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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实践—精神掌握”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作为实践—精神掌握重要组成部分的实践思维。是伴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而产生的人类最早的思维形式,而且伴随着实践永无止境地发展和提高。“实践—精神掌握”同实践掌握和其它精神掌握有某些同一性,但亦有根本的区别。
关键词 实践 精神 思维
“实践—精神掌握”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同时也可看作一个美学概念①。这是伴随着马克思所特有的实践范畴而逻辑地展开的一个很特殊的概念,是美学史哲学史上前无古人的概念,也是至今众说纷纭、产生了许多误解的概念。有人认为它指的是日常生活中的思维,这大大缩小了它的外延和内含。有人认为,它与宗教掌握、艺术掌握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从属关系,即它是后二者的概括,这又只看到它与后二者的相同而没有看到其相异,只可能导致取消它的独立掌握价值。原苏联斯托洛维奇、涅多希文、我国朱光潜先生均持此看法。如朱光潜先生早在1960年《生产劳动与人对世界的艺术掌握》中即说:马克思“提出两种不同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科学的理论性的掌握方式和艺术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②后来,他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遗稿中又明确“揭示:
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③
一、马克思恩格斯论“实践—精神掌握”
首先要说明的是,“实践—精神掌握”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和人类其它精神活动一样,也包括思维和思维外化的准实践两部分,即实践思维(或实践观念、实践意识)及其外化的实践模型(实践蓝图、方案、计划等)。因而,可以说实践思维是实践掌握的组成要素之一,但不能认为实践掌握就只指实践思维,正如不能说艺术掌握、宗教掌握等于艺术思维、宗教思维一样,而这后一种说法在过去是常见的。
有一种意见认为,马恩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谈过实践—精神掌握是和艺术掌握、宗教掌握相并列的掌握方式。这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把“实践—精神掌握”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掌握方式。这是不符合实际的。这里我们着重看看马克思恩格斯对实践思维的论述。作为实践—精神掌握重要组成部分的实践思维,是伴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而产生的人类最早的思维形式。马克思早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中就首次使用了“实践思维”的概念,他说:“如果小孩的理论思维具有数的性质,小孩的推断和他的实践思维首先就具有实践和感觉的性质。”④如果说马克思这里是从儿童心理学的角度,从个体发生的角度,论述了实践思维是人类早期思维的形式,那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则从人类学的角度,从群体发生的角度,论述了实践思维的早期性。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使用的“实践的意识”⑤的概念,实际上就是谈的实践思维。他们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⑥这时的意识只能是实践意识,而不可能是其它任何意识。原始社会早期的这种实践意识,当然是非常初级的意识,它只是“被意识到的本能”,亦即目的在于直接满足肉体需要的意识,所以马恩称其为“纯粹畜群的意识”⑦,但它又是意义很大的意识,它是物质生产的主观动力机制,没有它的存在和发展,也就不可能有人类物质生产劳动的发展。而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分工产生以后的实践意识以外的其它意识,如“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马恩把它们叫做“纯粹的”意识,“它是某种和现存的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与“实践的意识”比起来,它们与物质生产实践的关系比较间接和超越,它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即使在各种“纯粹的”意识包括意识形态产生以后,“实践意识”仍然存在,即马恩所说“现存实践的意识”⑧。后来恩格斯也提到过有别于及低于理论思维的“普通的日常意识”⑨的概念,它是实践意识的要素之一。而且,随着人类实践掌握范围的扩大,实践意识将伴随实践永无止境地发展和提高,因而也不能认为实践思维就只是日常生活意识,比较初级和浅陋。
在西方认识论史上,也有人讲到过实践思维,如柏拉图的“信念”,就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实践思维。亚里斯多德的“实践科学”、康德的“实践理性”、黑格尔的“善的目的”,可以说都是讲的实践思维、实践观念问题。但他们并没有把它提高到人类掌握世界的方式的高度,而只限于政治、伦理等社会领域,没有马克思讲得那么广阔,特别是他们都不懂得生产实践在人类全部实践活动中的意义,因而也不可能有马恩那样讲得深刻。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谈到人按两个“尺度”造型时,头脑中的两个“尺度”及其准实践式的精神语言符号方面的外化,实际上主要就是实践思维、实践观念、实践精神掌握等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建筑师与蜜蜂建蜂房的区别时,说建筑师在建蜂房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⑩这在“头脑”“表象中”“观念地存在着”的正是“实践观念”。这里,马克思科学地论述了实践观念和实践的紧密关系。类似的论述在马恩著作中还有很多。只是没有明确冠以“实践—精神”或“实践意识”之名,我们需要从精神实质上把握。
二、实践—精神掌握与实践掌握的关系
