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冷战时期恐怖主义的特点与国际反恐合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恐怖主义论文,冷战论文,反恐论文,时期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尽管国际社会空前一致地谴责“9·11”事件,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对恐怖主义特别是如 何根除恐怖主义取得了一致的认识。如果说在打击阿富汗塔利班政权问题上国际社会还 能勉强达成共识,美国发动的对伊拉克萨达姆政权的打击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分裂。更 为重要的是,美国单边主义反恐战略并没有遏制住恐怖主义蔓延的趋势,反而出现了恐 怖活动的反弹。只有针对当前国际恐怖主义的特点,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才能有效地打 击国际恐怖主义。
一、后冷战时期国际恐怖主义的特点
冷战结束以后,国际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恐怖主义在这种变化了的形势 下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极左翼恐怖主义式微,极右翼制造的恐怖主义事件频繁。在“冷战”时期,相当一 部分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是在极左思潮指导下从事活动的,像德国的“红色军团(巴德尔 —迈因霍夫集团)”、法国的“直接行动小组”、意大利的“红色旅”、日本的“赤军 派”、秘鲁的“光辉道路”等,都是当时臭名昭著的极左翼恐怖主义组织。但是到80年 代中后期,这些组织及其恐怖主义活动日渐式微。随着国际大环境的变化,以新纳粹为 代表的极右翼种族主义势力却在某些西方国家死灰复燃。它们不断掀起极端种族主义的 排外浪潮,宣扬新法西斯主义,制造种种恐怖事件。
2.基于民族矛盾的恐怖主义事件急剧增加。民族矛盾一直是引发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要 因素之一。“冷战”结束后,民族矛盾则更加突出。中东地区始终是恐怖主义活动的主 要热点地区。而在世界其他地区,由民族矛盾引起的恐怖主义则更加突出。在俄罗斯车 臣地区,民族分离主义分子在武装叛乱中制造了一系列恐怖事件。在巴尔干前南斯拉夫 地区,由于民族分裂、国家解体,诱发了一系列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其中伴生了一系 列恐怖行为。在西欧,尽管西班牙的“埃塔”在1998年宣布放弃恐怖主义行动,但又于 2000年重开杀戒。在南亚,印巴克什米尔争端和斯里兰卡泰米尔问题带来的恐怖主义活 动,时常成为国际舆论注目的焦点。在中亚,以阿富汗为基地的民族分离主义,成为当 代举世公认的恶势力。在东南亚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国家,近年来也一再发生由民族势力 制造的恐怖主义事件。
3.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相结合的倾向增强了。极端主义型的恐怖主义,是指以原教旨 主义为代表的宗教极端组织所实施的恐怖主义活动。其特征是:打着宗教旗号,以遭到 “文化侵略”和“宗教压迫”为借口,利用人们虔诚的信仰达到某种政治目的。1980年 出现了两个被认为是极端主义的“宗教”恐怖集团的组织。(注:[美]伊恩·莱塞:《 反新恐怖主义》[M],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冷战结束后的1992年,这类“ 宗教”恐怖集团则猛增至11个,到1994年,可确认的恐怖主义组织总数为49个。其中16 个可以列为极端主义集团。到1995年,极端主义恐怖集团则达到26个。(注:[美]伊恩 ·莱塞:《反新恐怖主义》[M],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3页。)和以往组织严 密的政治意识形态类恐怖主义不同,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往往没有固定的组织形态,但从 者众多。据调查,1993年制造美国纽约世贸中心爆炸案的4个恐怖分子并不属于某个组 织,只是信仰同一宗教,在同一寺庙做礼拜,是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而凑到一起来的。 (注:See Marie Colvin,Stephen Grey,Matthew Campbell,and Tony Allen-Mills,“
Clinton gambles all on revenge,”Sunday Times,London,August 23,1998.)在打击 目标的选择上,也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由于他们认为暴力是神圣的行动或者天职 ,是遵从教义,而他们的敌人则是一切异教徒,因此更加倾向于滥杀无辜。
4.以美国为目标的恐怖主义袭击愈演愈烈。“冷战”结束以后,将美国当作袭击目标 的恐怖活动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近年来,美国遭到恐怖主义袭击的事件占世界此类事 件的比重分别是:1996年为25%,1997年为30%,1998年为35%。突出的事例有:1993年 ,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被炸,造成6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经济损失达5.5亿美元 ;1996年,美国驻沙特阿拉伯的军事基地被炸;2000年,美国海军的一艘导弹驱逐舰在 中东国家被炸,这是国际恐怖主义组织首次袭击美国驻海外的军舰;1998年6月,美国 驻黎巴嫩大使馆遭到火箭弹袭击;同年8月,美国驻肯尼亚大使馆和驻坦桑尼亚大使馆 同时被炸,造成257人死亡、5000多人受伤,(注:Katherine Q.Aeelye,Bombings in
