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工作问题的几点看法和看法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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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性

民族问题、民族工作历来是重要的。民族问题处理得好与否,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历史上比较开明的统治者都知道这个道理。举一个例子,清朝在顺、康、雍、乾、嘉时代就很重视处理好民族问题。我初到国家民委工作的时候,萨空了同志就告诉我,要到承德看看清朝人是如何处理民族问题的。他特别介绍清朝总结的经验,“因其教,而不易其俗”。我先后到承德去了几次,深深感到清朝人的不少作法是值得借鉴的。

解放以来,我们一直认为民族问题是关系到边防巩固、祖国统一、安定团结、四化建设的全局性大问题。十二大政治报告指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来说,是关系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

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借口人道主义援助科索沃的阿族,公然对南斯拉夫共和国联盟发动侵略。事情发生后,江泽民同志号召我们,“一定要注意研究当今世界的民族和宗教问题,同时要做好我们自己的民族和宗教工作”,这表明民族问题现在更重要了。

我曾听过几位同志讲到所谓“淡化”民族工作的问题。此前我没有听到这种说法。我问了几个同志,有的说见到某刊物上有此言论,或听人说过有这种话。这种言论显然是错误的,应该加以批判。如果有哪个负责同志私下讲这种话,那就是与中央不保持一致,是在当前正在进行的“三讲”中应该检查的问题。

五十年来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这个问题很重大,需要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继续研讨。

建国50年与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各兄弟民族地区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我们的民族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正如有些同志所指出的,还存在一些“老大难”问题。

二、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的问题

中心是发展经济。如果不把经济发展起来,自治也是空的。1954年党中央在批转关于过去几年党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基本经验总结中指出:“逐步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其中包含稳步和必要的社会改革在内),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落后民族得以跻于先进民族的行列,过渡到社会主义”。著名口号就是“全心全意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照毛主席的说法:“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经济、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基本方法是少数民族自力更生与国家和先进地区的帮助相结合。

按照邓小平的设想,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实行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服从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一定的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现在是到时候了,党的十五大明确表明:“中西部地区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快改革和开放”,“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差距”。这就是说国家的政策在向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国家的建设重点在向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转移。问题就在于要抓住这个机遇,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这其间,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得力措施:

要发挥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办的大企业的辐射作用,帮助这些地区快速发展。譬如广西的平果铝厂就是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兴办的一个很大很先进的企业。它从开办之初就注意了扶助当地少数民族的发展,特别在扶贫方面,成效异常显著。以企业所在地平果县为例,这个县原来是广西贫困县之一,现在已办起了一批为铝厂服务的工厂,到1997年该县财政收入已超亿元。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办的国有企业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这本来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愿望。又如当包钢兴建的时候,周总理就希望包钢建成后能带动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发展。很遗憾的是,由于过去体制的原因,包钢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是不大的,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情况才有所改变。这方面成功的经验还有云南的鲁奎山铁矿。这个铁矿的作法代表了国营企业在民族地区开发资源和进行建设时,把国家利益同民族区域利益正确地恰当地结合起来的典型,带动了当地民族经济的发展,赢得了少数民族的拥护。

可以设想,如果我们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兴办的企业,都能在改革中陆续解决自身的问题,并且都能把带动、帮助所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作为一项任务担当起来,那么少数民族地区就会一片又一片地加速发展起来。

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需要国家和先进地区的支援。为了使先进地区的支援更有成效,1979年中央召开的边防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对口支援的经验。确定北京支援内蒙古、河北支援贵州,江苏支援广西、新疆,山东支援青海,天津支援甘肃,上海支援云南、宁夏,全国支援西藏,效果是好的,但没有完全坚持下来。近几年来,在扶贫工作中,实行对口支援和互利合作相结合,有了很大发展,效果更好。特别是全国支援西藏,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几次具体组织,效果异常巨大。我认为,今后在民族工作中应当把对口支援和互利合作进一步结合起来,还要跟生态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行倡导和组织,使之成为对少数民族地区加速发展的一项极为得力措施。

