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服务经济理论及其启示_服务经济论文

马克思的服务经济理论及其启示_服务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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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社会生产发生了三次大分工,形成了三大劳动部门,即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迄今为止,社会的劳动产品便由农产品、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三个部分组成。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社会产品的构成是不同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是以农产品的生产为主,被称为农业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初期和中期,以工业品的生产为主,又称为工业社会。现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服务产品的生产占据社会生产的主要地位,被称作后工业社会或服务性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表明,按社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主要产业部门区分社会经济的性质或历史的分期,可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1]

当今世界服务经济已经成为涉及范围最广的产业之一,它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饮食业、修理业、零售业之类。在现代服务业这个广阔的领域中,不仅有相当一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如金融服务业事关国民经济命脉;信息服务业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而且服务业的产值与就业人数,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服务经济正在成为主导经济,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与核心,服务业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但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思想束缚,加上教条地理解马克思的有关经济理论,形成了重有形商品、轻无形服务的传统观念,其结果是服务业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并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经济理论研究也很少涉及服务经济理论。这与当前经济改革,特别是经济结构调整要求大力发展服务经济是不相适应的。所以有必要大力推进服务经济理论的探索。

另外,自1992年后,我国开始施行以SNA为主体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即采用西方国家所使用的增加值指标来计算各部门产值的做法,以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为生产范围进行劳动价值量的核算,克服了我国旧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计算物质生产部门产值,而不反映第三产业大多数部门劳动成果的缺陷,但却出现了理论与现实的矛盾,即传统劳动价值理论与SNA为主体的新国民经济核算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学术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重新认识和挖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以及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对马克思服务经济理论进行梳理并深入研究和探讨,是重新认识和发掘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促进服务理论研究的复兴,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马克思服务经济理论主要内容

1.关于服务的内涵

服务,是社会各行各业、各阶层人士最常用的概念,究其含义却莫衷一是。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在社会分工的前提下,人们分工合作,在不同的行业里进行劳动,彼此相互联系,为对方服务。但经济理论工作者研究的服务往往是指与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相对的仅提供无形产品的劳务活动。正如黄维兵所说:“要想简单地说明服务是什么和它的本质是什么,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在今天,给服务下一个简单的定义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服务涉及人类的复杂行为。所以国内外至今也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统一的观点。”[2]《辞海》是这样解释服务的:“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的活动。”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服务的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不断赋予服务以新的含义。从古到今许多中外经济学者基于服务定义的复杂性,在相关的理论文献中讨论相关问题时,大都避开对服务定义的讨论,而是直接研究和讨论相关的经济问题。然而马克思却直面问题,虽然马克思不是直接给服务下定义,但还是论证了服务的含义,他说:“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象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可是,这一点并不使它例如同某种机器(如钟表)有什么区别。我给为了你做,我做为了你做,我做为了你给,我给为了你给,在这里是同一关系的、意义完全相同的几种形式”。[3]这表明,服务是一个经济范畴;一般来讲,服务是以活动的形式提供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而这些劳动不能形成独立于劳动者之外的产品(当然也有一些服务的劳动体现在一些实物形式上);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服务的三个特点:第一,服务是非实物性的,其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在时空上具有同时性和并存性;第二,服务是不能贮存的,其使用价值不能脱离生产者和消费者而固定在一个耐久的物品上。第三,服务是交易对象。作为交易对象服务与一般的实物商品并无两样。服务的这三大特点得到当今中外学者较为一致的赞同,很多人还以此来给服务下了定义。[4]

2.服务也是产品,在商品经济中体现为商品,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

我们讨论了服务的内涵,接下来进一步对服务产品作具体分析。马克思说:“产品(或者活动)只是作为商品相交换,在交换本身中,商品只是作为价值而存在;只是作为这样的东西它们才进行比较。”[5]这里说的活动,就是服务活动。他还说:“任何时候,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外,还包括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6]可见马克思把服务看作产品是一贯的。他以后说的“某些服务,或者说,作为某活动或劳动的结果的使用价值,体现为商品,相反,其他一些服务却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或者说,其他一些服务的结果不是可以出卖的商品。例如一个歌唱家为我提供的服务,满足了我的审美的需要;但是,我所享受的,只是同歌唱家本身分不开的活动,他的劳动即歌唱一停止,我的享受也就结束;我所享受的是活动本身,是它引起的我的听觉的反应。这些服务本身,同我买的商品一样,可以是确实必要的,或者仅仅看来是必要的,例如士兵、医生和律师的服务,——或者它们可以是给我提供享受的服务。但是,这丝毫不改变它们的经济性质。”[7]“这些服务本身有使用价值,由于它们的生产费用,也有交换价值。”[8]马克思还十分肯定地说:“运输业是一个物质生产领域”,[9]“在这个领域里,劳动也体现在商品中,虽然它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并不留下任何可见的痕迹。”[10]我们知道商品分为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两种,过去我们一般地认为马克思所说的服务就是无形商品,从马克思的上述言论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服务不仅是商品,而且服务商品也分为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两种。我们正是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认识到服务是产品,在商品经济中它表现为服务商品,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等等,而且存在着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

