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学应是一门空间经济学——中国城市经济学研究三十年的梳理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学论文,城市论文,应是论文,一门论文,三十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78X(2010)01-0003-08
一、三十年的探索,历经两个阶段,但仍然存在困惑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进入城市经济研究繁荣昌盛的新时代,城市经济问题研究论文发表量每年达数百篇,城市经济问题专著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出版,丰富了中国经济问题的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城市经济学的研究。
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则开启了创立与发展的历史阶段,30年来至少已出版了近30部的专著和教材。从我见到的其中20部著作中可以看出,中国学者研究城市经济学的轨迹大体上可以分为引进与创立和创新与发展两个阶段。
(一)引进与创立阶段
大体上是20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中期的著作。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阶段之后,国人对商品、市场经济的认识逐步深化,城市的作用日益显著,城市化的进程开始加速,适应这一形势要求,西方的城市经济学著作开始被引进。进而,中国学者在借鉴西方教材的基础上开始编写大学教材和普及读物。这批早期的著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作为创立阶段的产物,这些著作一开始就借鉴巴顿阐述的“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任务,就是系统地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去解决城市的各种重大问题”这一观点,紧密结合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城市化发展、城市内部发展的主要问题展开研究。
第二,这些早期著作普遍把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或任务界定为城市经济运动的规律性,有几本明确提出要研究社会主义城市经济活动的规律。
第三,由于研究对象界定得比较笼统(城市经济发展的规律性),在学科范围和内容上大相径庭。有的强调研究城市经济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范围较广泛,除城市产生与城市化、城市内部诸问题之外,还包括了城市经济结构、城市经济效益、城市经济管理、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经济改革,等等。有的著作强调城市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力方面的,而且是从空间经济角度进行研究的一门科学,研究内容主要侧重于城市化运行和城市作为空间经济载体而产生的城市问题诸如土地问题、住宅问题、交通问题、环境问题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城市政府行为。
这门学科是应用科学还是理论科学,看法也不同,不少著作沿袭美国赫兹和波兰鲁格尔斯基的观点把它直接界定为一门应用经济学科,有的学者则认为城市经济学不是部门经济学,不是应用科学,而是“政治经济学和空间经济理论以及其他经济理论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新的经济理论。它的性质基本上属于理论学科的范围,确切地说,它不是一般的基础理论而是应用学科的基础理论”, “是专业基础理论” (杜闻贞)。
以上几点说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对学科基本问题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但是,热烈的讨论确实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二)深入发展与创新阶段
20世纪90年代后半段至今,这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及经济继续腾飞时期,特别是邓小平同志“九二讲话”之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加速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进一步加快。这一背景推动中国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阶段国内学者继续跟踪国外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引进并翻译了米尔斯、奥沙利文、克鲁格曼等人的一大批城市经济学的新作。
在上述历史背景和国际研究前沿的推动下,这一阶段中国城市经济研究又产生了一大批新成果。
这一阶段,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的研究,向前跨进了一大步。对城市经济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方法均有相当深入的讨论,我归纳有两种不同的研究思路,初步形成两种不同学派,因此,这一阶段可称之为发展与创新阶段。