这些年来,少数民族地区在加速发展中,已经创造了许多先进的典型。推广这些经验,既是鼓舞,又是榜样,意义是很大的。在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中,福建畲族的经验是颇有推广价值的。这些年来,他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扶助之下,因地制宜,致力于发展高效农业、加工业,使大部分畲族人摆脱了贫困,奔向小康,走上了致富之路。全省有17个民族乡,已有14个年产值已达到亿元。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的经验,也很有推广价值。他们发动全县人民养羊、养牛,并发展群众性的屠宰业,为北京市供应牛羊肉,使全县人民过上了富裕生活。推广典型,历来是重要的。在现在的条件下,应该把推广典型作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速发展的措施之一。

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问题

以前我们讲处理国内民族问题,有两个成功的典型,一个是苏联,一个是我国。现在苏联解体了,但我国的成功经验则是毫无疑义的。

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以毛泽东为核心,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民族政策,主要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其中,民族区域自治是基本政策。因为这是民族平等在国家政权上的体现,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钥匙。解放后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展,由于正确民族政策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大家庭。十分不幸的是,“文化大革命”使各方面的工作都遭到了极为严重的破坏。粉碎“四人帮”以后,主要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以邓小平为核心,领导全党、全国人民拨乱反正,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制定了党的基本路线,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即邓小平理论。这是当代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全面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筹备,1979年4月党中央、 国务院召开了边防工作会议。这实际上又是一次很重要的民族工作会议,乌兰夫同志在会上所作的报告,总结了民族工作方面的主要经验,从理论上批判了“四人帮”的破坏,进行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此基础上分七个方面全面重申了党的民族政策。

1980年3月,中央书记处成立不久,就召开了西藏工作座谈会。 随后,又陆续讨论了新疆、内蒙古、云南等地的工作,并且都发了纪要。这些纪要表明,中央不仅继续重申党的民族政策,而且充实和发展了党的民族政策。这里只讲几个要点:

1、否定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说法。

2、对尊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权提出了新的规定。 例如中央和中央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发往全国的文件、指示、规定,凡是不适合西藏实际情况的,西藏党、政、群领导机关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但重要的问题要事先请示,一般问题要事后报告。

3、确定民族工作的总方针:“坚定不移地关心、 帮助各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全面发展,沿着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逐步实现各民族的事实上的平等。”

4、我们党要经常关心、帮助各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 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政治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也才有稳固的基础。

5、开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资源, 一定要把国家利益和当地各族人民的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把国家帮助和自力更生很好地结合起来。

6、提出了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新标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忠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本民族群众,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工作能力。使每个民族自治地方逐步做到民族干部的构成与当地人口比例大体相当。

7、在各民族干部中树立少数民族干部离不开汉族干部, 汉族干部也离不开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

很明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对民族政策的充实和发展,围绕一个中心点,这就是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的,“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个讲话是切中时弊,深得人心的。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过历史的考验证明是完全正确的,为各族人民衷心拥护。但是它还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在其自治地方应该享有的自治权还没有完全实现。就我的记忆,1957年7 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李维汉同志曾当面向毛主席汇报了少数民族干部的一些反映。其中有一段说:“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有名无实或者名多实少,不能做主”。毛主席当即表示:“那就不好,应该倒过来”。以后几经变化,也有过较大的进展,例如,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但这个问题从实际上讲并未真正解决,可以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自从江泽民同志讲了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已经过了七、八年了,每年人大开会政府工作报告都照讲一遍,但如何完善的问题迄无进展。同志们一致认为这个问题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建议由中央统战部协同国家民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向中央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请中央研究决定。

八届人大就计划要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但没有实行,九届人大列入了计划,我希望参加修改的同志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改出一部更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少数民族在其自治地方真正享有充分的自治权。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不要再取消自治地方或者改变其行政区划(除非有特殊必要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自治县改市,这些自治地方实际上被取消了。少数民族群众要求改市后仍按自治地方对待,也未得到解决。

最近,听到一种传闻,说凉山彝族自治州又要变动了。原来自治州管辖范围较小,以后按照毛主席的意见,将西昌地区大部分地方并了进来,首府由昭觉迁到西昌。现在听说有人主张再变回去,原因是自治地方划入的汉人太多。我认为这个意见是很不对的。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一部分汉人,以至大部分是汉人,这是中国的现实,也是中国的优点之一。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人与汉人的比例,长时期叫做8∶1。现在早已超过8∶1,难道把内蒙古也再分开吗?

