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制度述评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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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0)06-0027-08

本文从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理论视角,通过对建国以来我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考察,特别是对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政策的分析,在历时的纵向过程中审视我国职称制度演变的内在逻辑及其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以期获得进一步改善促进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环境的经验与启示。

一、概念内涵与分析框架

(一)主要概念

1.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下位概念。教师专业发展内涵丰富,不断演变,也制定了明确的基准①。多数研究将教师专业发展理解为教师个体或群体专业不断提升的历程,是教师不断接受新知识,增长专业能力的过程。② 如果从历时的角度考察,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经历了从知识技能的掌握、态度情意的转变到人(教师)自身的主体性和价值得以提升的演进过程③,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流变和革新的过程④。它包含着两层意涵——教师专业的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一个关注职前,一个关注职后。本文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更偏重于后者。

教师的专业发展,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师职业的专业提升,指政府、学校通过学习、培训、考核、奖励、惩罚等日常手段促使教师职业专业化或专业达标的过程,体现为数量指标;二是教师个体的专业成长,指政府或学校设计相应的制度引导教师个体在专业观念、态度、知识、能力、情意等方面的长期发展,形成自觉追求或自我实现的愿望,实现个体专业化的过程,它体现为质量指标。其中在我国很重要的一个制度设计就是职称制度。

2.职称制度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⑤。职称制度是关于“职称”的“制度”,职称本指技术职务的名称(称号)。⑥ 但从建国初到现在,长期混淆不分。50年代实行职务任命制,职务与称号不分;60年代着手建立学衔称号制度,把标志学术、技术水平的称号和职务区别开来;1979年恢复职称评定制度,职称既带有称号性质,又带有职务因素;1986年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职称事实上被“专业技术称号”或“专业技术资格”取代,成为区别教师专业能力的标识,正式与职务划清界限。但因为职称一词沿用已久,后来的政策文本和理论文献也接受了这一称谓,但仅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来使用,不与称号、职务并列,但涵盖二者,比如职称改革、职称工作、职称评聘、职称制度等。

(二)分析框架

职称制度是有关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相关要素的规则系统。它对内涉及到理念、对象、主体、权利、结构、法规、价值、伦理、习惯、机制等职称政策;对外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制相连,进而与一国的政治制度密切相关。本文将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放到宏观背景中进行讨论,关注的是我国高校的职称政策变化对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借鉴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理论,从合法性机制考察制度环境对组织趋同的影响,其中也包含着对组织内部制度安排的影响。⑦ 具体的思路是:宏观制度环境变化影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演变,这种演变直接影响高校组织的理性选择并进而影响高校教师专业发展。

建国以来,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演变与国家宏观体制改革同步。解放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实行的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政治控制一切,决策权高度集中,形成了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政治控制模式,在职称制度上就表现为1949—1966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文革”结束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于是有了1978—1985年过渡性质的职称评定和整顿,形成了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过渡模式。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教育上的体现就是1985年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6年出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翌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系列的宏观政策调整,也反映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断向市场经济体制调适的过程当中,形成了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市场取向模式。

政治控制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强调意识形态的统一和集中,政府是统制型政府,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在行政上实行强控制,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职称制度上选择任命制形式,通过自上而下的身份赋予实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人身管理,职务与称号不分,政府是职称的唯一合法来源。

市场经济模式虽然不能离开外在制度的合法性支持,但在政治合法性上的要求显然大大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对市场效率的重视。政府转而成了服务型政府,用对做事的契约式管理代替了对人的身份控制,以期达到市场要求的“合法性”即效率目标,不再对公民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分内事务横加干涉。在职称制度上体现为实行评聘分开,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用的职责分别交给独立的专业机构和用人单位。

介于政治控制和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过渡模式,则体现了制度演进过程中两种理念的碰撞、博弈和折衷。

二、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历程

我们从制度理念、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三个方面对每一种模式及其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一)作为政治控制模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1949—1966年)

