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共生发展:乡村的实践与价值——浙江泽国镇的案例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泽国论文,民主论文,浙江论文,乡村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91.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470(2009)04-0071-07
协商民主是20世纪末期在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解释范式。西方学者试图将其作为新的民主治理模式,以修补或矫正人们所长期信奉的自由主义民主的某些缺憾。在人们对协商民主充满期待之时,也出现了一些争论。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彼此对立的吗?有共生发展的空间吗①?本文仅就第二个问题作出分析。
笔者试图利用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民主恳谈的实践经验,从乡村民主的视角对这个问题作些探讨。
一、泽国镇个案:参与式预算实践
泽国镇位于甬台温经济区“台州金三角”腹地,素有“台州商埠”、“工贸重镇”之称。全镇总面积6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2万。其民营经济异常发达。2008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30多亿元,财政收入逾5个亿,农民人均收入近万元。温岭市首创的民主恳谈活动在泽国的所有村庄和镇一级开展得有声有色,不断提升。
泽国镇的民主恳谈实践是温岭民主恳谈实践的典范。在泽国镇民主恳谈实践中,最能反映本文主题的则是其参与式预算实践。在泽国镇,严格意义上的参与式预算实践是从2007年开始的。预算是政府治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凭借和手段,推行参与式预算的最基本初衷是用“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但是,怎样才能确保“众人之财”能被理性、有效地用于“众人之事”呢?根本办法是听取“众人”的意见。政府通过征求“众人”的意见来编制预算,就是以民主的方法实施“参与式预算”。②对此,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总结说,由温岭市首创的参与式预算就是指普通民众及人大代表以民主恳谈为主要形式参与政府的预算审查,对政府的花钱计划发表意见,并促使预算的修正和调整。③
泽国镇参与式预算实践,经历有预算初审、小组讨论、大会审议等过程,让民意代表及人大代表认真交流,理性沟通,改变偏好,最终趋于达成一致意见。这个过程既可以让参与者表达自己的偏好、意愿,让政府预算计划体现自己的利益诉求,又可以监督政府预算的使用情况。
2009年泽国镇参与式预算实践自新年伊始即起步。泽国镇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可掌控财力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学者对本年政府预算投入的安排作出客观、中立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列出2009年政府预算明细表,④随后立即将细化说明提前发放给民意代表,鼓励民意代表与其他村民交流。与此同时设计出预算计划项目的调查问卷,在197名民意代表中进行问卷调查。⑤
2009年2月21日,176名民意代表(包括2名外来人口)和30名人大代表参加了民主恳谈会(人大代表列席、旁听)。民意代表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被分成11个小组展开讨论,围绕预算执行计划发表看法。小组讨论由中立的主持人主持。小组讨论的气氛很热烈,绝大部分民意代表的发言都比较理性,提出的意见、建议很少是褊狭的追求个人利益。要增加投资的项目大多是道路修复、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基础教育投入、社会秩序维护等等。小组讨论结束后,民意代表和人大代表参加大会集中讨论。大会集中讨论的好处是让与会者知道彼此关注的问题到底是什么,而且也有利于让发言者的意见、建议接受他人的评判、检验,如果发言者的意见合情合理,则会受到其他与会者的一致赞同,获得掌声,否则,就可能遭受其他人的言语围攻。大会集中讨论同样是由中立的主持人主持,主持人在讨论小组提交的发言登记单中随机抽取民意代表,让他在大会上进一步阐述个人意见、建议。大会发言者重在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的理由。对于发言者的意见、建议,其他民意代表若持不同看法,则可以当场予以驳斥。如果发言者对政府有关工作有不甚了解的,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要予以现场解答。
大会讨论结束以后,再进行同样程序的第二次小组讨论和大会集中讨论。第二次大会集中讨论后,民意代表再次填写与第一次问卷内容相同的问卷。对于两次不同结果的问卷,镇政府要进行数据处理以分析讨论前后民意代表态度取向发生的变化。在此基础上,镇政府对预算计划执行项目进行修改,提出新的预算项目计划。
