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七大与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论文,政府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文简称为七大)在延安举行。这次大会最大的历史性贡献在于正式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这是毛泽东思想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是毛泽东思想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七大上这一思想虽未正式提出,但以毛泽东为首的党的领导集体在总结以往革命斗争经验和制定未来革命纲领的过程中,从理论上对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为随后这一思想的正式提出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对这一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七大与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形成的关系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我们的一些拙见,以此作为我们对七大召开60周年的纪念。
一 七大对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三大理论基础”的阐述
笔者认为,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包含了三大理论基础,即人民主体观、人民利益观和人民民主观。这三大理论基础,在七大上,都已得到了全面而又系统的阐述。
1.人民主体观
人民主体观是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逻辑基础。所谓人民主体,就是以人民为本位,以人民群众为最高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
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1031页)在这里,“创造世界历史”就是创造价值,“动力”就是主体的创造力,“只有”不仅对创造主体的惟一性做出了不容置疑的规定,明确地肯定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而且具有严格的排他性。毛泽东还进一步强调“中国是中国人民的”[1](1102页),即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党的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是代表权力的主体——人民来行使权力的。因此在七大上,毛泽东反复强调,要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认为无产阶级的事业只能依靠人民群众。所以,“只要我们依靠人民群众,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1](1096页)与此同时,朱德在七大的军事报告中也强调:“没有这种人民战争,也就没有了一切。”[2](406页)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党的领导集体在历史观上已经认识到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体。回顾以往的革命斗争,我们之所以能屡克艰难,取得胜利,那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的结果。可见,在七大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集体对人民主体观的认识和阐述是比较全面的,对“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思想在理论上有了较为成熟的认识。正是从人民主体观出发,毛泽东在七大后不久,便得出了人民群众是监督政府、拒腐防腐、打破千百年来封建王朝由盛转衰的历史周期率的根本力量。同时,从人民主体观出发,毛泽东坚持人民主权的思想,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理所当然地拥有监督、控告、检举、罢免政府官员的权利。
遵循着人民主体——人民政权——人民权利——人民监督的发展逻辑,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逻辑起点在于人民主体观。
2.人民利益观
人民利益观是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价值基础。毛泽东历来十分重视人民利益的实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并多次强调,所有的共产党员都应把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和人民利益。
七大通过的党章明确宣布:“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3](46页)毛泽东在七大政治报告中也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最忠实的代言人。”[1](1087页)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的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最大愿望:“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1](1030页)我们要建设的新民主主义文化也“同样应该是‘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1](1058页)。“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1](1096页)同时,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在阐述党的群众观点时指出,第一个观点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3](93页)。七大的这些阐述,表明了我们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人民利益是我党的根本价值取向。党的事业在本质上是,而且也只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的事业。
在人民利益与人民监督的关系上毛泽东始终认为,实现人民利益与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在初衷上是相通的,“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1](1094-1095页)这个出发点是共同的基础。二者在本质上也是相通的,“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4](483页)站在民众之中,无疑为政府加强人民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创造了条件。所以说,在毛泽东眼里,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本身是人民群众的一种利益形式,同时也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民主途径。由此可见,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中的“人民利益观”在当时已经形成并比较成熟。
3.人民民主观
人民民主观是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实践基础。从马克思主义者的民主观出发,毛泽东认为,人民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我们革命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克服中国一切反民主势力,要“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1](1087页),要求给予中国人民以民主权利,要让中国人民翻身作主人,要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毛泽东认为,要实现并保障真正的人民民主,我们必须“要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1](1030页),“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要“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1](1058页),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这里,毛泽东从国体和政体两方面阐述了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的要求,国体上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因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真正的主人。此外,在七大上,对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当时的党中央也有了比较成熟的认识。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在谈到人民统一时,毛泽东强调,只有有了人民的自由,人民的民主政治,人民才能统一;朱德在七大的军事报告中也指出:“民主政治的实施,则提供了便利于大反攻的政治条件。”[2](399页)
