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收支失衡:基于收入分配的新视角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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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的居民消费率与经常项目差额

根据表1的数据,从1980—2007年,中国的居民消费虽然也不断增长,但却落后于同期GDP的增长,以中位数平均看,GDP增长率为17%,而消费增长率仅为12.66%,滞后4.35%,因而导致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下降。到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仅占GDP的35.45%。表1同时还显示,随着中国居民消费率从1994年的43.5%下降到2007年的35.45%,中国的净出口率从1994年的1.26%上升到2007年的8.88%。根据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国经常项目顺差主要是由净出口顺差(即货物与服务出口大于进口的净额)造成的,中国经常项目中的收益项和经常转移项所占比例很小(某些年份甚至为负数),见表2所示。

表2进一步补充说明,正是过低的中国居民消费率造成国内总吸收不足而不得不大量出口,并最终导致中国经常项目的持续顺差。为使这一结论更具有普遍性,我们再看世界各国的居民消费率及其净出口率,见表3所示。

表3显示,从世界各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率来看,最不发达国家的平均消费率约占总支出的80%,世界平均水平约为60%。表3还显示,凡是居民消费率高的国家,其净出口率都较低或甚至为负数,凡居民消费率低的国家,其净出口率一般为正数且相对较高,这意味着,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一国的居民消费率高低是影响该国净出口及经常项目的重要因素。综合表2和表3,由于中国居民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多个百分点,因而中国的净出口率也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国际比较的结果进一步说明导致中国经常项目持续顺差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居民消费率过低。

二、中国的宏观收入分配与经常项目:基于国民收入账户及资金流量表的分析

导致居民消费率下降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或储蓄倾向上升),二是居民收入的下降。在家庭消费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下降的情况下,如果居民储蓄率上升,则这意味着家庭消费占国民收入比例下降的原因是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或储蓄倾向上升)。但根据Blanchard和Giavazzi(2005)、Kuijs、Aziz和Cui、李杨和殷剑峰等人的结论及中国的有关数据(见表4所示),自1992年以来,中国的居民储蓄率并没有上升(或者说中国居民的消费倾向并没有下降)。

表4还显示,中国居民储蓄比重自1996年达到52.88%以来一直在下降,2001年居民储蓄只占国民储蓄的41.6%,近年来虽有所回升,2005年达到44.59%,但仍低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这说明,1996年以后中国居民消费率的下降并不是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或储蓄倾向的上升)造成的。由于消费+储蓄=收入,因此,在中国居民储蓄率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居民消费率下降的原因必然是居民收入占GDP比例的下降。为验证这一点,我们再考察中国的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及政府之间的分配状况(即宏观收入分配状况)。

要考察一国的宏观收入分配状况,可分析一国的收入法GDP。从收入法的角度来看,国民收入等于各种生产要素所得到的收入总和,公式为:GDP=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折旧。但由于中国的大部分生产要素属国家所有,居民部门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主要是劳动,因此,中国居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者报酬,而来自于利息、租金及利润等财产性收入较小,因此,中国按收入法计算的GDP为: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7)

其中,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得到的全部报酬,包括货币工资、实物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三部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收入法GDP中的劳动者报酬不仅包括所有在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报酬,还包括个体户或自营者的报酬和经营利润;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税费(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金、附加费和规费)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这是政府的所得;固定资产折旧是为弥补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损耗而提取的价值或虚拟计算的价值;营业盈余是经济活动增加值在扣除了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之后的余额,主要指企业的营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相当于资本的报酬)。通过汇总1997—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各省、区及直辖市收入法GDP的数字,得到1996—2007年全国收入法GDP的比例结构(见表5所示)。

表5显示,1996—2007年,中国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至39.7%,下降了近15个百分点。如果与世界有关国家的收入法GDP相比,则中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明显偏低的现象就更为明显(见表6所示)。

由于国外收入法CDP中的劳动报酬仅指雇员报酬,并不包括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或自雇者报酬,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或自雇者报酬作为混合收入(代表居民拥有的非公司性企业营业盈余)与营业盈余合并在一起。而中国将类似于国外混合收入的个体劳动者或自营者报酬和经营利润都计入劳动者报酬,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这在统计上提高了中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即使如此,中国近年来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也比许多国家要低。如果考虑到个体劳动者或自营者的报酬和经营利润都计入劳动者报酬这一点,则中国与国外同口径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将更低。

进一步看,收入法GDP所反映的只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状况,它没有反映收入再分配以后所形成的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最终分配状况,如居民收入除劳动者报酬以外,还包括财产性收入,而政府的收入除生产税净额以外,还包括营业盈余的一部分(所得税)。因此,要准确观察中国的宏观收入分配状况,必须深入分析作为GDP核算补充和延伸的资金流量表。资金流量表从资金运行的角度描述了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其可支配总收入结构反映了加进财产收入及进行收入再分配以后所形成的宏观收入分配结构。根据中国的《资金流量表》,从1992—2005年,中国居民部门的再分配收入比重由67.71%下降到59.41%,呈现下降趋势。政府部门的再分配收入比重由18.96%上升到20.55%,最高达到21.85%;企业部门的收入比重由12.31%上升到19.35%,最高达到20.86%。并且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居民部门收入普遍由上升1个百分点,转变为下降或无明显变化;而政府部门收入则会上升2—3个百分点。总体而言,根据资金流量表(实物部分)数据,中国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下降,而中国政府和企业收入占GDP比重趋于上升(如表7所示)。