在制度理念上,政治控制模式的理念核心是品位制,即重视对人的政治意识形态控制而不是对专业技术本身的要求。这从政策文本中可以直接看出来。1960年2月《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是这一阶段的纲领性文件,它开宗明义阐明了政策的目的:“为了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师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他们成为又红又专的教师”。第二条对“又红又专”做了说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的确定和提升,应该以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依据”。第三条实际上进一步强化了“思想政治条件”的要求:“高等学校教师必须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教学、生产劳动、科学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历史清楚,思想作风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作,不断地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劳动锻炼,自觉地进行思想改造,不断地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修养”。这一条成了从教员、助教到教授任职资格的首要条件,要成为高等学校教师,必须“合于本规定第三条要求”。《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也明确强调:“高等学校在办理确定和提升教师职务名称的工作时,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这些规定,与建国初期重点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改造的政治方针是一脉相承的。50、60年代前后两次学衔制改革⑧ 都未能推行,与这种政治气候也是吻合的。“文革”十年间高校职称审批完全停止,正是“政治挂帅”、政治控制逻辑之必然。

在管理方式上,采用的是任命制。之所以被称为“任命制”,是因为它将专业技术人员列入国家干部,其职务就像党政管理干部晋升行政级别一样,职称(名为职务,实为职称,职务与称号不分)获得须经党委领导、校务委员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政治与行政安排的结果,是一种典型的身份管理,政治标准清晰而严格。相比之下,技术标准模糊而灵活,比如助教要提升为讲师,专业技术虽然涉及到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三个方面,但要求都很笼统,诸如熟练担任助教工作、成绩优良、必需的知识与技能、一定的研究能力等,对外语的要求更是形同虚设,“对于某些学科和有特殊原因的教师,这一项可暂不列为必备的条件”。这种模式的实质是只任(用)不评,而任命权又不在用人单位,一旦由上级行政领导任命,就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且终身享受,没有岗位要求和数额限制。

在运作的机制上强调合法性的获得。这种合法性的获得是通过自上而下的纵向约束和身份赋予制造政治认同和归属感,专业技术作为实现特定政治目的的工具处于附属地位,一旦与政治疏离便失去合法性。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认为这种合法性的获得实际就是要具备社会的合法性。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社会合法性的获得往往取决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的认可,与其保持一致。这种主流意识主要通过政党政治、法律、法规、政策等正式制度安排的形式体现,也通过文化、观念、期待、伦理、道德、价值、意识形态和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形式表现出来。高等学校组织理性必须与制度环境保持一致,获得制度的认可和容纳,才具备了组织合法性;⑨ 社会合法性的获得不能自我授予,而必须由制度赋予。在这个意义上,制度环境对于组织和组织中的个人来说,都有了一些强制性质。在计划体制下,政治支配着包括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在内的一切,无论组织还是个人,只有获得了政治合法性,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可能。

政治控制模式有其历史合理性,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一是技术职务任命过分强调“历史清楚”、“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将任命技术职务当作一种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的赋予,这种浓厚的政治意识色彩造成我国职称制度建设一开始就存在目标定位偏差,高校教师的专业能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提升。二是职称制度建设内容单一,只规定了职称评定标准(实为职务审批条件),其他如职位设置和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工资标准、职务结构比例等必须的配套工作几乎没有涉及,客观上造成专业技术职务数量的不正常膨胀而专业技术职务的技术内涵提升乏力。另外,由于称号与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与职务任命条件等基本概念不加区别,同时作为职务任命前提的“职位”设置这一基础平台没有建立起来,对以后的职称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作为过渡模式的职称评定制(1978—1985年)

在制度理念上,作为过渡模式的职称评定制承袭了品位制理念,但又不尽然。当时职称评定工作的本意是恢复“文革”前实行的技术职务等级制,沿袭“文革”前《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及其确定与提升办法的暂行规定》的老办法。由于国家财政困难不能完全兑现工资,解决工资上遗留的全部问题,所以恢复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60年代初期想要建立的学衔、称号制度的思想。但政策执行上又把评定学术、技术职称同评定工资级别、提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联系在一起。因此,品位制理念没有根本性改变。

在管理方式上,仍然实行身份制管理,但政治控制有所弱化。职称评定由校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改为由校(院)党委审批,值得关注的变化是教授职务的提升,原由教育部批准,现改为由省、市、自治区批准,报教育部备案。高级职称批准权的高度集中控制模式第一次被突破,这为职称管理权限的进一步下移开了先例;从个人和单个组织来看,确实也体现出控制的弱化与选择自由的趋向。