这些阐述表明了,实行人民民主,不仅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必然要求,也是在当时革命形势下为了完成党的革命任务的必然选择。因为只有实行人民民主,人民才能统一,才能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壮大人民力量,最终取得革命的成功。
二 七大对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三大监督原则”的阐述
笔者认为,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包含了三大监督原则,即“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其实,在七大上,这三大监督原则都已被正式提出,相关具体要求也得到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1.“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
从监督客体角度看,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原则在于“教育为主,预防为主”。这一原则也明确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运行方向。他认为任何人的思想问题要真正得到解决,觉悟程度获得提高,都离不开说服教育,以理服人。
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我们的工作依然存在缺点。谁要是只看见成绩一面,不看见缺点一面,谁也就不会很好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斗争。”[1](1093页)因此,他要求全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这样才能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才能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在实际工作中,才能以正确的态度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能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同时,刘少奇也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醒大家:“我们还有缺点和弱点,我们已做的事业,距离我们所要达到的目标,还很远,我们前面的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3](68页),为此,他强调:“我们的这些缺点和弱点,还需要我们有更大的努力和更艰苦的教育工作,才能克服。”[3](69页)
由此可见,当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领导集体在一定程度上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种思想约束机制和警戒机制,强调人民群众的监督不仅具有惩治功能而且具有遏止作用,能够形成人民阵线,使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有所收敛。由此得出,领导干部应让人民来监督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并且,对待人民内部矛盾和党内政府内的矛盾,人民参与监督时应注重团结,不应采取过火过激行为,关键在于达到教育和警戒的目的。
2.“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原则
从监督主体角度看,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原则在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一原则也明确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运行规范。毛泽东主张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广开言路,让人民群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在七大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惟一有效的方法。”[1](1096页)同时,在七大的口头报告中,毛泽东也指出:“我们要广开言路,打开窗户,不要怕打开窗户可能吹进沙子来。”[5](205页)“我们要学会听闲话,我们长两个耳朵就要听闲话。”[5](206页)“大家有意见,有气,就应该打开窗户,让他们把气出完,把意见都说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同志,统一意志,集中意志。”[5](207页)
这里,毛泽东指明了这种群众批评的任务主要是指出政治和组织上的错误,至于个人缺点,如果不是与政治的和组织的错误有联系,则不必多加指责,使同志手足无措。对此,我们的党员干部,也应当要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大胆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用正确的态度来对待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批评,要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巩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毛泽东不仅在理论上是这么说的,在实践上也是这么做的。在七大上他多次讲到“我也有过错误”。“在20多年的工作中,无论在军事政治各方面,或在党务工作方面,我都犯了许多错误。”[5](14页)可以说毛泽东做了党内自我批评的表率。在毛泽东及其他领导的共同倡导和垂范下,七大将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的内容第一次写进了中共中央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新党章中写道:“中国共产党应该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来教育自己党员和干部,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3](48页)这标志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已用法规形式在党内确立起来。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从监督效果角度看,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原则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原则也明确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运行力度。毛泽东一向主张和风细雨式的批评,以启发受批评者自觉地、心悦诚服地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这一原则,虽然在七大召开之前就已经提出来了,但在七大上,以毛泽东为首的领导集体,对这一原则仍然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提出,要“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更大地展开党内的思想教育”[1](1094页);在方法上,毛泽东指出:“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宗旨的整风运动之所以发生了很大的效力,就是因为我们在这个运动中展开了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1](1096页)所以,他发出号召,要进一步发动党内党外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毛泽东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是针对“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左”倾错误而制定的。党内斗争虽然反映阶级斗争,却基本上是思想斗争。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更慎重些,做得细些。但是,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把人整死。因此,在实行人民监督时,以毛泽东为首的领导集体一再要求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并把这一原则作为整风运动的宗旨。在方法上,他要求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和风细雨,实事求是,允许本人申辩,但要讲真理,不讲情面;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严肃性、尖锐性同科学性结合起来,把对待错误的严肃性与对待同志的阶级感情结合起来,达到既弄清思想、纠正错误,又团结同志共同进步的目的。