2月23日,泽国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召开人大初审会议。全镇107名人大代表对修改后的预算执行计划项目展开进一步讨论。民意代表列席会议。讨论也是采取分团讨论和大会集中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分团讨论的人大代表按其生产、生活所在的区域组成。分团讨论重点关注的问题是民意代表认为要调整预算计划投入的项目。同民意代表讨论预算计划的民主恳谈一样,人大代表要摆事实,讲理由。之后,所有人大代表参加大会集中讨论。大会集中讨论首先要听取各团团长的初审讨论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小组讨论情况,重点则是汇总讨论意见和结果。人大初审会议这一程序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吸取2008年预算实践的教训,(2008年,泽国镇人民政府预算计划仅凭多余6票险获通过)。用泽国镇人大主席的话说就是,通过这次初审,让人大代表热热身,以使他们对预算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避免出现人大会正式审议时不能通过的“危险情况”。
人大初审会议结束,又形成了第二次新的政府预算执行项目,但是,同民意代表在第二次民主恳谈以后产生的预算执行计划的意愿趋向没有很大的变动。这说明,这两类群体在政府预算执行计划项目上的态度逐渐走向一致。对于人大初审会议的讨论结果,镇人大主席团将提交人大会议讨论,按照人大会议的程序采取票决方式进行表决。
至此,可以从民主运作模式的角度对泽国参与式预算实践作一解剖:在这场民主实践中,如果说摇号抽签产生民意代表,让民意代表分小组和大会集中两次讨论政府预算,填写问卷调查,畅谈个人偏好,与他人积极、理性沟通等环节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的基本元素,那么,人大代表初审民意代表的意向和诉求,并在人大会上正式票决确定政府预算执行计划,则无不再现选举民主的运作逻辑。正是这两大环节的有机融合,才使这一实践进行得如此稳定。
二、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共生发展:泽国实践的启示
透过泽国实践可以发现,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共生式发展在中国是可以存在和发展的。泽国实践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这一结论。
首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不是彼此对立的。在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传译到中国以后,不少人认为,基于中国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的内在规定性,在民主程序和价值偏好的抉择上应更注重稳健、实效与适用,决不能以竞争性民主的方式贸然建立高度竞争性的国家和社会关系架构。据此,中国未来民主政治建设在民主程序的选择上,应该用协商民主的方法处理前进中的社会矛盾,将内涵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实现的协商性民主作为首选项。
这种情况,首先反映了它把选举民主直接等同于竞争性民主。我们认为,民主必须有选举;选举,就必然有竞争。所以,没有竞争,就没有民主。但是,选举民主并不是竞争性民主的唯一体现。政党政治、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等民主形式都是竞争性民主的形式。事实上,在中国,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不仅有共同的理论基础、历史渊源,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是相互渗透的。
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对立起来,还有一种原因就是,人们把选举看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标志。然而,在充分肯定选举民主作为一种重要民主形式的同时,绝不能否认协商民主在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协商民主鼓励自由平等对话的公民,借助对话、讨论、审议和协商,提出各种理由,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偏好,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利用理性指导协商,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在泽国实践中,一位民意代表就这样认为:“我们讨论的结果应该对政府有约束力。因为,他们(政府干部)是我们选的嘛。选举法不是说得很清楚吗?人民代表为人民。”