作为发展,是指在这一阶段的著作中,在研究对象的问题上,普遍地与政治经济区分开来不再强调研究对象是城市经济发展中的经济关系。蔡孝箴教授提出城市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生产力问题这一观点,又进一步提出城市经济学所阐明的城市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 “不能因社会经济制度、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同而有不同”。饶会林教授也明确表示:“城市化规律、城市经济规律属于生产力范畴。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相同的历史阶段,会出现基本相同的城市化规律、城市经济规律,这些规律具有普遍性,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都不能回避或‘跳过’,……。”这一时期的著作,自然地就淡化了社会制度的分析,所有的城市经济学著作都不再冠以“社会主义”的名称了。这个在今天看来似乎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不能小看,因为这是对这门学科的学科性质认识史上的第一个重要突破。
继之,不少学者(不是20世纪80年代的个别人)把城市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定位于空间经济学的范畴。这是在梳理了90年代西方空间经济研究史,特别是20世纪以来,克鲁格曼新经济地理理论建立后,对这门学科性质的认识,这一认识在中国是一大飞跃,它不仅回答了城市经济学家研究城市经济发展的生产力问题,而且也明确了应从什么视角去研究城市经济,即用空间经济分析理论去解决城市产生、发展与空间布局和城市内部种种问题,从而明确了“城市经济是‘由空间经济学家建立起来的一个公认的经济分支’” (米尔斯),提出“城市经济学是研究以城市空间要素利用为核心的城市资源配置和城市经济福利最大化的经济科学” (王雅莉)。这样的界定是对城市经济学学科性质认识的深化,它从总体上框定了这门学科研究的内容,应当说这是这一阶段学科研究上最重要的一点突破。
作为研究的发展,还体现在这门学科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深化方面。与国外城市经济学研究相似,各种著作均重视从理论研究到应用研究的推进。多数著作把空间经济的区位理论、聚集经济理论以及外部经济理论列为城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部分,然后以此为基础,或为工具研究城市各种主要问题,如城市规模、城市土地利用、城市住宅、交通、环境以及政府管理,特别是其中的城市财政与公共管理,均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展开了研究。有的著作还基于这一应用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思考,如饶会林的《现代城市经济学概论》。这种研究成果的确提高了对城市问题的解释力,为城市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参考。
最后,这种研究发展还体现在不少新作均重视学科方法论的研究,提出既要重视规范研究,又要重视实证研究。把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城市经济问题研究方法的成果引进到我国这门新兴学科的研究领域,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推进,它有利于中国的城市经济学真正进入经济学的研究轨道。在这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成长起来的中青年学者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说到创新,是指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城市经济学界由于对学科性质的认识、对学科研究对象和方法的不同界定和视角,初步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研究路线,或者说是两种不同学派,我把它们暂称为问题导向派与集聚导向派。
问题导向派,主要是继承和发展巴顿提出的城市经济学的方法“主要是一种问题求解的方法”,在“目前还不可能发展出城市经济的基本原理”的情况下, “最现实的做法是把任何系统地运用经济学原理去解决城市问题的企图,都当作城市经济学”的见解,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践,扩展了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建立了自己对城市经济的理解及理论体系,最有代表性的是饶会林教授倾其毕生之力所完成的《城市经济学》。在这部著作中,他基于“城市经济是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的中间环节,是承上启下的纽带”的中观经济观点,提出“城市经济学是研究城市系统经济运行、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科学”,研究城市经济“要从实际出发,从实际需要中找问题,找课题”, “要善于从分析城市经济现象和问题入手,发展其中的本质联系和规律”。基于这一认识,在他的著作中建立了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经济结构、城市经济环境、城市经济效益、城市经济区域和城市经济管理等六大部分组成的理论体系。把城市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国现阶段城市经济发展的种种问题均囊括其中。这一学派研究的特点是对中国城市经济问题观察深入而全面,力图以经济学原理,其中包括空间经济学的原理去解释它,寻找其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并在这种研究基础上注重实践中的政策建议。