在运行机制上,主要是获得政治合法性及其带来的利益预期。此阶段由于政治身份的考量、工资待遇的期待以及评审标准不具体等职称政策本身的问题,客观上助长了大学组织和个人的利益合谋,以致不适当地扩大了评定职称的范围,使相当一部分获得学术、技术职务的人名不副实,恢复并运行了五年的职称评定工作不得不于1983年9月1日叫停。由此开始了历时两年多的全面整顿,研究改革方案。

过渡模式的职称评定制的得失,可以从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得到理解。在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理论看来,组织是有理性的行为体,这种理性除了追求社会合法性动机以求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必要资源,其自利冲动(竞争效率)从来也没有消失。因此,一旦制度环境的要求可以预期,它总会为满足利益最大化而不遗余力。这是组织理性的本能。组织中的个人更是如此,他们甚至可以在满足内部合法性前提下无视外在的理性要求采取“冒险”行为以谋求利益最大化。当这两者互相激励,推动组织理性逾越了制度理性的边界而不能自制,合法性危机便到来了。此时,要么是惩戒非法组织及其成员,要么是改写制度规则以求新的更好的治理。而当所有的或大多数组织都面临合法性威胁的时候,制度自身的变革就不远了。这就是组织对制度环境的“积极主动的塑造”⑩。

(三)作为市场经济模式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86年至今)

在制度理念上,与政治控制模式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理念是职位制(岗位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脱离意识形态的控制实行第三方(中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聘约管理,竞争上岗,允许人才自由流动,实现高效配置。其基本做法是:通过社会评审授予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才市场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通过能力调节、资格导向,待遇调节、利益导向,供需调节、职位导向等方式实现职务的优化组合。国家则对人才进行宏观调控,运用政策杠杆而不参与具体的评审、管理和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社会化和契约化管理,彻底摆脱身份制束缚,变纵向控制为横向约束,真正解放生产力,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见图1)

1986年开始推行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际上只是一种准市场经济模式,其制度理念介乎品位制和职位制之间,仍然体现出政策的过渡性特征,可以称之为强政治制约下的市场模式。从制度选择来看,职称评定制度暂停后,先后草拟了学衔制、学衔与职务聘任“双轨制”、教师职务聘任制三种改革方案。其中,学衔与职务聘任双轨制还于1984年12月在北京、上海等八所院校进行了试点,但最终选择的是聘任制,也就是标志专业技术水平的学衔在政治理念的主导下仍然没有获得独立存在和运行的资格。从政策目的来看,既规定了“为我国教育事业服务”的政治性要求(原为“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政治色彩有所淡化),又特别强调业务素质的重要性,“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职位制理念得到重视和强化。

管理方式上,从最初的制度设计来看,既存在自上而下的纵向控制,也有横向的水平约束:高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政治控制模式操作,实行身份管理;职务聘任权则下放给各个高校按(准)市场模式运作,实行契约管理。其具体做法是:高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校在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聘任职务有任期,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在运行方面,效率机制开始发挥作用。效率机制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改进评审办法,评审工作要透明、公开;强化竞争机制,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任,加强聘后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规范聘用合同和解聘辞聘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职称体系,形成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职称工作运行机制。(12) 将按照“调整功能定位、健全分类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现科学管理”的改革思路,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13)

政治合法性要求的弱化和市场效率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教师专业技术的发展。但目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并存。由于我国建立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高等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效率机制的影响,但是合法性机制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我国高校组织的特性所决定,大学组织发展的首要目标不是追求效率,而是寻求合法性,取得政府的支持,进而获取大学发展所需的资源。因此两种机制对高校教师专业成长起着双重的影响。政治合法性要求仍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的人选需经单位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教师思想政治条件的考核,还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凡不符合条件的,不能聘任或任命其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实际上是因为岗位设置的问题没有解决好,聘任制是名,任命制才是实;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注重政治标准等。

图1 职称制度市场经济模式的系统模型(11)

三、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演变的经验与启示

纵观建国六十年职称制度演变和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得到如下认识:

第一,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与宏观政策和社会变革相适应,基本趋势是由自上而下的政治控制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移,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也由政治意识形态的约束向市场推动、社会选择方面转变。建国初期高校教师的职称任命,通过一种地位和身份的赋予,表现了对广大高级知识分子的政治期待。事实证明,这种政治模式的职称政策发挥了其应有的历史作用。但随着极“左”路线的抬头,政治的褊狭越来越与专业技术本身的逻辑产生裂隙。十年浩劫,职称制度和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在那场政治风暴中成为覆巢之卵,完全是这一裂隙演化的必然结果。“文革”结束到80年代初期的职称评定制,看起来是“评定”,在现实执行中走样为体现待遇的准福利政策。实施的结果是福利意图被夸大了,与原政策目标发生了很大的偏离,刚刚复苏的国民经济难以承受这种过滥的职称负担,新的经济政策也难以容纳旧的职称体制。在这种情况下,1983年开始的职称整顿政策势成必然。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酝酿已久(从1983年到1986年共两年多时间)的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终于出台。由于这场在专业技术领域发生的变革涉及面广,利益攸关,加之如市场流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科学设岗机制、企事业单位法人制度等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建立起来,很多美好的设想在具体实施中遇到诸多困难,造成了政策的扭曲、折衷乃至走样。即便这样,专业技术聘任制政策的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二十余年来,这项政策对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潜力,对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有目共睹的重要作用。但同时应该看到,我们目前的专业技术聘任制仍然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社会评价、市场调节为主的模式。在高校职称评聘领域,我们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发育成熟,主要实行的还是一种政府评价和调节、单位任用的准市场或半市场模式。

第二,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改单脚走路(职务任命或职称评定)为两腿支撑(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分开),在疏离政治和行政干预中有了更多的技术内涵。建国初期的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的动力机制是政治归属感,学术人在政治上的合法身份对于横跨两个不同时代的知识分子来说无疑是备受关切的头等大事。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中,新生政权的政治稳定压倒一切,有了名分(称号)就意味着职位、职务,也就意味着有了合法的政治身份,当然无法顾及后来的资格和职务的二分问题。这种非常时期的政策举措,用政治革命的方式来对待专业发展和人才资源,未免过于简单和片面,无法充分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单一的政治激励模式愈益暴露出自身的局限。两次学衔制改革尝试就是对这个问题的反省和矫正努力,可惜都在政治的涡旋中夭折,但它的合理思想却为后来的职称改革所继承。“文革”过后,职称制度由任命制改为评定制,这种改变在给少数具备条件的大学和科研院所赋权的同时,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如专业标准的低下与不统一、评定范围随意扩大与论资排辈、片面强调学历和论文等一些弊端。加之国家财力有限,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对通过专业技术职称改变处境的热切期望——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影响着我们国家对职称结构和总量的要求。为了应对这一现实,国家不得不考虑实行评聘分开的政策,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评审大权依然控制在政府或相关人事部门的手中,职位聘任的权力下放给各用人单位。在理论上这有利于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人才的合理配置和流动,有利于把专业技术职务从意识形态中分离出来,有利于技术进步、知识创新和经济发展。但由于岗位设置机制不健全,岗位设定不科学,社会评价与人才流动机制发育不良,高度集中的职称管理模式依然占据着支配地位,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人才配置和使用效率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这与急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职称制度亟待完善。

第三,在政治逻辑向市场逻辑转移的同时,专业技术本身的逻辑得到承认和释放,在获得话语权的同时向相对独立自主的方向运行。从专业技术发展的历史来看,最初它是附属于政治意识形态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支配着一切,人才市场、社会评审无从谈起,专业技术在强势话语下并无独立性可言。但专业技术毕竟是有用的生产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体现,专业技术摆脱政治婢女地位有了社会合法性。随着高等学校对经济发展、综合国力提升、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作用的凸显,过度的行政干预应该归位到对高等学校的宏观调控和保驾护航的位置,以便给专业人才的成长和专业技术的发展留出必要空间。事实上,专业技术的生成和发展有自身的逻辑,虽然这种逻辑未必完全与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无关,但政治干预的必要退出无疑有助于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的力量举足轻重,不遵循科学技术发展的逻辑,不以科学的态度规划和管理专业技术事业,再美好的政策意图恐怕都难以达成。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可以获得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的若干启示。第一,关于国家宏观调控系统。政府的主要工作是健全分类体系,调整功能定位,分类指导,间接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工作:建立科学、动态、开放的职业分类体系;形成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健全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实现高效配置的人才使用机制。让国家真正回到宏观调控领域,坚决改变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除了一些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专门院校和特殊专业需要做必要的控制外,其他院系、专业的职称评聘逐步交给社会和用人单位。