在泽国,持这种观点的民意代表不在少数。泽国实践客观证明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不是水火不相容的。泽国实践还可以证实,在民意代表民主恳谈环节,不少民意代表为了使自己的建议、意见得到更多人的支持,也同其持反对意见、建议的人展开了竞争,寻找各自的支持者。人大代表初审预算计划项目时,同样也有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协商相互妥协。也就是说,人大代表在人大会上讨论、表决的预算草案,也是建立在对民意代表的意见的充分尊重的基础上的。泽国镇一位专门负责参与式预算实践的副镇长坦言:“我们原来担心让民意代表参加预算执行计划的讨论和协商,让人大代表来旁听,会引起人大代表和人大主席团的不满。事实证明,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其实,人大代表也很乐意让民意代表来参与讨论。人大代表后来有初审和票决,也使民意代表放心,至少使民意代表不用担心政府不重视民主恳谈的结果。”这位副镇长的话很直白明了地道出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并非彼此对立的道理。
其次,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可以共生发展。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具有共生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要真正促进二者共生发展还必须具备充分条件。
泽国实践表明,这些条件在中国是客观存在的。它们就是执政党提供并保证的运作环境,民主主体所具备的民主意识和技能,国家法律的背景支持。就执政党提供并保证的运作环境而言,泽国实践鲜明体现了党的领导和支持。从议题的确定、程序的安排、运作过程的把握等等,都是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为了确保参与预算实践能顺利开展,泽国镇党委书记多次就民主恳谈的程序和规范同澳大利亚迪金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专家、学者积极探讨,认真沟通,并一再叮嘱民主恳谈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要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在2007年和2008年还聘请了上海、广州的专家对民意代表和人大代表进行预算审查等知识的培训,在其镇党委书记看来,“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基本方针。在参与式预算实践上,我们的工作就是尽最大努力为它提供政治保证和支持”。事实也确实如此,泽国实践,之所以能延续前进,很重要的支持条件就是镇党委书记的开明意识、热情参与和支持。
就民主主体的民主意识和技能而言,在泽国实践中,几乎所有被摇号选中的民意代表总是利用一切机会,就政府提前发放的预算项目明细表和调查问卷,同其他村民一起认真商量,征求其他村民的意见。对于民意代表来说,参加民主恳谈讨论政府预算计划,是自己的民主权利。对于人大代表来说,自己是代表全镇人民群众的利益,监督政府的权力运作是自己的义务。“我们的工作就是替老百姓当好差,监督政府不要瞎搞。过来开会,可以说,我们没有哪个代表,包括那些民意代表,是为了那几十块钱的误工补贴。”一位人大代表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这样回答。这无不说明民主主体有朴实而又珍贵的民主意识。
民主意识的增加伴生着民主技能的提高。泽国实践中,很多人担心的代表不会审议政府预算,小组讨论、大会讨论会乱哄哄的情况基本没有出现。其重要原因就是民主主体的参与技能有了提高:理性交流,不偏狭的追求个人私利,知道怎样有效,有针对性地审议政府预算,修改政府预算计划。
就国家法律的背景支持而言,泽国实践从来就没有越雷池半步,也无违宪之嫌。有关预算执行项目的民主恳谈,虽然最终走向是要促成决策,但是它始终定位于聚集民意、了解民情、沟通民心的层面上,决不企图去取代决策本身。人大代表对政府预算的审议表决也是如此。既然民意代表在民主恳谈的过程中发表了看法,那么,作为对“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工作理念的遵守,人大代表必须对民意代表的意见、建议予以重视和尊重,不能视为儿戏。
第三,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必要共生发展。在泽国的民主实践中客观存在的问题表明,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共生发展具有必要性。易言之,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彼此配合,实现合作。
从选举民主的角度看,比如在村一级有村民民主选举村委会干部、人大代表,票决公共事务;在乡镇一级,有人大代表和党代表的选举,等等。但是,同其他诸多地方一样,长期浸润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的泽国人,日益产生出的政治参与意愿和冲动,难以在选举民主的既定框架下得以释放。因为毕竟选举民主的入口较小,使得政治参与和制度安排在干群之间难以实现。