3.利用分工演化理论,说明服务业是社会分工发展的产物

服务劳动是社会分工引起并不断地变化发展的活动。服务活动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生产者或消费者自我服务,转化为或发展为社会和为他人服务而开始的。从此,服务劳动或服务活动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部门,成为独立的行业,即服务业。服务业就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独立的经济部门。它们生产出种种服务产品进行交换,从而不断地供给全社会,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马克思的分工理论逻辑地包含服务劳动从属分工体系并随生产方式的革命而不断提高、加强其在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的这一分工理论,具有重要的承上启下的意义。在《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具体阐明了这个观点,他认为在原始公社内部,服务业就是分工体系的组成部分。他指出公社内“除了这些从事同类劳动的群众以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首领’,他兼任法官、警官和税吏;一个记帐员,登记农业帐目,登记和记录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一个教员,在沙土上教公社儿童写字读书;一个专管历法的婆罗门,以占星家的资格确定播种、收割的时间以及对各种农活有利和不利的时间;……”[11]马克思还认为:“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内部的分工,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二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区别。”[12]“……而且这两种分工是齐头并进地向前发展的、通过相互作用而相互产生”,[13]还说:“制品或者是由各个独立的局部产品纯粹机械地组合而成,或者是依次经过一系列互相关联的过程和操作而取得完成的形态。”[14]而完成这些过程和操作的劳动,不仅包括完成产品原材料的加工、组合、提炼的劳动,而且包括工程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各类辅助人员如修理工等的劳动。这时,一方面,大批工人会从传统的事业领域中游离出来;另一方面,传统事业组织内部独立的劳动者在全体劳动者中的比重会显著提高,而那些“因为分工而变得畸形的穷人,离开他们原来的劳动范围就不值钱了,只能在少数低级的、因而始终是人员充斥和工资微薄的劳动部门去找出路。”[15]此外,机器的使用扩大了社会内部的分工,增加了特殊生产部门和独立生产领域的数量。这不仅将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加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革,而且会促成新的产业和新联系方式的诞生。

4.运用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论证了服务劳动的性质

服务劳动的性质,即生产性或非生产性。马克思运用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明确提出两种不同含义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并以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情况为例作了说明。马克思写道:“从单纯的一般劳动过程的观点出发,实现在产品中的劳动,更确切些说,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对我们表现为生产劳动。但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观点出发,则要加上更切近的规定:生产劳动是直接增殖资本的劳动或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16]因此,马克思强调必须正确区分以下两个问题:“一个是从资本观点来说什么是生产劳动与生产工人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是一般的生产劳动的问题”。[17]这是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问题的理论出发点和前提,对分析任何社会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问题均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马克思十分明确地肯定地指出,“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18],因为“体现生产工人的劳动的商品,其使用价值可能是最微不足道的。劳动的这种物质规定性同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毫无关系,相反,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只表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19]“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用,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么他就是生产劳动者;而一个缝补工,他来到资本家家里,给资本家缝补裤子,只为资本家创造使用价值,他就是非生产劳动者。”[20]马克思分析的是资本主义社会服务劳动的性质,这种方法对社会主义社会也是适用的。

5.服务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趋势,概括出产业结构演变规律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虽然服务业不像现在这样发达,在国民经济中有突出重要地位,但是,马克思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与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联系出发,概括、预测了服务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发展趋势。由于劳动生产率逐渐上升,造成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大批劳动力便从工业生产领域中游离出来。他指出:“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21]“假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以前是2/3人口直接参加物质生产,现在只要1/3人口参加就行了。”现在国民用在直接生产上的时间少了,如果平均分配,所有的人就都会有更多的非生产时间和余暇。因此,物质生产劳动者的人数按绝对量来说虽可能会随着人口的增长而不断增加,“但是相对地,按照同总人口的比例来说,他们还是比以前少50%。”马克思还预见到:非物质生产劳动者“一般会有比以前高的教育程度;并且,特别是报酬菲薄的艺术家、音乐家、律师、医生、学者、教师、发明家等等的人数将会增加。”他进一步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业中介人的人数会增加”,“农业工人的人数同工业工人的人数相比会减少”,而工业工人中更多的人从事中间产品生产,“而不从事产品本身的再生产。”“最后,从事奢侈品生产的工人人数会增加,因为收入已经提高,现在会消费更多的奢侈品。”[22]大量工业工人和被农业生产方式变革所造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一起,构成了对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制约作用的产业后备军,一方面为服务业的扩张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又迫使各类资本流入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各类新兴产业,以得到平均利润和超额利润。

