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新区产业集聚测度体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区论文,体系论文,我国论文,产业集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自1991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设立以来,我国各国家高新区致力于优化软硬环境、促进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区域集中,以期在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成长优势的新兴产业正在形成,一批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和产业基地迅速崛起,国家高新区集约化、高效化的产业组织特征日趋明显,并已成为其所在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
学术界对国家高新区有没有形成产业集聚仍存在较大争议,但国外学者普遍持更为乐观的态度。他们认为国家高新区在将高新技术发展与国内外市场需求有效结合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有效性在于当地企业、外资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组成的信息网络[1],作为研发、孵化、人力资源培训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度集中,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2],更有研究将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和美国的硅谷、奥斯汀等科学园区并列为典型的高技术产业集聚区[3]。持怀疑观点的学者却认为,面对遍布全国4210个各类开发区(其中包括起步更早的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激烈竞争,国家高新区在吸引国外高技术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方面并不占优势[4],即使是发展水平较高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在生产要素、需求条件、产业链支撑、企业战略及创新要素等方面都与台湾新竹科技园有很大差距[5]。更有批评认为高新区并没有因给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良好地理环境而在增加就业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面受益,也少有证据表明高新区内集中在大学和科研机构周围的企业能更便利地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创新[6],大多数国家高新区产业链条脆弱、企业没有形成根植性、创新能力弱、没有形成产业集聚的发展机制[7]。
从世界范围看,产业集聚作为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其重要性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明显过,它的优良表现使人们看到产业发展的新途径,并希望通过产业集聚来发展经济、增强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就处于“二次创业”关键时期的国家高新区而言,产业集聚已成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思维和重要政策工具,在此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高新区产业集聚的概念并引入适当方法加以测度和评价,对于回答国家高新区有没有形成产业集聚、集聚质量如何、其分布呈何种特征等问题,促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遵循产业集聚的规律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2 产业集聚测度的指标与方法
一般认为,产业集聚是新古典增长理论中蕴涵的解释变量,而新增长理论却没有这一层含义,由此人们希望通过产业集聚的定量描述来比较哪一种经济增长理论能更有效地解释经济增长的实质,但由于研究目的、研究思路和对产业集聚概念界定等方面差异,不同文献在对产业集聚测度的研究中各有侧重,并采用了各不相同的评价方法和测度指标,如区位熵(Location Quotient,LQ)、洛伦茨曲线(Lorenz Curve)、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G)、赫芬达尔指数(Herfindahl Index,H)、产业地理集中指数(Index Of Industry Concentration,γ)、以及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局部空间自相关指标(G*)、和莫朗指数(Moral I)等。
区位熵是简单易行且使用最为广泛的指标,较高的产业区位熵意味着区域内该产业在规模上具有比较优势。若按就业情况算,其数值为某地区特定产业的就业在这个地区总就业中的百分比占整个国家该产业就业在整个国家总就业百分比的比重。洛伦茨曲线描述的是按照产值由低到高排序,横轴、纵轴分别为累积厂商数及其产值总和占厂商总数和总产值的百分比,洛伦兹曲线弧度越大,产业的集中度越大,并对应于越趋近于1的基尼系数。赫芬达尔指数定义为行业内所有企业市场份额的平方和,且数值越大产业集中度越高。
但在实际应用中,区位熵和赫芬达尔指数无法反映具体的产业组织状况及区域差异,在表示产业空间集聚程度时可能得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结论。艾利森和格莱赛[8]指出区位基尼系数作为产业集聚测度的缺陷,若行业由为数不多的几个大企业构成,相应的G值比较大,但这只是产业结构形态的表述,而不反映产业集聚水平。为此,他们提出产业地理集中指数γ以考虑企业规模及区域差异的影响。针对区位熵指标在判定新兴产业集群中的缺陷,盖提斯和昂德又提出局部空间自相关指标G*[10]。
随着近年来新经济地理学的发展,国外对产业集聚的研究正在从宏观的国家与产业层面、中观的区域层面逐步深入到微观的企业层面,以探讨各种因素对产业集聚及其均衡状态的影响。如马沙尔[12]采用员工数测度的区域基尼系数和全局空间莫朗指数对西班牙计算机与办公设备、化工产品、汽车、食品、纺织、皮革六个工业部门的研究表明,单一产业部门体现出更高地理集中度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化经济;莱佛凯德和米奥[13]采用员工数和企业数的地理集中度指标和莫朗指数对意大利不同规模企业分类集聚倾向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所表明,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有分类集聚的倾向,大企业倾向于产业专门化集聚,而中小企业更多地受需求导向的货币外部性影响。
相比之下,国内对产业集聚的定量研究仍以计算产业的区域集中度[14]或产业空间分布的基尼系数为主[15],采用多重指标对比分析的不多,特别是利用多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来跟踪观察产业集聚程度的发展变化,少有学者进行深入研究[16]。而就类似于国家高新区这样的改革开放试验区而言,什么是产业集聚应有之义、如何界定其概念特征、能否通过定量方法加以测度或说明,相关文献并不多见。
3 国家高新区产业集聚测度体系
从本质上讲,产业集聚首先是企业间以及相关机构间的地理接近,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企业间贸易和非贸易的相互依赖、隐含知识的交流使区域成为注重共享集体资源、提高交易效率、有利于区域整体经济发展的环境构成产业集聚的实质。
就国家高新区而言,其不同于其它经济区域的特征在于它是一个以知识、技术、人才高度集中和科研、教育、生产一体化为特点,以智力资源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新型社区[17],其设立目的在于促进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在一定地域内的相对集中,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形成相对智力密集和局部优化的软硬环境,以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基于以上认识,本研究认为对国家高新区产业集聚的定量测度应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
(1)微观层面:有没有形成生产要素在国家高新区的地理集中?