集聚导向派,是以城市经济核心特征集聚经济为导向开展对城市经济的研究并建立理论体系,他们以集聚经济来解释城市的产生与发展,说明城市规模的变化,联系城市集聚经济的负外部性,说明城市经济的主要问题。这派研究注重城市经济学作为空间经济学的性质,注重空间经济学理论的发展,特别是新经济地理理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解释,在研究方法上除应用抽象思维方法进行归纳与演绎之外,更注重规范与实证分析,特别是动态的分析,在可能范围内引进相关的模型研究。在政府作用部分主要侧重于政府财政问题研究。这一研究思路,在目前已出版的城市经济学教材中,以周伟林、严冀等编写的最有代表性。在这部著作中作者在阐述城市经济学的理论部分时,首先开辟城市集聚经济一章,以此为先导展开研究,说明集聚经济“是城市产生的最重要的原因”, “城市规模的变化实际上是各种集聚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提出城市厂商的区位选择理论,实质上是城市集聚经济的微观基础,进而对城市体系与城市增长进行了研究,书中包括这些研究的最新进展。作者还联系集聚经济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领域,对土地利用与空间结构、城市住宅经济、交通经济、物流网络、城市环境等问题进行了扼要的分析,注重模型的引进,推动城市不同集聚经济正负效应的研究,其中还特别注重新经济地理学说对集聚经济的重新解释。这样用集聚经济引导的研究,在其他新编的城市经济学著作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把近十年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路线做上述划分未必准确,甚至也未必完全为作者所认可,但是,作为读后的一种理解,我还是看到了学界的这种可喜进展。
当前这一学科的研究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困惑。需要学科建设中的理论创新来解决:
第一,作为研究资源空间配置的城市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及相关应用经济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研究角度与内容如何区分?怎样才能使城市经济学不变成城市经济研究的“百科全书”?目前的研究成果,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与其他学科重复和“拼盘”的现象,如城市产生和城市化问题,不少教材还停留在概念的介绍和历史发展的描述上,与城市科学与发展经济学的阐述区别不大;在城市问题研究上,与产业经济学、土地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交通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犯罪经济学等不少地方似乎相似。在分析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时又在诸多方面与宏观经济学与公共管理学相仿。当然,经济学的研究从来都离不开成本效益分析和均衡分析,然而,如何把空间因素引入这种分析,是城市经济学的任务,正如沃纳赫希所说的, “规模经济受空间集中的影响极大。没有空间集中,生产只能在极其有限的规模进行”,是“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共同导致经济活动的空间集中,即城市经济”。应当说这种城市问题的研究我们还仅仅是开篇。
第二,城市经济问题缘何而生?目前,中外城市经济学著作中的理论体系大都由三部分组成,即城市与城市化、城市规模、城市体系部分(有的称之为宏观城市经济学),城市内部各种问题如土地、住房、交通、环境等等部分(有的称之为微观城市经济学)和城市政府作用(主要研究城市财政问题)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即城市问题中研究些什么?依据是什么?好像是不言自明的,其实不然。由于作者对城市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过于概括,大家理解的极不相同,有的简约,有的详尽,这当然是正常的现象。问题是这些问题缘何而生?以什么为导向展开这些问题的研究,则很少论及。既然是城市问题,就不能离开城市的空间存在特征这一根源。是所有城市存在的经济问题都是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吗?我们到底应着重研究哪些城市问题?
