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职业还是成为工资赢家?中国农民工就业选择与收入差距_就业选择论文

自我雇佣还是成为工资获得者?——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就业选择和收入差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获得者论文,劳动力论文,中国农村论文,差异论文,工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就业获得与收入提高是大多数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①的主要目标。已有的文献大多集中分析农民非农就业与否的影响因素(赵耀辉,1997)、非农就业的工资决定(刘建进,2001;魏众,2004;侯风云,2004;陈卫等,2010)、非农就业的就业类型:行业、职业及稳定性(高文书,2006;姚先国、俞玲,2006;黄乾,2009),以及城市劳动力市场对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的就业和收入歧视(蔡昉,2000;Meng and Zhang,2001;王美艳,2005)②。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研究视野转向中国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的就业状态:他们获得什么样的工作?自我雇佣还是被他人雇佣成为工资获得者,较稳定的长期工还是短期或临时工?他们的就业状态是按照自身比较优势选择的结果,还是由于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和歧视使得他们被迫做出这样的选择(Arias and Khamis,2008)。如果存在选择性偏差,各种就业状态之间真实的收入差距又是多少?哪些因素对收入差距形成起主要作用?特别的,我们重点关注自我雇佣状态,因为自我雇佣近年在农村外出劳动力群体中日益普遍。Gagnon等(2009)根据2005年1%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得出中国农村移民的自我雇佣比例(包括雇主和自我经营者)为24%。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由于没有城镇户口,很难在工资工作部门获得就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自我经营。自我雇佣对于承受巨大就业压力的发展中经济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增加自我雇佣者的收益,还通过就业创造和总需求产生正的外部性(opo and Valenzuela,2007)。我们的兴趣在于,对于中国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而言,与被他人雇佣(长期工和短期工)相比,自我雇佣是否是理想的选择?和本文相似的已有文献是Wang等(2010)的研究,但他们使用的数据来源和分析方法不同,且分析的重点是教育和培训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和收入的影响。

本文的创新点集中在:首先,我们建立了一个综合分析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选择(重点关注自我雇佣)和收入决定的模型,考虑人口统计特征、人力资本和社会网络等因素。其次,我们在运用Dubin和McFadden(1984)修正方法克服多元选择偏差的基础上探讨自我雇佣和其他就业状态之间的收入差异。最后,运用选择修正模型和收入差距分解方法,我们检验了中国转型期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假说:对于农村外出劳动力而言,在自我雇佣和长期工资工作、自我雇佣和短期工资工作之间都存在着流动障碍。这为研究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移民就业问题提供了启示。

我们发现人口特征、人力资本、社会网络和迁移目的城市都影响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的就业选择和收入。控制了选择性偏差,自我雇佣者的小时收入比短期工的小时收入高,但并不比长期工的高。收入差异分解的结果显示价格效应对于解释自我雇佣者和长期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很重要。而对于自我雇佣者和短期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常数项的差异占主导。因此在两组收入差异中都存在歧视问题。我们的研究支持双重分割的移民劳动力市场假说:自我雇佣这一就业状态的选择只部分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进入壁垒限制了一些自我雇佣者转为长期工。另一方面,即使有创业的梦想,由于融资约束,一些短期工也很难成为自我雇佣者。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我们在第二部分对移民就业状态和收入决定的文献进行回顾,为本文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数据来源和实证方法的介绍。计量分析的结果和讨论在第四部分给出。最后,论文进行总结并给出政策启示。

二、文献回顾

(一)什么决定了移民的自我雇佣选择?

一般而言,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劳动者会权衡不同就业状态的成本和收益,选择能够实现个人净收益最大的就业状态,从而每个劳动者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其比较优势。关于就业状态选择的影响因素,Arias和Khamis(2008)进行了综合归纳,认为就业选择反映个人对工作的偏好(如对灵活就业时间的偏好、想成为自己的老板等)、与社会保护相关的价值(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进入某一部门的约束(缺乏资本、关系等)以及不服从政府管制的成本(处罚、社会声誉等)。

涉及自我雇佣,Lazear(2005)发现那些有多元工作和教育背景的人比那些从事单一工作或专业的人更有可能成为自我创业者。自我雇佣需要企业家精神,尤其是建立企业并雇佣工人的自我雇佣者。Djankov等(2006)从3个层面分析企业家的形成: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对企业家的培养或限制、社会关系因素对企业家的塑造以及企业家的个人因素。他们发现控制了制度环境因素,中国的企业家更可能拥有从事企业家工作的家庭成员和童年朋友,说明社会环境对企业家形成有重要作用。Djankov等(2006)还将自我雇佣者按原因划分为机会型自我雇佣者和需要型自我雇佣者。前者是那些看到商业机遇才选择成为创业者的人,他们是熊彼特意义的企业家。后者是那些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才选择自我雇佣的人。这里涉及劳动力市场的重要性:如果不同就业状态的转换存在壁垒(尤其在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劳动者就不能实现自身的比较优势和收益最大化。但是Yamada(1996)的研究表明在发展中国家自我雇佣是自愿选择的结果,并且其收入是竞争性的(也参见Maloney,1999)。吴要武(2009)、黎煦和高文书(2010)也指出从微观层面上看,中国非正规就业者(自我雇佣大多属于非正规就业)的教育收益率不低于正规就业者的教育收益率,其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高,是有效率的。非正规就业在我国具有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以上这些分析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整体,对于跨地区或跨国界的移民而言,就业状态的影响因素是否有所不同呢?Lofstrom(2000)发现美国高技能的本土居民比高技能的外来移民更有可能选择自我雇佣。有证据表明存在自我雇佣进入的约束,例如资本约束对高技能外来移民的限制更大。中国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劳动力大多是低技能者,我们希望了解他们的就业选择。Meng(2001)对上海的移民数据进行研究,发现人力资本高的劳动者会选择自我雇佣而不是被他人雇佣。高文书(2006)利用5城市的调查数据,对我国进城农民工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表明进城农民工就业呈现出行业高度集中、非正规部门比重高、劳动时间长、工资水平低、雇佣关系不规范等特征。Gagnon等(2009)的研究表明在中国的农村移民中,与成为正式工相比,学历更高者、未婚者、女性移民更不可能选择自我雇佣,自我雇佣的概率与年龄呈倒U关系。Wang等(2010)指出,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农村劳动力根据个人的人力资本积累状况和当地的劳动力市场条件,在成为自我经营者和工资收入者之间进行就业选择。男性、未婚者、高学历者和接受培训者更可能选择工资工作。

