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张秋

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张秋

黑龙江省大海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人口发展的主要趋势,计划生育实施“全面二孩” 政策,人口现有问题有了解决对策,使人口态势达到控制人口、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的预期目标。

一、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分析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再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的结构叠加在一起,养老问题异常严峻。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二、计划生育政策下人口老龄化出现的问题

1、政策性人口缺陷逐步显现,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绝大多数家庭人口结构形成“4+2+1”金字塔形模式(一对年轻人夫妻,上有四位老人,下有一个孩),是典型的人口衰落型模式。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面对渐渐老去的两对老人和不断成长的孩子,年轻夫妻不约而同都会感受到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的双重压力,生育意愿低。

2、生育观念改变,育龄独生子女的价值取向和生育观念和他们的父辈已经完全不同了,随着个人教育水平的提高,不追求孩子的数量,而是更愿意高质量培养孩子,增加孩子就会付出双倍的关注度和成本。

3、“失独”家庭的困难和老有所养,失独家庭相对于一般家庭来说,最大问题是失去子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这无异于一场伴随其余生的精神打击。失独老人面临的困境不仅源于难以排解的丧孩之痛,更有来自养老及就医时遭遇的各种现实尴尬。比如因为缺乏担保人无法入住养老机构和手术时存在的无子女签字问题。

4、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供养问题,父母居住在老家,子女居住在大城市,父母生病住院无人照顾,短期还能请假照顾,长期的就会遭遇被辞职。年迈的父母接到身边居住,住院报销比例要下降很多,养老金的异地支取受次数或额度限制。独生子女父母失能后,更会加大独生子女家庭负担。

三、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现状,以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

放开“全面两孩”政策后,新生儿出生增多,出生率增长幅度非常大,出现了新的生育高峰,已进入育龄期的妇女,多数已生育一孩并有二孩生育愿望。放开“全面二孩”政策后,从群体上看,“70后”多年来累积的二孩生育愿望得以实现,故受益最大、生育二孩比较迅速。“80后”和“90后”生育二孩的占比较大,但生育时间相对比较分散,并不集中。此次生育政策调整有效的缓解了独生子女家庭的成人风险、成才风险、婚姻风险和养老风险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儿女养老风险、结构缺损风险和社会的发展风险。还缓解了人口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调、内需低迷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一方面,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二孩婴儿潮的到来,拉动了相关食品、玩具、母婴医疗、儿童服饰、家用汽车、教育行业等的发展。还改变了人口的年龄结构,减缓了老龄化速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根据购房的人口结构,20-44岁的人口是买房的主力,大部分人在25-30岁的时候就会面临首次买房置业需求。全面放开二孩,新增人口使房地产行业直接受益。当然,随着放开二孩的实施,新一轮人口红利的形成和潜在经济增速的提高,各类行业都将最终受益。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劳动力需求增长与劳动力减少的压力有效缓解,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有利于增强家庭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利于促进出生人口平衡,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有利于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促进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对社会事业支出加大,社会消费也有所增加。出生人口的增加,对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妇产病床的需求增加,对幼儿园、中小学带来扩容压力,引起了学校教室、教师等需求增加,需要得到更好地解决。

四、计划生育政策下人口现有问题的解决对策

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互相作用的,人口结构是否合理,人口过多或过少,特别是劳动人口过多或过少都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没有变,短期内人口多仍然是主要矛盾,已有的计划生育系列政策要继续坚持执行。随着第一批有多年二孩生育愿望的夫妇已经完成了二孩生育,生育激增情况应该会有所缓解,进入较为平稳的生育水平阶段。有计划生育,就应由计划养老,要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在住房、医疗、税收等方面出台可操作、可针对性强的养老政策。

1、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建设。要分层次建立国有养老院,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国有养老体系。尽快“做实”养老保障,因地制宜鼓励发展社会机构养老,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金融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养老机构规模、质量和未来养老需求相适应。彻底解除生育对于居民养老冲击的后顾之忧。

2、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标准。扩大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促进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技术服务、补助救助等计划生育经费。

3、出台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居住的政策;对于随独生子女落户本地的老年父母,要建立养老金的异地支取、医疗保障的异地转移的运行机制;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失能生活补贴和困难丧偶老人生活补贴;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顾保障制度,设立独生子女照料假。对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建议70周岁以后实行费用全免,70周岁以前的适度收费;对属独生子女中的是“失独”家庭、“失能”老人,则在60岁以后,即实行免费养老。

4、坚持民生优先,强化以民为本的理念。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的支持力度。不断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发展成果。在产假和产后工作等权利上,要保障产妇权益;对于低收入家庭二孩实施生育补贴政策;医疗、养护和义务教育(覆盖到高中阶段)等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和补贴力度。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向全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为所有夫妇和个人提供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以满足所有夫妇和个人合理安排家庭生育计划的需求。

新形势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有许多新特点、新问题,找出问题的本质,积极找出应对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稳步前进,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论文作者:张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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