第三,城市经济学应当如何研究政府作用?这是研究城市微观主体经济运行与城市宏观经济运行自然导致的研究内容。山田浩之早就提出“有必要先把城市当作一个系统来把握”,其中包括“城市间系统”和“城市内系统”,它们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为实现城市内部与外部各自和相互之间的均衡,城市政府的基本任务就是与企业家等城市主体结成不经过市场的“公共经济关系”。这种政府作用的研究,在当前国内的城市经济学著作中已有很大进展,已经从城市政府的一般职能论述发展到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研究,有的著作以公共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集中分析城市财政职能、财政收入与支出和财政问题及其政策选择,研究比较集中与深入。这种思路固然重要,然而城市财政归根结底是实现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城市间、城市与区域间空间结构均衡的制度保证与政策工具,如何在城市政府作用中突出这一核心问题并与财政联系起来作分析尚未开拓。
类似上面的困惑还可举出一些,这是否可以说中国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还在“众里寻它千百度”,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以学科性质为基点,促使研究更上一层楼
为什么存在上述困惑?最基本的原因是对这门学科的性质并未完全取得共识。
这里说的学科性质,不是有些出版物所说的:城市经济学的性质有属于应用科学、理论科学、综合科学、边缘科学等不同分类的所谓性质。这种界定和分类,严格地说不够确切也不到位。因为任何经济学都有其理论研究部分和应用研究部分,如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学等,一般地都看作是应用经济学科,但它们都有各自的理论研究。就是作为研究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的理论经济学,同样也包括不少的应用研究案例和政策结论。所有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之分是指各有侧重罢了。
我理解的学科性质是指在进行经济理论时研究,以什么样的存在形式和思维逻辑来看待和分析经济发展而界定的。世界是由空间和时间构成的,空间与时间统一是世界万物存在形式,或者说是存在的本质。我们说经济发展从来都是指一定空间区域主体的一定时点上的发展,为某年、某历史阶段世界的、中国的、美国的……经济发展。所谓效率,就是用最少的时间和最小的空间所达到的一定目的(如经济增长等)的研究。从学科上分,到目前不外就是两种,一种是时间经济学,一种是空间经济学。过去的主流经济学就是前者,它的竞争性均衡分析是把两个主要的空间经济因素即规模报酬和运输成本排除在外的,只是一种时间分析。而空间经济学则不同,它认为经济运行是时空的结合,是以此为前提的侧重于空间的研究,是一门“关于资源在空间的配置及其经济活动的区位问题的学科”。只把时间作为存在的形式而把空间排除在外的主流微观经济学完全是为了便于应用阿罗·德布勒的一般均衡模型,因为这种竞争性均衡点是与规模经济不相容的。而事实上是不存在这种无规模经济的竞争均衡的,正因为这一点,张伯伦提出了垄断竞争,罗宾逊夫人也几乎同时提出了不完全竞争,从而抛弃了以完全竞争为基础的均衡分析,实现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突破,然而,尽管如此,作为主流经济学仍然拒绝规模经济与运输成本的引入,从而依然不能反映经济现实。空间经济学突破了这种局限,指出经济发展不仅表现为一定时点的一般均衡,而且表现为空间上的区位均衡,这种均衡恰恰表现为运输成本递减与可变的递增的规模收益之间的互换。空间经济学,从最初的德国古典区位论研究,其中包括杜能的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勒施的市场区位论和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区位论,到阿隆索的城市中心商业区位研究等理论,特别是克鲁格曼的新经济地理学,即把空间经济学研究纳入到主流经济学范围的研究,都说明了空间经济学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重大推进,是一种重要的理论经济学研究。
城市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就是空间经济学。这种学科性质定位的思想,在早期的城市经济学家的著作中就已经提出,如赫希说: “经济活动的空间特征是城市经济学存在的理由。”他认为“城市经济学(还有区域经济学)区别于经济学其他分支学科的一个特征,就是它着重研究经济学选择的空间因素”。山田浩之指出: “城市经济学就是抱着解决城市问题的愿望,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城市的空间结构进行分析。”他认为城市空间结构的理论分析,已经“接近城市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核心。”巴顿在说明新古典主义经济分析不能解决城市经济的现实之后指出,要“发展空间经济理论,为现代城市经济的研究奠定基础”。就连美国城市经济学权威埃德温·S·米尔斯也认为“空间分析是城市经济学的核心”。他指出城市经济学“是由空间经济学家建立起来的一个公认的经济学分支。消费者行为、厂商、市场均衡和动态分析被加入到空间分析的框架之中,以提供有关城市空间结构的理解”。20世纪克鲁格曼建立了新经济地理学说,更明确提出城市经济、区域经济和国际贸易都是空间经济学。他认为“城市与经济增长本质上是相同的,只不过一个是空间上的,一个是时间上的”,在他与藤田昌久和维纳布尔斯合著的《空间经济学——城市、区域和国际贸易》中就是把城市体系作为空间经济学之一来研究的。