迁移的时间也会影响自我雇佣选择。在早期,移民一般不熟悉目的地的就业环境。随着时间的延长和对环境的深入了解,自我雇佣的可能性会增加。这涉及劳动力市场的消化作用(labor market assimilation)。Lofstrom(2000)发现在美国居住的时间对移民选择自我雇佣的可能性有正的影响。而Akee等(2007)发现以前在移民母国的自我雇佣经历是决定他们在美国自我雇佣的重要因素。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可携带的人力资本(portable human capital)或就业状态的路径依赖。Lofstrom(2009)用以前年份的就业状态作解释变量,得到相似的结论。他发现年龄、以前的劳动力市场经历,甚至家庭构成都与移民自我雇佣的可能性有关。

大量文献提到社会网络对移民就业的重要作用,Dolfin和Genicot(2010)从迁移信息、就业信息和借贷3个方面分析社会网络的影响机制。种族资源是个人选择自我雇佣的决定因素(Light,1984;Aldrich and Waldinger,1990)。Portes和Jensen(1989)强调住在有大量同乡居住的社区(enclaves),可能是一些移民群体有较高自我雇佣比例的原因。用春节期间拜年的亲友数量来衡量社会网络,Zhang和Zhao(2011)强调了社会与家庭网络对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自我雇佣选择的作用。

Georgarakos和Tatsiramos(2007)研究美国移民企业家的生存状况时发现,墨西哥和其他西班牙裔的移民企业家的生存率较低,从而不会将企业传给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他们还发现这两个群体往往从失业或劳动力市场以外进入到自我雇佣中,并更可能从自我雇佣退出、进入到工资部门。这暗示自我雇佣是他们从非就业向工薪就业转移的过渡状态。Song和Appleton(2008)的研究则表明2002年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在城市的就业机会没有改善,使得很多人选择自我雇佣。另一方面,自我雇佣移民间的收入差距比工薪移民群体间的差距小(Lofstrom,2000)。这是否可以推断在自我雇佣中受到的歧视更小,工薪就业的歧视导致移民选择自我雇佣?这些问题都与劳动力市场有关。关于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文献已有很多,我们想知道,对于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来说,不同的就业分市场(自我雇佣、长期工、短期工)之间是否也存在分割。

城市劳动力市场分为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非正规部门拥挤了大量劳动力,他们以自我雇佣为过渡,等待寻找正规部门的就业机会。Ranis和Stewart(1999)将发展中国家的非正规部门分为3部分:动态非传统部分、为正规部门提供服务的部分和静态传统部分。即使正规部门的就业创造能力低,非正规部门的前两个部分也能为农村外出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符合这一模式,虽然自我雇佣大多在非正规部门,但他们属于非正规部门的前两个部分:动态非传统部分、为正规部门提供服务的部分。吴要武(2009)指出从城市层面看,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劳动力市场的非正规化会自动下降。

上述文献有的是关于跨国移民的。虽然存在差异,国内移民行为与跨国移民行为在很多方面有相似性,所以阅读这些文献将对我们研究中国的国内移民问题提供启示。

(二)移民自我雇佣者的收入决定

关于收入决定,我们相信影响移民自我雇佣选择的因素大多都影响他们的收入。例如,Munshi(2003)发现有广泛网络的墨西哥移民在美国更有可能被雇佣并获得较高的收入。Gagnon等(2009)的研究表明在中国来自农村的移民中,收入在25~30岁时就开始下降,正式工的教育收益率最高,自我雇佣者的最低。

我们对不同就业状态的收入差距更感兴趣。运用1996-2001年智利的面板数据,opo和Valenzuela(2007)发现劳动者从工薪就业转向自我创业其收入有正的显著增加。在研究方法上,运用Heckman等(2006)提出的克服异质性的边际处理效应,Arias和Khamis(2008)证明考虑了正规部门工作的正向选择偏差后,阿根廷正规部门劳动者的收入与自我雇佣者没有显著差异,这与劳动力市场的比较优势理论一致。相反,在非正规部门就业却有收入的损失和负的选择偏差。Co等(2005)检验了匈牙利20世纪90年代中期自我雇佣和工薪职业者的收入决定,考虑了两种类型的选择偏差:选择工作还是不工作(全部样本),选择自我雇佣还是成为工薪职业者(工作者样本)。Dimova和Gang(2007)运用基于多元logit模型的选择偏差纠正方法研究了保加利亚公共部门就业、私营部门就业和自我雇佣的收入决定。