从中国居民收入构成来看,中国居民收入下降的原因是中国劳动者报酬的工资增长速度慢于GDP增长速度,而在其他国家,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基本上是稳定的(见表8所示)。

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较低还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关:

1.中国居民投资收益及财产性收入较少

Aziz和Cui发现,自1992—2007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来自投资收益(包括利息、利润等)的部分不到6.5%,1994年最高时也仅8.99%,而2005年降为4.17%(见表9),这在全球是最低的。

导致中国居民投资收益及财产性收入较低的原因主要是:第一,中国居民还不是生产要素(除劳动以外)的主要拥有者,中国大多数企业的所有权并不由居民直接或间接(通过机构投资者和养老基金的方式)掌握,同时,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所有者权利没有得到有效尊重,因此,中国居民从公司利润中得到的收入非常少。第二,由于中国的利率水平较低,因此,导致目前构成中国居民财产收入主要来源的利息收入较少。第三,受中国目前土地产权制度的限制,居民缺乏来自土地租金之类的财产性收入。

通过比较中美两国居民财产性收入中的利息与红利占收入比重可以发现,尽管美国储蓄率比中国低得多,但其利息和红利占收入的比重却比中国要高得多。从1992—2005年的数据看,利息占居民收入的比重(用E表示),美国比中国要高4.03%—6.81%,红利占居民收入的比重(用F表示)也要高3.31%—5.03%(具体见表9所示)。

2.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较低

在发达国家,虽然个人要缴纳所得税,但同时政府又对个人提供大量的转移支付(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救济和教育支出等等),许多最大规模的政府支出都是转移支付,这使个人得以消费大量的公共产品,从而增加了个人的实际所得。中国在改革以前是由国有企业代替政府向职工提供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医疗、养老及救济等),而改革后的国有企业不再支付这些转移支付,并且提供转移支付的责任又没有及时从企业转移到政府,因而使居民的实际所得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下降。Aziz and Cui通过数据对比发现,从政府在医疗和教育方面的支出占GDP比率情况来看,中国是全球最低的国家之一。如果将这一因素包括进来,则中国居民的实际收入及消费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相对国外可能要更低一些。

在中国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中国GDP的增长就不可能被居民视为永久性收入稳定增长的信号,因而居民消费率就不可能提高。而由居民消费率下降、政府储蓄率和企业储蓄率上升所导致的国内吸收不足就不得不依靠外部需求(出口)加以吸收,从而必然导致中国出口及经常项目持续顺差。同时,居民收入比重低,对消费品的进口需求就不可能高。事实上,中国的进口主要集中在机器设备、铁矿石、原油和其他原材料上,消费品较少。这说明,居民收入比重低也必然会限制(特别是消费品)进口。可见,中国净出口及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在于国内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过低。这种因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下降而形成经常项目顺差,意味着国内是以抑制居民消费的方式为国家或政府积累国外资产。

三、中国的资本及金融项目差额与功能性收入分配

从理论上来说,一国经常项目的顺差相当于本国以获得外国金融资产的形式为外国经常项目逆差提供融资,因此,这应该对应着资本及金融项目的相应逆差。也就是说,在一国经常项目长期顺差的情况下,该国的资本及金融项目一般不应同时长期顺差。但中国不仅经常项目连年持续顺差,而且资本与金融项目也连年顺差(1998年除外),见表10所示。

表10显示,自1997年以来,中国资本项目的数额很小,资本与金融项目的顺差主要源于金融项目的顺差,而金融项目中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数额也相对较少(许多年份甚至为负数)。可见,中国金融项目及整个资本与金融项目顺差主要源于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持续顺差。这说明,中国在经常项目持续顺差的同时之所以资本与金融项目也持续顺差,就在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

从理论上来说,“FDI是资本、技术、市场和管理的综合体”,或者说,FDI实质上是外国企业家在东道国投入资本或运用技术知识及管理经验,以组合东道国的其他生产要素从而获得企业控制权及持久利润的投资活动。从这一角度看,一国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和土地)的成本高低无疑是影响FDI进入的重要因素,这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的比较优势仍主要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而不是资本、知识及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情况下就更是如此。从中国的劳动要素成本来看,表6和表7的比较已显示,中国的劳动报酬占GDP比例是很低的(要素的使用价格对要素所有者而言是报酬,而对使用生产要素的企业来说则是成本)。为与全球各国的劳动要素成本相比较,表11列出中国与世界各国制造业的工资水平。