确定城市经济学的学科性质极为重要,它可使这门年轻的经济学分支在林林总总的经济科学当中打出自己的旗帜:我是研究城市资源空间配置的空间经济学,从而或为这门学科的理论研究基点。有了这个基点,不仅可以利用主流经济学丰富的研究成果,而且还能推进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不仅是像奥莎利文那样明确提出城市经济学的五个公理,更重要的是像克鲁格曼那样建立空间经济学特有的理论和模型。有了这个基点才能将这门学科与其他的专业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区别开来,展示它作为经济学一个重要分支存在的理由。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大体晚于发达国家20年,建国60年后的今天,又进入了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今后的30年还将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城市将成为区域和全国发展的巨大引擎,有相当多的问题将与城市发展直接相关,因此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借鉴西方城市经济学研究成果,结合中国发展的现实,建立城市经济学科理论任重而道远。如果我们对这门学科的性质取得共识,把它作为推动学科理论研究的一个基点,至少对下面几个问题可以继续进行深入探索。
(一)能否对学科研究对象再做深入讨论
目前,国内出版的《城市经济学》当中,对这门学科研究对象的表述还是多样的。有的提出应把以城市空间要素利用为核心的城市资源配置和城市经济福利最大化作为研究对象(王雅莉),有的把城市经济运作、经济关系及其规律作为研究对象(饶会林),还有不少的著作是把城市经济现象或城市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提出城市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城市范围内各种经济现象的学科,强调从空间的角度来理解经济现象(周伟林、严冀等),等等。上述多样的研究对象表述说明对城市经济学是否是一门空间经济学还持有不完全相同的看法,或者是虽然强调空间经济学的性质,但表述上又有不同。这种分歧可能出于几种原因:一是把城市经济发展的所有问题都视为这门学科的任务,尽管也承认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以城市各主体空间区位为中心,但又认为只此一点不足以解决城市发展的全部经济问题,因此,确定研究对象时比较宽泛;二是主张以新古典主义、新古典综合派等主流经济学为主导研究城市经济问题,强调沿用新古典主义关于集聚经济、规模经济、外部性和供求均衡等理论分析城市经济问题,特别要注意新经济地理学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对主流经济学的推进。认为空间经济虽然是这门学科研究的视角,但研究方法还应借助新古典主义的方法,因而,在研究对象的表述上并未直接概括为从空间要素方面对城市资源配置的研究;三是认为城市经济研究发展趋势是城市经济学与各种应用的城市经济学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一个可以肯定的趋势是,城市经济学与住宅经济学、交通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的界限将被打破”,认为“新经济地理学家正在把城市经济拓展为一个具有更为广阔前景的经济学内部的交叉学科”,这也可能是在界定研究对象时的一种思考。
我倾向于以空间经济学作为城市经济学的性质这一点来界定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应当明确地指出城市经济学就是研究城市资源最优空间配置的科学。这样界定有利于表现城市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和它的特色,这也就是它存在的理由。城市经济学不能变成城市经济问题的百科全书,它应是城市经济特别是应用经济和部门经济学科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至于谈到城市经济学与城市应用经济学的界限日渐模糊,这虽然是近来研究的一种趋势,作为一种现象是存在的,但我并不认为这是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一种状况。随着人类认识客观世界能力的迅速提升,人类认识世界的手段也在日新月异,人类对世界研究越来越深入、科学,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研究日益细化。相关运行规律的探索不断深化,新科学层出不穷,正是人类认知的规律。有了科学的细分,才有了当代的新技术革命。当然一门学科的出现和研究离不开其他科学的借鉴,改造世界每一项重大问题的解决也都是多学科严密配合协作的结果,这也是人们的常识。问题是没有科学研究的深化,日益众多的专门新学科协作完成重大工程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认为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与其他学科界限的模糊,恰恰说明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尚未完成自己的使命,正是需要自己在研究中解决的中心问题。说到对主流经济学的借鉴,与空间经济学研究的关系,我理解这是一个继承与发展的问题,空间经济学,特别是新经济地理学说正是弥补传统主流经济学之不足而建立的,把空间经济引入新古典主义的研究,使经济学更贴近现实,提高了理论对现实的解释能力,以时空结合的视角研究城市资源的空间配置,不正凸显了这门科学的活力吗?
