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铁路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

赵诗敏[1]2002年在《中国铁路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铁路因其消费的准公共性、自然垄断性和资本密集性而成为政府管制的对象。但是,政府有限的财力难以满足巨大的社会需求,垄断经营又使铁路运输企业缺乏竞争活力,经营效率低下、浪费严重、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国铁路产业的政府管制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虽然不能否认这些改革步骤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职能开始转变,国家对铁路的管理从微观行政管理逐渐走向宏观经济管理;铁路从国家的行政附属机构,以社会属性为主,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中心,逐渐走上了以企业属性为主,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然而,从实际情况看,所有这些历史阶段的改革仍然没有脱离老一套计划经济的铁路体制,没有真正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 本文首先介绍政府管制的一般理论,结合铁路产业的特征分析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和管制的方法。然后对中国铁路产业政府管制体制的演变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借鉴外国政府管制铁路的成功经验,探讨中国铁路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最后,依据政府管制的基本理论提出中国政府管制铁路产业的框架构想。

张梦龙[2]2014年在《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何在积极推进高速铁路等铁路现代化建设的同时,通过改革来创造新的制度红利,实现技术进步和改革创新的协调发展,是一项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铁路改革需要考虑诸多因素,行业所提供的物品属性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本文试图从铁路产业特征和运输产品属性出发,研究分析对改革路径有着深层次影响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及相关问题。具体来讲,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通过对我国铁路前期改革的反思,以及国内外相关产业改革经验的考察,论证提出研究铁路改革必须重视行业提供的物品属性,尤其是公共物品属性。我国铁路改革已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继续深化却面临诸多难题,行业属性定位的模糊成为铁路改革长期处于“胶着”状态的深层原因。作为兼具商业性和公益性的特殊行业,铁路不可能完全市场化,改革的先行步骤是明确基于行业属性分解的市场边界,这也决定着铁路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正确处理。2、在对铁路产业特征及公共物品属性构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公益性与商业性、行政性与市场性、共用性与专用性、公共性与企业性等多个维度对铁路公共物品属性的特殊表现展开研究。从不同侧面重点分析了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存在的若干结构性影响。论证提出在影响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的各种结构性问题中,基于物品属性的结构是最基础性的。探究铁路改革应当首先致力于解决这些结构层面的问题,建立对铁路改革更加全面和理性的经济分析。3、在对铁路作为一个行业整体上的公共物品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铁路产业内部各具体业务环节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也进行了研究,论证提出在探寻铁路改革目标模式与结构特性时应充分考虑以上问题的特殊影响。基于行业属性分解的铁路分类管理与改革、基于公共企业独立运作的运输生产组织结构调整、基于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以及相应的行业管理和政企关系重构,都是公共物品属性视角下铁路改革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为此,本文试图从容易引起人们忽视的公共物品属性这一新的视角,从行业所提供物品的属性这一基本维度,来重新认识铁路的性质及对改革的特殊影响,并对其中的主要经济学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建立更具完整意义上的铁路经济和铁路改革分析框架。本文主要运用公共物品理论和公共经济学,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共分七章的内容,重点就公共物品理论、铁路产业的公共物品属性构成、公共物品属性对铁路改革的结构性影响、国外铁路和国内运输业改革中公共物品属性问题的处理等展开讨论,在对如何区分铁路的公益性和商业性、明确政府在铁路中的作用和铁路的市场边界、铁路公企业的运作及相应的政企关系、政府规制和法律环境等整体性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深入到产业内部对铁路产业链各具体业务环节的公共物品属性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建立起了对铁路属性的整体认识,构建了一种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结构性影响的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创新体现在四个方面:l、在总结国内外经验走向和对我国铁路前期改革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论证提出应当重新明确铁路的属性定位并按属性分解进行分类管理。公益性铁路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铁路,以及公益性运输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运输的明确区分和分离即“公商分离”,按物品属性对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投资、建设和运营,是今后铁路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铁路领域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的基础。2、对铁路产业中普遍存在而又容易受到忽视的市场失灵、市场边界、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正外部性、拥挤性、共用性、市场化指数、可商业化程度、公共物品属性程度、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属性的转化、政府作用、公共企业、特殊法人制度等概念及对铁路改革的结构性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归纳提出“共用经济”这一经济学概念用以分析铁路经济问题,从而构建了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分析框架。3、将“公共中间品”概念引入对铁路的经济分析,改变对铁路轮轨关系和产业组织的传统看法,并深入到铁路产业链内部,对铁路运输业内部特有的公共物品属性及基于网络型基础产业共用经济现象一般特性的铁路公共中间品和公共企业问题进行探讨,提出了一种基于从“二分法”到“叁分法”产业纵向关系调整的铁路运输业重组模式。4、在对铁路改革中若干结构性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论证提出了基于公共物品属性的中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框架,并对其中的“公商分离”、“调度公共化”、“叁分法”行业重组、政企关系重建及改革过渡期的政府职能等有关配套改革进行了探讨。应当说,从结构层面来思考和研究铁路改革,需要回答的问题还很多;从物品属性特别是公共物品属性视角来探究铁路经济和铁路改革问题,本文目前做的还只是初步探索,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对此寄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和努力。

