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交换理论的批判--兼论经济的核心理论_帕累托最优论文

对新古典经济学中市场交换理论的批判——兼评经济核心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经济论文,学中论文,核心论文,新古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商品的市场交换理论是描述和分析市场经济的核心理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交换理论是由里昂·瓦尔拉斯(Leon Walras,1874 )创立,并经阿尔费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1890 )奠定它的微观基础发展起来的。本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经济学家努力使该理论现代化,其中肯尼思·阿罗和杰拉德·德布鲁(Kenneth Arrow 和 GerardDebreu 1954)作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在新古典交换理论的优美形式之中,隐藏着一个致命的理论缺陷即把市场假设成一个神秘而全知的理性人,只有这样它才可能把分散决策的消费者撮合起来,最终实现使每位消费者都能获得自身消费效用最大化的商品交换。然而,当被现实经济问及“这样的理性市场是什么?它是怎样运作的,即它是怎样获得能促成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换的市场价格?”的时候,新古典交换理论或者沉默或者用一个现实经济中根本不存在的拍卖人来替代市场。当一部分经济学家把喊价的拍卖人具体化,即用一个计划管理部门来替代市场,从而得出一套计划经济理论时,新古典的交换理论又再一次地沉默了。就连市场经济的捍卫者米塞斯和哈耶克等都只有通过对新古典交换理论的批判,才能提出为市场经济辩护的理由(Hayek,1935)。 这足以看出新古典理论要解释市场经济还存在一定的理论差距。

事实上,当瓦尔拉斯提出新古典的交换理论不久,弗朗西斯·埃奇沃思(Francis Y.Edgeworth,1881)就对新古典交换理论提出质疑, 并给出了描述市场机制可能产生的最终交换结果的理论。埃奇沃思的这一理论后经马丁·舒比克(Martin Shubik,1959)、 德布鲁和赫伯特·斯卡夫(G.Debreu 和Herbert Scarf , 1963 )以及罗伯特·奥曼(Robert Aumann,1964)的发展,形成了具有现代气息的经济核心理论。经济核心理论的发展给商品交换理论溶入了许多新的新鲜血液,但最终也落入了为解释新古典交换理论而解释新古典交换理论的结局(注:对经济核心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的详细论述和评论, 请参阅李绍荣(1997,PP55—60))。

本文将对新古典经济学中市场交换理论作系统的批判,并用经济核心理论所阐述的交换理论来说明新古典的交换理论存在着交换逻辑上的矛盾,同时对经济核心理论的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此基础上阐述新市场交换理论的交换逻辑。

二、新古典经济学中市场交换理论的缺陷

在新古典经济学(注:在此所指的新古典经济学是正统教科书中的微观经济学。)中,市场交换理论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形:纯交换经济中存在m个消费者,每位消费者初始持有一定的消费物品, 假定消费者 i

_ _,i =1,…,m持有的消费物品为x[,i],x[,i]∈R[n],其中R[n]为 n维的商品空间。在消费者到市场进行商品交换之前,市场上已经存在着商品的一种价格体系p=(p[,1]…p[,n])∈R[n][,++],R[n][,++] 表示n维欧氏空间 R[n]的非负象限R[n][,+]的内集。每位消费者都是价格p的接受者,消费者进行市场交换的目的是使他的消费效用最大化, 因此,对于每位消费者i,i=1,…,m,他希望从市场上获得的消费商品向量x[,i] 是下列问题的解,

max

u[,i](x[,i])

x[,i]

_

x.t x[,i]〈x[,i]p

(2.1)

_

也就是,当市场商品价格为p时,消费者i希望用商品向量x[,i]以价格p换取商品向量x[,i],这样可实现自身的消费效用最大化。在此,称这样的交换决策方式为新古典交换方式,它主要指消费者在外生给定的商品价格所规定的预算约束内,选择使自身消费效用最大化的商品交换决策。

以这样的方式作出的商品交换会使经济达到一种公正而和谐的状态,也就是每位消费者的边际消费替代率等于相应商品的相对价格的比率,即:

而且在价格体系p之下,消费的商品向量x[,i]的市场价值等于消费者初

_

始持有的商品向量x[,i]的市场价值(注: 只要消费者的效用函数是非

_

和的,就有x[,i]p=x[i,]p),即

_

x[,i]p=x[i,]p)

这说明交换之后,由于商品的边际效用比率与商品的相对价格比率相等,对于每位消费者而言,其消费商品之间的数量组合达到主观效用和客观(市场)交换价值相等的理想状态,再加之消费商品的总市场价值等于其初始持有的商品的总市场价值,因此,每位消费者在市场上都没有贵买贱卖之感,也没有被剥夺的感觉,这意味着经济中每位消费者都得到了他想得到并应该得到的消费商品向量。所以新古典的交换方式常常被用来说明市场的和谐和效率。

然而要实现这种方式的交换,对市场的商品价格的要求非常苛刻,原因是当消费者根据外生给定的商品价格所规定的预算约束,虽然能作出使自己消费效用最大化的商品交换决策,但不一定能通过市场实现他所希望的交换决策。如果外生给定的商品价格不能使所有消费者按这种新古典方式作出的交换决策实现市场出清,那么他们的交换决策就无法通过市场给予实现。一旦他们都是价格的接受者,在这样的价格之下,消费者进行的交换是无法预测或者交换本身就无法进行。总之,在这样的价格之下,不是每位消费者都能实现自己的消费决策。因此,只有在外生给定的价格恰好使消费者按新古典的交换方式所作出的交换决策达到市场出清时,这样的交换方式才能通过市场得予实现。

为满足新古典交换方式对外生给定的商品价格所作出的这种荷刻要求,新古典经济学给市场赋予了一种拟人化的功能,即市场本身能自觉地调整商品价格,使之满足进行新古典式交换所要求的价格条件。市场的作法是有意识地把供过于求的商品价格调低,把供不应求的商品价格调高,这样商品价格最终会达到使市场供求相等的状态,从而在市场上能够实现新古典式的商品交换。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的这种假设实质上是把市场假定成一个全知的理性人,它不仅能根据商品供求关系调整商品的价格,而且知道每位消费者在任何价格之下的商品需求量。由此可知,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理论是建立在两个假设之上的:第一,是外生给定的商品市场的价格体系,据此消费者可作出自己的交换决策;第二,是拟人化的市场,该市场能够自觉地根据所有的消费者的交换决策调整商品的市场价格,从而影响消费者的交换决策,使之满足市场出清条件,最终能通过商品交换实现每位消费者的交换决策。因此,市场在新古典经济学伴演了一个神秘且非常重要的角色,其神秘性就表现在它是一个全知的理性人,其重要性就在于没有这样的市场,就没有新古典经济学。然而市场的这种拟人化功能不是经济分析的一个结果,而是一种理论假设。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可以利用这样的市场来说明资源是怎样有效地配置,却无法说明市场本身是什么?使消费者实现市场交换的商品价格是由谁制定的,是市场呢,还是消费者?等有关市场和消费者市场交换行为的基本问题。

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的这种拟人化假设,使得它在解释市场怎样促使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换,即市场的运作机制时,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它不得不用一些超脱现实的机制来说明市场的这种运作过程。那就是:

“瓦尔拉斯的拍卖人(Walrasian auctioneer)机制。这种机制说

明市场的运作就如同有一个拍卖人站立在所有消费者之前,他喊出一个

商品的价格向量p,每位消费者根据价格向量p,以新古典的交换方式,

作出使其效用最大化的消费决策x[,i](p),然后再确立在这一价格体

_

系下他愿意卖和买的商品数量,记为z[,i](p)=x[,i] (p)-x[,i],

其中i表示第i个消费者。每位消费者把自己愿意卖和买的净商品交易量

z[,i] (p )报告给拍卖人,拍卖人把所有消费者的净交易额进行迭加。

,则每个消费者就可以按自己的净交易额与其他消费者进行交换,此时新古典式交换方式得以执行。如果在价格体系p之下, 市场没有出清, 那么拍卖人又会试着喊出另一个不同的价格体系p[1],价格p[1]是遵从理性化市场的准则给出的,即拍卖人提高商品k的价格, 如果;降低商品k 的价格,如果。如此反复最终拍卖人会喊出一个使市场出清的价格体系,从而使消费者得以交换净交易量。这种把市场解释成一个高于消费者之上的拍卖人,不仅在现实经济中极难找出,就是在理论上也很迁强附会。即便利用瓦尔拉斯的“拍卖竞价”机制概念,新古典经济学仍然无法说明价格是如何形成的具体问题,以至于它的一般均衡模型虽然通过阐明竞争性均衡的效率和最优性,而认为给“无形之手”的喻意提供了一种严格的数学证明,但仍然无法接着说明自由市场优越计划经济。连德布鲁都不得不承认,“国家干预主义的反对者从那两个定理(即确立竞争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等价的福利经济学两定理)的字里行间解读出市场经济的绝对优势的一种数学说明;而国家干预主义的赞成者也欢迎同样的定理,因为这些定理之假设清晰的显示出理论模型与他们所观察到的经济之间的联系。”(Debreu,1987)

结果,出现一种具有戏剧性的现象:既然可以把市场假设成如此神明的理性人,为什么不可以同样假设一个如此神明的中央计划当局呢?经济学家巴罗尼(Barone,E )在《集体主义国家的生产管理》(Barone,1908)一文中,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为蓝本,通过假设经济中存在一个与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市场同样理性的生产管理部门后,证明由生产管理部门集中对经济的生产和消费进行管理之后,整个经济仍然能达到帕累托效率状态。

此后相继出现一些与新古典经济理论同出一辙,但却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理论相对应的各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为此经济学界在本世纪30—50 年代曾经引发了市场和计划孰有效率的经济学论战(见Hayek 1935)。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场市场经济理论与计划经济理论之间的一场争论,实际上是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一次重大的反思,象米塞斯,哈耶克等为市场有效率辩护的经济学家,在一定程度上都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理论提出批评,原因就在于接受新古典的市场理论就等同于接受了从新古典经济理论诱导出的计划经济理论,因此那场市场和计划的经济学论战实质上是从计划和市场两个方面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全面反思。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假设经济中存在着一个全能的中央计划当局,经济中的每位消费者都要把他们在每个价格体系p之下, 能使各自获得最大效用的净交易额上报给中央计划当局。当局根据上报的情况找一个或多个能使市场出清的价格体系,从而引导消费者进行市场交换。这种解释的不真实性就在于,每位消费者都要根据自己所持有的初始商品确定一个需求计划,该计划不是某个商品的需求计划,而是几种商品的需求计划,这些需求计划的影响变量是价格体系p。因此, 对于一个消费者而言要作出这样一个商品需求计划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中央计划当局是否能根据消费者上报的需求计划找出一个均衡价格的问题。此外,这种机制的不可执行性还在于,当中央计划当局根据消费者上报的需求计划给出一个能使市场出清的均衡价格体系之后,如果有的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发生变化,就会导致他的需求计划发生改变,这时市场不能够如愿地实现新古典式的交换方式,所以这是一种极不现实的机制。

可见,常常被人们称道并认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理论的新古典经济学,却不是一门真正的市场经济理论。它的致命缺陷是无法说明价格如何在市场参与者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这一基本问题。它充其量只是以描述模糊的供求律来作出一种局部的说明:一旦外生给定的价格无法除清市场,供求怎样变化才能达到均衡价格。对于那些已形成完善市场组织制度,市场运作已基本满足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假设的发达国家,新古典经济学还有一定意义的理论指导作用,但对于那些有待建立一个市场制度以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的国家,需要解答的却是市场是什么?市场是怎样运作的?等有关市场本质的理论问题,而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理论是无法回答这些问题的。