1956年7月22日毛主席主持中央政治局开会, 听取李维汉关于甘孜、凉山两个自治州改革和平叛问题的汇报。我有幸列席作了记录。但我只记了要点。毛主席关于自治州的一段话,是当时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州长瓦札木基同志记录的,就我的回忆,瓦札木基的记录是准确的。现抄录如下:“当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汇报到:群众干部要求西昌、凉山合并时,毛主席插话指示:1935年长征我从那里经过,好地方,汉人干坏事,占了好地方,把你们赶到山上,我向你们(指瓦札木基)道歉,现在还给你们,等民主改革完成后,成立个大自治州,以金沙江以北,大渡河以南,西昌为中心,州政府搬到西昌,少数民族任州长,仍属四川领导,由四川支援。”我们知道毛主席在解决内蒙古问题上是将蒙古故地划入内蒙古自治区。从毛主席这段指示中,可以清楚看出,如同解决内蒙古问题一样,解决彝族问题也是将彝族故地划入彝族自治州。

四、关于记取苏联解体的教训问题

人们在谈论苏联解体在民族问题方面的教训的时候,常常讲到斯大林的错误,认为他过高地估计了苏联的形势,过早地宣布了苏联民族问题已经解决,忽视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这是事实。早在1936年,斯大林就宣告“苏联基本实现了社会主义”, 成功地解决了民族问题。 1939年苏共18大,在民族问题上斯大林认为:“制造民族纠纷的主要势力即剥削阶级已被消灭,培植民族互不信任心理和燃起民族主义狂热的剥削制度已被消灭”。并且说:“根本谈不到民族权利会受到损害”。斯大林以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以至戈尔巴乔夫都继承了并且发挥了斯大林这一错误观点。忽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应该是一条必须记取的教训。但只讲这一条是很不够的。

长期以来,苏联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名不符实。他们名为联邦制实际上是中央集权制。在苏联革命进程中,列宁、斯大林都不主张实行联邦制,但2月革命后, 原俄罗斯帝国境内各民族实际上已经分离,十月革命胜利前后,成立了许多独立的民族共和国,列宁采用联邦制的形式,在平等联合的基础上,把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起来,成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无疑是正确的,也是不得不这样做的。照李维汉同志生前的讲法,苏联采取联邦制是被迫的。

列宁逝世过早,没有来得及研究解决联邦制实行过程中的问题。他讲过联邦制是向民主集中制过渡的形式,但怎样过渡,需要多长时间等等,他都未来得及研究。斯大林把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等,都变成了形式。苏联实行的实际上是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对这个问题,苏联各民族是不满意的。毛主席早就看清了这个问题,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说:“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这个教训,按我们的理解,就是讲了要办的事就要实实在在地办到,不能徒具虚名。

导致苏联解体的戈尔巴乔夫之流,不能与斯大林相提并论。他们的根本问题是背离社会主义。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

当然,他们在民族问题上实行了一系列错误政策,主要是纵容、鼓励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在他们的纵容、鼓励下,民族主义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大俄罗斯民族主义、民族分裂主义都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竟公然鼓吹俄罗斯民族吃亏论。

在民族主义浪潮面前,戈尔巴乔夫节节退让。第一个重大步骤是破坏了统一建党的原则,将苏共分裂为各民族的党。没有统一的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哪里还有统一的联邦共和国?

第二个重大步骤是承认各加盟共和国,包括自治共和国都是主权国家,即承认双重主权,这就是将联邦变成了邦联。

第三个重大步骤是,修改苏联宪法。至此,苏联的中央政权已经没有多少事可管了。1991年2月7日至8日, 叶利钦与乌克兰领导人克拉丘克、白俄罗斯领导人舒什凯维奇秘密集会,宣布创立独立国家联合体。12月21日,11个共和国的领导人签署阿拉木图宣言,宣布苏联解体。

列宁创立的伟大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从此不复存在了。

(本文系作者在全国民族理论学会第八次顾问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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