选举民主还有一个限度,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容易出现乡村精英替代乡村大众民主,绝大多数民众的民主权利在乡村精英的代表下“不小心”地走失了。在乡村出席人大会、党代会的多是村干部或企业老板,很难见到普通村民。这种情形很容易导致普通民众平等参与民主生活的机会的丧失,利益诉求得不到表达。代表参加会议之前,虽然被要求向选民征求意见和建议,但实际上很少有代表深入选民生活中去了解民情。在无法知晓选民要求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提出的意见、建议自然有可能违背选民的利益或意愿。
从协商民主的角度看,它虽然强调协商主体能自由平等地表达意见,鼓励协商主体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倾听并考虑不同的观点和意见,最终走向意见一致,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仍然避免不了意见分歧和不统一,因为政治生活中的行为个体同经济生活中的个体相似,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在经过沟通协商以后,有些人会转变偏好诉求,寻找与他人的合作,而有些人,则不一定这么理性。“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的情况并非不存在。泽国镇的每次参与式预算实践中都会出现类似情形。在当前的多元化社会中,利益分殊情况也实属正常,但总不可能让公共利益在狭隘、固执的个体利益面前停滞不前,甚至让道而行。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这些问题,曾一度困扰着泽国镇政府和追求民主权利的人民群众。为了避免人民群众参与预算恳谈机会的不平等,他们采取了协商民主经常采用的随机抽样的办法,给所有人以平等的参与机会、发言机会、表达机会。为弥补选举民主周期性太强、渠道过分狭小的缺陷,他们在预算恳谈之前就提前发放了预算计划和明细表;为防止精英的过分表达而占据大众的表达空间,他们在小组讨论时采用随机确定发言人,大会集中时也采用随机确定发言人的方法,而且大会集中时鼓励发言者讲出更多的理由;为使协商讨论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他们有人大代表初审预算执行计划和票决预算草案的程序设计;为使广大代表有机会了解选民的利益需要,他们设置了人大代表旁听民意代表参与预算恳谈的安排。总之,泽国镇参与式预算实践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灵活方式推动了民主的发展。
三、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共生发展:价值和意义
1.开拓乡村民主发展的新空间
虽然民主的概念比较复杂,但都无法回避其两个基本方面:权力的来源和权力的行使。第一个方面重在解决政府权力的合法性问题。选举民主为此贡献甚大。第二个方面重在关注政府决策、行为的公开性及公众参与和“限政”的问题。选举本身是民主的要素,而且是核心要件,但选举并不能以点概面替代民主的其他方面。村委会选举的本意显然是要将“村官”推举出来,但谁能保证被推举出来的村官就一定按照“契约”履职呢?
泽国实践为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它大大解决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投完票就走人”的尴尬境地。通过切实有效的参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得以提升,因此也实现了决策的经济化——减少了因决策失误而形成的成本浪费;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管理,公益事业不再无人问津,人人都是诸葛亮;大力促动群众参与监督,为农村基层政治腐败装上了一道“防火墙”。
2.促进乡村权力结构的优化
乡村民主政治生活总是在一定的权力结构中进行,权力结构使得各权力主体的博弈状况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同时又使其在各权力主体的博弈中实现变迁乃至重构。泽国参与式预算实践的运行过程就是乡村场域的各权力主体按照民主的“游戏规则”进行博弈互动的过程。在这场权力主体博弈过程中,乡镇人大权力得以理性回归。