East Africa[N],New York Times,Augst,14,1998.)这是美国驻外官方机构遭受的最严 重袭击。2001年9月11日,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发动了有史以来针对美国的空前严重的袭 击。这一事件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本土所遇到的、惟一的战争灾难。
现代恐怖主义兴起于冷战正酣的20世纪60年代,但是,它却没有随着冷战的结束而销 声匿迹,反而更加猖獗,并出现了新的特点。究其原因,这和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经济 新形势有密切的关系。
首先,冷战后恐怖主义的演变和泛滥与国际政治格局的转变密切相关。东欧剧变、苏 联解体标志着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失败,也极大地打击了一些极左势力,在冷战时期 活跃一时的极左翼恐怖主义逐渐失去了市场。在冷战时期臭名远扬的德国的“红色军团 ”在1998年4月宣布解散时,其声称的理由并不是政府的打击,而主要是因为感到日益 遭到社会的疏远和孤立。(注:[美]伊恩·莱塞:《反新恐怖主义》,第34页注释③。) 由于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动,长期压抑在两极对抗格局下的民族矛盾突然爆发出来,形成 了民族主义的新浪潮。由于这时的民族主义不再具有反殖民主义的背景,而是分裂国家 或争取更多的自治,因此不再具有历史上曾经拥有过的进步意义,反而对世界的和平与 稳定构成了重大的威胁,因而得不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只能采取恐怖主义手段来 牵制政府的决策。
其次,全球化进程中种种消极因素成为恐怖主义孳生的新的主导性根源。恐怖主义是 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产物。冷战结束后,迅猛发展的全球化浪潮并没有带来一 个更加公正合理的世界秩序,相反,它带来的是一个更加不平衡的世界。这种不平衡表 现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发展中国家内部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 甚至发达国家内部也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发展,有很大一部分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 被边缘化。这就容易产生不满和仇恨。反全球化正是现代恐怖主义的一个明显的特征。 现代恐怖主义反全球化性的三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反全球化所带来的经济不平等、反 全球化过程中的主流文化观、敌视全球化过程中的民主政治与强权政治。(注:关于全 球化与恐怖主义的关系,参见张东升:《全球化与反恐斗争》[J],《世界经济与政治 》2002年第10期。)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就指出:“财富的严重不平衡是一种威胁” ,“一个不公正的世界乃是一个危险的世界”。(注:转引自杨洁勉等:《国际合作反 恐:超越地缘政治的思考》[M],时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页。)
再次,冷战后恐怖主义的发展还和西方特别是美国的有关政策密不可分。冷战的结束 被不少西方国家看成是西方的胜利,是西方价值观的胜利。为了进一步巩固西方的地位 ,在全世界确立西方主导的世界新秩序,冷战后的西方大国试图以自己的意图改造世界 ,在全世界推广西式民主,民族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也成了它们牵制他国的工具。例如 ,在“9·11”事件之前,西方就以人权的名义支持中国境内的“藏独”和“东突”恐 怖分子;把俄罗斯境内的车臣匪徒称为“自由主义战士”,等等,从而使这些恐怖分子 为害一方。西方国家还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断插手地区冲突,使本来复杂的局面更加复杂 。在中东,美国长期实行偏袒以色列的政策,并为长期控制中东地区而试图对阿拉伯国 家进行民主改造,引起了阿拉伯世界的强烈反弹。
二、国际反恐合作
后冷战时期国际恐怖主义的泛滥说明恐怖主义的治理不是一两个国家所能做到的。要 在全球消除恐怖主义,国际社会还必须通力合作。但就目前的国际反恐合作来说,形势 并不乐观。主要表现在,第一,合作反恐的认识基础十分脆弱。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 国家利益、价值观的不同,各国不仅在什么是恐怖主义问题上缺少共识。而且对恐怖主 义产生的根源、治理的方法也严重缺乏共识,这是导致难以展开有效国际合作的根本原 因。第二,现行的反恐条约体系是支离破碎的,不完整的,缺乏一个具备普遍权威的反 恐合作的条约机制。第三,美国反恐战略单边主义行为,对国际合作反恐造成了巨大的 伤害。要切实有效地推进国际反恐合作,国际社会仍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1.转变安全观念,摈弃双重标准