移民的情况又会怎样呢?根据Lofstrom(2000)的研究结果,与本土劳动者相比,高技能移民选择自我雇佣比在工薪部门就业表现更好。运用美国1980年和199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Lofstrom(1999)发现自我雇佣的移民比工薪移民收入更高。但是运用1996、2001和2004年美国人口普查的数据,Lofstrom(2009)发现工薪就业对于低技能移民来说是收益更高的选择。我们希望知道对于中国由农村流向城市的低技能劳动力来说,情况又会是怎样?自我雇佣能获得更高的收入,是最佳选择吗?黄乾(2009)的研究发现,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非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并且非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内部收入差距高于稳定就业农民工的。在稳定就业与非稳定就业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中,40.52%的工资差异是由禀赋差异形成的,59.48%的工资差异要归结于禀赋回报率差异。Wang等(2010)的研究表明,简单的Mincer工资方程回归结果显示,工资收入者比自我经营者的教育回报率高出2个百分点左右。在矫正了样本选择偏差之后,拓展的Mincer工资方程对工资收入者的教育回报率估计结果在5.3%~6.8%之间,从而工资工作是更有吸引力的。

我们在下面要深入研究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自我雇佣、长期工和短期工等不同就业状态选择以及收入决定。已有文献研究为本文分析提供了基础框架,如就业状态选择的影响因素有哪些(性别、学历、婚姻状况、迁移时间、迁移前就业经历、社会网络、企业家精神等),收入决定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这些影响因素都成为我们下面计量分析中解释变量确定的基础。此外,分析劳动者自我雇佣、移民(国内流动、跨国流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自我雇佣都可以给我们的研究提供启示,所以在文献综述中都有所涉及。但现有研究缺乏考虑选择偏差问题,尤其是对移民自我雇佣、短期工和长期工三者就业选择进行研究,这是本文需要做的工作,也是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三、数据来源和方法

我们的数据来自一项由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研究者做的中国农村—城市移民调查(RUMIC 2008)③,包括5000个移民家庭的就业人口信息。调查在工作场所进行,这样做可以包括城市区域中更多的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以纠正已有调查用家庭住址作为抽样基础的偏差(Gong et al.,2009),因为有大量居住在工地和工厂宿舍里的农村外出劳动力被遗漏了。但是,我们认为,这种调查也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例如工作场所抽样可能对工资劳动者有很好的反映,因为他们多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而对于自我雇佣者(尤其是那些无固定场所、以流动方式工作者)会产生一定的偏误。但Gong等(2009)认为他们的调查将城市分格,在每一个格中的工作场所都包括了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所以这种偏误又不会太大。以往运用工作场所调查进行的移民研究较少,所以,我们的研究可以与已有的以住户为调查基础的研究相比较、互为补充。调查在农村外出劳动力的15个主要迁移目的城市展开,包括成都、重庆、郑州、洛阳、合肥、蚌埠、武汉、南京、无锡、上海、杭州、宁波、广州、深圳、东莞。根据人口普查的结果,这15个城市的移民数量为1200万,约占2005年官方移民数据1.26亿的10%略低(国家统计局,2006)。

问卷调查了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的就业状况。大部分(92.66%)被调查者拥有工作,所以就业的选择偏差不是很严重。目前主要工作(第一职业)状况有3种类型:自我雇佣、工资工作和无酬的家庭劳动者。这里的自我雇佣者不仅包括个体经营者,还包括拥有企业并雇用他人的企业家。而工资工作者是被他人(个体或单位)雇用的劳动者。在7085个移民劳动者中,22.48%的劳动者是自我雇佣④,72.04%是获取工资的劳动者,5.48%是无酬的家庭劳动者。与对城市劳动者和农村劳动者的调查结果相比,移民劳动者的自我雇佣比例较高(城市劳动者和农村劳动者的自我雇佣比例分别是7.8%和14.3%⑤),这也是我们在下面的分析中重点考察自我雇佣的原因。我们舍弃了无酬的家庭劳动者⑥,主要研究移民劳动者在自我雇佣和工资工作之间的就业选择。进一步地,调查还提供了更详细的就业状态分类:(1)永久性工作;(2)长期劳动合同;(3)短期劳动合同;(4)无劳动合同;(5)无酬的家庭劳动者;(6)自我雇佣;(7)临时工;(8)其他。我们将前两种类型合并为一种(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8.85%和28.51%),代表稳定的就业状态,简称长期工。将(3)、(4)、(7)合并为一种(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8.61%、23.84%和2.05%),代表不稳定的就业状态,简称短期工。这样自我雇佣又可以分别和长期工与短期工进行比较。在工资工作中,只有一半多一点((8.85%+28.51%)/72.04%)的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就业,而就业不稳定者的比例非常高,超过40%((8.61%+23.84%+2.05%)/72.04%)。

在模型设计上,我们首先运用Probit模型考察哪些因素决定了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自我雇佣选择。