刘佳丽[3]2013年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认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叁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叁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叁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叁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叁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叁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叁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孟光宇[4]2016年在《我国铁路有效竞争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铁路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其改革模式和方向一直是运输经济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纵观欧美发达国家经验,铁路要想摆脱长期亏损、低效率的怪圈,无一不是通过打破传统行业垄断、引入有效竞争的模式,来提高铁路运输业生产效率。我国铁路运输业政企分开改革后,铁路要走向市场、适应市场,如何引入有效竞争解决目前铁路发展难题成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是有效竞争实现的两个维度,从这个视角对铁路运输业引入竞争问题进行分析有助于发现铁路引入有效竞争的根本原因。而铁路运输业是具有明显规模经济的行业,在引入竞争的过程中,既要保障实现规模经济,又要适度控制竞争企业数量,保持竞争活力,力争实现有效竞争。因此铁路运输业的竞争引入实际上是实现有效竞争的过程。论文从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视角研究我国铁路运输业引入有效竞争问题。以我国铁路运输业为研究对象,运用有效竞争理论,从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两个维度出发,构建了双视角下的政府-企业-市场叁位一体解释框架。分析规模经济以及竞争活力的影响因素,我国铁路运输业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以及铁路运输业在引入有效竞争过程中,政府、企业、市场叁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其中发挥的不同作用。总体而言,论文的主要内容与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回顾前人研究,梳理相关文献,论文发现利用有效竞争理论解释铁路垄断发展问题的研究尚不完善,既有研究主要是从单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出发,且多数集中在电信、电力、水利、邮政等基础产业,尚未大范围应用到铁路运输业的研究中。论文进一步发现在原有分析框架下,从有效竞争理论的影响因素入手,基于有效竞争理论可以对铁路这种网络型基础产业的垄断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第二,论文运用有效竞争理论,构建了双视角下的政府-企业-市场叁位一体引入有效竞争的解释框架。首先重新界定了垄断、竞争以及有效竞争之间的关系,强调不否定垄断,肯定有效竞争模式在铁路这种垄断网络型基础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在理清政府、企业、市场叁者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双视角下的政府-企业-市场叁位一体引入有效竞争解释框架,指出了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提出了四个理论命题,为后文章节的具体展开奠定研究基础。