冷战结束后,国际局势和人类社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也同样影响到了人类的安 全关系。早在20世纪70年代,伴随着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的加深,人们就提出了“共同安 全”、“综合安全”等安全理念。冷战结束后,又出现了“合作安全”等概念,人们对 安全的认识又进一步深化。从安全的内涵来说,安全不再是单纯的军事安全和政治安全 ,还包含了经济安全、环境安全、信息安全、资源安全等;从安全的行为体而言,国家 不再是惟一的行为体,一些组织和个人也是安全行为体;从国家间的安全关系来看,一 国的安全不再是以他国的不安全为代价,在一个相互依鞍日益加强的世界上,安全是相 互的;在实现安全的手段上,传统的以军备竞赛和军事结盟来保障国家安全的手段日益 不得人心,而建立在互信、互利、平等、合作基础上的安全合作才是达到国家安全的理 想手段。恐怖主义的泛滥恰恰表明确立这种新的安全观的必要性。首先,恐怖主义的全 球化表明消除恐怖主义是任何一个国家难以独自做到;其次,恐怖主义使用的破坏手段 主要是爆炸,这些爆炸装置往往非常简陋,“9·11”事件中的恐怖分子连简陋的爆炸 装置都没有采用,这说明军备竞赛并不是根除恐怖主义的手段。因此,把他国视为威胁 的唯一来源,依靠军备竞赛和军事结盟来保障国家安全的观点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
尽管人们对包括恐怖主义在内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对国际社会的威胁已经有一定的认识 ,但在实际行动中,仍沿袭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范式。就目前来看,“9·11”事件 使美国把战略重心转移到打击恐怖主义势力上,但其安全观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美国军事打击的目标仍然是国家,并且借反恐之机行一家之私,致力于实现其力量的全 球部署,目的在于防止出现任何敢于挑战美国霸权的国家。伊拉克战争之所以引起广泛 的抗议,就在于人们认为美国的反恐行动的动机不纯。(注:对于美国发动的反恐行动 的评论,参见王庭东:《“9·11”事件与全球恐怖主义的治理》[J],《世界经济与政 治》2002年第4期;王运祥:《解析国际反恐合作的发展与分歧》[J],《山西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而在恐怖主义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也同样不利于国 际反恐合作。尽管联合国已经把车臣非法武装、“东突”等组织列入了恐怖组织黑名单 ,但是一些国家在实际操作上还是让人感到疑惑。对于涉嫌制造2002年莫斯科轴承厂工 人文化宫人质事件的车臣非法武装的领导人扎卡耶夫,英国政府拒绝了俄罗斯的引渡要 求,并提供了政治避难。这种对恐怖分子的容忍和包庇实际上是对恐怖行为的纵容,对 国际反恐合作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适应冷战后安全形势的变化,树立新安全观, 抛弃在恐怖主义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已经成为根除恐怖主义的必然选择。
2.建立国际合作反恐机制
由于恐怖主义在国际上的蔓延,倡导以全球整体安全为基础的国际合作反恐机制成为 一种必然。建立国际合作反恐机制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完善国际反恐法律体系;建立 国际合作反恐的组织体系。
自从恐怖主义出现以来,国际社会就为根除这一国际政治中的恶疾而进行了不懈努力 。早在1937年11月16日国际联盟便制定了《防止及惩治恐怖主义公约》(未生效)。联合 国成立以后,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努力下,20世纪70—90年代,国际法律合作取 得很大进展。如在1970年12月16日订于海牙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1971 年9月23日订于蒙特利尔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为的公约》,1973年12 月4日在纽约开放签署的《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 的公约》,1983年6月3日生效的《反对劫持人质的国际公约》,1997年12月15日联合国 大会以决议的形式通过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1999年12月9日,联合国 大会以决议的形式通过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或协定是在没有形成关于恐怖主义的统一的定义的基础 上形成的。从而为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是恐怖主义行为带来了困难,也使一些国家在这一 问题上执行双重标准成为可能。“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共识在增 加。国际社会应该在此基础上形成关于恐怖主义的最小定义,缔结一个关于打击国际恐 怖主义的普遍性的公约。