也就是说,参与式预算有力地推动了乡镇人大制度的改革创新,乡镇人大的职权和实权更加明晰,从而使乡镇的权力结构得以重构。长期以来,以选举民主为依托的乡镇人大一直处于边缘和虚化的状态,财政预算的审查和执行权力成了个别领导的“私人权力”。显然,这同乡镇人大应有的地位和预算的本质要求是不相符的。泽国实践的设计者和实践者自始至终秉承一个理念:作为代议机构的人大只要控制了政府的预算,就能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政府。在这种理念指导下,激活处于“死机”状态的人大,启动基层人大的改革实践,让人大对政府能真正发挥制衡作用,就成了泽国实践设计者与实践者的共同追求。被激活的人大,使人大代表审查政府预算不再是形式上的“举举手,张张口”而已,预算审查的实质性含义日益增强,人大代表手中的“橡皮图章”被改造成为比较硬的图章,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能真正约束、制衡政府,继而使人大的职权不再是虚化的。中国民众是最讲求实效的,尤其是农民。任何“作秀”式的民主实践最终都会被民众抛弃。当初在策划参与式预算试验时,设计者等人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必须让试验建立在一个真实、有效的、富有可操作性的平台上,不能玩虚的,否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于是,他们最终选择了镇人大这一个平台。事实证明,这一选择是正确、有效的。
3.推动乡村政治现代化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但是,任何国家和地区要实现现代化,首先都要努力推动政治现代化。对于政治现代化的内涵,学者的一般看法是权威的合理化、结构功能的分化、政治参与的大众化和有序化。泽国实践正是从这三个方面推动了乡村政治现代化。首先,促进政治权威的理性化。政治权威的理性化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权力与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从传统的习惯、规范中转变为现代化国家理性与公共理性的过程。⑥它要求政治领导人和公共决策都是人们经过认真选择以后作出的理性行为。所以,熊彼特认为,选举是民主的本质,选举民主对政治现代化意义重大。泽国实践同样没有忽视这一点。民意代表的民主恳谈之后,必须经过人大代表的票选才能生效。协商民主的作用则体现在理性沟通和协商,有利于提高立法和政治决策的质量,以及对官员的自由裁量和控制。泽国实践使广大民众逐渐意识到全镇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由民意代表和人大代表参与讨论、恳谈、表决以后才算有效,否则就不具备合法性。这样一来,镇党委政府、人大负责人就懂得,凡是涉及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情必须让老百姓参加,而且要让他们在广泛而又真实的渠道中参加并决定。其次,促进政治系统结构功能的分化。政治系统结构一般分为利益表达结构、利益综合结构、政策转换结构和政策输出结构。利益表达结构,即是要求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较全面地显示出来,并纳入政治系统。泽国实践中,民意代表的民主恳谈,人大代表的旁听、初审等环节发挥了这方面的功能。对于利益综合结构,预算民主恳谈过程中的大会集中讨论,第二次问卷调查则反映了它将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转化为集中、系统的意见过程。在利益转换结构中,人大代表票决、民意代表经过讨论改变个人原来的意见,则可以实现利益诉求转换。对于政策输出结构,人大代表进行票决之前的所有铺垫性、基础性工作都可以看作是这一结构的范畴。第三,促进政治参与的大众化和有序化。参加泽国实践的不仅有人大代表这类乡村精英群体,而且还有男女老幼等不同层面的普通民众。经常为人们多诟病的乡村选举民主是乡村精英人士的游戏,在协商民主力推的随机抽样中得以消除。主持人的中立主持,镇党委、人大、政府的精心组织都为政治参与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4.提升乡村治理的绩效
泽国参与式预算实践是对宪政民主逻辑的至好演绎,以此不断提升着乡村治理绩效。
宪政民主是理想的政制,但宪政民主不是宪政与民主的简单相加,宪政不等于民主,二者的权力渊源关系、原则、侧重点各不相同。民主重点关注权力的来源,即权力归谁所有,重在明晰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宪政则重点关注权力的运作,即如何让权力的行使更加合理、有效,其基本精神是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限制公共权力。不过,二者的差异并不是在对人类普适价值的认可上有分殊,而是在如何更好的表达和保障这些基本价值上持不同意见。由此可见,二者绝非相互排斥,相反,更应该也能够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泽国参与式预算实践向人们展示了宪政民主是预算的首要和根本特征。其宪政特性反映了预算要让民众看得住政府的“钱袋子”,民主特性则反映了民众对预算活动的广泛、真实参与程度。
从其宪政层面看,其参与式预算试验从多角度、实质性地约束了政府本就应该被约束的诸多行为。首先,督促政府的预算编制更为详细,更为科学。为了避免“外行人看不懂,内行人看不清”的预算审查困境,泽国实践首指预算草案的细化。更清晰、明了的预算草案使人大代表和民意代表能一目了然地知晓政府的钱花在何处,这为审查预算奠定了关键一步。其次,促使预算由“软”到“硬”。参与式预算本身就是力求让公众能约束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从而使政府的行政选择不至于随意。泽国参与式预算通过预算编制、审查票决,使其预算不再是“软”的,政府不敢再随意“开口子”花钱了。最后,减少了政府预算的失误与不合理之处。客观而言,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都有花钱的冲动,但关键之处在于如何使钱花得更合理、更有效。泽国实践的实质性审查能让人大代表和其他民众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中与政府进行对话、交流,反复论证,从而使财政资金的分配更加合理、公平,更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拍脑袋”决策而来的利益冲突随之消失。