论文进一步指出,铁路运输业运营效率低下的本质原因在于政府管制、高的行业进入退出壁垒以及固化的价格机制。第叁,论文从我国铁路运输业竞争活力入手,从价格机制、行业进入退出壁垒两个角度证实我国铁路运输业竞争活力弱的结论。僵硬和受管制的价格机制,限制了企业参与竞争的活力。当市场需求出现波动,面临竞争企业灵活的竞争战略时,既有企业很难快速做出调整,导致铁路运输企业丧失市场拓展的机会。而高的行业进入退出壁垒在阻碍潜在竞争者进入的同时,也使得市场丧失了竞争可能带来的激励作用,既有企业缺乏改进动力,安于现状导致竞争活力弱化。该部分还重点探讨了价格管制的效应以及价格管制失灵的原因。第四,论文对我国铁路运输业规模经济效率及运营效率进行了测定。依托叁阶段DEA模型从18个铁路局和整个铁路运输业行业的层面测度效率损失及损失原因、损失程度。模型结果显示,铁路运输业虽然存在规模经济,但同时也存在运营的低效率,且存在较大比例的效率损失。而主要诱因又归结于管理的低效率,这就意味着铁路运输市场结构调整的必要性。通过引入竞争,可以有效刺激路局提升管理效率,最终提升整个铁路运输业的运营效率。从规模报酬的角度来看,虽然多数铁路局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状态,但近五年来,诸多铁路局出现规模报酬递减的趋势,这意味着铁路运输的要素投入基本达到饱和,继续增加要素投入不会带来同比例或更高比例的运输产出。要重点关注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状态下的路局,增加其所在地区的铁路要素投入,提高铁路运输业的投入产出效率,实现规模经济。该部分还重点探索了导致铁路低效率的原因。第五,论文分析了英美欧盟铁路引入有效竞争的模式,验证了解释框架的适用性,指出政企分开、开放路网、通过网运分离或引入平行线路竞争等是铁路运输业引入有效竞争的基本路径。同时提出了在引入有效竞争的过程中,政府、市场、企业叁个主体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不同作用。最后,结合我国铁路运输业的实际发展和改革阶段,借鉴欧美国家在铁路引入有效竞争、打破垄断方面的经验,提出了有效竞争的引入应主要集中在客货运营方面、要合理控制竞争企业数量以实现规模经济、适度放松政府管制以及重视标尺竞争和潜在竞争等建议,并归纳总结了全文的结论。论文对我国铁路运输业有效竞争研究的相关创新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从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两个角度将铁路界定为马歇尔冲突的典型代表,拓展了有效竞争的产业研究领域,提高了有效竞争理论在不同产业研究中的普适性。利用有效竞争理论研究铁路有效竞争问题为我国深化铁路系统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在既有经济学分析框架下,结合产业组织理论中核心研究内容-有效竞争理论,理清了有效竞争与其他四种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同时从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两个方面梳理了有效竞争、市场结构、政府管制以及运营效率之间的逻辑关系,系统性的从价格机制、行业进出壁垒、政府管制、行业管理效率、生产效率、规模经济等铁路内外部因素分析了我国铁路引入有效竞争的必要性,通过构建双视角下叁位一体解释框架,为铁路运输业引入有效竞争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解决思路。第叁,分析我国铁路下游市场结构及其市场势力,得出铁路偏离竞争活力的程度及其原因;采用叁阶段DEA法对我国铁路效率损失进行量化、测算,得出我国铁路规模经济的偏离程度及其原因,最终结合以上两方面,系统化的总结了我国铁路运营低效率的真正原因,为今后改革探索提供了事实依据,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政府管制政策应该调整的方向;第四,较为全面的归纳了国外欧美发达国家铁路运输业引入有效竞争的路径,验证了铁路运输业引入有效竞争解释框架的适用性。总结出无论美式铁路改革还是欧式铁路改革,即无论是“横切”还是“纵切”,二者都以铁路路网向第叁方开放并增加铁路运营企业数量为主线,这对我国深化铁路系统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实证依据。