三、经济核心理论的交换逻辑

我们还可以从经济核心理论的交换逻辑来说明新古典交换理论的逻辑缺陷。经济核心理论产生于19世纪80年代,当时弗朗西斯·埃奇沃思(Francis Y.Edgeworth)认为里昂·瓦尔拉斯(Leon Walras,1874)提出的均衡概念并没有最好的描述市场机制可能产生的交换结果。原因是瓦尔拉斯均衡的存在,需要把交易者视为价格接受者,而市场中交易者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却是价格制订者的行为——讨价还价的行为。于是埃奇沃思(1881)提出核心概念的原型——再签约和最后结果来描述市场机制可能产生的最终交换结果。本世纪50年代末, 马丁·舒比克(Martin Shubik,1959)重新发现埃奇沃思所做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埃奇沃思用于描述市场机制运行结果的概念——再签约和最后结果形式化,并称其为经济核心。继舒比克之后,杰拉德·德布鲁与赫伯特·斯卡夫(Gerard Debreu and Herbert Scarf,1963 )以及罗伯特·奥曼(Robert J.Aumann,1964)进一步奠定了经济核心理论的基础, 前者用代数的方法证明了埃奇沃思当时尚未证明的论断,即在一个以任意多个交易者类型和商品数目为基础的复制经济序列中,经济序列的核心的交集与瓦尔拉期均衡集完全一致,而后者证明在交易者构成一个无原子测度空间的大经济中,经济核心等价于瓦尔拉斯均衡集。

埃奇沃思(1881)批评瓦尔拉斯的均衡理论时指出,瓦尔拉斯均衡没有最好地描述市场机制可能产生的最终交换结果,因为除瓦尔拉斯均衡外,还存在许多可能的最终交换结果。并用著名的埃奇沃思方盒来说明这种观点。在方盒(见图1)中,α[,1],α[,2]表示交易者1的无差异曲线,β[,1],β[,2]表示交易者2的无差异曲线。PQ 表示两个交易者的无差异曲线相切的点构成的曲线,E是交易者的初始持有为R时的市场经济的瓦尔拉斯均衡点。埃奇沃思说明当交易者的初始持有为R时, 市场的最终交换结果会落在PQ线段上,而不仅仅是瓦尔拉斯均衡点E。

图1 埃奇沃思方盒

为说明市场经济的最终交换结果与瓦尔拉斯均衡的这种关系,埃奇沃思考察了以方盒中所表达的两个交易者和两个商品为基础的复制经济。复制经济中,与交易者1相同的交易者有n个,与交易者2 相同的交易者有n个,经济中任何一个交易者只有通过市场交换才能改进其福利,因此只要市场上有增加其效用的交换机会,他就不会顾及到原来的交易对手而与能增加其效用的交易对手再签约,如果交易结果对于每个交易群体中的任何一个交易者而言,都没有群体内和群体外的再签约的机会,那么交易结果就是市场交换的一个最后结果。埃奇沃思以再签约和最终交换结果等概念为基础,运用几何图形的分析方法证明,当n 增大时埃奇沃思方盒中的契约曲线段PQ会缩短,从而证明当n趋于无穷大时, 复制经济的最终交换结果将趋于瓦尔拉斯均衡。由此说明瓦尔拉斯均衡是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结果的极端情况,是交易者人数增多或交易次数增大的一种极限情形。

埃奇沃思的这一经济思想被后来的经济学家舒比克、德布鲁和斯卡夫,用现代的数学语言作了严谨的表述。而罗伯特·奥曼把埃奇沃思的这种思想所能得出的经济结论作了更直接的证明,指出在一个无原子的连续统经济中,经济核心就是瓦尔拉斯均衡集。从而说明经济中,如果交易者人数之多,使得交易者个人的交易行为可以忽略不记时,市场交换的最终结果就是瓦尔拉斯均衡,这意味着在完全竞争的假设条件下,市场交换的唯一结果就是瓦尔拉斯均衡。这反过来说明市场达到瓦尔拉斯均衡结果的充分条件是,经济中的交易者都是价格接受者。因此,只要市场竞争能使交易者放弃讨价还价的行为,那么竞争本身能使经济达到瓦尔拉斯均衡。