这里的被解释变量为从事自我雇佣还是工资工作(自我雇佣定义为1,工资工作为0。在另一种情况,运用多元logit模型,被解释变量为自我雇佣、长期工还是短期工)。gender是性别虚拟变量(男性为1,女性为0),age代表年龄,年龄的平方也被加入。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雇佣的可能性增加,因为年长的劳动者拥有更多的财富和收入,这对于自我雇佣的创业初始投资是重要的,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资本约束的环境下。另一方面,劳动者年龄越大,越不愿意冒风险创业,而会选择稳定的工资工作。我们在解释变量中应包含移民风险态度的变量,例如敢于冒风险被认为是自我雇佣者的一项必要品质。在该调查中没有合适的反映风险态度的变量,虽然有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但我们认为它是内生的,因为长期工更有可能获得社会保险。这里我们用在家乡是否有财产(有财产被定义为1)property来估计对自我雇佣风险的抵御⑦。marital代表婚姻状况(已婚为1,否则为0)⑧。hukou为户籍类型(本市、县城,非农户口和本市(县城)农业户口为1,外地非农户口和外地农业户口为0),以考察移民在地区内流动和跨地区流动就业状态选择的差异。health是健康人力资本指标,通过询问被调查者目前的健康状况(与同龄人比较)而得,回答为“很好”和“好”的定义为1,“一般”、“不好”、“很差”的定义为0。我们还选取了两项与企业家精神形成有关的心理特征变量。一项是“你是否擅长做决策”,“总是有自己的主见”的定义为1,否则为0。另一项是“你是否总是缺乏信心”⑨,“完全没有”定义为1。educ代表教育年限,因为同一教育水平的劳动者之间也会存在能力差异,为了更好地代理个人的认知能力,我们用在学成绩(询问被调查者在班里的成绩怎样,“很好”和“好”定义为1)来表达。training是反映在职培训的人力资本虚拟变量,接受过培训或当过学徒定义为1。emexpe是一组反映工作经历的变量,包括迁移的时间长短(用调查年份减去首次外出打工的年份而得)、首次迁移之前的自我雇佣经历(虚拟变量,自我雇佣定义为1)、首次迁移之前在乡镇企业工作的经历(虚拟变量,在乡镇企业工作定义为1)。第一个变量是为了考察劳动力市场的消化吸收能力,迁移时间的延长是否更有利于自我雇佣的形成。后两个变量则是反映雇佣状态的路径依赖。social是反映社会网络的指标,一个变量为在过去12个月帮助过被调查者的人的数量。另一个变量为聚集区指标,移民居住地有很多老乡被定义为1⑩。city是所在城市的虚拟变量(共14个虚拟变量,洛阳作为对照组),以考察不同城市的经济环境对移民就业选择的影响。ε是误差项。

其次,我们考察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收入决定,特别关注自我雇佣与工资工作之间的收入差距(11)。

公式(2)的被解释变量为小时收入(工资率,目前主要工作的月收入除以工作时间)(12)。我们关注的解释变量selfem是二元虚拟变量(自我雇佣为1,工资工作为0),通过它的系数,我们可以知道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自我雇佣的收入比工资工作的高还是低。其他解释变量基本与公式(1)相同,只有两点不同,一是tenure,它指目前工作的工龄(用调查年份2008年减去开始目前工作的年份),对于收入决定来说,这一变量比工龄(年龄-入学年龄-受教育年数)更合适(13)。另一个变化是对收入有影响的心理变量,我们保留了决策变量,但用克服困难的能力来替代信心变量(14)。相应的问题是“你是否感到你不能克服困难?”,“从没有过”定义为1。职业、行业、单位所有制和单位规模都会影响收入,也应纳入解释变量中。但职业和行业信息是被调查者直接回答的,随意性较大,而所有制和单位规模的分类不规范,这些信息都很难转化为计量分析的变量(15)。

表1是主要变量的统计性描述。可以发现,自我雇佣者的月平均收入比工资劳动者的高,但标准差更大。因为自我雇佣者工作时间更长,我们计算小时收入以进行更准确的比较。自我雇佣的小时收入仍较高,但高出的幅度已经下降。如果比较小时收入对数的均值,长期工的最高。正如Hamilton(2000)表明的,如果只是少数成功的自我经营者获得高收入,比较平均收入会引起误解。从分布状况看,自我雇佣者在50%分布水平上的工资率(5.36元)低于长期工的相应工资率(6.25元),只有在75%以后,自我雇佣者的收入才更高。换言之,工资率的对数转换降低了高收入者的影响,因而对工资率的对数进行比较更能反映真实情况。

在自我雇佣的移民中,已婚者的比例较高,作决策的能力更强。平均来看,自我雇佣者的教育年限最低(8.338年),在学成绩最差(0.213),也较少接受培训(0.142)。他们有更长的工龄和目前工作工龄,他们的迁移经历较长,迁移前更有可能从事自我雇佣或工资工作。他们获得较少的帮助(拥有较少的社会网络),也不太可能在同乡集聚地居住。

我们对于能力的测度应保持一定的谨慎,因为它们可能没有充分反映自我雇佣所需要的管理才能。一些独立于教育年限的原生能力(raw ability)也有助于收入提高。但如果我们找不到合适的代理变量,则只能将其归入不可观测的能力中。

此外,一些不可观测的能力特征会影响移民的自我雇佣选择,从而按照公式(2)进行收入估计会给出有偏的结果。为了克服选择性偏差,我们运用了Dubin和McFadden(1984)选择修正方法。由于本文涉及3种就业选择(自我雇佣、短期工、长期工)之间的选择偏差,不能采取解决二元选择的Heckman两步法。Bourguignon等(2007)评价了当选择是基于多元logit模型的偏差处理方法。他们认为在许多情况下,由Dubin和McFadden(1984)提出的方法比通常被采用的Lee(1983)的方法更优越,也好于Dahl(2002)提出的半参数方法。因此,在本文中我们选择Dubin和McFadden(1984)的方法。Bourguignon等(2007)同时指出Dubin和McFadden的方法依赖它的一般化约束。只有在满足这一约束的情况下,才会显著提高修正效果。因此,他们给出了替代的版本。这一版本在Dubin和McFadden的一般化假设不满足时表现更好,且在高的非线性选择项(high non-linear selection term)情况下适用。我们在第四部分也运用这一替代方法,以与原来的方法进行比较和稳健性检验。