(二)如何依据学科性质确定城市经济学这门学科研究的范围、内容和理论体系,更是需要学界深入讨论的问题
不同的研究对象自然有不同的研究内容。目前已出版的城市经济学论著除饶会林的《城市经济学》之外大体上都是由城市与城市体系、城市内部问题和城市政府作用与行为三部分组成,只不过各个部分中研究的范围因研究对象不同而宽窄不同罢了,这个体系也是来自西方城市经济学的各种版本。
既然“经济活动的空间特征是城市经济学存在的理由”,这门学科研究的范围就应是城市经济活动的空间因素,具体地说就是一定市场结构和经济制度下城市各主体(家庭、企业和政府)经济活动的区位、空间结构及这一结构变动的效用分析。
由竞租、运输成本等因素所决定的城市各主体经济活动的区位是城市空间结构的微观基础,因此,区位是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主体和起点。在非完全竞争和多种经济运行机制作用于规模报酬递增的条件下,各种经济活动必然出现经济集聚。正是这种经济集聚力与离心力才产生了城市体系和城市内部与外部不同的集聚经济,即城市的空间结构。城市空间结构的变化也就是城市经济最主要特征或者核心特征及集聚的正负外部性相互制衡的结果,所以,以集聚作为导向研究城市经济是符合城市经济本质特征要求的。山田浩之说的城市系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由城市内诸要素间相互关系平衡而形成的城市内系统,另一个是由大中小城市相互关系平衡而形成的城市间系统。我理解这两个系统实际上也就是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和城市外部的空间结构,这当然都是城市经济学研究的范围。
如果上面研究范围的理解是可取的,研究的内容可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
第一,城市经济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空间经济学原理(空间区位原理)和城市结构特有原理(集聚经济原理)。
第二,城市内部资源的空间配置。这个部分主要包括:竞租条件下的土地利用均衡;经济主体的区位分析:住宅区位与社区布局、企业区位与产业空间分布、公共物品(交通、医院、学校)的区位分析;作为聚集负外部性的城市问题(住宅问题、交通问题、就业与贫困问题、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城市犯罪问题)的经济分析。
第三,城市外部资源的空间配置。这部分包括:城市的空间形态,城市规模优化与城市体系,区域内城市群(城市圈)的定位与均衡。
第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中的政府行为。这部分研究的不是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公共管理和城市宏观经济运行,这是相关学科的任务,而是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城市资源空间配置中的政府行为,主要是城市规划和城市财政。前者是城市规划的经济分析,后者是城市财政的收支研究。
这4部分内容构成了这门学科的理论体系。作为这门学科的主要经济范畴应当是区位、集聚经济、经济外部性、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
(三)城市经济学需要什么样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应当深入讨论的问题
几十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学研究虽有进步,但堪称经济学研究的重大学术成果较少,究其原因除对学科性质缺乏共识之外,还比较缺乏这种学科性质要求的规范的理论研究方法,即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尚未得到普遍的采用。如冯云廷教授指出的“传统城市经济范式中,方法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城市经济研究偏重经验归纳”, “重观点而忽视逻辑分析”。
规范的经济学方法论,分为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两个类型,分别回答经济运行应是怎样的和如何实现的。实证主义的研究应和规范主义所建立的理论规模逻辑演绎的结论相一致。一门学科的存在和发展也取决于它的研究方法是否科学规范,这种方法所扮演的理论命题是否正确。空间经济研究史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说城市经济学的产生是以1965年汤普森的《城市经济学导论》为标志的话,空间经济的研究在此前40余年就开始了。杜能的农业区位论产生于1921年,勒施的市场区位论是1954年,韦伯的工业区位论是1965年,只有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区位论是1968年。米尔斯说, “使城市经济学成为一门具备统一的理论基础的学科”的阿朗索的《区位与土地利用》,也是产生于1964年,此后至20世纪80年代城市空间模型理论的研究进入飞速发展时期,然而,这些研究都因为在理论假说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缺欠,实证研究也未全面引入空间因素,从而一直未纳入主流经济学的行列,直到20世纪末克鲁格曼的理论创新与建模研究才使空间经济学完成了这一突破,可见,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变革对于一门学科的形成是多么重要。
