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利益学说与农业地域分工和区域资源开发战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源开发论文,地域论文,说与论文,利益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又要坚持以比较利益为原则指导地域分工和合理开发利用地域资源优势,使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方向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地区生产优势相一致,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力和综合经济效益。
【关键词】市场经济 比较利益 农业地域分工 区域资源 开发利用
1 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比较利益学说
比较利益学说始创于18世纪中叶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Smith,Adam1723~1790年),及至19世纪中叶经大卫·李嘉图(Ricardo,David1772~1823年)发展和完成。当时英国正处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地域分工日益扩大在国与国之间进行,他们二人先后系统地提出劳动地域分工和国际分工与比较利益的理论学说,至今仍具有时代意义。
斯密从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换推论到一国地区之间及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认为一个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用最少的花费可以买到自己不能或不擅长生产的物品,那么他就没有必要去生产这些物品;同时也都会尽量生产那些它们擅长和可能经济地生产的物品,并用以交换别人、别地区或别国擅长和经济地生产的物品。这样,就不必由一个企业、一个地区或一国生产自己需要的全部物品,而且显然对大家的生产发展都有绝对的好处。这是由于实行劳动地域分工和国际分工的基础,主要是一个地区或一国在某产品的生产上占有优越的自然资源或社会资源条件,它生产这种产品的成本就比没有这种优越条件的地区或国家低廉。因此,每一地区或国家都按照自己特有的资源条件去进行生产而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彼此交换,这无疑对大家都有利。斯密的这种劳动地域分工和国际分工论的依据,是一地区、一国要有独特的优越于其它地区或国家的资源条件和生产条件,故被称为“绝对利益学说”(theo-yof“absolute advantage)或绝对成本学说”(theory of absolute cost)。但是,这种在某一产品生产的绝对优势,并不是所有的地区或国家都具备的,如果有的地区或国家确实不具备这种比其它地区或国家的绝对优势,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地域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吗?这表明了绝对利益或绝对成本理论的局限性。
因而促使斯密的后继者李嘉图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斯密的理论,提出了“比较利益学说”(Theory of compartive advantge)或称“比较成本学说”(theoryof compartive cost)。于是,通常又称李嘉图是比较利益学说的创建者。按照李嘉图所说,最好的劳动地域分工以国际分工而论,各国只从事生产本国资源和生产条件比较优越、成本比较低廉的产品,即使其成本的绝对数额高于其他国家也无妨,并用以与其他国家交换本国所需要的、本国生产成本较高的产品。
由此可见,李嘉图和斯密都是主张劳动地域分工,发展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但其着眼点和立论依据上却并不相同。斯密侧重的是从生产的绝对优势和成本上的绝对差别出发,而李嘉图则是从生产上的相对优势和成本上的相对差别出发。无疑,李嘉图的比较利益(比较成本)较之斯密的绝对利益(绝对成本)来说,对实行劳动地域分工和区域资源开发的思路和适用性都更加开阔和广泛。
自比较利益学说提出100多年来,随着世界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分工的扩展,各地区、各国的经济都在向外开放,在发展中相互依存,紧密联系。事实日益证明,各地区、各国之间生产要素更加千差万别,各有优势和劣势,如何适应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抓住机遇发展自己相对有利的产品和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越来越多地取决于是否善于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按照比较利益学说的原则合理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与布局,并制定相应的区域资源开发战略。