就其民主层面而言,泽国实践既深化了实质性民主的内涵,又拓展了程序性民主的渠道。首先,它用鲜活的实践再一次证明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对于如何顺应民主的潮流,真正让民众参与政治社会生活,行使民主权利,从而落实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要求,泽国实践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其次,它进一步营造了积极的民主氛围。陈奕敏把参与式预算称之为一所“公民学校”。通过这所民主学校的训练,人大代表和民众能更好地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政府的责任。积极民主所需要的民主意识、民主素养等公民品质在此期间得到进一步提升。再次,它拓宽了民众的公共参与渠道。参与式预算实践的主要出发点就是让公众试图表达对公共资源分配的意愿,并努力试图改变原来的预算安排,使之更为合理、公平。泽国实践通过巧妙的程序设计实现了预算编制和初审中的公众直接参与和人大审议预算与表决中公民旁听的间接参与。预算草案和细化说明提前发给人大代表和自愿参与者,则可以让更多的民众从更广泛的角度来探讨、提出意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公众的参与渠道。
宪政民主的逻辑演绎,带来乡村治理绩效提升的另一个表现就是促进了乡村政治稳定。历史经验表明,民主政治与政治稳定之间并不存在单一的直线性关系。应该说,只有民主政治的良性运转,才能带来政治稳定。泽国参与式预算实践说明,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的互动可以促进乡村政治稳定。因为它在拓展民主参与渠道的同时,还提供了一个政治冲突的和平解决机制,促进了政治参与的有序化,使不同利益群体在沟通、协商过程中释放利益诉求,并尽可能地得以解决和满足。政治参与渠道畅通有序了,利益诉求也得到了满足,政治稳定自然就不会面临威胁。所以,在2009年的研讨会上,泽国镇一位党委副书记说:“虽然今年形势不容乐观,维稳工作面临挑战,但是,经过这次参与式预算以后,我想这方面的工作压力不会太大。因为,大家的气儿都理顺了,政府是尽最大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了。”这位副书记的话不无道理,对解决严峻社会形势下的社会秩序问题更有启发意义。
注释:
①齐卫平、陈朋,协商民主研究在中国:现实景观与理论拓展[J],学术月刊,2008(5).
②陈奕敏,从“民主恳谈”到“参与式预算”,载李凡主编,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2008[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126.
③张学明,深化公共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监督效果——温岭市参与式预算的实践与思考[A],地方人大公共预算审批与监督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复旦大学公共预算与绩效评估中心,2008.6.
④值得说明的是,泽国镇政府提出的预算明细表不同于其它有些地方政府所作的“外行人看不懂,内行人看不清”的预算表格。泽国镇将2009年政府预算支出分列为25个大项目,303个子项目。明细表长达25页。内容大到行政运行费用,小到学校锅炉的改造、会议开支,让人一目了然。
⑤2009年,考虑到工作的连续性,泽国镇没有重新抽签产生新的民意代表,而是沿用了2008年的197名民意代表。2008年,泽国镇采用乒乓球摇号的方式——按照2000人以上的村在每村4人,1500-2000人的村庄每村3人,1000-1500人的村庄每村2人,1000人以下的村庄每村1人的原则,确定民意代表的产生方式。全镇每户都分得了一个号码,然后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公开摇号,如果是奇数,那么这户人家就派出一位男性代表参加民主恳谈会,如果是偶数,则派出其女性代表。
⑥虞崇胜,何志武,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互动效应分析,学习与实践[J],2007(10).
标签:人大代表论文; 政府预算论文; 预算执行论文; 协商民主论文; 预算调整论文; 预算控制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共生关系论文; 项目预算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