就国际合作的组织体系而言,现在存在着地区性合作组织和全球性的合作组织——联 合国。目前,几乎所有现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都增加了反恐合作方面的内容。欧洲议会 早在1978年就通过了《欧洲反恐公约》,美洲国家组织在1971年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 反恐公约》。但是由于上述两个组织在制定公约时回避了恐怖主义的定义,并且允许保 留,并且批准的国家很少,从而使这两个组织在反恐合作中的作用受到限制。2001年成 立的“上海合作组织”是一个把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作为自己的主要任 务的国际组织。该组织在2001年6月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 公约》中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做了明确的界定,同时,上海合作组织还建立了切实可行的 各级执法、情报和军事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到目前为止,该组织是所有区域组织中在反 恐合作方面机制最为完善的组织。
由于恐怖主义是一个全球现象,治理恐怖主义需要全球的合作,因此,有效的反恐合 作离不开当今最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只有通过联合国 才能使世界范围内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行动具有合法性。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具普遍性 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协调各国行动、集中资源以及分享情报和交流经验等方面具有其 他任何组织和集团所无法取代的作用。第一,在联合国内开展反恐怖斗争的可能性从理 论上解决了国际合作反恐这一安全机制的框架问题,并且提升了合作反恐的力度。第二 ,在联合国的框架内开展反恐怖斗争更有其必要性。这是因为恐怖主义全球化趋势,需 要联合国迅速有效地采取整体措施;同时,仅用军事镇压手段尚不足以根除国际恐怖势 力,必须借助政治途径才能最终解决恐怖主义问题,而联合国在政治解决方面又具有独 到的能力。但是,从国际反恐合作的现实来看,联合国在反恐斗争中却被边缘化了。这 实际上是与建立国际反恐合作机制背道而驰的。
3.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彻底铲除恐怖主义得以产生的土壤
2001年9月14日,德国总统约翰内斯·劳在哀悼“9·11”事件罹难者的活动中指出, “防止恐怖、暴力和战争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一个公正的国际秩序,公正的果实将是 和平的到来”。(注:转引自闫瑾:《“9·11”事件与国际反恐怖主义途径分析》[J] ,《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11期。)在20世纪70年代,第三世界国家就提出了建立国际 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冷战结束后,在经济全球化大潮的冲击下,世界却日益分化为 富裕的北方和贫穷的南方。第三世界本身也发生了分化,出现了一批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社会动荡不安的国家,被人称为“失败国家”。(注:Susan Lawrence and David
Murphy,“Failed States”,Foreign Affairs,April 12,2002.)当前的全球化是西方主 导的全球化,游戏规则也是由西方制定的,南方国家在这次全球化的浪潮中处于弱势地 位,并不断被边缘化。在发展中国家看来,冷战后美国和西方试图建立的代表大国和富 国利益而无视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国际新秩序加深了国际社会成员间的鸿沟。因为它“无 视发展中国家和贫穷社会的利益,标榜贸易自由却扼杀发展中国家的尝试,并在人权方 面采取双重标准而非客观立场,随心所欲,时而熟视无睹,时而兴风作浪,令过去和现 在都属于第三世界的社会、组织和国家遭受深重的压迫和困难。许多人民对之惧怕”。 (注: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阿慕尔·穆萨2001年9月20日在中东广播电视中心成立10周 年大会上的讲话,参见阿拉伯联盟驻华代表处发行的《阿拉伯人之家》,2001年10月号 。)2003年1月20日,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在联合国安理会反恐问题外长会议上发言指出 :普遍发展和共同繁荣是反恐的基础,只有在经济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才能铲除恐 怖主义孳生根源。只有缩小差距,推动社会公正与公平,才能使恐怖活动变成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只有真正实现共赢、共享、共存的全球发展战略,才能让恐怖主义失去藏 身之地。(注:外交部长唐家璇在联合国安理会反恐问题外长会议上的讲话,2003年1月 20日,http://www.fmprc.gov.cn/chn/40783.html.)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要尊重多样性, 实现国际政治的民主化,反对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时代,作为主 导国际政治舞台的西方大国,要在建立公正的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过程中负起更大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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