(2)中观层面:生产要素在国家高新区的地理集中能不能促进区域经济整体发展?
(3)宏观层面:国家高新区整体是否具有规模效益?
为此,本研究构建了包括生产要素集聚速率、产业集聚质量指数和集聚规模收益系数三个指标的国家高新区产业集聚测度体系。
3.1 生产要素集聚速率
若用L(t),K(t)表示各年度国家高新区及其所在城市从业人员数、规模及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
3.2 产业集聚质量指数
进一步定义产业集聚质量指数。若令为高新区j所在城市整体的GDP增长率;ν[,K[,j]]为高新区j资本要素的集中速率,若伴随着资本向高新区集聚速度的加快,高新区所在城市整体能够有更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则认为该高新区有较高的产业集聚质量指数Q[,j],其中,为均值。这一界定的含义是,只有当生产要素在高新区的地理集中能够带来包括高新区在内的整个城市的较高经济增长水平时,才是高质量的产业集聚。
3.2 集聚规模收益系数
因同一时间节点的科技水平相同,考虑到各国家高新区在吸引资金人才方面的激烈竞争,按照理性经济人假设,上述生产要素的流向必然是产出弹性最大的区域,也就是说,任何新增投入都将选择在最大产出弹性的区域:
很明显,在生产要素总量增加后,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要素的产出弹性能够不断增大,则表明该区域的集聚规模收益在增加,反之则在降低。
4 测算结果
4.1 生产要素在国家高新区的地理集中
首先考察劳动要素的集中趋势。因无法获得部分高新区所在城市的统计数据,本研究只考察了北京、天津等19个高新区的劳动力迁移情况。在1991-2004年的14年间,本研究考察的所有城市均发生了劳动要素在高新区的地理集中,其中桂林、苏州、北京、西安四个城市的集中速率较高,到2004年,这些高新区从业人员占其所在城市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从近乎于零增长到10%左右;比较而言,海南、重庆、上海三地的变化幅度较小(表1)。
资本要素在本研究考察的37个国家高新区有着同样的集聚趋势(表略),随着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其所在城市原有的产业布局正在改变,并在北京、吉林、西安等地形成以高新区为产业集聚中心的产业布局。按照国家高新区中集聚的资本占其所在城市的比重
可以将37个高新区分为四类(图2)。
图1 国家高新区资本要素集聚聚类分析
需要注意,资本要素地理集中更为明显且相对集聚速度较快的A类和B类高新区除海口外,基本上都处于内陆地区,位于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带以及珠三角经济带的天津、青岛、济南、上海、苏州、杭州、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的高新区产业地理集中度要小、相对于其所在城市的产业集聚速度相对要慢,这较好地体现了国家高新区设立的宗旨和发展现状:在环渤海、长三角以及珠三角等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国家高新区与其所在城市在产业发展环境和创新氛围上并没有太大差别,因而新增投资在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很大;相比之下,内陆地区的国家高新区比其所在城市的投资环境要好得多,政策更为优越,因而形成了比较明显的资本要素地理集中;而兰州、乌鲁木齐处于边远地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本身就比较小,资本要素的地理集中并不明显。
4.2 国家高新区间产业集聚质量的比较
对我国36个高新区资本迁移速率与整个城市GDP增长率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资本迁移速率高的高新区,其所在城市的GDP增长速度相对较低(图2)。
图2 高新区资本迁移速率与其所在城市GDP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这表明生产要素在国家高新区相对于其所在城市的地理集中,也有可能带来其所在城市的“荒漠化”。反映出一些国家高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什么商都招,什么资都引,只注重投资规模而不注重与所在区域现有产业布局的匹配,造成招来的商在国家高新区优惠政策的支持下与地方企业争市场、抢资源,不利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情况。
若按式(2)给出的产业集聚质量定义,可代入各国家高新区及其所在城市的面板数据进行聚类分析,按照表(2)给出的结果,可按产业集聚质量将国家高新区分为4类。
其中产业集聚质量最高的是苏州高新区,作为两区合一模式的典型代表,苏州高新区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我国高新区发展中较为普遍存在的管理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高新区以环保产业为支柱产业,促进区域产业横向一体化与纵向一体化的网络招商与发展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果,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等七大类产品的环保设备生产业的代表性技术和产品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和世界先进水平。这些产业以迅速发展的“长三角经济带”为依托,表现出较为明显的集聚规模收益递增。