2 农业地域分工和比较利益原则在农业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战略上的应用
由于有限的可利用自然资源如土、水分、空气、太阳能和各种养分,以及对人类所需的生产资源如矿藏、原材料、能源等都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地域分异规律,加上在资源开发利用中自然资源条件与社会资源条件又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因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说法,自然的地域分工早已存在,这种由于自然形成的地域分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原始基础,有其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但是只有在现代经济技术条件下特别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才能使劳动地域分工趋于分明,并具有重要经济意义。
劳动地域分工与专业化(division of labour and specialization)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客观规律,也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生产要素(资源)的利用,无不要求使生产要素的特性功能与用以发展的产业相适应,俾以发挥其生产力的特长和优势,特别在市场经济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下尤其要做到这一点,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又要坚持以比较利益原则指导地域分工和合理开发利用地域资源优势,使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方向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地区生产优势相一致,而切不可顾此失彼。否则,不是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就是困置和浪费资源,更谈不上什么合理的地域分工。农业资源利用的地域分工是地域分工合理化的基础,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一切经济活动均有重要经济意义。在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尤以农业用地最具有重要意义和综合性,它包括了一切附属于和结合在土地上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故可以农业用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加以论述。农业是以利用土地的自然力为主,并辅以人力的产业,农业生产中任何一种产品和产业的生产必须选择相适应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以充分发挥自然力的综合功能,才能达到高产、优质和高效;同时还必须适应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做到适销对路,增多收益。
基于这一综合效益目标,农业土地的开发利用,及农业地域分工的确立,则应根据比较利益程度及大小的不同,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绝对有利的地域分工原则。这主要适用那些生态适宜范围狭小,只能在特定的自然条件下生产,而在另一环境条件下很难或不能存在的农作物。例如,我国南北跨越九个温度带,各个温度带均有其适宜的农作物及其栽培耕作制度,如欲将热带作物及其栽培耕作制度移植于寒冷地带,这种农作物生长与当地自然环境条件不相适应,土地的自然生产力及其生产功效就要受到抑制。即使在科学技术发达的条件下,利用人工控制和科学技术设施能够生产,农作物能够勉强维持生长,但由于这种生产并非是利用土地的自然生产力,而主要是依靠人为因素和对土地的投入,结果往往“任情返道”,导致生产成本高,而产品品质低,事倍功半,费多效少,不可能大规模生产,无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它地区的产品竞争,这不仅对生产者不利,对农业资源也会造成浪费。由于种植业受生态环境条件的严格制约,纵然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生态界限上会有突破,但还是要服从比较利益原则实行地域分工。而比较利益悬殊大的,对土地利用的区域分工的选定就具有约束的绝对性。
