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制度创新论文_晁建辉

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制度创新论文_晁建辉

摘要:创新型的城市现已称为当前我国诸多城市建设的目标,制度的创新是基础内容,发挥着制约、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创新型的城市建设实施主体,需要不断的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制度创新必须是因地制宜,注重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创新网络的形成。下面就基于作者实际工作经验,简要的分析创新型的城市建设制度创新,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1 创新型城市的概念

关于创新型城市,毫无疑问来源于约瑟夫・熊彼得的“创新”理论,继而开创了对相关“创新”问题的研究 。就目前国内较为普遍的定义,创新型城市概念的界定存在着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创新型城市是指在城市政府的引导组织下,整个城市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倡导竞争、包容梦想的文化氛围,城市居民具有崇尚创新、向往创新的强烈精神追求,各个社会实践领域普遍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以各行各业的全面创新不断提升城市竞争力,推动城市走上跨越式的可持续发展轨道。狭义创新型城市是指一个城市在政府的引导和组织下,确立并推进以企业为主体要素的自主创新模式,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名牌企业、产品,以技术创新或科学技术进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2 制度创新的涵义

“创新”作为一种科学思想和社会实践方法论,是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持续不断、永无尽头的主题,更是增强民族活力与凝聚力的关键所在。创新型城市建设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需要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全过程联动的整体创新发展过程,是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形成和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国内许多城市的地方政府都纷纷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导战略方针。

3 加强创新型城市的制度创新作用

3.1 制度创新可以为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制度创新在创新型城市中有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自主创新是强国、强民之道,而制度创新由于直接影响生产力发展,是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创新体系有效运转的根本保障。因此,制度创新是创新型城市建设中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制度创新是创新型城市发展的基本环境要素。制度、文化、资源创新共同构成了创新型城市发展的基本环境,只有构建起规范合理、充满活力的创新制度体系,才能对创新行为进行有效调节和激励,激发、保护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并引导创新行为趋向符合社会发展的最佳目标。同时,只有政府和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动都规范运行于适宜创新的制度框架内,创新型城市的建设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制度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础创新。

3.2 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制度创新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目前中国地区差异较大,东、西部地区之间、沿海与内陆城市之间服务、收入悬殊,导致全国范围内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滞后制约着小康社会的实现,突破这一瓶颈既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维持国家稳定的根本保证。在制度经济学中,内生性制度设置对区域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哪个地区获得制度上的优势就相应获得经济增长上的优势。制度优势的体现由政府决定,表现为政府是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定者和强有力的推进者,其制定的制度对国家、地区发展起着决定作用,可以激发人们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对经济社会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来说,地方制度创新和调控可以转化为外来的经济、文化支持和保障,引导和推动社会发展,为区域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4 制度创新中地方政府应该注意的问题

4.1 制度创新要因地制宜

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为满足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而制定的社会规范体系,有特定而具体的适用环境和对象,如果贸然创新,必然会出现脱离现实、水土不服、难以实施的现象,不仅无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反而会适得其反,甚至对现有秩序起到破坏和束缚作用,导致制度创新成本大于收益,得不偿失。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应在本区域产生潜在制度需要时再进行创新探索,如果没有相应需要,则不必为了“创新”而创新制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要把握好制度创新的方向,摸准制度创新的脉搏,掌握制度创新的时机,制定出实事求是、符合本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新制度、新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低成本的创新型城市建设。

4.2 制度创新要有新思路

一个地区的发展,除了受当地自然资源、历史条件、交通状况和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外,当地政府有无改革创新意识也十分重要,尤其对欠发达地区来说,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等、靠、要”思维定式,要充分认识到仅靠“输血”、外援是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本地区落后面貌的,地方政府只有实现自主创新意识的彻底觉醒和创新行动的具体实施,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创新观念的建立,既要求地方政府官员要自觉培养成创新制度的敏锐性,增强制度创新的自觉性,又要求工作人员要具有相应创新工作的素质。对欠发达地区来说,要求地方政府官员和工作人员不能不考虑本地实际而一味单纯模仿发达地区的创新,一定要有自己的新见解、新思路,要善于提出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新制度。

4.3 制度创新要注意制度实施的可持续性

当前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制度创新的可持续性不足,许多极具实际价值的制度创新由于不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等原因的影响往往昙花一现,缺乏持续性。但制度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忽视特定历史时效特点的制度往往是无效制度。因此,制度创新既要避免时过境迁、不合时宜的老制度的延续,也要谨防割断历史延续性的创新,这样,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持之以恒的成效。保持制度创新的可持续性,地方政府官员要以历史唯物主义史观武装头脑,充分认识到任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长期的历史延续集成,只有在借鉴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考虑新制度的影响,才能制定出既不割断历史、也不拘泥于以往的制度。同时,还要善于登高望远,综观全国、全世界发展趋势,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不仅要看到制度对当前本地经济社会产生的积极性,还要看到对今后制度创新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赶时髦,不搞应景型制度创新,从而制定出既符合当今时代要求,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新制度。

4.4 制度创新要注重创新网络的形成

任何制度相互间都是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纵横联系的,这就是所谓的制度体系。目前中国大多数地方政府在选择创新型城市建设模式时,都优先选用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为主、市场导向型发展模式为辅的混合模式。该模式要求政府发挥核心带头作用,通过制定明确的创新型城市发展战略,围绕增加城市创新资源供给、完善创新机制、提高创新积极性、提升创新能力等目标而进行制度供给,制定、颁布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创新资源要素的集中,支持、鼓励创新主体之间形成互动网络关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氛围,引导全社会参与创新型城市建设。同时,各创新主体在利益需求和竞争压力下,也会自发寻求技术上的突破和科技创新,寻找和选择最适宜的创新路径和模式。鉴于这种情况,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要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选择若干有优势和关键的创新支撑点,组织本地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与民间产业界进行战略互动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创新主体的潜在优势,建设具有鲜明城市特色的制度创新网络体系,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提升城市创新力,制定出最适合本地区的制度创新之路。

结束语:

总之,制度创新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所以这就要求政府制定新制度时,应该倾听民众呼声,尊重民意,充分调查研究,让所有事关民众的制度决策都能最大限度地代表民众意见,体现民众利益,尽可能达到公开、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孙阿凡.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制度创新[J].经济研究导刊,2014(7)

[2]张玉磊.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可持续性难题与化解[J].岭南学刊,2011,(5)

[3]张厚明,张燕.变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以制度创新促科技创新[J].中国市场,2010(13)

[4]彭景阳.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行为分析与路径选择[J].理论月刊,2008,(3)

[5]叶帆.创新型城市的构建要素与实现路径[J].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6,(6)

论文作者:晁建辉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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