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的战略决策 科学的惩防体系——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决策论文,实施纲要论文,体系论文,预防腐败体系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对于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进而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纲要》的出台适应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消极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果断提出了坚持从严治党,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在遏制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方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回答和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进一步有效反腐防腐,如何使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适应不断变化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把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为此,迫切需要出台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纲要》的颁布,正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特点和规律,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作出的重要决策。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全党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充分认识反腐防腐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实施纲要》是一部体系严谨、对策周全、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反腐防腐的纲领性文件。它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结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思路。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强调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了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原则,体现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治理腐败的思路,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坚持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原则,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效能,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坚持了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的原则,体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指导方针,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了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特点。
《实施纲要》逻辑严密,内容丰富,既包含了从严治标、惩防并举的措施,又涵盖了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体现了党的意志和要求,又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既注意了全面防范,又强调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彰显体系的整体效能,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措施,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有利于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有利于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有利于强化监督,保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把党建设成为始终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
从反腐败斗争的现实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第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滋生和诱发腐败现象的因素依然存在,而且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事实表明,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靠单一的措施和手段,不可能有效地遏制腐败,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
从国际范围来看,腐败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是世界上各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问题。《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预防腐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监督等多种手段,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对腐败犯罪实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已成为国际社会反腐败的主要实践形式。《实施纲要》系统地提出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任务,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相互依赖、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既顺应了国际反腐治腐的大潮流、大趋势,更适应了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有利于认清和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
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对待这项工作,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把握《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意义的认识;组织落实到位,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学习、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扎扎实实地加以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尤其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助手,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积极利用近年来反腐倡廉的经验和成果,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反腐倡廉具体任务结合起来,把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把总结继承历史经验和不断推进工作创新结合起来,逐步健全和完善不愿腐败的教育自律机制、不能腐败的制度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和不需腐败的保障激励机制,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切实得到有效遏制,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既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既发扬优良传统,又坚持改革创新;既严厉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