(2)相对有利的地域分工原则。主要适用于那些生态适应性较强,可以在广大地区生长和生存的农作物或畜、禽等生物。如对一个地区可能生产的多种农作物,其生产所获利益有大小之差别,但又不过于悬殊,就要加以相互对比,权衡其利弊和利益大小,善为选择,使农业资源利用更为合理。进行这种比较分析,主要应以生产某种农作物的投入和产出效果与生产另一种农作物的投入产出效果相比较。例如,甲地区每亩耕地的利用,按同样投入一个单位成本可产稻谷10Kg,亦可产棉花5Kg,表明甲地区生产1公斤棉花的价值相当于生产2Kg稻谷的价值,即棉稻生产成本之比为2:1。又如乙地区每亩耕地的利用,按同样投入一个单位成本,可产稻谷9Kg,亦可产棉花6Kg,则可知乙地区1公斤棉花的价值相当于1.5Kg稻谷的价值,即乙地棉稻生长成本之比为1.5:1。对甲乙两地区的土地利用分工选择,即可通过以上比较得知甲地区以生产水稻为有利,而乙地区以生长棉花为有利。
这里之所以对稻谷与棉花进行比较,因二者生长期大致同季,属于相竞作物,在土地利用上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如上分析,甲地区因生产稻谷有利,故应选种稻谷而弃种棉花;乙地区因生产棉花相对有利,则应选种棉花而弃种稻谷。按此原则确定两地土地利用和生产分工后,相互交换产品,可使两地双方所获利益均比不分工时高;同时,实行地域分工后,甲地区可将全部耕地或大部分耕地集中生产稻谷,乙地区由则集中生产棉花,从而促进生产的区域专业化发展,使整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稻棉生产布局趋于合理和总产量相应增加。
当然,实行生产地域分工还必须随之加强地区横向联系,实行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流,并使商品交换比例对双方均有利,也不致发生买难、卖难,以免阻碍地域分工顺利实现和发展。
(3)优势最大与劣势最小的地域分工原则。此项原则是指地区之间虽有生产条件(含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优劣的差异,但资源利用的地域分工并不完全集中在优势地区,而是依据优势最大与劣势最小原则实行地域分工,可以选择优势最大地区,也可以选择劣势最小地区。这主要是由于两种原因所决定的:一是生产条件优势最大的地区,虽然生产成本低而产出率高,投入产出效果好,但由于对农产品总量的需求不能只靠优势最大的地区来供应,还必须由中低产地区或中次等土地提供产品;二是依据比较利益原则,地区之间对各种农作物是否因分工生产而相互交换,并不取决于生产成本(或产量)绝对数字的高低,而是由各项成本的比例(或投产比)数字所决定的。
例如,有甲、乙两地区均产稻谷和棉花,甲地区因生产条件优越,每单位成本的产量不论稻谷或棉花均较乙地区占优势,但在决定地域分工时就不能把稻谷和棉花的生产任务都集中在甲地区;而是要分别考察甲、乙地区稻、棉生产成本之比,然后计算两地稻、棉每斤价值的高低,以作出种植分工的选择。现假定甲、乙两地区每亩耕地生产稻谷与棉花的单位成本产量是甲地区稻谷10Kg,棉花5Kg,稻棉生产成本之比为2:1。乙地区稻谷6.0Kg,棉花4.5Kg,稻棉生产成本之比为2:1.5。
根据以上稻、棉生产成本之比,可知甲、乙两地区相比,甲地区因生产条件优越,其单位成本的产出率不论稻谷或棉花均较乙地区为高,但就稻谷与棉花生产成本之比来看,甲地同一单位成本可产稻谷2kg或棉花1kg,即1kg棉花的价值等于2kg稻谷;而乙地同一单位成本则可产稻谷2kg或棉花1.5kg,即1kg棉花的价值等于1.33kg稻谷。因此,甲地分工生产稻谷最有利,优势最大;乙地分工生产棉花的产最及投产比虽仍较甲地为劣,但劣势最小。所以,为谋求整个国家社会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其生产功能计,甲地应选择其优势最大的稻谷而生产;乙地则选择其劣势最小的棉花而生产。在此分工原则下,甲地必将利用其土地生产率的优势生产稻谷,乙地必将集中利用其土地生产率的优势(劣势最小亦是该地的优势)广植棉花,这样由于实行了合理的地域分工,其结果与分工前比较,总起来看所得稻谷增产的价值比棉花减产而失去的价值要大得多,而且不论对甲地区、乙地区以至全国都是有利的。加之,由于实行地域分工将促进生产专业化的形成和发展,因此便可使所需发展的农作物等产品生产,按其生态适宜性和经济合理性配置在有利的地区,提高社会总生产单位成品产出率和经济效益,从而充分发挥全国各地区土地利用的生产优势。
总之,不论各地生产条件有何不同,按此原则实行资源利用地域分工,只要选择优势最大和劣势最小作为资源利用和发展生产方向,无论对于生经营或整个社会都会带来最佳效益和利益。这种科学合理的地域分工是实行生产合理布局和生产区域化和专业化的依据和基础。
(4)特种土地特殊利用地域分工原则。主要是指有些地区具有特殊的自然环境条件,适于种植特种农作物或生产特殊用途的产品,而且具有不可替代的垄断性,因而要求发展相适应的特殊产业。例如,最宜于发展社会必须的珍稀特种作物、药用作物、野生动植物、矿产和风景特别优美以及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等特殊用地、位置优越的港口码头等等,均具有其特定的独占利用原则,而不能改作其它用途。在农业利用上,常有一些生长环境十分狭窄,一国之内可能生产这种特种产品的稀有土地,这种稀有土地即使具有其他多种互竞用途亦应予舍弃,以保证珍稀产业和自然环境的最佳利用,使之获得独占的最大效益。
(来稿日期:199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