此奠定了汉赋“劝百讽一”的经典结构,所谓“曲终奏雅”、“劝百讽一”中的“雅”、“讽”都是儒家诗学的概念,为武帝儒学兴起之后的一种学术品格的追认,枚乘、司马相如起初未必有这一层考虑,也从未明确提出这一概念。随着儒学在元成时代完全成为统治政治、生活、学术的学问,以及时儒对乐府制度的毁弃,最终扬雄选择了否定“劝百讽一”模式的态度,而其前提恰是拿起了儒家诗学的武器。简言之,汉赋“劝百讽一”的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偶然发生,到反复模拟形成经典,再到品格追认,直至被否定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却是以不断变化的时代及其学术背景为支撑的。
注释:
①若论亲行,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使聘出聘,上公之国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
②《谏格虎赋》现附于《孔丛子》中,《孔丛子》旧题孔鲋撰,在《汉书·艺文志》中无载,因此其真实性受到质疑。黄怀信《〈孔丛子〉的时代与作者》论《孔丛子》不是伪作,见《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1期。
③《楚辞》中《招魂》、《大招》(或疑为汉人作)在情节上铺排美食、女乐、宫室以引回魂魄,与《七发》略似,但其结构不如《七发》丰满,而《七发》中“游猎”分昼、夜两段的描写更为司马相如直接继承,因此《楚辞》与《七发》确有渊源,但《子虚》、《上林》则与《七发》联系更为紧密。
④刘跃进《〈子虚赋〉〈上林赋〉的分篇、创作时间及其意义》一文有详细归类,见《文史》2008年第2辑。
⑤《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拜为孝文园令。天子既美子虚之事,相如见上好仙道,因曰:‘上林之事未足美也,尚有靡者。臣尝为《大人赋》,未就,请具而奏之’”,论者或以为司马迁言“子虚之事”为《子虚赋》,司马相如言“上林之事”便为《上林赋》,此解应是不准确的。笔者认为两者都不是实指,只是对《子虚》、《上林》献上之后的笼统称呼,“子虚”、“上林”都是指代武帝喜爱的靡丽之赋。司马迁作为史家言“天子既美子虚之事”当是重述《史记》前文《子虚》得到武帝青睐并及引发《上林赋》的史实,而司马相如言“上林之事”必是指《上林赋》,是对《子虚赋》扩而大之的结构,因此可称为“天子游猎之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