四、计量分析结果与讨论

(一)就业状态的决定

首先我们探讨哪些因素决定了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就业选择,特别地,我们重点考察影响其自我雇佣的因素。表2是根据公式(1)进行估计的结果,第(2)列是运用probit模型进行的自我雇佣和工资工作选择的比较,第(3)和第(4)列是运用多元logit模型进行的自我雇佣和长期工以及短期工的比较。结果表明,与女性相比,男性移民选择自我雇佣和短期工的可能性较低。自我雇佣的可能性随年龄增长而提高,但以递减的速度,这反映了在一定年龄段内积累的财富效应大于风险厌恶效应。在家乡遗留的财产可以抵御自我雇佣带来的经营风险。如我们预期的,家乡拥有财产对自我雇佣可能性有正的影响,但不显著。已婚者更有可能成为自我雇佣者(可能因为家庭劳动的需要使得他们选择自我雇佣这一灵活就业形式,特别是有小孩的妇女更是如此,因为在中国,适合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家庭幼儿看护服务还非常有限),Wang等(2010)也发现类似的结果。有本地区户口的移民选择自我雇佣的概率较低,说明在本地区内流动的移民更有可能获得工资就业的机会,而跨地区流动的移民则可能不得不自我创业。关于健康人力资本,身体健康者不太可能从事自我雇佣或短期工资工作。因为自我雇佣需要一定的企业家精神,我们在问卷中选择两个指标来代表这一能力。如表2的第(2)和第(3)列所示,决策能力对选择自我雇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拥有信心的作用只在第(4)列显著。

有更高学历水平的移民更可能从事工资工作,特别是长期工资工作。这与Gagnon等(2009)、Wang等(2010)的结论一致,暗示工资工作需要更高学历的劳动者。我们还用在学成绩代表不能被教育年限反映的认知能力,发现在学校成绩好的学生将来不太可能选择自我雇佣,但不是决定性的。同样,获得培训也降低了自我雇佣的概率,增加了从事长期工资工作的可能性。但是我们认为这不是因为自我雇佣不需要技能培训,而是因为受过培训的高技能劳动者会被稳定的工资工作所吸引。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移民中的自我雇佣者属于Borjas理论中反向选择的(negatively selected),其技能低于平均水平(16)。

迁移时间显著影响自我雇佣的选择,暗示着移民需要一定时间来适应新的环境,然后才能自我创业。在迁移前的自我雇佣经历与现在的自我雇佣选择正向联系,说明就业状态的路径依赖以及技能的可携带性。相反,迁移前的工资工作经历与目前的自我雇佣概率反向联系。

我们相信社会网络对自我雇佣选择有较大的作用。表2的第(3)列显示在过去一年帮助过受访者的人数(说明他们有丰富的社会资本)显著提高了自我雇佣的可能性。另一个指标是是否居住在有很多同乡的社区虚拟变量,结果发现同乡聚居者不太可能从事自我雇佣,更可能是工资获得者。这一结果部分归因于这一社会网络指标的不恰当和变量的内生性(17),因为许多工资获得者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因而更有可能认识到同乡。

最后,我们检验所在城市经济环境对自我雇佣形成的影响。在第(2)和第(3)列,与洛阳相比,其他大多数城市的系数都是负的,且显著。东莞和深圳的系数更小一些,说明经济发达的城市有更多的工资就业机会,移民不必通过自我雇佣方式就业。它并不表明这些城市的自我雇佣环境不利。

迁移选择是否不同于就业选择,从而出现另一种偏差。运用目前工作不是迁移后的第一份工作(他们迁移后更换过工作)的样本,我们进行同样的probit和多元logit模型分析,得到与表2相似的结果。我们因此相信这一种类型的选择偏差不是很严重。

(二)收入决定和比较

下面我们按照公式(2)分析农村外出劳动者的收入决定。在表3中,我们发现自我雇佣者获得相对更高的工资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与工资获得者相比,自我雇佣者的小时收入高13.9%。与短期工相比,自我雇佣者和长期工的小时收入分别高18.8%和9.8%。从收入角度看,似乎自我雇佣是移民的理想就业选择。

在表3中还有一些关于移民收入决定的重要发现。男性移民的小时收入平均比女性的约高11%。在家乡拥有财产有益于目前收入的提高,但我们仍不清楚收入跨地区流动的具体机制。拥有本地区户口不能保证收入上的提高,说明户口歧视(本地、外地)在移民劳动者群体中并不严重。健康能够带来更多的收入,这与经典的人力资本理论一致。决策能力和能够克服困难都有益于收入的增加。教育年限的收益率在4%~5%之间,与对城镇居民的研究结果相比明显偏低。原因可能在于移民主要集中在教育发挥作用很小的低技能职业,也与本文我们增加了其他人力资本变量有关(例如健康、决策能力,这会降低教育的收益率)。在学成绩也不显著影响劳动力市场的结果,说明在学成绩并不能很好地反映个人能力,起码是获得高收入的能力。工龄和工龄的平方给出了预期的结果。获得培训增加了移民的收入,因为培训也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近年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技能不足现象非常明显,所以应采取措施提高他们的技能。随着迁移时间的延长,收入会有小幅提高,暗示移民可以逐步适应新的环境,以获得更大的收益。以前的自我雇佣和工资工作经历都带来更高的收入,证明在农村获得的相关技能是可以转移的,能够被应用到城市中。两个社会网络变量的系数都是正的,但只有获得帮助的人数显著地提高了移民的收入。

关于所在城市的虚拟变量,与洛阳相比,其他城市的收入大多更高一些,其中无锡是最高的,无锡的移民收入比洛阳的移民收入高70%多。高文书(2006)也发现进城农民工的小时工资在地区间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地区的移民收入存在着较大差距,即使扣除不同城市的物价因素。这一差距正需要劳动力的充分流动来缩小。