图2 市场的最终交换结果

从以上的说明可知,经济核心理论隐含着这样一种交换逻辑,完全自由竞争的交易者通过讨价还价的自利交换行为,会使市场达到一个帕累托最优的核心交换结果。随着交易者人数的增加,交易者个人对整个经济的交易所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小,当增加的人数多至使交易者个人对整个经济的交易不会产生影响时,交易者的交换行为就使市场达到了瓦尔拉斯均衡的交易结果。由此说来,帕累托最优的交换结果是自利的交易者自由交换的一般结果,而瓦尔拉斯均衡的交换结果却是交易者个人的交换行为无法影响整个经济的交换时,市场可能达到的最终交换结果。困此,自由市场的一般交换结果是帕累托最优的,而满足一定条件的自由市场所得出的交换结果才是瓦尔拉斯均衡的。这同时又说明瓦尔拉斯均衡的交换结果比帕累托最优的交换结果更优。这种更优性就体现在瓦尔拉斯均衡结果具有第二节中所说的公正性,而帕累托最优结果却不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可由图2给予说明。由经济核心理论可知, 契约曲线PEQ上的任何一点都是市场的可能交换结果,比如E'点。 市场交换结果为E'是由交易双方计价还价的能力所决定的,在该点商品的相对交换价格是虚线E'R的斜率, 然而与新古典交换理论的商品交换价格不同,它是由交易双方讨价还价确定的,它的大小还与商品的交换量有关,而新古典交换理论的商品交换价格是交易双方的一种接受价格,在此价格下可以买卖任何数量的商品,因此在E'点是无法进行新古典式的商品交换。当商品交换达到E'点后就无法再进行商品交换,原因是已无帕累托改进的商品交换,然而一旦交易双方通过商品交换达到E'点,虽然交易双方都获得效用的增加,但是双方对商品交换的评价是不一样的。如图2所示,交易者双方在E'点持有交换后的商品, 此时交易者对所持有的商品有一个共同的主观边际效用评价,该评价为图中过E'点与无差异曲线相切的黑线的斜率。在此评价之下,交易者1 会感到交换后的商品价值小于交换前的商品价值(R点在黑线的右上方),而交易者2则感到交换后的商品价格大于交换前的商品价值(对于交易者2而言,R点在黑线的左下方),也就是商品交换之后交易者1 会有贵买贱卖了商品的感觉,而交易者2则感到贱买贵卖了商品,因此商品交换之后,交易者1虽然获得消费效用的增加,但却感到有点不值。而交易者2 不仅获得消费效用的增加,而且还感到赚了不少,故点E'的商品交换对于交易者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新古典经济学用帕累托最优来说明瓦尔拉斯均衡的最优性,完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这说明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理论存在着很大的逻辑缺陷。

四、交换理论应有的交换逻辑

从经济核心理论的交换逻辑可以看出,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理论存在着交换的逻辑缺陷,这说明经济核心理论在描述市场交换方面优越于新古典经济学,同时又说明一种描述商品交换的理论必须能够说明交换怎样从帕累托最优到瓦尔拉斯均衡。从表面上看,经济核心理论似乎做的正是这方面的工作,实际并非所然。在经济核心理论中,帕累托最优和瓦尔拉斯均衡并不是一种平等而可相互替换的交换结果,瓦尔拉斯均衡是一种极限状态,而帕累托最优只是趋于极限状态的一种临时性状态,这种临时性状态和极限状态的关系与交换者的交换行为毫无关系,而只与交换者的人数有关。只要交换者的人数不断地增多,这两种状态就会趋于一致(Debreu and Scarf,1963);如果交易者人数最初就非常多,那么两种状态本身就是一致的(Aumann,1964)。因此,在经济核心理论中,帕累托最优是解释瓦尔拉斯均衡的一个概念,即瓦尔拉斯均衡是交换者人数不断增多的情况之下,帕累托最优的终结状态,故瓦尔拉斯均衡具有帕累托最优的性质。从而进一步说明新古典经济学的瓦尔拉斯均衡为帕累托最优的福利经济学定理。经济核心理论主要致力于说明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瓦尔拉斯均衡的最优性。由于核心配置必然是帕累托最优, 而瓦尔拉斯均衡在核心配置之中,因此瓦尔拉斯均衡是帕累托最优的,从而对福利经济学的第一定理作了重要的加强。