张建美[5]2008年在《中国铁路改革的竞争法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铁路运输业的垄断和放松规制问题并不是中国独有的。在世界范围内,在历史上、现今,都在进行着一场以打破铁路行业垄断、推动市场竞争自由化为目的的规制改革运动。在我国,继电信、电力等产业之后,铁路成为改革的又一大焦点。铁路行业政企不分的经营管理体制、投资主体单一且缺乏投资风险约束的投资体制以及严格的市场准入、价格管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铁路运输增长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甚至形成制约经济增长的“门槛”。因此,铁路体制改革刻不容缓。铁路运输业作为公认的自然垄断性行业,无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是在运营管理方面,一直都受到政府的管制。随着竞争理论的发展,以及在放松管制浪潮的影响下,各国对铁路运输业纷纷进行改革,其根本目的是提高效率。我国铁路行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制度背景以及技术条件的不同,不可能套用与电信、民航同样的改革思路和模式。由于国情的不同,也不可能直接照搬他国的模式,但通过比较与借鉴其他国家铁路改革模式,就可以发现各国改革的共同点,而这些正是我国铁路改革值得借鉴之处。我国铁路改革的法律进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改变政企不分的经营管理体制,明确政府和企业各自的权利和职责。第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让国有铁路企业成为真正能独立自主进行市场竞争的经济实体。第叁、发展多元投资,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第四、市场准入与运价监管体制的变革。最后,在《铁路法》和《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铁路立法,推进我国的铁路改革。

