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苏南发展第八次座谈会纪要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苏南发展第八次座谈会纪要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苏南发展第八次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南论文,研讨会论文,非公有制经济论文,第八次论文,党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0年11月26—28日,省委宣传部、群众杂志社、苏州市委宣传部、无锡市委宣传部、常州市委宣传部、镇江市委宣传部、苏南发展研究所及江南论坛杂志社在常州市联合召开了第八次苏南发展研讨会。会议研讨的主题是: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与会代表50多人,有宣传、组织、工会等部门的同志,有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有乡镇负责人,有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务工作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次研讨会经过精心准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气氛活跃。与会同志着重探讨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兴的经济群体,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几种类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伴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猛发展。就我省而言,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0年6月底,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137.99万户,从业人员257.29万人;私营企业15.17万家,从业人员190.92万人。与会同志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充分肯定的同时,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业主对党的方针政策还有疑虑,怕政策会变,不愿加大投入扩大经营,怕冒富;二是一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有的瞒报漏报收入、偷税漏税,有的甚至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三是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关心和保护职工权益不够,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四是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规模较小,资本薄弱,产品档次低,市场竞争力弱,管理方式仍是家族化管理;五是不少个体私营业主和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科学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等等。因此,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其健康发展,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应该说,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既是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也是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需要,更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苏南地区始终是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认真研究如何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对于推动苏南地区的更快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如何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与会同志认为,经过近几年的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党的十五大以来,我省在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新发展党员3930人,其中私营企业中新发展党员2486人;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已建立党委9个,党总支73个,党支部2393个,其中私营企业建立党支部1391个,占应建党组织的50.5%。外向型经济发展较好的昆山开发区现有开工投产的“三资”企业326家,已建立1个外资企业党委、5个党总支、53个党支部(含两个以上企业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党员人数有1000多名,85%以上的“三资”企业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但从总体现状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还是相当薄弱的环节,主要问题有:(1)党员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有的同志认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抓党建工作,是为外国资本家、私人老板服务,帮他们赚钱发财,与我们党的性质是相悖的;有的同志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当务之急是要尽力促进其加快发展,抓不抓党的建设无所谓;少数同志担心,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抓党建工作,会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2)党组织覆盖面低,空白点多。以苏州市为例,目前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建有党组织的仅为4000多家,不到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15%。(3)党员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一些企业有党员,但没有党组织;由于党员流动性强,有些党员组织关系该转的不转,转了的不交,成了“口袋”党员。(4)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体系没有理顺,有的是属地管理,有的是部门管理、行业管理,还有的既是属地管理,又是条线交叉管理,导致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难以开展,作用难以发挥。与会同志认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

1.要对企业党组织进行正确定位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到底应该发挥什么作用?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无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如何变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形式如何变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的本质属性和政治核心地位不能改变。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在企业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而不是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第三种观点认为,应该发挥团结、引导、监督、服务等作用。这是较多同志赞同的一种观点。

2.要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容

从与会同志的发言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协调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员包括党员私营企业主的教育管理,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推进企业党群组织建设。

3.要认真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有同志认为,应该因地、因企制宜,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和方法:一是单独建立,对于生产经营正常,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联合建立,将若干个较小规模企业中的党员组织起来,联合建立党支部。三是挂靠建立,对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支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把企业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就近挂靠在其他企业或社区党组织。对外资企业,可先建立工会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并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共产党员任工会主席,再依托工会,逐步建立党组织,由工会主席兼任党支部书记。对无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由企业所在地党组织指派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党员担任指导员或联络员,帮助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同时通过选派党员、招聘党员员工等途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党组织。

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如何开展活动,多数同志认为应当采取业余、小型、多样化的方式开展组织活动,在时间和人员安排上要服从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4.要理顺隶属关系

要防止和克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无组织管理或多头管理这两种现象,形成统一有序的分级管理体系。多数同志赞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属地管理为主,以行业管理为辅,逐步由业缘管理向地缘管理过渡,因为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对劳务市场的管理都是以地缘管理为主的。这样,也可以解决“口袋”党员问题,使每一个党员无论如何“流动”,都能生活在党的组织之中。