(三)选择偏差问题

以上分析没有考虑选择偏差问题,劳动者是异质的,选择自我雇佣的劳动者在个人特征上不同于选择工资工作的劳动者。一些遗漏变量会影响劳动者的就业选择。这里我们不能仅用OLS方法来估计收入差距,下面用Dubin和MaFadden(1984)选择修正模型来控制选择偏差,分别估计自我雇佣、长期工和短期工的收入,结果如表4。在表4中第1步首先用多元logit模型估计选择自我雇佣的影响因素,在第2步则对收入决定进行估计。

在表4中,拥有家乡财产有利于自我雇佣的收入提高。不同于表3,决策能力和能够克服困难对收入提高的影响不显著,只有第(3)列中的决策能力例外。关于人力资本,自我雇佣者的教育收益率不显著,而短期工的收益率低于长期工的。Dimova和Gang(2007)也发现在保加利亚,克服选择偏差的自我雇佣者的教育收益率不显著,并将其归结为大量高技能劳动者涌入私营部门导致供给过剩。工龄收益符合我们的期待,且自我雇佣者的工龄收益率最低。而培训收益率只有在选择成为长期工时才为正的,但不是决定性的(18)。社会网络(帮助)有助于自我雇佣者和长期工的收入提高。自我雇佣经历显著增加自我雇佣者和长期工的收入,说明这一工作经历更有价值。总之,人力资本对自我雇佣者收入提高的影响很小,而社会网络、以前的工作经历以及家乡财产状况的作用更明显。

在我们没汇报的结果中,不同于长期工或短期工,自我雇佣的地区间收入差距(地区虚拟变量的系数)更大,这暗示地区间的自我雇佣劳动力市场更缺乏竞争性、没有趋向一体化(19)。另一方面,自我雇佣收入方程的常数项系数比其他两组的都更大一些,意味着在这一领域仍有大量的获利机会值得挖掘。

在表4的第(2)列,反映短期工选择残差和自我雇佣收入方程相关关系的选择偏差系数为正(1.433),且显著,这表明自我雇佣者的收入平均比类似的随机选择的短期工的收入高。在第(3)列我们可知长期工获得比类似的随机选择的短期工更高的收入,因为系数为0.295,且显著。在第(4)列中,我们发现短期工获得比长期工更低的收入。但对于长期工和自我雇佣之间的收入高低,第(2)列中的m1和第(3)列中的m2发生矛盾。

进一步地,我们在表5中给出了Bourguignon等(2007)建议的Dubin和McFadden(1984)修正方法变种的选择偏差系数。自我雇佣和长期工都获得比类似短期工更高收入的结论再次得到验证。但不同于表4,表5中只有自我雇佣比长期工的收入劣势得到证明(m1=-3.212且显著)。

考虑到长期工资工作可以获得社会保险,自我雇佣表面上的高收入就不那么吸引人。在中国,养老保险约占工资总额的20%,工伤保险为1%,医疗保险约为8%,失业保险约为2%,生育保险不到1%,住房补贴约为5%,因此,如果被保险完全覆盖的劳动者将获得约相当于工资总额35%的非工资性收入。一些工资工作者还可以从单位获得伙食补贴和宿舍。实际上,长期工劳动力市场存在着进入的壁垒(Song and Appleton,2008),并非任何有相同禀赋的移民都可以找到长期工资工作,特别是那些缺乏社会网络的移民。在这种情况下,自我雇佣只是次优选择。Frijters等(2008)将自我雇佣看作是中国移民规避获得高收入工资工作限制的尝试。自我经营是实现其真实潜能的途径,对于城市工来说则不必这样,因为他们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没有受到歧视。进一步地,一旦考虑了自我雇佣投资所要求的回报,自我雇佣的收入就不如工资工作的收入有吸引力。

这一发现印证了二元劳动力市场假说,在问卷中还有一些补充证据支持这一观点。当问及“你从事自我雇佣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12.42%的受访者(样本总量1594个)回答“找不到被雇佣的工作”,37.33%的人认为“自我雇佣可以赚更多的钱”(20),18.07%的人回答“想作自己的老板”,30.68%的人寻找“自由和弹性工作方式”。似乎只有不到一半(18.07%+30.68%)的人是基于比较优势做出自我雇佣决定的。当问到“你是否想寻找被他人雇佣的就业机会”时,11.98%的人(样本总量1594个)回答“是”。至于原因(“你为什么还希望被他人雇佣?”),在191个回答者中,61.78%的人选择“能赚更多的钱”,7.33%的人选择“工作更体面”,26.7%的人选择“可能就业更稳定”。“更多的钱”在这里可以理解为自我雇佣不能享受的各种社会福利。Song和Appleton(2008)强调很多中国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不能获得社会保障,自我雇佣者更是如此。在美国也有大量移民从自我经营者中退出,进入到工资性就业中(Georgarakos and Tatsiramos,2007)。

另一方面,并非所有想成为自我雇佣的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因为资本市场不健全,融资的约束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家精神很难形成。Frijters等(2008)发现只有一半想成为自我雇佣者的农村外出劳动力真正实现理想。那些没有成为自我雇佣的人的确存在借贷的困难。根据调查结果,自我雇佣创业阶段的平均投资为33486.9元,其中10178.61元是借来的(样本总量1594个)。在502个被调查者中,平均只有2940.84元资金是从正式银行或信用合作社借来的,更大数量的资金(28268.13元)是从民间借贷组织或私人借来的(21)。因此,只有有信贷支持的移民才可能从事自我雇佣,自我雇佣成为一个有租金可寻的领域,能够获得比短期工更高的收入。进一步地,关于“你以前是否被他人雇佣过?”的问题,有一半以上(856人)的目前自我雇佣者回答“是”,这说明他们选择自我雇佣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比较两种就业状态优劣的基础上。另一个相关问题是“在自我经营之前,你的工作是什么?”,603个被调查者回答是工资获得者,从工资获得者转向自我雇佣应该视为一种理性选择。此外,未来经营发展还会为自我雇佣者带来长期收益,这一收益更吸引人。除了经济收益,与工资雇员相比,自我雇佣者还有更高的收入和生活满意度(Blanchflower and Oswald,1998)。