李青[6]2004年在《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管制改革的中西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以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信奉传统自然垄断理论的教条,对电信、电力、铁路、供气供水等传统理论认定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严格的管制或政府垄断经营体制。从70年代末起,情况开始发生变化,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各发达国家纷纷放松管制,实行开放与竞争政策。80年代以来,从放松市场进入和改革投融资体制开始,我国也逐步放松了对自然垄断领域的管制。尽管从严格管制到管制放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像发达国家一样的政府干预与市场之间的替代,但是,我国放松管制的起点是计划经济体制,我国依靠放松管制来突破既有的计划体制并建立市场体制与发达国家依靠管制来克服既有的市场体制的缺陷,当然是不同的。 本文认为,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实施干预基于自然垄断与公共性、外部性两方面的原因。两个原因相互印证与加强,为过去政府实行严格干预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干预的形式不外乎严格管制或政府直接提供。与美国严格管制传统不同,英国与我国实施都采取了国有垄断经营体制。但前者与美国管制政策的实质相同,同为治理自然垄断的一种途径,后者却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题中之义。虽然细节和进程不尽相同,但各国在改革内容上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共性,这一共性为我国明确改革方向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管制改革的实质是效率原则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再调整,我国的管制改革应该是放松计划型管制与重建市场型管制的组合。尽管经过改革,我国的管制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了一步,但与发达国家的现状相比仍有较大差异,这些差异反映出当前我国管制现状中的突出问题。尽管进入管制有所放松,但竞争机制的作用程度仍相当有限,许多可竞争环节都没有实现真正的竞争;价格管制中存在着价格体系混乱、定价方法缺乏科学性和激励作用的问题;在管制行政和立法方面,管制机构职能不清,有“管”(管制)而缺“规”(规则)。我国的自然垄断管制与行政垄断是融合在一起的,行政垄断是导致我国改革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原因,它的维持是我国自然垄断领域改革公共选择的结果。深化改革要区分合理性因素与不合性因素。合理性因素的存在表明自然垄断领域内的改革难以一步到位,且改内容摘要革的深化需要考虑经济转轨中的制约因素;不合性因素则通过构建市场型的管制制度改革来破除,改革的内容包括深化被管体企业的产权改革;构建独立性管制机构;鼓励间接竞争;结合我国的转轨经济特征来引入激励性价格管制;取消交叉补贴,建立新的普遍服务基金制;加强管制与反垄断政策的配合。 本文的主要创新在于运用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研究方法,从比较的角度,在充分关注不同体制背景对管制及管制改革影响的基础上,分析了中西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管制改革的共性与差异以及我国改革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原因,提出了适合于我国的市场型管制制度架构。