(2)瓦尔拉斯均衡的无偏性。核心理论说明, 如果经济中存在着大量的交易者,那么即使不重新分配初始持有,经济核心配置在某种意义上,即以某种收敛形式近似于瓦尔拉斯均衡。并且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核心配置就是瓦尔拉斯均衡,故瓦尔拉斯均衡对于核心配置而言是无偏的。

(3)市场机制与瓦尔拉斯均衡存在性之间的关系。 核心理论表明,只要交易者人数不断增加,自由交换的市场机制会使交易者表现出价格接受者的行为。与新古典经济学不同,交易者的价格接受行为不是前提假设而是分析的结果,即使交易者具有制定(或改变)价格的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市场机制仍然会迫使交易者表现出价格接受者的行为,这正是核心理论的魅力所在,同时也使经济核心理论落入了为解释新古典经济学而解释新古典经济学的结局。

因此,经济核心理论无法成为一种新的交换理论而有别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理论,也就是无法承担起解释市场经济的重担,所以我们需要一种新的交换理论来替代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理论。这种新的交换理论必须能够说明交换者之间的完全自由竞争的交换互动怎样在经济中形成稳定的交易群体,这些交易群体就称之为市场。一个经济中不同的交易群体就构成经济的一个市场结构,一个稳定的市场结构称之为均衡的市场结构。在一个均衡的市场结构中,存在着彼此相对独立和稳定的均衡市场,相对独立和稳定是从两方面来理解的:一、每个市场之中的消费者与其它市场之中的消费者彼此没有商品交换关系;二、任何一个市场中的消费者均无法从其他市场中,找到比他现在所在的市场更好的交换机会。这种通过消费者的交换互动所形成的交换秩序正好说明200 年前亚当·斯密(1776年)所提出的“看不见之手”的理论。这说明市场交换秩序先于价格体系而存在,并有别于价格体系。价格体系是完备市场的一种标志,其形成标志着市场进入一种高级形式。

因而,这种新的市场交换理论必须说明价格体系怎样从市场秩序中演化出来。然而这样的说明与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理论完全不一样,它应该是通过消费者的交换行为来说明价格是怎样形成的。由此可见,新交换理论中有着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交换理论完全不同的逻辑顺序。在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交换理论中,最先有市场的商品价格,而后在市场调节之下才达到一般均衡状态,然后才说明该一般均衡是一个帕累托最优的经济状态,其逻辑顺序是商品价格→一般均衡状态→帕累托最优状态。而新的交换理论应该以消费者的交换互动为始点,通过消费者之间完全竞争的交换互动,消费者之间形成一些稳定的交易群体,同时经济形成稳定的均衡市场结构,即市场秩序。消费者在这些不同的市场之间的竞争性交换互动最终促成一般均衡的交换,从而形成了一个具有商品交换价格的完备市场。因此,新理论的交换逻辑应是:消费者的商品交换互动→帕累托最优的交换状态→一般均衡的状态→商品价格体系的形成。

五、结论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换理论由于前提假设的错误,导致了交换逻辑的根本性错误,它误用帕累托最优来说明一般均衡的最优性。事实上,一般均衡是比帕累托最优更优的一种经济状态。但它还无法说明市场是什么,以及市场怎样调节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交换等市场经济中的基本问题。因此,新古典经济学并不是一门真正的市场经济的理论,用它来指导市场经济的实践必将失之千里。文中通过对经济核心理论的分析说明,提出了新交换理论应有的交换逻辑,它应是:消费者的商品交换互动→帕累托最优的交换状态→一般均衡的状态→商品价格体系的形成。并说明市场秩序以及价格体系的形成都应该由消费者的交换行为来解释,而不是象新古典经济学那样,把一切都归结为一个神秘而理性的市场,从而成为一门天马行空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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