规范分析不同于经验归纳,它要求经济学研究的假设前提有全面的创新,这种创新实际上是为使经济理论研究更加贴近现实而实现的重大突破,它要进行严格的逻辑推理,而且通过实证研究加以验证。而经验归纳多是对对象进行理论概括,提出一种观点并通过数据加以论证,这种方法也要借助于一些理论观点作为依据或指导,这当然是必要的,但主要还不是理论的创新。传统研究方法所以多偏重于此,一是由于知识构成等原因,还不习惯于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二是对马克思说的经济学的研究要应用“抽象法”有所误解的结果。中国传统的城市经济研究,往往是针对一定问题提出,严格地说还不是一种理论研究,并未提出相关的理论命题,并进行论证。
在推广规范研究方法,提高我国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水平上,有几个问题值得讨论:
第一,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应是一个完整的研究方法,二者缺一不可。只有规范分析而未得到证实,理论就不能成立。没有建立在大量数据基础上的相关变量的计量。其理论模型对现实的解释力是不充分的,对实践的参考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实证研究所建立的模型,在中国经济研究中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发现性的实证研究,是由不知到知的实证,如中国工业化发展目前究竟处于什么阶段?这样的实证研究很重要,陈佳贵等人所做的研究是具有说服力的。另一种是证实性的实证研究,即通过计量研究实证一种规律的存在,例如中国城市最优规模是否存在?最优规模的区间在哪里?这方面王小鲁、夏小林的优化城市规模研究做的也是成功的,解决了理论界关于城市规模的长期争论。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一般的规范分析。当然,实证研究如无规范分析做基础也只能是一种数学游戏。至于早期城市经济学家巴顿因城市经济活动的各种因素有许多不能数量化等原因而不主张在研究中建立数学模型,沃纳·赫希也因避免落入数据陷阱,而不得不在研究中做了许多的折中,这都是由于他们那个年代城市经济发展数据尚不完备,计量经济研究还不够发展的结果。这个问题因上世纪最后二三十年计算机的发展和计量研究的迅速增长而得到解决。
第二,作为规范的研究方法,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毕竟都是理论研究阶段的方法,这种方法本身以及通过它所提出的理论命题,最后还得通过实践来检验。我们提倡推广规范研究方法时不能忽略主流经济学所确立的规范主义、实证主义或逻辑实证主义是带有很大主观性的。在规范分析方面,经济学家都在追求经济研究的客观性,并把它作为建立假设条件的目标,尽量或者不断地使这种假设去接近客观现实。然而,这种研究假设不可避免地渗透了经济学家的价值判断,因为经济学的研究归根结底都要为一定政策服务的。它与应用政策的无法完全隔离,说明经济学的任何问题都涉及社会关系和利益分配。选择什么问题进行研究的本质就无法离开主体的价值判断。在实证研究中选择什么样的数据与分析工具同样也具有主观性,同样一种现象由于研究中选择的断据和分析工具不同而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经济学包括空间经济学的研究会带有浓厚的人文性和意识形态性质。当然这种主观性也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无定论,还是可以通过是否真正的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得到最后检验的。现在我国经济学的研究也确实存在在选题与运用计量经济学建模上的一定问题,存在着选题意义不大,或者为实证而实证的研究,有的研究单纯追求模型的“美观”,或者是故作玄虚,故意设计复杂的模型进行繁琐的推理演算,应当说这是研究中的不正之风。经济研究方法的主观性提示我们进行城市经济学研究应注重选择城市发展的前沿的重大问题(不是冷门问题)去进行规范的研究,从而有利于指导实践和推动学科理论的发展。
第三,在研究规范研究方法的推广上,一般的理论研究与编著城市经济学教材应有所区别。前者的任务侧重于理论创新,后者的主要任务是介绍研究成果和提供研究方法。因此教材中对研究成果应进行选择,特别是理论模型方面应选择出公认有效的并适合中国国情的研究模型进行讲解,以利于学生,首先是本科生,掌握这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收稿日期]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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