(四)不同就业状态的收入差距及分解

根据表4的估计结果,我们进行不同就业状态收入差距的分解,以分析哪些因素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更大。我们将自我雇佣和长期工以及自我雇用和短期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分解为数量效应(特征差异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价格效应(各特征的收益率差异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常数项差异以及误差项差异(代表不可观测因素),以考察是否存在对某一就业状态的歧视(价格效应更明显)。这是对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稳健性检验。假设长期工的收入和自我雇佣者的收入如下面方程所示:

在公式(6)的右边,第一部分S是常数项的差异,被称为偏移效应(shift effect)。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分别是数量效应和价格效应。第四部分为选择偏差的作用,是反Mills比率之差。最后一部分是误差项的差异(反映误差和其他不可观测特征)。类似的,我们也可以分解自我雇佣和短期工之间的收入差距。

如表6所示,虽然数量效应也为正,但价格效应对解释长期工和自我雇佣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更重要,特别是表中没给出的结果显示人力资本和城市的价格效应(22)很大,分别为0.455和0.576。就是说,一个移民劳动者如果从事长期工资工作而不是自我雇佣,其人力资本会得到更高的回报。如果他在无锡工作,其收入会更高。这些都与劳动力市场分割有关。而对于自我雇佣者和短期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数量效应是正的且较大,说明自我雇佣的移民有一些特征上的优势,例如工作经历。但价格效应的影响是负的,常数项解释了收入差距的大部分。自我雇佣的收入优势可归因于必须依靠信贷资本支持才能获取的市场机会。考虑到价格效应和常数项差距之和反映歧视水平,通过计算可以发现两组的歧视都较严重。选择偏差和误差项对收入差距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说明移民的收入决定包含一些我们的解释变量没包括的特征(不可观测的能力等(23))。

五、总结及政策含义

运用农村—城市移民调查(2008)的数据,本文探讨了中国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的就业状态和收入差异,特别关注自我雇佣这一就业形式。我们的研究支持双重分割的移民劳动力市场假说,即对于农村外出劳动力来说,在城市的就业市场上存在着双重分割,不仅在自我雇佣和长期工之间存在着分割和进入障碍,在自我雇佣和短期工之间也存在着分割和障碍。自我雇佣的选择只是部分(24)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

论文论证这一问题分为以下几步:首先,表3中OLS的分析表明自我雇佣的收入比长期工和短期工的都高,但表4和表5克服选择偏差和劳动者异质性的结果表明自我雇佣的收入比短期工的高,但并不比长期工的高。这意味着自我雇佣选择不是最优的,起码从收入上考虑是如此。

其次,问卷中有其他相关材料可以做辅助证明。如长期工资工作可以获得更高覆盖的社会保险,很大比例的人选择自我雇佣是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进一步地,他们有的仍希望将来能被他人雇佣,因为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工作更稳定、体面。这印证了自我雇佣和长期工之间的市场分割。另一方面,短期工等低收入者想从事自我雇佣也很难,因为存在着资金约束。这也证明自我雇佣和短期工之间的市场分割。但也不排除一部分人选择自我雇佣是基于比较优势的考虑,例如他们之前曾是工资获得者,而且很满意目前的自我雇佣工作。所以,我们强调自我雇佣选择只是部分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而双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依然存在。

最后,表6收入差距分解发现自我雇佣和长期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主要是由价格效应(变量的系数差异)造成的,例如如果移民选择长期工,其人力资本的回报会更高,但由于存在进入障碍,其较高的收益得不到实现。而自我雇佣和短期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主要是由常数项差异造成的,例如如果移民有资金实力选择从事自我雇佣,则可以获得很高的回报(与个人特征无关),但由于金融约束,使他们自己做老板的梦想无法实现。所以自我雇佣和长期工、自我雇佣和短期工的劳动力市场都存在分割,从而自我雇佣成为移民就业的一种中间状态(25)。

这些分析结果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启示。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使劳动者能够依据其比较优势选择理想的就业状态,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个人收入的最大化。对于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而言,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更为明显,尤其是流入到稳定的正规就业部门非常困难,这需要在人才招聘时减少户籍和身份等的限制。另一方面,个体私营经济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应鼓励和支持一些农村外出劳动力自我创业、从事自我经营,培养企业家精神,提高其决策能力,增强其自我经营的信心。在资金获得方面给予支持,使他们能更容易地获得融资。特别的,让那些在农村有自我雇佣经历的人在城市同样能够施展才能。要注重社会网络的建设,以利于其自我创业。同时,要建立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多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尤其是自我雇佣者)纳入到保障体系中,使其能够继续从事自我经营。否则,对风险的规避会使他们转向有较高社会保险覆盖的长期工资工作。

感谢德国劳动研究所Corrado Giulietti博士的指点,感谢China&World Economy杂志举办的研讨会上辛贤教授、周章跃教授、宋立刚教授的评论意见,感谢第十一届中国青年经济学者论坛上聂海峰博士的评论意见,感谢华慧出色的助研工作。

①在我国,具有农村户口身份的劳动力在城镇非农产业就业(包括自我雇佣和被他人雇佣)一般被称为“农民工”。这种非农非工的第三种身份是一个过渡性的身份称谓,消除农民工的称呼,才能实现农村劳动力真正转移、融入城市社会。在国外,一般用移民(migrant)劳动者来表示。在本文不同场合,我们用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农村外出劳动力或移民来称谓。