三、几点启示

如今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市场化趋势不断加强,经济、社会的发展远非马克思所能想象。正如邓小平所说:“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23]现实要求我们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根据社会现实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加强服务经济理论的研究,更好地为当前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1.服务经济理论研究需要统一和规范“服务”范畴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中国理论界对服务经济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形成了“窄”、“中”、“宽”三派,争论的结果是适应经济发展现实的“宽”派占了主导地位。然而,90年代至今,服务经济理论的研究除了少数经济学人如李江帆、黄少军、王述英等仍在进行外,绝大部分学人的相关研究都集中在服务业发展的具体问题及对策上。本人认为服务经济理论研究沉寂,不是服务经济理论问题挖掘殆尽,相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而“服务”范畴的模糊、不统一、不规范,是影响服务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

“服务”范畴的不统一、不规范,必然造成服务经济理论研究的许多困难,如学人的讨论南辕北辙,难以形成焦点,不能碰撞出智慧的火花;服务理论研究与国民经济统计指标的冲突;历史与现实、国内和国际比较的困难;不利于对服务业运行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等等。今后应当结合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联系服务业发展实际,注重“服务”含义、特征的界定、传统服务及服务业的定义适用性等问题的深入研究,争取研究出一个较为统一和规范的“服务”范畴,为深入研究服务经济理论提供前提,从而促进服务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为当今社会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比较研究马克思服务经济理论与西方服务经济理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服务经济理论

马克思服务经济理论是运用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批判和继承的结果,这是我们今天服务理论研究要继承和发扬的。我们要注重对马克思服务经济理论与西方服务经济理论的比较研究,对它们进行批判地继承,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服务经济理论。研究服务经济除了要研究我国现在与历史上的一般性、中国和国外在市场经济下服务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外,更要针对中国服务经济发展的实际,针对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传统等特殊国情进行服务经济理论探讨,寻找中国服务经济发展的特点,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制定出引导服务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促进我国服务经济的发展。

3.服务商品理论和服务生产劳动理论对更新观念、促进服务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

长期以来,服务业的许多领域被当作非生产活动,一些应当作为商业化经营的领域,被当作公益型、福利型的事业来办。观念上的落后,直接导致服务业许多行业过于依赖政府的投入,缺乏自我发展机制。在现代社会,服务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就业和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重要成分。同时,由于第三次技术革命强有力的推动,生产服务外置,大大改变了服务产品的内容、性质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传统的观念中,服务在职业等级上属于低下层次,其工作的技术要求不高,单调重复,报酬十分有限,因此,人们倾向于认为它们不是经济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随着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传统的服务和服务业的观念受到了革命性的冲击,传统的服务不再是主要的服务产品或服务的主体,高技术含量、高知识集聚、高附加价值和高管理水平的生产性企业服务成了主要的服务产品或服务的主体。由于知识、信息、管理和高技术手段的密集使用,服务和服务业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成为反映和判断该国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服务在现代经济中的这种地位和作用也已经使得服务经济学理论研究再也不能继续被忽视。

4.服务产业是分工发展的结果的理论,启示我们要自觉地发挥社会分工的作用

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告诉我们:自发分工的产生使统一的劳动过程分化为不同的劳动领域和部门,从而扩大了并深化了人类活动的范围;随着分工的不断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获得越来越大的发展;由于过去在时间上连续进行的工作,现在由不同的人在同一时间里分头进行,从而缩短了劳动时间,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同时,分工使复杂的劳动分解为较简单的部分,从而使个人的劳动活动简单化和专门化;这样,劳动者就能够把注意力集中在有限的事情上,比较容易地把握工作的性质和规律,提高技术的熟练程度和积累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就能够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从而促进生产的极大发展;最后,脑力劳动的专门化必然极大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空前跃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类文明的全部成就,都是在分工的基础上产生的。的确,如果没有自发分工的发展,就没有为今天人们所引以自豪的一切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因此,我们要认清社会分工的发展规律,要由自发分工变为自觉分工,充分发挥分工对社会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

5.发展趋势的理论,对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有重要启示

首先,启示我们要对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条件下三次产业的结构变动趋势、结构变动过程中的新特点和问题做出科学的预测性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发展。

其次,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必须进行服务经济国际化研究。在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服务业的国际间直接投资也在高速增长。通过贸易和直接投资支撑的工业生产国际化,产生了对贸易、金融、会计和法律等服务的需求。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服务生产的国际化以超过货物生产的速度发展。因此,服务经济的国际化研究成为必要的研究课题。

再次,入世后随着服务业的发展和开放,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从服务业增加值来看,交通邮电、商品供销、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比重下降,而新兴服务业的比重上升。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加强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运行规律的研究,还要努力研究服务业内部结构的演化规律,对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分工演化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由于服务业的开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以及商贸分销、金融、保险、信息、咨询、会计法律等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新兴服务业行业的开放度进一步扩大,这些行业将会对培育新兴行业、改进传统行业、缓和瓶颈行业以及繁荣传统服务业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面开放对于服务行业结构变化的影响及其对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动规律和趋势的影响等问题也将成为今后研究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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