孙玉升[7]2011年在《中国铁路产业激励性规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规制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经济学分支。它主要研究“市场失灵”情况下的政府干预问题:为什么要干预,如何进行干预,干预是否有效以及在干预失败情况下,政府如何通过对规制与放松规制的成本—收益比较分析,找到次优选择的过程。铁路运输业是典型的网络性基础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铁路产业具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巨大、资产专用性强、进入壁垒高、日常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属于自然垄断产业。各国政府对铁路运输业一般采取由政府独家经营或由政府特许经营的管理模式,铁路规制改革是许多国家都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世界各国在铁路运输业推行私有化和放松管制已成为探索铁路规制改革的一种趋势。自建国以来,中国铁路运输业一直实行由政府直接投资、垄断经营及运输价格由政府制定的管理模式。由此造成了铁路投资渠道单一、投资规模小、运能严重不足、服务质量提高缓慢、运营成本高以及价外乱收费现象严重等诸多问题。从1986年起,中国政府开始尝试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先后实行了让利放权、经济承包制和资产经营责任制,铁路建设资金也改由铁道部通过自身赢利来筹集等改革举措。铁路运价也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铁路运能紧张情况有所缓解,服务质量也有了一定提高。然而,由于中国铁路改革的体制性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铁路运输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都无法适应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铁路运输能力依然不足,在节假日,特别是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现象十分突出,铁路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还存在许多霸王条款,一直为广大公众所诟病,由于铁路建设投资渠道不畅,2006年开始的高速铁路建设已经使铁道部负债高达2.09万亿,每年仅支付利息就达1000亿以上,而且高铁事故繁发,所有这些都说明铁路管理体制亟待改革。目前,国内外关于铁路规制改革的研究文献很多,大多都从政企分开、引入竞争等角度来研究,但是政企分开、引入竞争只是解决铁路规制改革的方向性问题。实际上,政企分开、引入竞争必然涉及铁路产业重组模式选择,如何设定企业边界才能保证即要减少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又要保持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则是一个更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同时,在渐进式的铁路改革过程中,铁路主管部门和国有铁路企业已经结成了休戚相关的利益共同体,双方在缓慢的、渐进的铁路改革过程中形成了对现有利益格局的维护,双方极力排斥地方、合资和民营铁路与国有铁路互联互通,路径依赖已经使铁路改革暂时进入一种“锁定”状态,即行政垄断状态。如果低估了现有利益集团对规制改革的销蚀和同化力量,铁路规制改革将不会取得实质上的突破,铁路运输市场的竞争格局就无法形成,铁路发展所面临的许多矛盾就无法得到解决。因此,本论文从分析铁路重组的合理企业边界入手,研究铁路产业结构重组的有效运营模式,并寻求破解当前铁路改革的路径依赖问题,即打破“行政垄断状态”的可行途径,构建了实行铁路激励性规制改革基本框架,建立了激励性铁路运价规制模型,并提出了中国铁路激励性规制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以解决铁路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实现铁路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分析了铁路运输业的自然垄断特征和经济特殊性,探讨了铁路运输的公益性、外部性以及特殊的技术特征。通常铁路运输是在平均成本最低点左侧区域生产,运输能力存在一定的闲置,铁路产业具有强自然垄断特征,而在运输高峰时期,铁路运输能力全部得到有效利用,此时铁路产业则表现为弱自然垄断Ⅰ型特征。同时,铁路运输所特有的网络特征和运输组织的复杂性更多表现为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不可分性,这种特征是通过密度经济和幅员经济体现出来的。铁路运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决定了铁路运输不仅具有自然垄断特征而且还具有社会公益性,正确认识铁路运输的经济技术特征是铁路规制改革的必要基础。其次,在回顾了中国铁路发展改革的演变历程后,用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路径依赖对铁路规制变革的影响,着重分析了中国铁路规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通过与其他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对比分析,找出了中国铁路规制改革存在的巨大差距和当前铁路产业管理体制对推进激励性规制改革的影响。再次,美国、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有两多百年的铁路发展史,拥有完备法律体系和有效市场监管制度,研究西方发达国家铁路规制改革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助于我们吸取西方发达国家铁路规制改革的宝贵经验和失败教训,为中国铁路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以减少政府规制成本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规制改革,在铁路的产权制度安排,规制方式变革以及放松铁路规制等方面都取得有益的经验和启示。通过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了中国铁路激励性规制改革的目标与重组模式。分析了实行激励性规制改革的必须具备体制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铁路激励性规制改革的主要目标,通过双因素模型分析,得出了铁路产业结构重组的有效运营模式和基本结构框架,并给出了中国铁路激励性规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和对策建议。最后,价格规制是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铁路定价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并一直延续下来的,是典型的政府定价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现有定价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僵化的铁路运价已使铁路企业缺乏必要的经营灵活性,“成本加成定价”的预算软约束对铁路企业缺乏必要的激励作用,导致铁路运输成本过高,企业赢利水平普遍比较差,投资规模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造成社会福利净损失,目前放松铁路运价管制,实行激励性铁路定价的时机已经成熟,本文在分析了中国铁路运输价格规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运价改革的相关建议,建立了与相关物价指数联动的以行业平均报酬率作为运价上限的激励性运价规制模型,既保护了运输高峰时消费者的利益,又使运输企业可以依据市场需求变化实时调整运价,提高铁路运输企业经济效益。总之,本论文综合运用了实证分析、博弈分析、比较分析和数理分析的方法对中国铁路渐进式改革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中国铁路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和矛盾,提出了激励性铁路规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相应政策建议,构建了相关物价指数联动的以行业平均报酬率作为价格上限基础的激励性运价规制模型。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内现场研究成果有所突破:一是通过对价格上限定价模型的改进,提出了与相关物价指数联动的以行业平均报酬率作为价格上限的激励性运价规制模型,这对铁路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具有较强激励作用。二是分析了铁路规制改革难以实现体制上突破的主要原因是路径依赖导致铁路改革暂时进入一种“锁定”状态,即行政垄断状态,阻碍了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叁是通过双因素模型分析提出了铁路结构重组的第叁种选择模式:即“区域公司+客运分离”为主的铁路运营新模式,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铁路运输竞争业态。