实践—精神掌握除了根源于实践掌握外,它还具有实践性和精神性的双重特性。其实践性主要表现在:1、实践—精神掌握的内化方面(主体在头脑中表象地建成的实践观念)及其外化方面(精神性的实践模型),实际上都是实践结构的要素之一(是其主观方面),因而它又可以而且实际上总是包含在实践掌握之中;2、实践—精神掌握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物质实践性,这表现在它的外化方面,即实践模型(实践蓝图、计划、方案)显现的语言、符合甚至实体性形象(如三峡水电站模型),以“整体”的形式与实践产品(生产的和一切社会的)具有异质同构性;3、实践—精神掌握与实践掌握在目的上具有同一性,或者可以说,实践掌握本身就是实践精神掌握的目的,即把主体的实用性的需要、目的、意志通过感性实践活动在对象世界实现出来,达到人客体化和物主体化双向建构的同一。
实践—精神掌握是实践掌握的前阶,它以实践为直接目的。没有实践掌握也就无所谓实践—精神掌握,没有实践—精神掌握也就不可能有实践掌握。在实践的最终根源下,二者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互为前提。所有精神掌握方式的最终目的当然都可以说是为了实践(或直接或间接),但唯独实践—精神掌握是直接为了实践。没有哪一种精神掌握方式,有象实践——精神掌握这样贴近实践掌握。实践—精神掌握可以说是实践结构组成要素之一,是实践目的要素的具体化。而实践掌握也可以说就是实践—精神掌握的实现、物质化、现实化。实践—精神掌握与实践掌握在主体对象、目的、结果等等要素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同一性或同构性。这也就是说,有多少种实践类型,就有多少种实践—精神掌握类型。如物质生产中的技术实践观念和模型,社会政治、道德、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实践观念和模型,日常生活中的实践观念和模型,科学实验中的实践观念和模型,人的锻炼、改造活动中的实践观念和模型等。那种认为实践—精神掌握只是指日常生活思维的观点实在是太狭窄了。
但是,实践—精神掌握与实践掌握又有根本的区别。实践—精神掌握无论与实践掌握有着多么紧密的关系,有着多少共同点,也无论它有多少实践性特征,但从其根本属性来说仍然是精神掌握,是在精神上对世界的掌握。这主要表现在包括实践思维以及它的精神外化的语言符号实践模型(实践蓝图、计划、方案等)两个方面,都不现实地改造客体,不直接引起外在客观物质对象的变位和变形,而只在实践思维或外化的实践模型中让主观信息和客观信息交融,使客观信息变位和变形,所以它的实践性包括最接近实践的实践模型,也仍然只是精神产品,而不具有人直接需要的实用价值(如三峡水电站模型并不能直接用来发电)。而实践掌握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感性活动,它要直接引起客观物质世界的变位和变形,直接创造人所需要的实用价值。所以,朱光潜说:“劳动生产是人对世界的实践—精神的掌握”(11),是只看到了二者的相同,而未看到二者的区别。
三、实践—精神掌握与其它精神掌握的关系
由于实践的对象和结果具有感性的物质实体性,所以为实践直接作准备的实践思维、实践观念同艺术思维、宗教思维类似,而与理论思维不同,主要也是形象思维,这也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把三者共同列为“不同于”理论掌握的主要着眼点。马克思在谈到生产和消费时说:“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作为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这是从消费角度提出“在观念上”的“生产对象”问题,实践上在生产中,它要转化到生产者的“观念”中去,作为指导再生产的目的,而这也就是“实践观念”。而这个“观念上”的“生产对象”,不是理论概念,而是形象,亦即“内心意象”,可见“实践观念”也是观念中的形象性形态——“意象”,理论思维的“概念”是不能直接外化的、物化为实践产品的。
马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纯粹的”意识与“实践的意识”“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13)由于实践思维的目的和结果是为了在实践中得到实际的实践产品,是追求有益(广义的善,物质生产实践)和善(社会实践)的实用价值,所以不是说这种形象思维不需要想象(无想象则无创造,无不同于旧物质形态的新的实践观念和模型的产生),而是说这种想象比起艺术思维来更具有现实制约性,客观物质形态的信息乃至物质的客观制约性较大,它必须“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不能“摆脱”客观物质“世界”。尽管实践思维也要发挥主体能动性、创造性,但主体的创造性、虚构性则要受到物质客体的较多限制,要受到物质实践活动能否实现的最大制约,如航天飞机、火箭的制造,当然也有想象。创造及虚构,但必须最大限度地遵守客体的客观规律,否则在实践中就要如美国“挑战者号”那样爆炸。而理论思维、宗教思维、艺术思维则完全可以“摆脱”客观物质的制约,只受表征物质特性的信息制约,“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如艺术掌握中塑造孙悟空的形象。当然也要遵守人、猴客观特性规律及环绕它的诸多现实关系的制约,但主体的想象在情节、性格的展现乃至外貌上则可以天马行空。与宗教掌握比起来,实践—精神掌握则更富现实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否则在现实中就要碰壁,就不可能正确指导实践。实践—精神掌握有着即将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的意向,因而它尤其不能有象浪漫主义及宗教思维中那种没有现实实现性的幻想。从掌握形式看,艺术掌握中的现实主义更靠近实践—精神掌握,而浪漫主义和现代主义则更靠近宗教掌握。由于实践产品中要对象化主体的心理和个性,如马克思在《手稿》中说的工业的历史和产品是打开了的人的心理学,所以实践思维中仍有如艺术和宗教思维中那样的潜意识、灵感和情感,但其情感却不那样强烈和外显(特别是生产实践中),并要受实践理性的控制。
注释:
①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的译文为“从……实务精神上去掌握的方式”,《马恩全集》中文版第46卷去掉了中间的连接号,译为“实践精神掌握”。
②、(11)《新建设》1960年第4期,又见《美学问题讨论集》第6集。
③转引朱立元《再论马克思关于“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载《文学评论家》1990年第1期。
④《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4卷,第18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⑤、⑥、⑦、⑧、(13)《马恩选集》第1卷第30-36页。
⑨《马恩全集》第20卷,第17页。
⑩《马恩全集》第23卷,第202页。
(12)《马恩选集》第2卷,第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