三 七大对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三大监督途径”的阐述
笔者认为,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包含了三大监督途径,即重视思想教育、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和重视群众运动。在七大上,以毛泽东为首的党的领导集体对这三大监督途径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1.重视思想教育
毛泽东历来十分重视思想力量在监督工作中的先导性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原理、方式、效应等内容运用于监督领域。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人民监督政府的重要性,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执政为民,并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必要的立场、观点、方法,从而更自觉地更有效地参与监督事业。
在七大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1](1094页)所以他要求在党内,要更大地开展党内的思想教育,要“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倾听群众呼声”[1](1095页);对于人民群众,要“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觉悟”[1](1095页);要“注意启发那些中间与落后状态的群众的自觉与自动”[1](1095页)。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刘少奇也指出,要“继续加强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3](129页),要以整风精神发展党内的自我指批评与互相批评来提高我们的觉悟。
从以上阐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以毛泽东为首的党的领导集体已认识到了,要保证党正确领导和廉洁,避免党员犯错误,最根本的措施不是组织处理和客观制约,而是思想教育和主观自觉。所以,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党员干部的自觉和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而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提高群众的觉悟,则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化解人民之间的矛盾分歧,增强人民群众的团结和统一,从而保证群众的行动和各项具体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
2.重视组织机构建设
毛泽东认为,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七大上,党的领导集体进一步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毛泽东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1](1057页)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也对党内民主集中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政权组织上,毛泽东设想:“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1](1057页)
毛泽东认为,民主集中制下的政治局面是调动群众积极性、克服困难、克服官僚主义、克服主观主义以及命令主义的有力武器。所以,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表现广泛的民主,才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让人民群众有机会来监督政府。在对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无派方面,七大提出,要“把各党各派和无党无派的代表人物团结在一起成立民主的临时的联合政府,以便实行民主的改革”[1](1029页),并接受各党各派和无党派的监督。在具体监督机构和手段上,七大通过的党章规定,要成立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并要求所有的党员干部,要在一切工作中采取群众路线,倾听群众的心声,接受群众的监督。即要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运用各种监督手段,达到监督目的。
从这些阐述可以看出,当时的党的领导集体已经认识到了组织机构建设在加强人民监督中的重要性,而且在这方面,在以往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借鉴。
3.重视群众运动
毛泽东认为群众运动最适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提高群众的责任心,由此把群众运动视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主要形式或有效方法,这是他监督思想的一个焦点。
从人民主体观出发,毛泽东认为,群众是世界历史的创造者,因此,在实行人民监督的过程中,他特别重视群众运动的作用。所以,他在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1](1096页)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也指出:“人民群众自己的解放,只有人民群众自己起来斗争,自己起来争取,才能获得,才能保持与巩固。”[3](94页)因此,党中央要求各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帮助群众逐步地组织起来”[1](1095页),发动群众运动。
在七大上,党的领导集体之所以十分重视群众运动,原因之一就在于“伟大的群众运动,收到了史无前例的效果”[1](1041页)。而且,毛泽东还认为,腐败分子终究占社会人口的少数,而人民群众占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腐败分子在人民群众的包围之中,他们的言行举动为人民群众所了解和掌握,只要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也正是由于群众运动的伟大力量,因而它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三大监督途径之一。对此认识,我们党在七大上已经是十分清楚了。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七大在理论上的全面而又系统的阐述,才有随后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正式提出。于是在七大闭幕后不久的1945年7月,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历代政权由兴而衰的周期率的问题时非常自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历史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6](148—149页)应该说,此时毛泽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才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