江书陆[8]2005年在《我国铁路运输业改组与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全世界范围内针对铁路运输业的改组与改革可谓是风起云涌。我国在基本完成了对电信、电力等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改组与改革以后,也把改革的矛头指向了铁路运输业。本文根据最新的自然垄断管制理论,采用数理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借鉴国内外关于自然垄断产业改革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铁路运输业的改组方案和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文章首先理论论证了在铁路运输业只有其中的路网部分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而其中的路运部分则不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接着分析了我国铁路运输业运营效率低下、在运输市场上所占市场份额逐年下降的现状,说明根源在于其“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和僵化的管理体制。在借鉴世界各发达国家对铁路运输业改组和改革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铁路运输业可以按“网运分离、客货分离”的模式进行组织结构的重组;与网运分离的重组方案相配套,应对路网部分的投资、路网接入费、服务质量等进行管制,并利用价格上限管制进行激励;对路运部分应致力于引入竞争,创建有效的竞争环境。

王会宗[9]2010年在《中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与引入竞争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根据中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铁路运输市场正逐步对外开放,经过改革后重获活力的国外铁路运输企业将与国内铁路运输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与此同时,我国铁路运输业还要面临来自国内其它运输方式的严峻挑战。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铁路运输业仍然依靠其行政垄断体制排斥和限制着行业内竞争,致使整个行业日益陷入困境。在上述背景之下,对我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与引入竞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既有助于推进铁路运输理论研究,又能为在铁路运输业内部贯彻实施《反垄断法》提供现实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然而,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我们会发现,国内外学者虽然对行政垄断问题进行了许多非常有意义的研究,但其深度略显不足;国内外学者虽然对铁路运输业相关问题进行了许多极具价值的研究,但对该行业行政垄断问题的系统深入研究却较为少见。为了将现有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本文对我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与引入竞争问题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分析,以期为我国铁路运输业进行旨在提高行业整体效率的行政垄断改革提供更充分的理论和实证依据。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和第2章。首先,第1章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行政垄断与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辨析、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然后,第2章通过对国内外行政垄断和铁路运输业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提出了对中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包括第3章、第4章和第5章。首先,第3章对我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的形成过程进行了回顾,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国家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对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然后,第4章以于良春等(2008)建立的行业性行政垄断测度指标体系为基础,对转轨期中国铁路运输业的行政垄断程度进行了测度;进而,第5章根据于良春等(2008)设计的行政垄断对资源配置效率影响分析的指标体系,对近年来我国铁路运输业在行政垄断之下的效率状况进行了指标体系评价,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测算了我国铁路运输业的综合生产效率状况和生产效率损失。第叁部分,包括第6章和第7章。首先,第6章基于对行业性行政垄断作用机制的推演分析了行政垄断导致铁路运输业效率低下的“双重路径”,并指出若要改善我国铁路运输业的效率状况,必须改革其行政垄断体制,引入竞争机制;然后,第7章在总结国外铁路运输业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铁路运输业开展有效竞争的叁大效应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我国铁路运输业进行有效竞争的前提条件和政策建议。第四部分,是论文的第8章。这一章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指出了论文的不足之处和未来的研究方向。在对我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及引入竞争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本文主要使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统计分析与计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数理推导与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比较的方法。本文对我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与引入竞争问题的分析对前人的相关研究可能会有所补充,其主要创新点可简要概括如下:第一,测度了转轨期我国铁路运输业的行政垄断程度,并对该行业在行政垄断下的效率状况进行了评估,从而为我国铁路运输业的行政垄断改革提供了一些实证依据。第二,归纳了行政垄断导致铁路运输业效率低下的“双重路径”,并对铁路运输业有效竞争的效应进行了分析,对我国铁路运输业引入竞争机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第叁,将国家理论用于阐释中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的形成,分析了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实行与否给政府带来的收益和成本,对丰富行政垄断的成因解释有一定贡献。

陈楠[10]2007年在《我国铁路网运分离式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中国铁路经营效率持续低下,市场份额日益降低,其发展滞后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面对世界各国铁路产业纷纷放松规制进行改革重组的浪潮和中国经济的转型改革,选择怎样的管理体制才更适合中国铁路的特点和现状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本文总结了中国铁路的技术、经济、社会特性,现状与现阶段体制改革的难点,在此基础上阐述了选择“网运分离”改革模式的原因。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铁路内引入竞争也成为可能。通过分析“网运分离”式改革经济上的有效性,管理上的有利性,并比较了改革前后社会总体利润得出“网运分离”式的铁路改革是可行的。从各国已进行的改革可以看出铁路重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也应该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在改革初期选择货网一体,客货分离的部分网运分离模式,在公司的设置上要保持主要铁路干线的完整性;待条件成熟后再实现彻底网运分离的远期目标。本文还通过建立部分网运分离的经济学模型,分析得出企业的发展方向是竞争与合作共存。然后提出了“自下而上”的产权改革与“自上而下”的规制改革同时进行的改革逻辑,以及“两步走”的实施步骤,并对保障改革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建议。最后通过对铁路行包运输改革的案例分析,验证了“网运分离”的有效性,分析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新中铁快运的发展给出了一些建议。

参考文献:

[1]. 中国铁路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D]. 赵诗敏. 华南师范大学. 2002

[2]. 基于公共物品属性视角的铁路改革结构特性研究[D]. 张梦龙. 北京交通大学. 2014

[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

[4]. 我国铁路有效竞争研究[D]. 孟光宇. 北京交通大学. 2016

[5]. 中国铁路改革的竞争法问题研究[D]. 张建美. 湖南大学. 2008

[6]. 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管制改革的中西比较研究[D]. 李青. 厦门大学. 2004

[7]. 中国铁路产业激励性规制改革研究[D]. 孙玉升. 辽宁大学. 2011

[8]. 我国铁路运输业改组与改革研究[D]. 江书陆. 福建师范大学. 2005

[9]. 中国铁路运输业行政垄断与引入竞争问题研究[D]. 王会宗. 山东大学. 2010

[10]. 我国铁路网运分离式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陈楠. 中南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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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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