②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综合述评见张永丽、黄祖辉(2008)。

③移民不等同于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但从户口类型看,在8446个移民被调查者中,绝大部分(98.1%)拥有本市和外地农业户口。因而这一调查更多是对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进行的调查,本文的题目也界定为农村外出劳动力。

④Gagnon等(2009)根据2005年1%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得出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自我雇佣比例(包括雇主和自我经营者)为24%,这和我们数据来源中的22.48%比较接近。

⑤数据来源于本调查的另外两个子项目——城市住户调查2008和农村住户调查2008。

⑥事实上,无酬的家庭劳动者依赖其他家庭成员的自我雇佣行为。因为我们的主题是自我雇佣选择和收入决定,分析无酬的家庭劳动者不会给我们提供有用的信息,所以将其舍弃。

⑦关于财产,问卷中的问题是这样的:你在家乡是否有财产(如拥有房产,但不包括生产经营性用途的财产)?我们认为在家乡拥有房产、储蓄等财产,可以为外出劳动力带来财产性收入,因而能够为其外出就业提供一定的保障,从而使得他们更能抵抗自我雇佣经营的风险,所以在家乡拥有财产者比没有财产者应该更有可能选择自我雇佣。

⑧在数据可得的情况下,应加入配偶的就业状态变量以考察双方就业状态的关联影响。

⑨这里的信心包括对个人能力的自我肯定、对自我经营未来的乐观态度、投资的冲动(类似于凯恩斯所说的“动物精神”)以及对国家政策和发展前景的信心。Djankov等(2006)分析中国企业家精神时也用到反映信心的指标。

⑩问卷中的相关问题是“你居住的附近是否有很多同乡”,选择“是”的我们在计量分析中定义为1,“否”的为0。我们认为,根据社会网络理论,自我雇佣更需要同乡资源(资金、市场、劳动力等),所以住在同乡附近,有利于移民的自我雇佣选择和收入提高。但是这里的问题是多少算“很多”,所以这一判断有一定的主观性。

(11)有人认为自我雇佣者与工资获得者在收入结构上存在较大差异。自我雇佣者的收入除了劳动收入外,还包括资本的回报。劳动收入和资本回报(经营性收入)在性质上的确不同,但我们认为它们对于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来说,意义是相似的,无论从事何种活动,都是追求移民后的收益最大化。这里对自我雇佣者收入的界定为净收入,即收入中已经考虑了投资成本,且问卷中有初始投资的问题。从样本数据看,自我雇佣者更可能是个体经营者而非私营业主(数据显示雇佣人员平均只有1.42人),这意味着自我劳动在其经营活动中占很大比重。所以,自我雇佣的净收入是可以与工资工作收入相比的。而且,现实中他们的确经常在这两种就业状态中相互转换,所以论文做了这样的对比。

(12)由于不同城市的物价水平不同,被解释变量应是扣除物价因素的实际收入水平,但因为不同地区的消费价格指数统一为具有可比性的单一价格指数存在困难,且考虑到目前中国大多数由农村流向城市的劳动力很难在城市形成大量消费(他们主要想赚钱回家消费),在本文没有折算实际收入水平,而将地区物价差异等因素通过城市虚拟变量来反映。

(13)因为每一项工作都需要特殊技能,当前工作的工龄而非以前不同工作的经历与目前的收入联系更紧密。

(14)我们认为,不同于自我雇佣形成,对于自我雇佣和工资劳动者的收入来说,自信并不非常重要,而克服困难的能力更加重要。

(15)高文书(2006)的研究表明,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状况对其小时工资有显著影响,但不同行业和不同雇主类型的农民工小时工资没有显著差异。

(16)Kawaguchi(2004)证明进入自我雇佣的非洲裔美国人也是反向选择的。

(17)处理内生性的基本方法是运用工具变量估计,但我们在问卷中没有找到合适的工具变量,而且工具变量本身是否也有内生性也需要进一步检验。所以我们没有做这项工作。又因为我们选择了两个不同的反映社会网络的指标,所以后面的分析我们舍弃同乡聚集变量,直接用“帮助的人数”变量做分析。相信对这一变量的处理不会影响论文的整体解释力。

(18)原因可能在于我们的问卷对培训的刻画比较粗糙(只问被调查者是否受过培训,对于培训类型、程度不能充分反映),Wang等(2010)也发现,从培训角度看,简单培训、短期培训和正规培训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再流动都有显著作用,但简单培训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工资收入影响不显著,而短期培训和正规培训则对其工资收入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19)这也依靠自我雇佣劳动者的地区间流动。

(20)他们只观察到少数自我雇佣者的高收入,没有注意到大多数低收入的自我雇佣者。而且,如下面我们收入差距分解所示,这里的高收入往往是由于市场分割而形成的高租金。

(21)从这方面看,社会网络对自我雇佣选择和经营成功非常重要。

(22)需要注意的是虚拟变量不同的对照组设定,得到的价格效应分解结果不同,但反映歧视的价格效应和常数项的总和不会改变。

(23)Dimova和Gang(2007)对保加利亚劳动者的实证分析表明,自我雇佣者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由不可观测的特征决定。

(24)说“部分”是因为有辅助证据支持一些劳动者选择自我雇佣是由于考虑就业的灵活性和做自己老板的梦想。特别地,计量结果表明已婚、决策能力和迁移前的自我雇佣经历显著提高了自我雇佣的可能性。

(25)从前面的分析可以发现,自我雇佣和短期工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比自我雇佣和长期工之间的分割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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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职业还是成为工资赢家?中国农民工就业选择与收入差距_就业选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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