第二,关于社会调节系统。根据立法授权,培育市场机制,引入中介评审,构建高校专业技术资格的社会化评价系统;建立与单位聘任系统配套的高校教师自由流动机制,确保高级专门人才进得去出得来,并且开通国际人力资源渠道,促使人才在更大范围的相互竞争中不断更新知识技能,获得专业发展,实现高效配置,让杰出人才脱颖而出。

第三,关于单位聘任系统。进一步改善高校人事治理结构,确保高校专业技术职务科学设岗合理聘用。科学设岗是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的核心,应根据高校发展的规模、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水平等来进行岗位设置。为此,应真正建立起政府、社会、高校各谋其政、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政府人事部门行使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职能,出台必要的政策规范,退出高校内部教师人事聘用等微观领域;社会中介评价通过建立独立的专家系统(如专业协会)和市场运作机制,根据立法授权,运用统一标准,确保不同地区、高校之间教师资格水平的一致性。这样,高校在做好内部职位分析和岗位设置的前提下,选聘、留用和辞退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管理重点是做好用人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按需设岗、按岗择人、以岗定薪、岗易薪变”以及“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聘用目标,放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特权”。

收稿日期:2010-09-03

注释:

① 1989年全美教师专业基准委员会制定的《教师专业化基准大纲》共分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界定教师专业化基准,而这不过是决策和操作意义上的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其内涵比这要更丰富。

②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50; Day,C.,Developing Teachers:The Challenges of Life long Learning(London:Falmer,1999),4;朱新卓.“教师专业发展”观批判[D].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8):32;肖丽萍.国内外教师专业发展研究述评[J].中国教育学刊,2002,(5):56-57;朱玉东.反思与教师的专业发展[J].教育科学研究,2003,(11):26-28.

③ 持此观点的也不少。Evans,L.,"What is Teacher Development?" Oxford Review of Education 28 1(2000):123-137;赵明仁.论教师专业发展的再概念化[J].教师教育研究,2006,(4); Mushayikwa,E.,Lubben,F.,"Self- Directe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Hope for Teachers Working in Deprived Environments?" Teaching and Teacher Education: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search and Studies 25 3(2009):375-382.

④ 瞿葆奎,郑金洲.中国教育研究新进展·2003[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⑤ 赵超.我国明确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着重完善评价机制[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9/10/content_12030865.htm,2009-09-10/2010-03-28.

⑥ 宋健.在全国职称改革工作会议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九八六年一月四日)[A].辽宁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称改革工作资料汇编(二)[C].沈阳:东北工学院出版社,1987.4.

⑦ 保罗·迪马久,沃尔特·鲍威尔.铁的牢笼新探讨:组织领域的制度趋同性和集体理性[A].张永宏.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学派[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24.

⑧ 第一次:1954年3月8日,中央在对中国科学院党组报告的批示中已经认识到了建立学位制度、学衔制度的必要性,并责成科学院和高等教育部提出逐步建立这种制度的办法,成立了学位、学衔、工程技术专家等级及荣誉称号等条例起草委员会。1956年6月,在前苏联专家的帮助下,由林枫等13人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向中央报送了《高校教师与科学研究工作者学衔条例》、《高校现任各级教师学衔评审办法》等11个条例、办法草案,由于种种原因,该条例最终未能生效实施。第二次:1961年,中央同意聂荣臻同志提出关于建立学位、学衔、工程技术称号等制度的建议。1962年,国家教科委组织成立学位、学衔和研究生条例起草小组,设想建立一种有别于职务,不与工资等级挂钩,用于标明学术技术水平的学衔、称号制度。但所起草的条例、办法都因种种原因没能得到推广和真正实施。

⑨ 赵孟营.组织合法性:在组织理性与事实的社会组织之间[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约翰·迈耶,布莱恩·罗恩.制度化的组织:作为神话和仪式的正式结构[A].张永宏.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学派[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0.

⑩ 约翰·迈耶,布莱恩·罗恩.制度化的组织:作为神话和仪式的正式结构[A].张永宏.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学派[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9.

(11) 参考了胡泽思等人的设计.胡泽思等.职称制度改革新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24.

(12) 盛若蔚.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分步实施[N].人民日报,2005-12-23(010).

(13) 尹蔚民.明年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12/18/content_12667469.htm,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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