5.要正确处理党组织在企业内部的几个关系

与会同志认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正确处理党组织与企业主的关系,帮助、支持企业主搞好生产经营,发展企业;正确处理党组织与职工的关系,始终保持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党组织与群团组织的关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指导它们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形成合力。

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

与会同志认为,近年来特别是党中央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进和加强,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些业主对党组织在企业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态度冷漠,不提供方便;有些企业缺少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组织和环境,致使思想政治工作出现了许多空白点和断层面;有的方法途径不当,存在“左”的办法不能用,老的办法不顶用,新的办法不会用”的现象;还有的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任务不明确,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等等。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有同志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任务,应该也只能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职工队伍;有同志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宣传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企业依法经营。许多来自第一线的同志则把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概括为“宣传、服务、引导、凝聚、协调”十个字:(1)宣传,即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思想保证。(2)服务,即积极、主动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中心,组织开展各种有效的活动。(3)引导,即帮助、引导业主和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四有”新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4)凝聚,即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引导、关心,把职工群众的思想凝聚起来,使其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成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5)协调,即协调业主与员工的关系,引导业主尊重员工,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教育员工支持业主的正确决策,服从管理,保护业主的正当利益,保证企业形成和谐的内部关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有同志提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对于国有、集体企业那一套机制和途径,只能借鉴,不可套用,只能一切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实际出发,进行开拓性的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思路、活动方式和组织指导方式,坚持在创新中推进,在创新中完善。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融入企业管理之中,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在活动要求上,坚持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与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相结合;在活动形式上,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活动内容上,坚持指导性与自主性相结合;在活动时间上,坚持固定集中与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相结合。

四、关于个体私营企业主能否入党的问题

对于个体私营企业主能否入党的问题,与会同志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多数同志认为,这个问题已经不容回避,到了应该解决的时候了。一方面,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许多个体私营企业主在经济上获得成功的同时,希望在政治上能够不断进步,提出了入党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不统一,各地党组织做法不一,个别地方已有吸收私营业主入党的现象。因此,对这个问题需要作深入研究。这次会议上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基本否定,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不能动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存在,但剥削现象依然存在。私营企业主积累财富的过程,总是与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分不开的,他们与工人的关系,实际上还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我们党决不能允许剥削者入党。更何况有些私营业主搞坑蒙拐骗、假冒伪劣,在社会上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1989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如果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党的性质也就蜕变了!

另一种观点是基本认可,理由是:(1)我国现在的个体私营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差别主要是劳动付出、风险责任、资本投入以及收入上的差别,政治上是一律平等的,不存在旧社会那种纯粹意义上的剥削和被剥削、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2)大部分个体私营业主是依法经营的,政治表现是好的,他们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安排了许多下岗职工就业,有的还做了不少公益事业,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不让他们入党,于情不容。(3)我们党鼓励、支持自己的党员创业致富,却不许创业有成的私营企业主入党,形成逻辑上的矛盾,在实践中无法解释。还有些同志谈到,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恩格斯为了在经济上支援马克思,没有放弃家族在“欧门一恩格斯”公司的股份和“全权代表”资格,尽管有人怀疑他的政治理想、道德的纯洁性,他也诅咒这种“当老板”的双重“鬼”生活,但仍然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金钱是一种力量,要使用这一力量为工人阶级谋利益。当年的恩格斯既能如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私营企业主为什么就不能入党呢?

第三种观点持慎重态度,认为既要看到一些私营企业主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奋斗精神,又要从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来看待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要求,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而应谨慎行事、具体分析、因人而异。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不是说所有工人都能入党,而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才能入党。允许个体私营业主入党,也并不是说所有的个体私营业主都能入党,而是只限于少数“先进分子”。在这个问题上更应当坚持“先进性”。要针对这一阶层的特殊情况,研究、制定私营业主中“先进分子”入党的具体条件,同时要规定严格的考核程序,并相应提高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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