表中数据说明:中国的劳动要素成本很低。在国有部门因效率较低而难以吸纳大量劳动力且国内私有部门因处于融资困境及市场进入障碍而难以发展壮大,从而导致中国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的情况下,一旦政府鼓励引进外资,FDI必然会大量进入中国以利用廉价的劳动力。Lardy,Henley、Kirkpatrick和Wilde以及Zhang等人曾经通过实证分析也得出结论:劳动成本低廉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从土地这种生产要素(还包括一切与土地有关的自然资源,如矿藏、森林及水资源等)来看,在中国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下,地方政府往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而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往往竞相压低工业用地价格,使工业用地价格完全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稀缺程度、供求状况及工业用地最优利用时的经济价值,某些地方政府甚至将“零地价”作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招牌,结果大大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土地要素成本。同时,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对水资源及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征收资源税,因此导致中国资源价格过低,既没有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中国人均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又没有反映资源耗竭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如中国水价仅为发达国家的10%—15%,中国原木价格仅为世界市场价格的一半(Kim & Kuijs,2007)。此外,虽然中国对矿产资源课税,但税率过低,而且长期以来中国矿产资源的补偿费很低,只有1.18%,国外与中国矿产资源性质基本相似的费率一般为2%—8%,这意味着中国的矿产资源也被低价使用。还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排污收费(这代表自然环境的使用价格)标准也很低,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成本的50%,某些项目甚至还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这些都人为地降低了外商在中国的投资成本。可见,中国土地及自然资源等要素价格过低也是引致FDI大量流入,从而导致金融与资本项目大量顺差的重要原因。

正是在中国的劳动、土地及自然资源等要素的价格较低、且政府大力鼓励外资进入的情况下,外商才有很强的激励大量投资于中国的制造业,以便用较低的成本加工生产出口品(加工贸易),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得持久利润,这就既形成中国经常项目的顺差,又继而创造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

由于要素价格的决定过程既是成本的决定过程,同时也是报酬或收入的决定过程,因此,要素价格的决定实质上也是一个收入分配(即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问题,这种收入分配属于功能性收入分配(Functional distribution of national income)。功能性收入分配是根据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大小来决定国民收入在各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它要解决的是“如何生产”及“为谁生产”这两个重大问题。由于只有在各生产要素能够根据其在生产中的消耗大小得到相应补偿,或根据其在生产中的贡献大小获得相应报酬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足够的激励促使各生产要素流动到最有效率或最有经济价值的用途上,以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创造产出,因此,从促进国民收入增长的角度来看,功能性收入分配是最重要的收入分配。而中国的工资、土地及自然资源等要素价格过低,就意味着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收入分配——功能性收入分配严重失衡,这种失衡导致中国的生产要素没有按照其对生产贡献的大小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使得本应属于国内生产要素的一部分报酬转化为外资的额外收益,而这正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大量流入,从而导致中国资本及金融项目顺差及“双顺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国内要素价格过低也降低了国内要素所有者的收入,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并进而导致经常项目的顺差。可见,中国的功能性收入分配失衡是导致中国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及“双顺差”的重要根源。这种因功能性收入分配失衡而形成的资本及金融项目顺差意味着中国是以减少国内要素报酬的方式为外国提供投资机会。

四、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得到以下重要结论:

1.中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根源是中国国内收入分配的失衡

具体来说就是:中国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是宏观收入分配失衡,即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占GDP的比重过高且不断上升,而居民收入增长率长期低于GDP增长率且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中国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以及“双顺差”的根源则是功能性收入分配的失衡,即中国的生产要素没有按照其对生产贡献的大小获得相应的报酬。

2.如果不解决中国居民收入增长率长期低于GDP增长率、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中国的生产要素报酬低下等问题,则中国国际收支失衡状况还将持续下去

由这种宏观收入分配失衡及功能性收入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国际收支顺差是难以通过调节人民币汇率水平以及扩大进口或对外投资等措施加以调节的。还应指出的是,如果不解决中国宏观收入分配和功能性收入分配失衡,仅仅依靠增加政府投资来扩大内需,这从长期来看反而会加大国内生产能力与国内吸收能力的差距,从而不利于解决中国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因此,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并真正推进中国要素市场的改革,让中国居民拥有更多的生产要素(这是扩大中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根本措施),赋予中国居民真正的权利,使人们有充分的自由通过创造财富而获得更多的收入,才是真正扩大中国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从而真正实现中国国际收支均衡的根本途径。

3.增加中国居民的全方位收入来源

让中国居民拥有更多的生产要素,增加中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的比重不仅仅只是为了扩大消费,而且还在于扩大中国居民的个人投资,并大大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使国内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市场而不是政府,主要依靠国内居民投资而不是外资,这就有利于减少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从而有利于实现中国国际收支的均衡。

总之,解决中国国际收支失衡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国际收支本身,而是要在制度改革上有重大突破,通过“对个人放权让利”,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并以此形成真正的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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