产业集聚质量比较高的高新区包括佛山、中山、深圳,这三个高新区的资本迁移率与其他高新区相比是比较低的(苏州高新区最低),这些高新区资本要素占其所在区域总量的比重也比较低,但却表现出相对较高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这是因为在产业布局决策者与新增投资者的博弈中,产业布局决策者较好地控制了对新增生产要素获得成本的补偿幅度,使新增投资在国家高新区与其所在城市之间有着比较接近的产出效率,在此前提下,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新增投资将选择在能够获得更大产业集聚货币外部性与技术外部性的区域投资,从而表现为区域整体更高的GDP产出增长速度,
产业集聚质量一般的高新区包括常州、南京、惠州、青岛、天津、上海、杭州、无锡、淄博、重庆、桂林、哈尔滨和威海,由于新增投资者选择在高新区(而不是其所在的城市)能够获得额外的生产要素获得成本补偿,且该补偿的规模已接近或超过投资所能获得的集聚收益,在此前提下,投资者将选择在高新区的地理集中。
相比之下,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一些高新区产业集聚质量较低,或者说资本要素在高新区的地理集中并没有很好地带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在有的园区,被学者们称为“圈地冲动”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产业布局的决策者(政府)对生产要素获得成本的过度补偿,使得趋利资本仅仅依靠资本的转移就能获利,而根本不需要考虑产业集聚所带来的外部性收益,其最终结果是高新区发展的逆选择——大量趋利资本的涌入和对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不良影响,这实际上也是我国“开发区热”的不良后果,需引起足够的重视。
4.3 国家高新区整体规模收益系数测算
在式(7)中代入53个国家高新区1998-2006发展数据,可有相应回归参数。从资本、劳动投入的产出弹性变化看,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基本上可从2004年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回归结果表明,在1998-2006的9年间,国家高新区整体的规模收益系数为1.034,虽然接近于规模收益系数,但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从资本、劳动投入的产出弹性变化看,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基本上可从2004年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在前一阶段(1998-2003),国家高新区资本投入的产出弹性为0.777,远高于世界银行对发展中国家(0.4)和发达国家(0.25-0.4)的估计[18],也高于埃斯特里和莱文对60个非石油输出国家1980-1992年间0.21的实证结果[19],与一般认为发展中国家为0.3~0.65,中国在0.4左右的估计相比也高出许多[20],这充分表明当时国家高新区主要是投资拉动的经济,生产要素的地理集中尚未形成明显的规模收益递增。
2004年以后,国家高新区增量劳动投入的产出弹性迅速提高,资本投入的产出弹性相应降低,这一情况与波什金对英、美、法、日、德等国家20世纪末期的经验研究结果较为接近[21](表4)。
5 结语
发展至今,产业集聚的概念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思维和重要政策工具。但随着近年来“集群”相关话题的炒作和遍地开花,随之而来的概念混乱却可能给我国的集群发展造成极大的障碍[22],对处于“二次创业”关键时期、以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发展导向的国家高新区尤为如此。
针对这一问题,本研究从国家高新区设立的宗旨入手,将其产业集聚的内涵界定为企业及相关机构间的地理接近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注重共享集体资源、提高交易效率、有利于区域整体经济发展的环境,并构建包括生产要素集聚速度、产业集聚质量和集聚规模收益系数三个指标的测度体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该测度体系能够较好地反映国家高新区设立以来劳动和资本要素集聚速度的差异,还可通过产业集聚质量评价生产要素地理集中对区域经济的整体影响,并给出国家高新区整体劳动与资本要素投入的规模收益水平。
本研究测算结果在肯定国家高新区规模收益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2004年以来劳动要素投入产出弹性大幅增加所反映出的“非投资拉动”增长趋势外,也发现因部分国家高新区产业集聚质量不高所导致的生产要素地理集中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夫相关的问题,这实际上是我国“开发区热”较为普遍的不良后果:由于产业布局的决策者(政府)对生产要素转移成本与运输(交易)成本的过度补偿,使得趋利资本仅仅依靠资本的转移就能获利,而根本不需要考虑产业集聚所带来的收益,其最终结果是高新区发展的逆选择——大量趋利资本的涌入和对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不良影响,这一点应引起足够重视,以利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